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深度、格調 | 湯先生
最近一個話題掀起人們的思考,是夫妻更親還是兄弟姊妹更親。
而從這個話題又衍生出來一個新的問題,公婆和兒媳是不是屬於近親屬關係?
此前,法律法規並沒有對親屬和近親屬做出詳細的界定,只是法典規定妻子,丈夫,子女,父母等一些具有血緣關係和姻親關係的人才在法律規定的近親屬範圍裡面。
從側面說明了自己的公婆和自己的兒媳不是自己的近親屬。那麼該怎麼樣理解這種公婆和兒媳關係呢?
公婆和和兒媳是家文化下的「共生」關係
你的監護人,被你監護的人都是你的親屬或者是近親屬,這種關係是一種具有穩定性的關係,還是一種具有法律效應的關係,在遠古時候人們想要在社會中生存,單憑一己之力是沒有很大用的,需要建立家庭,在這種家庭關係的影響下,我們才能利用已有的資源在社會上有更好的發展。
中國文化中家文化是很顯著的一個文化分支,就像曾國藩寫的《曾國藩家書》是他對後人的諄諄教誨。
而中國人也很注重一個家族的興衰發展,每個人的發展都與整個大家族息息相關,大家族裡的公婆和兒媳也是家文化的管轄範圍,很多時候這種兒媳公婆關係是依附於大家族而存在的一種共生關係,這種關係並非親屬和近親屬關係。
親屬不等於共生環境下的親密關係
親屬是我們具有法律效應的監護人或者是被監護人。
一般來說只有具有與我們血緣關係的人才是我們的親屬,公婆和兒媳和我們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不管是親屬還是近親屬都沒有包括公婆和兒媳。
只是同處於一個家庭裡面的一種共生關係。這種共生的關係讓人們在一定程度上誤認為公婆與兒媳是自己的近親屬。
人與人之間的陪伴或許會讓你覺得同處一個屋簷,很多時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關係。親密關係心理學是心理學流派裡的重要分支,親密關係是指個體與不限年齡不限性別的社會他人形成的一種和諧融洽的一種關係。
一般來說是指夫妻之間的關係。如果與公婆兒媳相處融洽我們暫且也可以將它認為是親密關係的一種。但是近親屬和親密關係是截然不同的。
社會契約下的道德層面的約定性關係
公婆和兒媳的由來也是源於婚姻關係下的一種稱呼,心理學認為婚姻本質上是個體自願與社會他人形成的一種社會契約關係。
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與公婆與兒媳的關係,只是一種礙於婚姻關係而形成的一種社會關係,這種社會習俗下的關係也不需要承擔任何應盡的義務。
如果相處愉快我們暫且可以認為這是一種親密關係。
但是和公婆和兒媳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關係,只是社會道德層面要求下的一種社會約定關係。
並且這種關係是可以改變的,再看近親屬這個含義是一段很穩定的關係,不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很大程度上你一出生你的親屬你的近親屬都大部分定型了,當然這時候你的配偶這種近親屬關係沒有定型。
公婆和兒媳這種關係是婚姻這個社會契約下暫存的一種道德約定的社會關係。
總而言之,公婆和兒媳確實不屬於任何親屬或是近親屬範圍內,這種關係只是一種家文化下的一種共生關係,或許也只是一種在婚姻關係下的親密關係。
不管是和自己的公婆和兒媳是什麼關係,是不是親屬和近親屬最本質上的區別就是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雖然公婆和兒媳都不是近親屬。
但是我們都生活在一個環境中,可能會朝夕相處,對於他們到底是不是親屬、是不是近親屬也不需要非要分出個明顯的界限。在很多時候人與人相處的關係中,不需要刻意在意太多。
不管是什麼樣的關係都是互相陪伴的過程,某些沒有血緣關係沒有親屬關係的人或許也有可能比你的親人更加珍惜這段關係。
當然除了與法律扯上關係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再去界限近親屬,無可厚非。只不過某些時候這種親密關係不一定就會低於親屬之間的關係。
作者 | 湯先生編輯 | 湯先生參考資料:Psychological bulletin各位看官好,我是湯先生,假如看我文章讓您覺得臉上有光,說出去倍有面子,不妨留下您的點讚和建議,我都會看,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