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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 沙玉 | 主編 · 李賢
【請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1、耶穌時代的神跡與當代有何關聯?
2、神跡有哪三種意義?
——譯者的話——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平安。筆者給您翻譯的是溥偉恩(Vern S. Poythress)的《耶穌的神跡》(The miracles of Jesus)中的某些部分。說實話,起初筆者只是因為作者和傅蘭姆走得很近,而且他也與改革宗神學院有一些淵源(因而完全可以對作者的神學立場放心),所以才選擇他的這本書來翻譯。而且,這本書的名字也的確平平無奇,似乎完全不能刺激人的欲望,進而拿起來讀這本書。
但是在翻譯的過程中,我發現,我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本書的確是難得一見的好書,這也是我要寫本段前言的原因,我希望讀者不要和我犯同樣的、如此低級的錯誤。事實上,在翻譯前後,我對主耶穌所行的神跡的看法幾乎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我發現,我——我敢說,包括幾乎所有家庭教會的牧者和傳道人——以前對神跡的理解實在太過膚淺了,我並不能把耶穌基督所行的個別神跡有機性地關聯到其他神跡,特別是主耶穌的受難和復活上,更無法把個別神跡放在新舊約《聖經》中串聯起來(這點並非作者的寫作重點,但時有提及),本書所要提供的就是這個極為重要的視角。
我在這裡敢為這本書打包票,讀者若細心讀了之後,必定對主耶穌的神跡的認識有相當大程度的提升。所以,筆者在這裡懇請讀者耐心閱讀,在前面幾章有比較困難的地方——並非是不可逾越的困難,是需要讀者耐著性子讀的。筆者在這裡也請讀者諒解,前面幾章的內容稍為生硬,所以翻譯起來也不那麼平順,讀者只需抓住要點即可,之後的內容會有更加具體、詳細、簡單的呈現。願主賜福與那些立志認識祂的人。
——正文——
如果某些無神論者和不可知論者打算承認福音書中記載的那些非比尋常的事件真實發生過,他們僅會說「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嗎?耶穌所行的這些非比尋常的事情僅僅是奇怪的、不尋常的以及沒有任何原理可尋的不可思議的事件嗎?抑或這些事件是神啟示祂旨意的工作呢?若是,它們啟示出神的什麼旨意?
福音書並不將耶穌的神跡視為古怪的或非理性的事件,它們的確是非同尋常的,但總體而言,它們主要是體現出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事工的本質,看見耶穌所行之神跡的人的反應說明了這點。例如,當耶穌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時,人們的反應是這樣:
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神眷顧了他的百姓。」(路7:16)
有證據表明拿因與舊約《聖經》中的書念很近,就是靠近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的地方(王下4:18-37),以利亞也在撒勒法使一個寡婦的兒子復活(王上17:17-24)。人們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與舊約《聖經》中的兩位先知所行的神跡是類似的。耶穌的神跡展示出神的大能,也證實了先知的真實,因此人們把耶穌的神跡視為神的作為:「神眷顧了他的百姓!」他們也把耶穌視為神的先知:「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人們並未意識到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神,但他們確實意識到神借著祂在作工。
當代的相關性
耶穌的神跡與當時的人息息相關,那麼和現在的我們又有什麼關係呢?福音書記載神跡的目的是要指出曾經發生過什麼,但也有其宗教目的。透過認識耶穌是誰和祂的作為,我們被邀請將我們的信心放在祂裡面。約翰把這個目的表達得最清楚: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0-31)
福音書指出耶穌很久以前生活在地上,但現在仍活在天上,高升到神的右手邊(徒2:33),這位曾經以大能和憐憫在地上行事的耶穌,現在仍然以大能和憐憫行事。祂從罪中救拔人們,興起他們,使他們與神和好,並給予他們末日復活的盼望。在復活的時候,神對每個人和整個宇宙的計劃將會徹底實現(羅8:18-25)。
耶穌的每個神跡都是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發生的,它們的每個細節都是無法炮製的,但它們卻與我們有關,因為它們是「記號」。約翰福音很典型地使用了記號一詞,而沒有使用神跡和奇事,藉此指出,神跡具有永恆的意義。記號意味著關於神、基督及其帶來的救恩真理。約翰福音——其他的福音書也同樣——催促我們去聆聽,借著正視記號的意義,我們聽到神自己正在向我們述說的;借著聆聽神所述說的,我們就可以被改變,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
神跡的三種意義
耶穌的神跡至少有三種意義,這三種意義大致與耶穌是誰的三個方面相對應。(1)耶穌是神。(2)耶穌是完全的人,一個以類似於舊約先知行神跡的方式而行神跡的人。(3)耶穌是舊約所應許的那位彌賽亞,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見圖2.1)。
圖2.1:耶穌的神跡的意義
讓我們來看第一方面。約翰福音1:1表明耶穌是神,祂在永恆中以道的形式存在,祂是三位一體真神的第二位格,祂以大能行出的神跡確定了祂的神性。在許多基督徒讀者的思想中,耶穌的神性在祂的神跡中凸顯出來。
但當時親眼看見耶穌的神跡的人卻無法立刻完全明白它們的意義。我們已經觀察到,在路加福音7:16中,人們辨認出耶穌是「大先知」,祂的確是一個先知,但祂不僅是一個先知,祂還是道成肉身的神(約1:14)。
讓我們思想舊約中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所行的神跡,這些神跡都是神大能的作為,是神行出來的,而非以利亞和以利沙靠著他們自身的能力行出來的。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說耶穌和他們是完全一樣的呢?不是的,因為耶穌宣稱祂超過舊約的先知,祂是父神的獨生子,祂的名與聖父和聖靈是同一個榮耀的神之名(太28:19)。當我們在以描寫祂是誰為目的的語境中理解耶穌的神跡時,我們看到這些神跡乃是耶穌透過祂自己的大能行出來的,而不僅是神透過一個身為人類的先知所行的:
…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5:21)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7-18)
神跡的第二種意義源於耶穌完整的人性(再次,見圖2.1)。在祂道成肉身之初,耶穌就是完全的人,正如祂是完全的神(來2:14-18),祂是神人二性一位格,這是一個奧秘。作為人,耶穌像舊約先知一樣作工,此外,從我們方才觀察到的關於耶穌透過祂自己的權能做工的真理當中也可以看到這一點。
神跡的第三種意義是關於耶穌是彌賽亞——這位舊約所預言的大衛家的偉大的救贖者——這個獨特角色的。例如,以賽亞書9:6-7和11:1-9預言了大衛的後裔彌賽亞的到來,以賽亞書61:1-2把這位耶和華的僕人稱為是被聖靈充滿的,也是去釋放被囚之人的那位,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時就引用了以賽亞書61章的經文,並指明以賽亞書61章的經文在祂身上得到了應驗(路4:18-21)。
當施洗約翰差遣使者去見耶穌,耶穌表明祂所行的神跡正是對以賽亞書35:5-6中記號的應驗(路7:22):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風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這樣,耶穌的神跡就應驗了舊約《聖經》的預言。
自主耶穌行神跡到現在,已經過了差不多兩千年了,神的子民有足夠的時間去反思神跡的意義。雖然許多有益的著作也已出現,但我們仍舊可以透過把每個神跡作為一小塊基督的榮耀和祂救贖事工的圖畫的方式來再增加一些。神跡述說著偉大的救贖故事。神把人們從罪中贖回,好讓他們可以進入神同在的榮耀中。一個個救贖的小故事特別指向了在基督的受難、死亡、復活、升天、作王和二次再來中的救贖的高峰。
這些故事之所以與我們有關,是因為神仍在繼續拯救罪人: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 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0-31)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
在二十世紀和二十一世紀初,由於各種原因,學者們基於各種原因已經對救贖故事之間的類比不再那麼感興趣了。探索這些類比是非常重要的。其它的書籍已經在理論上證明了這種類比的重要性。我也發現Richard Phillips的一本書以一個教牧的角度解釋說,耶穌的神跡對今天的意義依賴於救贖的類比當中。
在本書裡,我試圖展示這些救贖的類比的本質,神就是通過類比來建構救贖歷史的。Phillips的書已經涉及到救贖的類比,這使得他能夠非常好地解釋神跡的意義,他的書聚焦在路加福音中的神跡上。為了對他的研究有一些補充,我會主要集中在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中的神跡上。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