李斯特於1850年將自己的三首歌曲改編成的三首抒情鋼琴曲,題作《愛之夢》。其中以第3首降A大調最著名,一般提起李斯特的《愛之夢》,指的就是這首樂曲。原歌詞第1、第2首由德國詩人烏蘭德作,名為《崇高的愛》和《幸福的死》。第3首樂曲的原歌詞由德國詩人弗萊裡格拉特作,名為《盡情地愛》,其歌詞大意是:
愛吧!
能愛多久,願愛多久就愛多久吧!
你守在墓前哀訴的時刻快要來到了。
你的心總得保持熾熱,保持眷戀,
只要還有一顆心對你回報溫暖。
只要有人對你披露真誠,你就得盡你所能,
教他時時快樂,沒有片刻愁悶!
還願你守口如瓶:嚴厲的言辭容易傷人。
天啊!
本來沒有什麼惡意——
卻有人含淚分離。
李斯特根據這首詩創作的樂曲,並沒有局限於歌詞提供的內容。原詩的情調低沉,表現了生離死別的傷感情緒,而鋼琴曲的形象卻煥發著充沛的熱情。三首樂曲都採用夜曲體裁,前兩首不經常演出,本曲卻流傳較廣,並被改編為管弦樂曲以及小提琴或長笛的獨奏曲等。
樂曲的開頭以恬靜柔和的旋律貫穿其中,右手的分解和弦具有流動感和起伏感,烘託出浪漫主義時期特有的音樂氛圍。深情婉轉的旋律深深的打動著每位聽者的心。樂曲的中段情緒不斷高漲,熱烈而激昂從而逐漸推向高潮。樂曲再現部分的主題旋律又回到開始時的那種抒情、寧靜、安詳的氣氛中。句尾旋律的律動漸行漸慢,使音樂變得空曠而遼闊,讓人意猶未盡,在夢一般美麗的感覺中,戀戀不捨的結束全曲。
基辛:李斯特《愛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