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國有和集體土地,可你知道如何區分土地性質嗎?

2020-12-18 土地資源網

  在拆遷過程中上,有許多被徵收人不知道自家的土地性質到底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今天我就給大家簡單的說一下,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

  一、如何區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二、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所適用的法律

  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由此可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調整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法律關係。而集體土地則適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在遇到徵地拆遷時,大家一定不要慌亂,而應當仔細閱讀徵收補償決定,尋找其違法點,看看是否缺少補償項目,補償是否合理,房屋性質是否認定有誤,是否存在把經營性用房按照住宅房屋的用途補償,是否遺漏補償項目(如無房屋佔地的土地價值的補償、經營性用房無停產停業損失等),然後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尋求救濟,撤銷不合法的徵收補償決定。需要大家牢記的是6個月的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千萬不要讓權利不行使過期作廢,那將會給被徵收人的後續維護利益製造較大的困難。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土地資源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相關焦點

  • 拆遷必備知識: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究竟如何區分?
    導讀:現在全國各地的拆遷或徵收項目遍地開花,對於一些位置不是很明確的地方,被徵收人總是困惑自己的土地究竟屬於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現在我們就簡單介紹一下什麼是「國有土地」,什麼又是「集體土地」,以便大家對號入座看看自己的房屋腳下的這片土地。
  • 徵地拆遷維權中,如何分辨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確定土地性質有什麼...
    當中師律師接到一些徵地拆遷維權者的諮詢電話時,通常會問對方這樣一個問題:您家的房屋是在國有土地上還是集體土地上呢?實踐中,這個看似並不十分複雜的問題確實難住了部分被徵收人。那麼,當面臨徵收項目時,被徵收人究竟該如何分辨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質呢?
  • 山東高法: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體土地徵收行為的合理區分
    【評析】  該案例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併徵收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時,程序未作合理區分,而是簡單一併推進的情況。由於我國土地所有權存在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因此,在行政徵收過程中,就相應存在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進行徵收和對集體土地進行徵收的兩種法定程序,這是由我國土地所有權的性質所決定的。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有什麼區別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
    對於土地的形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但這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大家有必要了解清楚,下面就來講講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有什麼區別。  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均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國有土地屬於「大眾」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的區別,史律師提醒,最後一點是關鍵!
    很多人都知道,城市拆遷和農村拆遷的補償標準差距很大,但並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城市和農村的土地性質不同。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多為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都有哪些區別?
  • 想知道補償的區別?先了解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有哪些不同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劉雲律師,為大家講解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徵收的區別。什麼是國有土地?國有土地比如說城市市區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地,荒地,灘涂等土地。
  • 2020年,集體土地如何能按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程序作出補償決定呢
    來源: 銀銀聊土地導讀:首先我們要知道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國有土地又分為劃撥國有土地和出讓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則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其次在徵地拆遷時也就分為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兩種。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竟有這麼大的區別,最後一點是關鍵!
    很多人都知道,城市拆遷和農村拆遷的補償標準差距很大,但並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城市和農村的土地性質不同。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多為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都有哪些區別?
  • 企業徵收,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在法律上有什麼不同?
    說到企業拆遷,分為國有土地上的企業拆遷和集體土地上的企業拆遷。關於國有土地上的企業拆遷,首先我們要來分析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企業拆遷有什麼相同點和區別。為什麼要區分,有什麼意義呢?下面北京楹庭董國女律師分享一個山西太原的案例,通過案例進一步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企業徵收,程序和補償上有什麼不同?
    國有土地企業拆遷和集體土地上企業拆遷,徵收權限和程序也存在很大不同。關於徵收權限《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市縣主管部門可以作出征收補償決定,房屋徵收決定。但是國有土地不同,國有土地的補償是土地的市場價格,比如土地在市場上出售拍賣達到了幾個億,這是國有土地上的價格,但要是集體土地區片價,可能比較高的地方一畝地30多萬,40多萬,已經是比較高的了,他們的區別還是挺大的。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法律性質的實踐反思
    雖然如此,如今司法實踐中,針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的性質問題,仍存在不同認識。原因就在於國土局在這裡扮演了兩個角色:一種是平等地出讓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另一種是土地行政管理者。兩種身份的交織使得對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性質及其具體條款的認識出現了差異。
  • 什麼叫國有土地?什麼叫集體所有土地?
    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的區別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集體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為兩種:一是他用:與國有土地類似,即將使用權轉讓、出租,獲取收益;二是自用:自用方面則與國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產工作自用外,還可以進行生活、經營自用,如作為宅基地分配給成員、建設集體住宅、娛樂設施、經營設施等。
  • 國有土地vs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差多少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這就形成了二元土地所有制度。在拆遷中,國有土地補償和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相差很多。
  • 國有土地上房屋與集體土地上房屋可以一併納入徵收範圍嗎?
    在徵收過程中,有時候一個建設項目的完成,需要同時徵收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那麼在確定徵收範圍時,可以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一併納入徵收範圍嗎?其實這是違法的,但很多老百姓並不知情。有這樣一個案例:原告劉女士等人在洛陽某縣擁有合法房屋,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 法律知識大講堂——集體土地徵收法律規定及政策,你了解嗎?
    法律知識大講堂——集體土地徵收法律規定及政策,你了解嗎?一、如何區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一)通過法律規定判斷《土地管理法》第8條對土地性質作出了明確規定,被徵收人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直接對土地性質作出判斷。
  • 集體土地上房屋納入規劃區拆遷如何補償?
    我國土地性質有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者在徵收時適用在法律不同,徵收程序,補償標準等等方面都有不同。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主要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也就是國務院590號令等法律法規;徵收集體土地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
  •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徵收,可以按國有土地房子補償程序嗎?
    由於我國土地所有權存在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因此,在行政徵收過程中,就相應存在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進行徵收和對集體土地進行徵收的兩種法定程序,這是由我國土地所有權的性質所決定的。關於集體土地徵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條作出了明確規定。
  • 多年前集體土地被徵收為國有,現遇到拆遷按什麼標準補償?
    多年前集體土地被徵收為國有土地,但沒有補償,遇到拆遷按什麼標準補償?集體土地幾年前被徵收為國有,而徵收的時候房屋並沒有拆遷補償,現在如果進行企業拆遷的房屋,應當如何補償呢?帶著這個疑問,路永強律師帶大家一起來進行法律分析。近幾年楹庭律師接到諸多這樣的案例,先通過兩個案例來了解下。
  • 農村土地確權證和房產證一樣嗎?確權證有何用途?一文全解!
    很多農民對於手上的土地確權證書有許多疑惑,拿著它有什麼用途呢?跟房產證是一樣的嗎?那麼在下文小編就會給大家來詳細解讀。 一、農村土地確權證和房產證一樣嗎?2、土地性質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其實是集體土地,它的確權就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對農戶的宅基地進行確權,而房屋產權確權,則是在有著買賣權的國有土地性質上的房屋進行的確權。
  • 農民土地是自己的嗎?
    集體土地的重大處分,應當依法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表決同意。有的農民朋友說,他是土生土長的農民,家裡祖輩留下的田地都分配到了人頭上,後來,有了兩個小孩,也都上了戶口,想讓村大隊另外分給兩個孩子土地,覺得孩子沒有田地種就不叫農民。在這呢,小編簡單說下,大家就明白了。分田地應該是50—60年代的事情了,我爺爺有份土地,那時候家族人口多,田地都是一塊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