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 12:51,劉女士發起對天貓商城、天貓:stradivarius官方旗艦店的投訴。截止發稿前,天貓商城有效投訴14012次;天貓:stradivarius官方旗艦店有效投訴1次。
劉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雙十一前較喜歡該商品後預付定金,付完尾款後覺得自己不太適合這類型的商品,故在11月12日申請退款。淘寶賣家非但拒絕退款,並在11月14日繼續給我發貨。看到貴店給我發貨後,我詢問客戶原因稱倉庫已經打包好了,跟客服協商無果後找到淘寶的小蜜投訴,淘寶小蜜稱會在24小時幫我解決這個問題,但反饋給我的結果是需要自己打電話給快遞拒收該商品。
今日我看到商品已經在派送中,致電快遞小哥多次未接,發送簡訊告知我要拒收該商品也並未回復。找客服詢問稱會幫我攔截,現在快遞已經放在代收點,我想知道如何解決?多次溝通無果,是否能解決?快遞放到代收點,詢問客服。客服稱退回需要先付運費,後續會補償,但是如果不給我發貨是否就無一系列問題??」
投訴詳情:淘寶賣家在我明確表示不想要該商品拒絕退款後繼續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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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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