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周報」網際網路平臺不得代銷銀行理財產品,東證資管換帥

2021-01-16 界面新聞

記者 | 方德能編輯 | 張一諾1

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新規出爐,支付寶、京東金融等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不得代銷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

從銷售機構的規定來看,《辦法》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分為兩類:一類是銷售本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理財子公司;一類是接受銀行理財子公司委託銷售其發行理財產品的代理銷售機構。

一國有大行從業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指出,「《辦法》對兩類銷售機構的規定意味著,類似於支付寶、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等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在現階段不能代銷理財子公司的產品。投資者僅可以通過理財子公司的、銀行的電子渠道購買理財產品。不過,未來理財子公司發展比較成熟後也存在放開和第三方平臺合作的可能。」

中信證券為首批QFII開立兩融帳戶,外資也可加槓桿

12月28日,中信證券為QFII客戶成功開立A股市場首批融資融券信用帳戶。上述QFII客戶可於帳戶開立次一交易日(12月29日)起參與融資融券類證券交易,這將是《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簡稱QFII新規)實施後境外投資者首次進行此類交易。這標誌著A股融資融券業務發展一個新的裡程碑,信用業務中只有融資、缺少融券的極端情況正中信證券為首批QFII開立兩融帳戶在扭轉。

中信證券指出,在國內國際雙循環的背景下,QFII、RQFII客戶參與融資融券交易不僅擴大了其投資範圍,促使我國吸引更多境外優質資本,更提升了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為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了新動能。

中信信託擬清倉中德安聯人壽股權,安聯集團可實現全資控股中德安聯人壽

1999年成立的中德安聯人壽是安聯集團在中國布下的第一子,也是歐洲壽險公司在華組建的首家合資壽險公司。目前,安聯中國控股持有51%股權,中信信託持有49%股權。

近日,中信信託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49%股權」項目,擬轉讓持有的全部中德安聯股權,轉讓底價為23.44億元。

根據規則,在此次轉讓中,原股東享有優先認購權。鑑於中德安聯人壽只有兩家股東,這意味著,如果安聯願意,實現全資控股中德安聯人壽的可能性非常高。安聯中國控股表示,正在積極評估本次中德安聯股權交易的機會,從而獲得中德安聯的更多股權。

泰康資產申請設立公募基金公司

近日,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向證監會提交《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資格審批》。證監會官網顯示,證監會已接收相關材料。繼今年10月份,人保資產遞交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後,又一家保險系基金管理公司申請設立。這意味著,此前一直以事業部形式開展公募基金業務的僅有的兩家保險資管悉數放棄事業部,轉而尋求設立獨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業內人士表示,泰康資產申請獨立基金公司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公募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後,獨立的基金公司是必然選擇的一種組織形式,其目的也是讓公募業務得到更好地發展。

東證資管換帥,宋雪楓為新任董事長,楊潔瓊、尤文杰為新任董事

12月31日,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東證資管」)發布關於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宋雪楓擔任新任董事長,楊潔瓊、尤文杰擔任公司董事。潘鑫軍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 金文忠、杜衛華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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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新規出爐 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不得代銷】為規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理財業務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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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展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業務活動需要同時遵守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理財子公司辦法》和《辦法》等制度規定。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銀行理財產品的轉型發展情況,適時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範圍擴展至其他金融機構和專業機構。支付寶、理財通等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不得代銷產品《辦法》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分為兩類:一類是銷售本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理財子公司;一類是接受銀行理財子公司委託銷售其發行理財產品的代理銷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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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銀保監會介紹,《辦法》主動順應理財產品銷售中法律關係新變化,充分借鑑同類資管機構產品銷售的管理規定,並根據銀行理財子公司特點進行了適當調整;《辦法》的發布有利於規範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理財業務健康發展。「《辦法》的發布恰逢其時、意義重大,對於下一步理財子公司業務良性發展、全流程管理,對於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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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際網路存款產品是指商業銀行藉助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推出的存款產品,商業銀行需向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支付「導流費」等手續費。近年來,網際網路存款產品漸成部分中小銀行吸收存款的重要渠道之一。據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11月一次講話中提供的數據,目前,11家主要的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涉及50多家中小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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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法》順應理財產品銷售中法律關係新變化,充分借鑑同類資管機構產品銷售的監管規定,對理財產品銷售機構範圍、產品發行方和銷售方責任、理財產品銷售流程管理、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等八大方面進行調整。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規定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這意味著支付寶、京東金融等第三方平臺現階段將不能代銷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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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原標題:銀保監會劃定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靠譜銷售渠道:網際網路平臺暫不能代銷導讀:《辦法》明確規定未經金融監管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且明確,現階段代理銷售機構為其他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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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代銷之困:大行接不上 小行上不了量
    代銷渠道方面,光大理財、興銀理財、信銀理財、交銀理財、杭銀理財、寧銀理財、建信理財等理財子公司均鋪設了他行銷售渠道。 此前,外部代理銷售理財產品的渠道主要有三大類型:一是銀行理財子公司選擇母行之外的其他銀行代銷;二是網際網路銀行逐漸成為理財子產品銷售渠道「標配」;三是網際網路平臺也成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著力開拓的重要渠道。
  • 網際網路存款下架後,銀保監會給銀行理財子產品銷售定了兩個渠道
    繼網際網路存款產品在各大網際網路平臺下架後,銀保監會出臺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對理財產品的銷售方式進行規定。隨著理財子公司加速落地,銀行理財的產品體系也進一步豐富。但理財產品銷售適用的監管規定分散在不同的制度規則中,銀行理財子公司主要沿用商業銀行理財、代銷等監管規則,全面性和適用性存在不足。
  • 銀行代銷他行理財子公司產品興起 出了問題找誰?
    「銀行APP理財銷售區域,竟然有代銷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熱衷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陳小姐頗感意外。記者調查多家銀行的手機銀行APP發現,確實有部分銀行已經打開大門,開始有代銷產品,不過並非他行的理財產品,而是他行理財子公司的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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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較此前的銀行資管,如今行業已發生了諸多變化,其中一些已被市場及投資者們廣泛關注的趨勢逐漸明朗,比如產品形態多樣化、期限拉長、保本理財逐漸退出、產品淨值波動、越來越多的理財子公司湧現。除了產品端顯而易見的轉型之外,還有更多新現象昭示著資管時代的行業巨變,比如銀行之間相互代銷產品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這意味著對產品競爭力的要求提升。
  • 多家銀行代銷他行理財子公司產品
    除了依靠母行拓展客戶外,理財子公司正在將產品「搬進」其他商業銀行App進行銷售。4月26日,記者調查發現,中信銀行、江蘇銀行、百信銀行等多家銀行已經開始代銷他行理財子公司產品。分析人士指出,代銷他行理財子公司產品能夠完善自身產品線,吸引更多客戶,預計未來會有更多銀行加入陣營。
  • ...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新規來了: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不能代銷...
    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理財產品銷售結算資金不屬於其清算財產。5、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這意味著,當前網際網路平臺以及絕大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還不能從事理財產品的代銷業務。)理財產品銷售機構不得以理財名義或使用「理財」字樣開展其他金融產品銷售業務活動。
  • 中小銀行有望成理財產品代銷主力軍
    分析人士稱,預計下階段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母行銷售渠道功能將繼續強化,同業合作代銷模式有望加速拓展。在這其中,中小銀行具備一定優勢,或成為代銷主要力量。 網際網路平臺暫無資質 根據《辦法》,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包括銷售本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和代理銷售機構。代理銷售機構明確為現階段為其他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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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理財子公司人士所說的「口子」,即銀保監會於2020年12月25日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暫時未將網際網路平臺納入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代銷機構範圍。據了解,較多的理財子公司在開業之初,即制定了以母行渠道為主,網際網路渠道、直銷渠道、同業代銷等渠道為輔的全渠道體系策略,並積極推進渠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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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來,投哪網、積木盒子、民貸天下等多家平臺抽身網貸行業。行業公認,互金平臺悄然瞄向的目標是助貸、小貸、消費金融公司、民營銀行......截止目前,雖大多平臺尚未完成轉型,但通過其試水的業務,亦可窺得一二。調查發現,不少平臺搖身一變,做起代銷民營銀行理財產品的生意。這是趨勢,還是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