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 《南中國海圖》1947年正月廣東省政府秘書處編制。圖中詳繪了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各島嶼有中英對照,海標均有深度。
來源:新浪歷史
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界線叫做國界線,包括已定國界、未定國界以及特殊的政治、軍事分界。在地圖上這三種國界是用不同的符號標註的,不可混淆。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中,在南中國海中存在一條由9條斷續的線組成的U形線,通常稱為「九段線」。
中國南海九段線的「前世今生」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政府根據1943年12月籤署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7月籤署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開始收復臺灣,隨後則正式收復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
為了使確定的南海領土範圍具體化,1947年12月1日,民國政府內政部重新審定南海諸島地名172個,並進行公告。原南沙群島改名為中沙群島,團沙群島改名為南沙群島。同時還出版了《南海諸島位置圖》,在南海標出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群島,並採用四群島的最外緣島礁與鄰國海岸線之間的中線在其周邊標繪了11條斷續線,線的最南端標在北緯4°左右。這就是在中國南海地圖上正式標出的U形斷續線。
1948年2月,民國政府將此圖收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公開發行。因該線的形狀像英文字母「U」,故稱其為「U形線」。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政府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上這條斷續線,只是在1953年將11段斷續線去掉北部灣、東京灣2段,改為9段斷續線。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關於領海的聲明中規定,領海寬度為12海裡,並宣布此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至此,就中國立場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線」的法律地位已經明確了。
被「架空」的九段線
在1947年民國政府最初的11條斷續線公布之時,當時的國際社會並未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周邊的東南亞國家也從未提出過外交抗議。許多國家包括南海周邊國家以及蘇聯、日本、法國、德國、英國出版的地圖上也畫上了11條斷續線,並註明歸屬中國。
但在籤署《舊金山對日和約》時,情況發生了變化。美、英應法國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島的處理包括在條約之中,並同意法國將其盟國———寮國、柬埔寨和越南都帶到會議上,而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卻沒有被邀請參加會議。
在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歸還問題,為以後的南海領土爭端埋下了禍根。更嚴重的是,和約僅寫日本放棄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而沒有明確指出將其歸還中國。
《舊金山對日合約》為南海周邊新獨立的東南亞國家提供了爭奪南海領土的機會,為以後的南海爭議埋下了禍根。
「九段線」的含義到底是什麼?
關於「九段線」的法律涵義有著多種不同的主張和解釋。大體分為以下四種:
1.國界線說
國界線說,認為該線劃定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範圍,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屬於中國領土,中國對它們享有主權;線外區域則屬於其他國家或公海。
2.水域線說
歷史性水域線說,認為中國對於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享有歷史性權利,線內的整個海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3.權利線說
此學說又稱為歷史性權利線或傳統海疆線說,認為該線標誌著中國的歷史性所有權,這一權利包括對於線內的所有島、礁、灘、沙的主權和對於線內內水以外海域和海底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同時承認其他國家在這一海域內的航行、飛行、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等自由。換言之,這種觀點在主張線內的島、礁、灘、沙屬於中國領土的同時,把內水以外的海域視同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4.島嶼範圍線說
島嶼歸屬線或島嶼範圍線說,認為線內的島嶼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受中國的管轄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