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開啟了「民法典」時代。「民法典」對於強化規則意識、引領社會風尚、維護公共秩序具有重大意義,必將進一步促進社會的和諧和家庭的和諧。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有了更為健全的法治保障的同時,也期待「民法典」就像我們可以遵守「紅燈停、綠燈行」一樣成為社會成員的自律行為。
怎麼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和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宏篇巨著呢?看看中國之聲特別策劃的融媒體系列節目《民法典你我他》,是不是關係你我他?節目邀請中國之聲主持人子文和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執業律師朱巍以「你提問,我回答」的形式走近「民法典」,走進「百姓生活」。
本期話題
蛋糕店怎麼連我的口味都清清楚楚?大數據時代我個人的信息有可能不洩露嗎?
本期話題涉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包括:
【個人信息的定義】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第一千零三十七條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處理者查閱或者複製其個人信息;發現信息有錯誤的,有權提出異議並請求及時採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請求信息處理者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