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1910年4月26日—1935年3月8日),原名阮鳳根,出生於上海市,祖籍廣東省香山縣南埔左步頭鄉(今中山市南朗鎮左步村望 ),中國內地女演員,上海崇德女子中學肄業。
1935年3月8日的一天,整個上海沉寂在悲痛的陰霾裡面。
中國無聲電影時代的當紅影星阮玲玉在家中吞掉三瓶安眠藥自殺,年僅25歲的年輕女子,風華正茂,事業當紅,是什麼樣的傷害能夠讓這樣一個貌美如花的姑娘輕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阮玲玉在中國電影上的造詣是極高的,被稱為中國無聲電影時代的靈魂。
1930年5月,《影戲雜誌》在上海舉行電影明星的選舉,在那次的選票中,阮玲玉遙遙領先,一舉拿下冠軍。
阮玲玉下葬當天,近30萬的上海民眾自發的前往上海膠州路進行弔唁,租界也派出了3輛警車維持秩序,還派出許多警察來看護。
葬禮。
據說,阮玲玉下葬死的時候上面穿的旗袍都寫滿了四個大字,人言可畏。
就連魯迅先生也為阮玲玉的死寫了一份小報,叫《論「人言可畏」》,意思就是許多小報的記者沒有用事實真相報導,用手中的筆誅心。
1935年3月,上海的《申報》刊登了以下這樣一份報告:「遺書痛斥張達明,阮玲玉含冤而死」
申報。
張達明是誰?原本的張達明是阮玲玉的少爺,同時也是她的初戀情人。
張達明是上海一戶大戶人家的兒子,阮玲玉是他家保姆的孩子。在遇見張達明之前,阮玲玉還不叫這個名字,那時的阮玲玉是窮人家的孩子,父親在阮玲玉6歲時積勞成疾因病去世,母親只好帶她去做工人家帶在身邊長大。
阮玲玉本名阮鳳根,16歲前往張家幫工,那時的張達明19歲。
原以為是童話中灰姑娘的故事,遇見了待自己推心置腹的白馬王子,誰知最後是誰被拖入無邊的深淵。
張達明 阮玲玉。
以張家在上海灘的地位怎麼可能娶一個保姆的女兒做媳婦,奈何一時被愛情衝昏頭腦的阮玲玉執意的要和張達明在一起,兩人還搬離了張家,在外租房子過起了同居生活。
同居時,張達明和阮玲玉也過了一段時間逍遙快活的日子,騎馬,看戲,逛百貨公司,玩的不亦樂乎,直到後來張達明荷包裡的錢逐漸空了。
索性就開始打起了阮玲玉的主意,張達明的二個哥哥是開電影公司的,何不讓阮玲玉去試試呢?
就這樣,阮玲玉正式進入了電影圈。阮玲玉第一次報考電影公司,就被當時的知名導演卜萬蒼一眼相中,1926年 阮玲玉出演個人的第一部電影《掛名夫妻》。
掛名夫妻。
這部電影一經播出,阮玲玉就在上海嶄露頭角,生活也逐漸恢復平穩。
阮玲玉是個窮苦人家的孩子,只想安安分分的生活,過些平淡的日子,就和張達明提出了成婚的要求,沒想到卻被張達明給拒絕了。
1927年的一天,張達明卻突然提出來要和阮玲玉結婚,並讓阮玲玉陪同他一起去往張家。
阮玲玉高興的不得了,以為張達明終於肯給自己一個交代了,誰知,到了張家一看,阮玲玉傻眼了。
張達明的父親去世了,靈堂就在自己面前,張達明帶自己回張家只是為了用已婚的名義多分一些家產。張家有個規矩,凡是結婚子女,財產要多些,未婚子女財產就少些。
阮玲玉心裡涼了半截,這還是自己跟隨的那個男人嗎?婚姻只是拿來交易的籌碼。
那之後的時間裡,張達明沉迷上了賭博,家產敗的是一乾二淨,兩年時間裡,阮玲玉接連拍了6部電影,1929年還被上海人稱為「阮玲玉年」。
胡蝶。
阮玲玉實在受不了張達明的揮霍無度,以及無所事事的生活態度。
她想跟張達明提出分開,哪知在張達明拿出一張報紙後,阮玲玉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內容是「著名影星胡蝶起訴未婚夫林雪懷·解除婚約」旁邊的配圖是法院圍滿了的小道記者和擁擠的人群。
張達明的意思很明顯,你想和胡蝶林雪懷一樣與我對簿公堂嗎?可以,做出被輿論攻擊,被社會關注的準備吧,你當紅的事業也不用要了。
張達明無恥嗎?極其無恥,用這樣的事情來堵塞阮玲玉想分開的理由,他也深深的知道阮玲玉身上的弱點。
儘管阮玲玉長相清秀甜美,是紅極一時的電影明星。但是,窮人家出生的命運是改變不了的,骨子的自卑也是事實。他深知阮玲玉的性格是膽小怕事的,不敢與他撕破臉來,否則就將阮玲玉和他之間的生活細節全部披露給媒體,輿論是會不斷的,唾沫星子也是可以淹死人的。
再則,阮玲玉不像胡蝶,胡蝶對簿公堂時是有母親陪伴的,親自拉著自己女兒的手走進去,。阮母卻從小告訴阮玲玉,永遠不要說自己是是保姆的女兒,不要說自己是窮苦人家的孩子,那樣,人家會瞧不清你。
阮玲玉只好作罷,心想離不開那就離遠一點行吧。託關係給張達明找了份工作,福建稅務局所長。
合照。
1932年,「一二八事變」作為聯華公司的臺柱子阮玲玉隨同公司一起前往香港避難,在香港,阮玲玉遇見了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唐季珊。
香港有名的茶葉商人,同時也是電影公司的大股東,一個40歲的老男人。
唐季珊對阮玲玉展開了瘋狂的追求模式,沒事就給阮玲玉送禮物,還陪她去找相熟的律師,並承諾一定會幫助她解決掉張達明這個大麻煩。
不久之後,阮玲玉和張達明之間籤署一份協議,大意是「阮玲玉會在未來兩年之內,每月固定支付張達明100元的生活費用,兩年期止,就結束」。
就這樣,阮玲玉和唐季珊走在了一起,當時的唐季珊是個年近40的中年男人,家中還有一位原配妻子,為了和阮玲玉在一起,還甩掉了另一個女人。
朋友都勸誡阮玲玉,提防著唐季珊,不要把自己的未來放在這樣的男人身上。阮玲玉卻言:
「我太弱勢,我太心軟了,我經不起別人對我的好,我也真會像發了瘋似的愛他」
唐季珊 阮玲玉。
1934年底,張達明為期兩年的生活費被停止了供應。
隨著,各種各樣的麻煩接踵而來。虛偽狡詐的張達明怎麼會這樣放棄自己的搖錢樹,打算一紙訴狀將唐季珊告上法庭,理由是竊取張家財產。唐得知後,迅速出擊反告張達明妨礙自己的名譽。
兩個男人之間的爭鬥不休就這樣牽連到一個女人身上,張達明以通姦罪將阮玲玉告上了法庭。
此時的唐季珊不僅沒有對昔日的情人阮玲玉伸出援助之手,反而落井下石。
逼迫阮玲玉登報發表一則聲明,自己和阮玲玉的財產是分開且獨立保管。
1935年1月,《申報》的一則小報更是將阮玲玉推上風口浪尖,裡面的口誅筆伐,字字銼心。
「著名影星阮玲玉的秘聞,野史,私生活,通姦,主僕之戀,16歲同居」等等字眼瞬間摧毀了阮玲玉的心靈。
為什麼當時的記者要這麼的詆毀抨擊阮玲玉呢?是因為一部影片,《新女性》這部影片中的女主角就是阮玲玉,飾演的角色是因為記者不實報導而死。
新女性。
因為這部電影,反倒成了眾多記者口誅筆伐的理由,殺人不是只有刀,手中的筆亦可。
1935年2月,張達明又一紙訴狀將阮玲玉告了,用刑事案件的名義起訴。民國時期,民事案件當事人是無須到堂的,刑事案件卻必須到堂。
張達明確切的知道阮玲玉的弱點,最怕把事情鬧大,接受大眾的輿論,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談資,這是她最害怕的事情。
原定於3月9號的庭審,阮玲玉沒有出席。
這個從草根階層一步一步向上爬的女子在3月8 選擇了最極端的方法逃避,自殺。
原本她可以坦然面對這一切,即使身敗名裂又何妨,你活給自己看,又不是活給別人看。
在作者沈寂所著《一代影星阮玲玉》中,有這樣一段回憶:如下圖
《一代影星阮玲玉》
壓死最後一根草的不僅僅是駱駝,是曾經面臨絕境的點點滴滴。
阮玲玉的鄰居在她死後回憶道:唐季珊早就在外金屋藏嬌了一個歌女,有時候兩人爭執,唐季珊還會將阮玲玉反鎖在門外。
朋友在阮玲玉生前曾經問過她,張達明和唐季珊愛過你嗎?
阮玲玉答:
「張達明把我當做他的搖錢樹,唐季珊把我當做他的專利品,他們誰也不懂得什麼是愛情」
果不其然,愛錯了人不只心裡會難受,感情會錯付,還會失去自己的生命。
如若阮玲玉在盡力去愛每一個人之前,勇敢一點,當斷則斷,是不是不會香消玉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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