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許多事物的看法和追求發生了些許變化。比如,在理財方面,老一輩只想存錢,而不考慮投資。但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大多數人都會把自己的閒錢用來投資,會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的口袋裡錢更多,畢竟沒人會嫌錢太多花不完。
經濟的發展也造就了很多產業,比如網際網路、房地產,其中網際網路行業需要一定的專業技術,即使很多有錢人想投資但卻因高門檻而放棄,房地產行業的門檻相對較低,王健林、許家印就是房地產業中最傑出的代表,同時還有人靠投資房產實現了財務自由,而且人數還不少。
近十年來,房地產投資成為很多人的投資選擇。因為過去房價一直在上漲,如果出現下降趨勢,也會很快恢復上漲趨勢。所以在過去,買房就意味著房子的價值會上升,會賺很多錢。房地產業之所以如此火爆,是因為個人和企業在看到房地產盈利後紛紛湧入。雖然他們的目標是盈利,但他們同時也帶來了大量資金,幫助推動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然而,這種「循環」方式既不可取,也不可持續。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開始進入「瓶頸期」,房價開始出現「下跌」趨勢。
購房者和股民都有一種相同的想法,「追漲殺跌」,但這種想法真的可取嗎?即使房價下跌,不少購房者仍在考慮是否買房。有人怕「高位接盤」,期望房價進一步下跌。有人則認為,反正房子的產權只有70年,買晚一點也可以,不用擔心,反正現在租房很方便。如果你是第一類,沒有人能給你答案。誰能真正預測房價走勢?如果你屬於第二類,那關於產權問題倒是可以放心,因為國家已經給出了答案。
70年後產權到期,房子歸誰?
所謂70年普通商品房產權,不是指房屋權屬年限,而是指使用國有土地所在地的房屋年限。國家規定,城市建設用地屬於國家,企業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並以有償使用換取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的70年年限,從拿到這塊土地的那天算起,而所購買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房產證還存在,個人就擁有房產的所有權。
根據《物權法》相關內容,產權到期後,用戶只需交納一定的「物業費」即可繼續使用,國家規定,此項收費最多不超過1萬元,每平方米不得低於15.6元。到時候,無論是30年、50年還是70年的產權,到期後都要進行這種「補償性」收費模式。此外,國家還規定:產權期滿後,國家沒有其他計劃,業主只需交納一筆錢,就可以繼續使用土地。在此期間,國家對其他規劃用地的搬遷,依舊按照市場價格的3倍給予補償。
房屋產權年限如何劃分?
1、產權的取得時間是由發展商拿到計算的開始,而不是由個人拿到房產證。
2、並非所有的住房權都是70年。一般來說,住宅用地產權年限為70年,綜合土地產權年限為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為40年。
所以買房時,一定要查開發企業拿地年限。有的開發商拿地建房時間長,其實是間接利用你的房產時間,這一點一定要知道。但買房時,要知道房子的產權是多少年。不要買了40年產權卻認為是70年的房子。這個差別很大,到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
房產證只是名義上的嗎?
房產證這個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買房後沒有房產證明房子不屬於你,房產證又稱「房屋所有權證」,只有擁有該證書才有權對房子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行啟用《不動產權證書》,該證相當於《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二合一的版本。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為一個部門,統一核發不動產權證。原來,買房後要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證和土地使用證合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證上,也就是說,兩證合一。
簡單地說,不動產登記證與不動產證相比,既方便了,又加快了工作效率,可以讓群眾更方便地辦理房地產項目。根據國家規定,「不動產登記證」上的人名是房屋的實際所有人,因此「不動產登記證」的存在的意義大於「房產證」,將來房產證可能會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