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不經常發表關於膳食補充劑話題的資訊,但本次,FDA就一個很關鍵的問題發布一篇題為「膳食補充劑中的高度濃縮咖啡因」的指南【可登錄識林查看指南全文】。這是在幾起消費者因服用含有致死劑量的純的或高度濃縮咖啡因的粉末或液體產品而死亡之後發布的。
FDA指出,一些以前銷售的散裝產品(FDA最近對其營銷採取行動)在相對少量的產品中含有多劑量的咖啡因。例如,FDA不認為消費者能夠適當量取含有安全劑量的正確量的散裝產品,因為某些產品的建議劑量表述為「1/64茶匙(50毫克粉末)至1 / 16茶匙(200毫克粉末)」。消費者不太可能擁有梅特勒分析天平來精確稱量出恰當的劑量,而且某些產品需使用非常小量程的稱量設備,監管機構對其正確使用和潛在的傷害持懷疑態度。 FDA已經宣布這些產品中的一部分「符合FD&C法案第402(f)(1)(A)節的摻雜標準。根據FD&C法案第301(a)條[21 U.S.C. §331(a)] , 摻雜產品不得引進或運輸用於州際貿易「 , 因為僅僅是稱量時的輕微錯誤也可能會導致意外或過量致死這樣的安全性問題。
FDA稱,「純的或高度濃縮的咖啡因粉末產品在其包裝標籤和/或網站上有警告聲明。但是,FDA認為這樣的產品很多是非常危險的 , 警告聲明不能補救摻雜帶來的危害。散裝粉末狀咖啡因產品以10千克的包裝形式出售給消費者,這樣的量比10,000次建議份量還多。這種大小的散裝產品含有數百倍潛在致死劑量。由於種種原因,根據FD&C法案第402(f)(1)(A)條,這些產品標籤上的任何的警告聲明都不能阻止產品摻雜帶來的危害。
FDA指出 , 許多相同的問題與含有高度濃縮咖啡因的液體產品有關。然而,監管機構承認當咖啡因產品以正確的劑量使用,以恰當的限制提供產品使得潛在毒性問題降低 , 是可以使用咖啡因作為興奮劑產品的。以下限制和FDA期望可能確保合理使用咖啡因作為膳食補充劑 , 並且多數情況下不會導致產品摻雜:
1. 以固體劑型銷售的膳食補充劑 , 每一片或每顆膠囊的咖啡因不可過量。這些形式的產品消除了消費者準確稱量適當份量的需要。
2. 含有粉末狀或液體咖啡因(稀釋或未稀釋)的膳食補充劑,以預先稱量好的包裝或容器出售,每個預先稱量好的單位含有的咖啡因不可過量。以預先定量形式銷售的產品消除了消費者稱量適當量的需要。
3. 已被明顯稀釋到足夠低濃度咖啡因的散裝粉狀或液體咖啡因膳食補充劑產品,以致於合理可預見的稱量誤差、誤讀說明書或誤解產品性質通常不會導致毒性或出現危及生命的症狀。
當心!抖動的那一下可能會導致始料未及的事情。記住,你的清晨咖啡中通常含有約95毫克的咖啡因!
參考資料:
http://www.lachmanconsultants.com/2018/04/fda-says-the-jolt-is-too-much-and-potentially-deadly-caffeine-guidance-describes-restrictions/
編譯:識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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