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禁令」下5類房屋不能出租,事關房東和租戶切身利益

2020-11-29 樓市前沿

根據艾媒數據中心的數據來看,預計明年房租租賃人口將達到2.3億人,比2020年增長1千萬人。而另一方面,相關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的房貸總量為29.8萬億,如果算上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至少有2.7億「房奴」背負著高房貸。可見租房市場的總規模正逐漸向購房市場逼近。

如果仔細分析以下這組數據,還能得出更加令人吃驚的結論。我們知道,還房貸成員主要以家庭為主,而租房則是以個人為主,假設房貸平均年限為25年的話,那麼被打上「房奴」標籤的80、90、00後們,正逐漸發生這樣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願意選擇租房住。

而相關數據似乎也印證了這一點,根據《2020年中國青年租住生活藍皮書》的數據來看,超過60%的租客租房時長超過3年,20%以上的租客表示願意一直租房,其中30歲以下的租房人群佔比接近60%。說明現在年輕人越來越願意租房住了。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租房呢?答案其實很簡單,由於房價太高,很多年輕人根本買不起房。即使靠父母幫助湊齊了首付,也有很多人看到如此高的月供,買房意味著過上幾十年辛苦還房貸的日子,因此也不願意買房。另一方面,年輕人由於工作不穩定,流動性比較大,買了房可能會面臨由於工作變動需要花費很長時間去上班的問題,增加了很多時間成本。

隨著租賃市場越來越大,因此租房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很多年輕人都是剛畢業的學生,沒有什麼社會經驗,因此很容易上當受騙吃虧,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更讓心靈上受到傷害。甚至很多房東都認為無論什麼樣的房子都能出租,只要出了問題就是租客的責任。但真實情況並不是如此,國家早就有規定有幾類房子是不能出租的,而前陣子出臺的《住房租賃條例(意見徵求稿)》則再次具體規定了幾類不能出租的房屋,如果有違規的情況甚至還可能面臨一定的懲罰,因此房東和租客都需留意,關乎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一、非居住空間不能出租

什麼是非居住空間呢?非居住空間指的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區域,這類區域是不能單獨作為居住空間的。該規範具體指的是群租房現象,很多房東為了多賺取一些房租,私自將房子的各個區域單獨隔開作為居住空間出租,一個50平的房子可能住著十幾個人。

事實上,這類群租房是有很大問題的。首先,由於上下班時間不一致,家裡經常進進出出,並且人多了自然也會有很大噪音,影響隔壁鄰居正常休息。其次,多人使用各種電器設備,存在一定的用電安全隱患,更有可能由於線路著火引發火災。最後,如果是地下儲藏室這種封閉區域的話,逃生也比較困難。

此外,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房主違規出租可罰3萬。出租人集中出租房屋達到一定規模,未落實相應安全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可處較高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中介也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二、室內裝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房子

這次的《住房租賃條例》中特別要求提到了:

「出租住房的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一般裝修有問題的房子,比如牆體輕微裂縫,地板磚缺失,對於正常生活需求沒有特別大影響的問題,一般能忍就忍了。但如果是裝修材料有問題的房子,是一定不要入住的,裡面含有大量有害物質,比如甲醛、氨、氡、苯等物質,對於健康都是有很大影響的,嚴重可能會導致白血病、淋巴瘤等疾病。

而對於租客而言,在進行房屋的選擇的時候,不能僅僅靠能不能聞到刺激性氣味來判斷是否能入住,很多有害物質本身就是無色無味的。可以的話最好帶上專門的檢測人員,或者簡易的測量工具,避免出現問題,自己住著也很舒服。

三、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住房

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對於房屋的設備、設計、防火、節能、勘察、地基基礎、結構、抗震等十個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規範要求。如果自己的房子不能達到上述的標準,那麼房屋是不能出租的,這類房屋同樣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不過目前市場上,由開發商新建的新房一般都能夠符合上述的標準。一般只有一些舊房、危房、房齡過久的房子不合符相關的標準,甚至很多房子都是自建的。這類房子房東早已經搬出去了,等待拆遷或者改造的房子,而這種房子也是不允許出租的,對此租客一定要小心。對於房東自己而言,也不建議住在裡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上述三種都是明確寫入《住房租賃條例(意見徵求稿)》中不能出租的住房,按照以往的經驗,一般從意見徵求到具體落實需要經歷6個月左右的時間。上述文件公布時間在9月,目前也沒有任何修改的通知,也就是說,明年這幾類住房都不能出租。

四、其他不得出租的住房

除了房子本身質量問題以及規範問題外,房子有其他附屬的情況下也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於違法建築的;6、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五、設立了「居住權」的住宅不能出租

按照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的要求,住宅會增設「居住權」,擁有居住權的人對於住宅享有居住、使用權利,但無法進行買賣。設立了居住權的住宅同樣不允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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