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威脅是否構成犯罪,會如何判刑處罰?

2020-12-24 法妞問答

如果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但是一個人口頭威脅他人呢,那麼,口頭威脅是否構成犯罪,會如何判刑處罰?

網友諮詢:口頭威脅是否構成犯罪?

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羅國妹律師解答:

口頭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屬於違法,如果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則涉嫌尋釁滋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量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羅國妹律師解析: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尋釁滋事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尋釁滋事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三)尋釁滋事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並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著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相關焦點

  • 口頭威脅他人是恐嚇罪嗎?如何進行處罰?
    我國並沒有恐嚇罪一說,但如果受害人受到恐嚇,我們應當如何維權?我國刑事法律對恐嚇行為是如何定罪處罰的?請看下文了解。一、口頭威脅他人算恐嚇罪嗎?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條規定「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說這樣的恐嚇這是構成犯罪的。
  • 被人電話、簡訊恐嚇威脅了怎麼辦?其行為是否會構成犯罪?
    恐嚇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恐嚇他人,對他人的安全產生危險的犯罪行為。再我國刑法當中並沒有以「恐嚇罪」命名的刑法條文,但實際上有其它條款做了對恐嚇行為的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具體內容我們一起來閱讀下文了解。
  • 捉姦可能構成犯罪被判刑?2020年注意,這9種常見行為是犯罪!
    以往一些自媒體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別有用心地編造發布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但現在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其中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坐7年牢。當然,如果網友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盲目轉發,同樣可能觸犯這一條規定。
  • 法院如何認定是否構成誣告陷害罪?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因前員工被訴敲詐勒索遭拘251天後無罪釋放,某公司個別管理人員是否具有誣告陷害的主觀故意以及是否涉嫌構成誣告陷害罪引起全網熱議。
  • 怎樣才算是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會如何處罰?
    那麼,怎樣才算是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會如何處罰?網友諮詢:我最近打算起訴我的一個同事。我跟他有工作上的競爭關係,但是。他在背後經常說我壞話,有時候說的很難聽說我作風不檢點,就對我的生活產生了影響,也影響了我身邊的同事對我的評價,所以我想起訴她?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構不構成誹謗罪,如果我要告他的話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誹謗罪的處罰多少金額?具體是怎麼計算的?
  • 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如何處罰?丨反...
    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如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公安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和監護人對其進行幫教
  • 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是否構成犯罪?
    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是否構成犯罪?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 被害人報案時故意誇大犯罪事實是否構成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但是,如果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要從重處罰。本罪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導致被害人成為刑事偵查的對象或捲入刑事調查或刑事訴訟就構成犯罪既遂。被誣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處罰,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 《我和我的家鄉》「葛優」出借社保卡給表舅治病,是否構成犯罪?
    那麼,影片中若張北京將社保卡出借給其表舅治病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若構成犯罪是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歡迎發表留言)小編今天給大家帶來一份因出借醫保卡而被判刑的真實案例:案件概要:被告人王棟於2018
  • 撿了東西不還給失主是犯罪嗎,會如何定罪處罰?
    那麼,撿了東西不還給失主是犯罪嗎,會如何定罪處罰?網友諮詢:錢已經花光了,皮夾已經扔了,這樣警察找過來算是犯法麼?北京市京師(重慶)律師事務所唐小平律師解答: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 《我和我和家鄉》「葛優」出借社保卡給表舅治病,是否構成犯罪?
    那麼,影片中若張北京將社保卡出借給其表舅治病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若構成犯罪是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歡迎發表留言小編今天給大家帶來一份因出借醫保卡而被判刑的真實案例:案件概要:被告人王棟於2018年被檢查出患感染性心內膜炎,在2018年3月至4月期間,因本人沒有醫保,便冒用外甥張背景的身份信息及醫保卡,先後在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桃江縣修山鎮衛生院三官橋分院、益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附屬醫院住院治療
  • 《我和我和家鄉》「葛優」出借社保卡給表舅治病,是否構成犯罪
    《我和我和家鄉》中的法律問題--出借醫保卡給他人治病,是否違法作者:劉雨婷今年國慶檔最火爆的影片莫屬《我和我的家鄉》,該片讓觀眾笑淚齊飛,收穫了久違的歡樂與感動。無獨有偶,日常生活中,有些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會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他人看病買藥,認為醫保卡內個人帳戶上的錢是自己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那麼,醫保卡能出借給他人使用嗎?影片中張北京將社保卡出借給其表舅治病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今天筆者結合一例因出借醫保卡而被判刑的真實案例和大家一起聊聊這個話題。
  • 敲詐勒索錢沒拿到手要判刑嗎?
    在影視劇或者生活中,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向他人索取錢財的行為屢見不鮮。我們都知道這種行為是成立犯罪的,但是只要索財就會構成犯罪嗎?若是沒有拿到錢也會被判刑嗎?根據《刑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搶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該罪侵犯的法益為公私財產所有權和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犯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當然在實踐中以勒索錢財居多。
  • 決勝掃黑除惡收官年丨息縣一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判刑!
    決勝掃黑除惡收官年丨息縣一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判刑! 原創 朱煒 息縣法院息縣一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判刑
  • 提供線索協助查獲大量案外毒品無法查明毒品持有人的是否構成立功
    其辯護人提出,魏光強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節,且不是毒品的出資者,主觀惡性小,系從犯,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經依法審理查明:2009 年 7 月初,同案被告人王保蘭(已判刑)到緬甸國與吳德志(另案處理)商定購買毒品後,吳德志找到被告人魏光強、同案被告人吳老財(已判刑)運送毒品。
  • 在「黑老大」開的公司上班是否是犯罪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人們更加深刻地領悟到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會先來這句話的含義。這年頭的意外讓你措不及防:住酒店房子會突然坍塌,開車立交橋會突然傾倒,就連上班也不安全,指不定哪一天就構成犯罪。我想沒有人會在應聘時考慮這個問題吧,但他真實存在。今天,筆者先把這個法律知識科普一下,然後再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判例,讓你入木三分。在目前全國掃黑除惡形勢非常緊迫的情況下,很多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被剷除,淨化當地治安環境,守護一方平安。可是在這場大運動中卻有一些小人物的命運也被改變著,就是那些在黑老大公司上班的人員,他們是否構成犯罪呢?
  • 涉賭行為如何定罪?偶發性參賭不構成犯罪
    涉賭行為 如何定罪  徐雋 姜楠  我國目前通過行政、刑事處罰兩種手段規制涉賭行為,所涉罪名主要為賭博罪、開設賭場罪。  賭博罪:處罰「賭頭」「賭棍」,偶發性參賭不構成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 脫逃罪的構成要件
    使用暴力脫逃,是指行為人通過對司法工作人員施以毆打、捆綁等暴力行為,或者威脅、恐嚇等脅迫行為,而擺脫其監管控制。從人數上看,有單個人逃跑的,也有數人共同逃跑的。無論採取什麼形式脫逃,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脫逃的形式屬於量刑情節。但是,如果脫逃中犯有重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應按處理牽連犯的原則,從一重罪處罰。對於多數人集體脫逃的,應按共同犯罪論處。
  • 抓小偷反賠6萬還要判刑,是正當防衛還是犯罪?
    本案的關鍵在於,蘇先生在限制張某某人身自由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毆打的情節,張某某的輕微傷是如何造成的?如果小偷在被拘禁的過程中遭到毆打,那麼蘇先生就涉嫌非法拘禁罪。 店主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 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報警,協商解決後過了幾天又被打,該怎麼解決?
    生活中,我們無疑會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頭威脅,當然,這個所謂的「威脅」大多數時候是來自於朋友間開玩笑,也可能是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的一些氣話。但是,如果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對方真的付出了行動,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