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有什麼區別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區別

2020-12-06 天氣網

  對於土地的形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但這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大家有必要了解清楚,下面就來講講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有什麼區別。

  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均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國有土地屬於「大眾」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組織」)成員,非集體組織成員對該集體組織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權,故集體土地屬於「小眾」所有,一般由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

  2、用途不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他用,即通過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用於經濟發展或社會發展;一是生產工作自用,用於建造辦公場所、公益設施等。目前我國法律規定,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生活、經營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體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為兩種,自用與將使用權轉讓、出租,獲取收益;自用方面則與國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產工作自用外,還可以進行生活、經營自用,如作為宅基地分配給成員、建設集體住宅、娛樂設施、經營設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於政府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經營,故國有土地的收益主要來自出讓使用權獲得的出讓費。集體土地收益渠道則更加寬廣,既有使用權他用的轉讓、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著物經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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