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藝術(節選)
作者:弗洛姆
愛是一門藝術嗎?如果愛是一門藝術,那就要求人們有這方面的知識並付出努力。或者愛僅僅是一種偶然產生的令人心蕩神怡的感受,只有幸運兒才能「墮入」愛的情網呢?這本小冊子以第一種假設為基礎,而大多數人毫無疑問相信第二種假設。
但這大多數人決不認為愛情無關緊要,相反他們追求愛情。悲歡離合的愛情電影他們百看不厭,百般無聊的愛情歌曲他們百聽不煩。但他們之中沒有人認為,人們本可以學會去愛。
他們之所以持有這種特殊態度是有其各種原因的,這些原因反過來又分別地或總和地加強了他們的這一態度。大多數人認為愛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愛,而不是自己有沒有能力愛的問題。因此對他們來說,關鍵是:我會被人愛嗎?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愛?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們採取了各種途徑。男子通常採取的方法是在其社會地位所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地去獲得名利和權力,而女子則是通過保持身段和服飾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歡採用的方式則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舉止,有趣的談吐,樂於助人,謙虛和謹慎。為了使自己值得被人愛而採用的許多方法與人們要在社會上獲得成功所採用的方法雷同,即都是「要贏得朋友和對他人施加影響」。事實上,我們這個社會大多數人所理解的「值得被人愛」無非是贏得人心和對異性有吸引力這兩種傾向的混合物而已。
產生在愛這件事上一無可學這一看法的第二個原因是人們認為愛的問題是一個對象問題,而不是能力問題。他們認為愛本身十分簡單,困難在於找到愛的對象或被愛的對象。產生這一看法有多種原因,這些原因的根源基於現代社會的發展。其中有一個原因是二十世紀在選擇「愛的對象」方面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十九世紀在許多傳統的文化中愛情往往不是自發的、最後導致婚姻的個人經歷。婚姻多半是通過男女雙方的家庭、介紹人或者在沒有撮合者的情況下以條約的方式確定下來並進行的。
婚姻要門當戶對。至於愛情,人們認為婚後自然而然就會產生。但最近幾十年來,浪漫式的愛情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認。儘管傳統形式在美國依然可見,但人們更多的是尋求「浪漫式的愛情」,尋求個人的會導致辯證法的愛情經歷。這種自由戀愛的新方式必定會大大提高愛的對象的重要性,而不是愛情本身的作用意義。
產生在愛情這件事上一無可學這一看法的第三個錯誤是人們不了解「墮入情網」同「持久的愛」這兩者的區別。如果我們用 falling in love 和 being in love 這兩個英文搭配也許就能更清楚地區分這兩個概念。兩個迄今為止同我們一樣是相互陌生的人,當他們突然決定拆除使他倆分隔的那堵高牆,相許對方,融為一體時,他倆相結合的一剎那就成為最幸福、最激動人心的經歷。這一經歷對那些迄今為止沒有享受過愛情的孤獨者來說就更顯美好和不可思議。
這種男女之間突如其發的奇蹟般的親密之所以容易發生,往往是同性的吸引力和性結合密切相關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這種類型的愛情就其本質來說不可能持久。這兩個人雖然熟諳對方,但他倆之間的信任會越來越失去其奇蹟般的特點,一直到隔坤、失望和無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為止。當然一開始雙方都不會想到這點。事實是:人們往往把這種如痴如醉的入迷,瘋狂的愛戀看作是強烈愛情的表現,而實際上這只是證明了這些男女過去是多麼地寂寞。
再也沒有比愛情更容易的了----這一看法儘管一再被證實是錯誤的,但至今還佔主導地位。再也找不出一種行為或一項行動像愛情那樣以如此巨大的希望開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敗而告終。如果是別的事,人們會想方設法找出失敗的原因,吸取教訓,以利再戰或者永遠洗手不幹。但因為人們不可能永遠放棄愛情,所以看起來只有一條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愛情的挫折,找到原因並去探究愛情的意義。
在這方面採取的第一個步驟是:要認識愛情是一門藝術。人們要學會愛情,就得像學其他的藝術----如音樂,繪畫,木工或者醫療藝術和技術一樣的行動。可以簡單地把學會一門藝術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掌握理論,二是掌握實踐。學醫的人首先要認識人體的結構和各種疾病的症兆。但光有理論還無法行醫。只有通過長期的實踐活動,一直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融會貫通起來變成靈感----也就是掌握了藝術的靈魂,才能成為一名大師。
要成為大師,除了學習理論和實踐外還有第三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為大師看得高於一切,這一目標必須佔據他整個身心。這一點既適用於音樂、醫學、雕塑----也適用於愛情。這裡也許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有不少人經常不斷地遭受愛情的挫折,卻很少有人去努力學會愛情這門藝術。人們一方面渴望愛情,另一方面卻把其他的東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權力看得重於愛情。我們幾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於努力達到上述目的,卻很少用來學會愛情這門藝術。
愛情是一種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情緒。一般來說可以用另一個說法來表達,即愛情首先是給而不是得。
什麼是「給」?
這個問題看起來似乎很容易回答,實際上卻很複雜並有雙層意義。十分流行的誤解是把「給」解釋為放棄,被別人奪走東西或作出犧牲。一個性格還沒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貪婪階段的人對給的理解就是這樣。
一個「重商主義」的人也準備給,但一定要通過交換。只「給」而沒有「得」對他來說就是欺騙。那些基本上是非生產性性格結構的人則會有一種被別人拿走東西的感覺。因此這種類型的大多數人拒絕給予別人東西。
而有些人卻又把「給」變成一種自我犧牲的美德。他們認為,正因為「給」是痛苦的,所以應該這麼做。給的美德就是準備犧牲,對他們來說,「給」比「得」好這一準則就是意味著寧可忍受損失也不要體驗快樂。
有創造性的人對「給」的理解完全不同。他們認為「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現,恰恰是通過「給」,我才能體驗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體驗到生命力的升華使我充滿了歡樂。我感覺到自己生氣勃勃,因而欣喜萬分。「給」比「得」帶來更多的愉快,這不是因為「給」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通過「給」表現了我的生命力。
一個人究竟能給予別人什麼呢?
他可以把他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他的生命給予別人。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一定要為別人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應該把他內心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他應該同別人分享他的歡樂、興趣、理解力、知識、幽默和悲傷----簡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東西。通過他的給,他豐富了他人,同時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他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
他給並不是為了得,但是通過他的給,不可避免地會在對方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因此他的給同時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為一個給的人,而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在給的行為中誕生了新的東西,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新的力量。
這一點表現在愛情上就是:沒有生命力就是沒有創造愛情的能力。不僅在愛情上「給」意味著「得」。教師向他的學生學習,演員受到觀眾的鼓舞,精神分析學家通過治癒他人的病而治癒自己的病也都如此,先決條件是給的人不應該把對方看作是他幫助的對象,而應該同對方建立一種真正的、創造性的緊密關係。
有沒有能力把愛情作為一種給的行為取決於人的性格發展,這一事實似乎沒有必要加以強調了。取得這一能力的先決條件是人要有一種佔主導地位的生產性傾向。持有這種態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賴性、自戀性*(*「自戀」這一概念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把人的自我欣賞叫做「自戀」,他認為,「自戀」必先於他戀,這主要表現在兒童把與生俱來的裡比多(指心能,尤其是性本能的能)用到自己身上。----譯者注)以及剝削別人的要求,並能找到對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賴以及達到目的的勇氣。如果缺乏這些特點,人們就害怕獻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愛。
愛情的積極性除了有給的要素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這些要素是所有愛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關心、責任心、尊重和了解。
在母愛中關心的要素表現得最為突出。如果有一個母親拒絕給孩子餵食、洗澡和關心他身體的舒適,那麼無論這位母親如何強調她對孩子的愛,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關心孩子,她的愛就令人可信了。
對動物和植物的愛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婦女對我們說她很愛花,可是我們卻發現她忘記澆花,我們就不會相信她說的話。愛情是對生命以及我們所愛之物生長的積極的關心。如果缺乏這種積極的關心,那麼這只是一種情緒,而不是愛情。
關心和關懷還包括愛情的另一方面,即責任心。今天人們常常把責任心理解為是義務,是外部強加的東西。但是責任心這個詞的本來意義是一件完全自覺的行動,是我對另一個生命表達出來或尚未表達出來的願望的答覆。「有責任」意味著有能力並準備對這些願望給予回答。
約拿對尼尼微的居民沒有責任心,像該隱一樣,他同樣會提出這一問題「難道我應該是我弟弟的看守嗎?」。一個愛的人的回答是,我兄弟的生命不僅與他自己有關,而且也同我有關。我應對其他的人負責就像對自己負責一樣。這種責任心在母子關係中主要表現在母親對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關心。在成人之間則也包括關心對方的精神要求。
如果愛情沒有第三個要素:尊重,那責任心就很容易變成控制別人和奴役別人。尊重別人不是懼怕對方。尊重這個詞的出處就是有能力實事求是地正視對方和認識他獨有的個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對方能成長和發展自己,因此尊重決無剝削之意。我希望一個被我愛的人應該以他自己的方式和為了自己去成長、發展,而不是服務於我。
如果我愛他人,我應該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來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為我希望的樣子,以便使我能把他當作使用的對象。只有當我自己達到獨立,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下獨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別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對方才成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會有愛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國歌曲中唱的那樣「愛情是自由之子,永遠不會是控制的產物」。
人們只有認識對方,了解對方才能尊重對方。如果不以了解為基礎,關心和責任心都會是盲目的,而如果不是從關懷的角度出發去了解對方,這種了解也是無益的。了解的方式多種多樣。成為愛情一要素的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內部,而不是滿足於一知半解。我只有用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對自己的興趣退居二位。我才能了解對方。
譬如:我可以知道這個人在生氣,即使他自己不表露出來。但我還可以更進一步地去了解他,然後就知道,他很害怕和不安,他感到孤獨和受到良心的譴責。這樣我就明白他的生氣只是他內部更深的東西的反映,這時我眼中的他不再是一個發怒的人,而是一個處在恐懼和惶恐不安之中的受苦的人。
了解同愛情還有另一個基本的關係。希望同另一個人結合以逃避自我孤獨的監禁,同另一個完全符合人性的願望有緊密的聯繫,那就是認識「人的秘密」。生命從其純生物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奇蹟和秘密,而在人的範圍內每個人對自己和對別人都是一個不可解答的秘密。
我們認識自己,但儘管作了一切努力還是不認識自己,我們認識他人,但我們還是不認識他們,因為我們和他們都不是一回事。我們越深入我們生命的深處或另一個人的生命深處,我們離認識生命的目標就越遠。儘管如此,我們不能阻止這種深入了解人的靈魂的秘密、了解人的核心,即「自我」的願望將繼續存在。
關心、責任心、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賴的。在成熟的人身上可以看到這些態度的集中表現。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夠創造性地發揮自己力量的人。成熟的人只想擁有他自己的勞動果實,放棄了獲取全力和全知的自戀幻想,並有一種謙恭的態度。這一態度的基礎是他內心的力量,單單這股力量就能使他進行真正的、創造性的勞動。
(完)
文 | 弗洛姆,20世紀知名哲學家、心理學家,本文摘自其著作《愛的藝術》,李健鳴 譯。
圖 | 由 Pixabay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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