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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元豐改制之前,吏部尚書是有實權的,但是在改制期間,一度淪為只有虛名的「階官」。
這段時期,吏部尚書無職事,其職掌視差遣而定,因此不具有共性。元豐改制後,其階改為金紫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成為職事官,領吏部七司,恢復實際職務,總領文武百官選試、注擬等政令。
宋代的吏部尚書,官職很明確,為什麼還要在前邊加上一個字?
元豐改制後,元祐官品令確定,南宋初年恢復元豐之制,吏部尚書仍為從二品,此後保持不變。
元豐改制之前,吏部尚書是正三品,這是延續了唐朝的傳統,元豐改制之後,吏部尚書不僅恢復了實權,而且還升官了,吏部尚書成為職事官,為吏部長官,總領吏部七司,負責文武百官的選試、注擬、遷授、蔭子、敘復等政令,官階為正二品。
我們來了解一下宋代吏部尚書都有哪些種類
吏部尚書內部的種類也不少,宋代史料中「吏部尚書」出現的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吏部尚書、權吏部尚書、行吏部尚書、守吏部尚書、試吏部尚書、贈吏部尚書、檢校吏部尚書等。它們之間是有一定區別的。
讀這些官名,我們可以發現後邊都有「吏部尚書」4個字,但是前面分別加了一個不同的字樣,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要回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
當時的官員,品階低者,當職事官官品高時要加上「試」、「守」字樣;同樣,品階低但是職事官官品高又暫時攝官者,要加上「權」或「行」字樣。
歷史學家們通過研究,得出了一個這樣的結論:凡是官階上加了一個字,就會與俸祿掛鈎。比如,「行」表示寄祿官階高於職事官階,「守」,表示寄祿官階低於職事官階。
單是研究宋代吏部尚書的官職,我們就可以發現,宋代讓低級官員擔任較高較重要職務的現象比較普遍。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樣做也是為了有所區分,特別是在俸祿等方面,倘若品級很低的官員同品級很高的官員的俸祿、待遇一樣,勢必會引起後者的不滿,而加上「守」、「試」等字樣就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因此,宋代讓低級官員擔任要職,如此我們現在將他們變換一下官名,就會發現可以讓有能力但寄祿官階較低的官員脫穎而出,快速擔任某一重要職務,並且不違背宋朝典制,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官員的能力。
因此,對於一位帶「權」字的官員,不能僅僅從「權」字上判斷他的寄祿官階。「以待資淺之人」,其意實在是過於模糊。讀史使人明智,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歡迎關注我的後續更新,我們一起快樂學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