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和陸小曼,在北京東交民巷六國飯店舉行盛大的婚禮。一個風流倜儻才華橫溢的詩人,一個是名滿京城的名媛佳麗,真可謂是一對才子佳人了。
以兩人的身份,來賀喜的賓客也多是社會名流:有張彭春(時任清華學堂教務長)、梁實秋等。大媒是著名大家胡適,證婚人則是中國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學家,徐志摩的老師,梁啓超。
婚禮開始後,大媒胡適微笑著講了對這一對新人的美好祝願。然後,證婚人梁啓超走上講席發言,何止是發言,這就是一頓訓詞: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聚……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梁啓超講完話就了回到座位上,可客人們一下子瞠目結舌,留下長久的沉靜和驚愕,讓徐志摩和陸小曼羞愧難當,難堪之極。
其實,別看這段訓詞難聽,符合梁啓超老先生的風格,但這也是事先徵得了胡適和徐志摩的同意的。
梁啓超對徐志摩這個愛徒,學問上非常欣賞,但對徐志摩豐富浪漫的感情和他的婚姻愛情觀點卻從贊成。
徐志摩先是苦苦追求林徽因,堅持與髮妻張幼儀離婚,後來林徽因成為梁啓超的兒媳;後來,徐志摩又追求朋友王賡的妻子陸小曼,讓梁啓超更視為傷風敗俗,有辱斯文。
他問徐志摩:為什麼不控制自己的感情呢?徐志摩低下頭說:先生,我努力過,但做不到。梁啓超也只能望著他的這位愛徒嘆氣。
而徐志摩的父親徐申看來,兒子和陸小曼結婚簡直是大逆不道,堅決不予同意,甚至斷絕了對兒子的經濟支持。在徐志摩苦苦哀求之下,徐申如才提出條件:如梁啓超出任證婚人、胡適做介紹人,方允與陸小曼結婚,但其「結婚費用自理」。
讓胡適充當介紹人,這不成問題,因為胡適一向是謙謙君子,喜歡成人之美。但讓梁啓超做證婚人就難了。
徐志摩請求胡適和張彭春幫忙先去做梁啓超的工作。兩人先後到清華園拜訪染病的老朋友梁啓超,說徐志摩會來求他作證婚人。梁啓超一聽,當然不答應。但聽到徐志摩的父親提出的條件,總算是勉強應允了。
梁啓超在胡適的苦苦說服下,同意了。胡適輕鬆一笑,回去告訴苦苦等待的徐志摩,詩人搓搓手,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了,婚禮方順利舉行。
所以,才有了梁啓超在婚禮上那段別出心裁的講話。但顯然,在這個場合上畢竟太不合時宜,情理上也太不近人情。
但徐志摩聽完了老師的教訓之後,在別人還沒有回過味來時,對梁啓超說:「我多次聆聽先生的演講和講話,唯這番教訓最讓我刻骨銘心。」
並在次日,徐志摩帶著陸小曼坐車到清華園梁府拜訪老師,感謝老師的一片苦心。這天梁啓超卻一反前一日的嚴肅,臉上一直帶著笑容,這才讓徐志摩和陸小曼感到溫暖和慈祥。
但這也從不過是梁啓超做了做姿態,不想讓一對新人太過難堪。從內心裡講,他對他倆的行為並沒有原諒。他倆走後,梁啓超提筆給國外的梁思成、林徽因兩口寫信: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他的新婦是王受慶(王賡)夫人,與志摩愛上了,才和受慶離婚,實在是不道德至極。我屢次告誡志摩無效。胡適之、張彭春苦苦為他說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情。
我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未聞之婚禮矣!今訓詞稿子寄給你們一看……
老朋友對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
——從老先生這封信可以看出,他作他這位愛徒的證婚人,又有保護他的成分,也可謂用心良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