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洵的六國論真的論證嚴謹嗎?為借古諷今而還是削足適履?

2020-12-28 一書一句

戰國時期,地處西方的秦國憑藉一己之力鯨吞蠶食,最終橫掃六合,一統天下。這一力量懸殊的較量和不可思議的結局,歷代以來被人們議論紛紛,持續不斷地引起歷代學者的深思,紛紛探究其中的原因,力圖對此作出正確的解釋,以為史鑑。高中語文教材就有《過秦論》《阿房宮賦》《六國論》等課文涉及到這一議題。蘇洵的《六國論》就是其中非常著名的一篇。

蘇洵的《六國論》認為:六國敗亡的原因是「弊在賂秦」。全文就是圍繞這樣一個中心論點來組織論據,進行論證。他把六國的破滅分成兩種類型來分析。先是鄰近秦國的三個國家:韓國、魏國、楚國。此三國以土地賄賂秦國,自己的土地越割越少,秦國隨之越來越強,日削月割,最終滅亡。這樣論證順理成章,理所當然。接著是三個沒有賄賂秦國的國家:齊國、燕國、趙國。齊國因為親附秦國不幫助五國而滅亡;燕國是太子丹派荊軻去刺秦招致禍患;趙國的滅亡是因為誅殺了自己的良將李牧,自毀長城。燕國趙國都有積極的抵抗行為,但先是自己內部犯了錯誤,又失去外部援助,「不賂者以賂者喪」,最終也「不能獨完」。這兩類國家的滅亡到後面合二為一,總而言之就是「弊在賂秦」。作為一篇議論文來說,《六國論》邏輯嚴密,論證清楚,有不可辯駁的氣勢。

然而,《過秦論》和《阿房宮賦》的觀點是落實到各國對待百姓是否仁義,是否愛民,並未提及「賂秦」的因素。孰是孰非?事實果真如蘇洵所說,六國的滅亡只是因為賄賂秦國嗎?我注意到作者在文中最重要的論據是說諸侯賄賂秦國的土地很多,遠遠超過秦國的攻戰所得。「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這句話就算減掉誇張的成分,還是引起了我的疑問:秦的統一六國有那麼容易?

於是我翻開《史記》,在韓魏楚各篇中查看了一番,真的發現了一些問題。秦國的崛起開始於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此後一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期間一百三十多年,秦與諸侯,尤其是與韓魏楚三國,交戰不斷。根據《史記》,我粗略的統計了期間一百三十多年秦國和韓魏楚三國之間土地的換手情況。統計結果是這樣的:秦國攻戰獲取韓國城池或土地的記錄10次,割地1次,秦國歸還土地2次;秦國攻戰獲取魏國城池或土地的記錄18次,割地4次,秦國歸還土地3次;秦國攻戰獲取楚國城池或土地的記錄8次,割地2次,楚國復取1次,秦國歸還土地2次。根據數據看來,事實不言自明,作者的論證不但站不住腳,而且是跟實際情況剛好相反,應該是「較秦攻戰之所得,與賂之所得,其實十倍」,才比較符合史實。

韓魏楚三國各自少數的幾次割地賄賂,其實也並非隨心所欲,是經過精打細算的。他們不是不愛惜土地,更不是僅僅為了自己的一夕安寢。有一種情形是諸侯與秦國在戰爭進行的時候,敗局已定,為了防止敗局的繼續擴大而作出的止損行為。如魏安釐王二年,秦國侵略魏國,一路打到國都大梁城下,眼看都城不保,魏國只好「予秦溫以和」。還有一類情況是諸侯為了聯合秦國一起攻打另一個國家,此時割讓土地是以較小的代價博取更大的利益。這類的計算權衡,在各國縱橫策士那裡,是常常討論的話題,連秦國都做過這種以割地求合作的事。因此,作者說的這些國家對祖先辛辛苦苦得來的土地「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實在是有點冤枉。有意思的是,秦國也偶爾也會退還既得的土地給這些國家,這又是怎麼回事呢?是秦國大發慈悲或良心發現嗎?

當然不是。秦國與諸侯作戰也會有不利的時候,為了把敗局縮減到最小,也是要止損的。僅有的一次記載,諸侯進攻秦國的唯一一次勝仗是在秦昭襄王十一年,魏國的信陵君率領五國聯軍攻打秦國,秦軍敗走,一直退到函谷關。秦國被迫「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還有就是秦國要專心對付一個國家的時候,就需要避免他國插手,防止兩面受敵,這時它就需要穩住眼中的「假想敵」。例如在楚懷王二十四年,為了拉攏楚國,秦昭襄王把上庸之地還給楚國,用來換取楚國跟齊國斷絕外交關係。歸根結底,無論是割地賄賂還是歸還土地,各國考慮的是各自的最小損失或最大利益,沒有哪個國家會「如棄草芥」。戰國時期各國之間的關係,正如二戰時期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名言:「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所以,戰國時期諸侯割地賂秦的現象,數量並不像《六國論》中說的那麼多,也沒有那麼隨意。

在論述「義不賂秦」的三個國家滅亡原因時,《六國論》的說法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文中說燕國的滅亡是燕太子丹派刺客荊軻去刺殺秦王招致的禍患,這也是不夠準確的。燕國躲在趙國的後面,沒有跟秦國接壤。地理位置上的優勢,燕國跟秦國基本上沒有正面的交手,但是當秦國漸漸吞併其它五國時,燕國君臣在事情的發展趨勢中看到了自己的後果,物傷其類,唇亡齒寒,他們坐不住了。可是,年輕的太子丹不願意做曠日持久的準備,妄想一招制敵,用「荊軻刺秦王」來削弱秦國,達到保衛燕國的目的。秦兵旦暮渡易水,大軍壓境,太子丹才催促荊軻出發。結果刺秦失敗,秦王大怒,加快了伐燕的腳步。

由此可知,「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這句話其實是顛倒了因果:燕國君臣是害怕燕國被秦國消滅,才派出荊軻去刺秦王,而不是因為荊軻刺秦而招來了燕國的禍患。荊軻刺不刺秦王,燕國滅亡的結果應該是不會改變的。

至於趙國,倒是六國中抵抗最頑強的一個,從未賄賂秦國。趙國的覆滅,由於趙孝成王等趙國貴族利令智昏,貪圖韓國上黨地區的土地,虎口奪食,導致秦趙對陣於長平;再加上用人失誤,用「紙上談兵」的趙括替代老成持重的廉頗。長平一戰,趙國四十五萬精壯損失殆盡,之後再無力量抗衡秦國。後來趙國良將李牧雖然兩次擋住了秦國的進攻,也只能算是垂死掙扎,無法根本改變結局。李牧因讒言而被誅殺,只是加快了趙國的滅亡。縱使李牧不死,趙國也避免不了亡國的結局。「良將猶在」就能保住國家,僅僅是作者的美好願望而已。

說到這裡,我想到了一個非常普通的問題:今天我們學習歷史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最普遍的答案是「以史為鑑」。「以史為鑑」是指以歷史上發生的事件為借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將其成敗得失,引以為鑑,以免重蹈覆轍。可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在「以史為鑑」的時候當然不能脫離歷史事實,不能歪曲歷史和篡改歷史。否則的話,就會變成「影射史學」。「影射史學」是為了讓結論符合自己的預設,先入為主,用自己的目標來重新解讀歷史,甚至是製造歷史。這樣的話,歷史就變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得出的結論應該是沒有借鑑作用的。

當然,蘇洵寫《六國論》,本意不在研究六國敗亡的原因,而是要借古諷今,要指出大宋王朝當時對北面契丹和西方西夏奉行的賄賂求苟安政策的錯誤,希望引起當朝決策者的注意和借鑑,是「以史為鑑」。這樣的文章,為了達到自己想要的結論和效果,在歷史材料的運用方面作出一些取捨裁剪,「削足適履」,或者運用適當的修辭手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論證如果過於不尊重歷史的事實,只考慮自己的結論,這樣的「削足適履」,就會變成「影射史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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