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末,一名叫李顯斌的退役上校,從臺灣移居加拿大後,聽說在老家山東的母親病重,決定不遠萬裡回國探親,辦理了相當複雜的證件後,李顯斌的飛機從加拿大起飛,經過香港轉機回到山東。
儘管李顯斌回鄉很低調,但還是在當地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就在李顯斌決定乘機返回加拿大時,在機場被有關部門以證件問題將其扣押。
李顯斌的證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呢?或許只有李顯斌自己知道!
幾個月後,也就是1992年3月25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對這名回鄉探親的軍官進行了起訴,在他的起訴書中寫道:李顯斌架機投敵,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符合起訴條件,依據刑法以「投遞叛變罪」提起公訴……
1992年6月26日上午,剛剛三個月過去,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樁不同尋常的案件,通過新華社電訊的傳播,很快引起了全國的關注。
宣判的結果是:李顯斌以投敵叛變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當聽到宣判後,李顯斌釋懷了,早在青島機場被以證件有問題為理由被扣押後,他就知道,自己被捕絕對不是證件有問題,而是歷史的問題……
原來這個李顯斌竟然是叛徒!此時竟然如此大膽,回到祖國!
說句別人可能不信的話,李顯斌等這一天已經等得太久了,他早就對自己當初的行為感到悔恨了。
此案在民間曾引起軒然大波,各種地攤文學報導李顯斌叛逃到臺灣以後,要錢有錢,要女人有女人,日子過得不知道有多舒坦。
當李顯斌在獄中聽到了這些風言風語後,竟不知所措,要知道,這些年來過得好不好,只有他一個人知道。
李顯斌出生於1937年山東一個貧苦農民家庭,跟大多數貧窮家的孩子不一樣的是,李顯斌家裡雖然窮,家裡卻沒讓他吃過多少苦。
因為他是獨子,父母老來得子,就生了他一個,他的父母自然把他視作掌上明珠,百般溺愛,不管自己過得有多苦,也要省吃儉用供他上學,考慮到自己的年齡大了,害怕沒人照顧他,就在他11歲的時候就給他娶了一個16歲的童養媳,負責照顧他的生活,要知道舊社會時,只有大戶人家的孩子才有娶童養媳的條件。
父母的本意是希望他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然而李顯斌卻養成了驕奢淫逸,養尊處優的生活習慣,在村子裡面,別人一提李顯斌的名字,都認為是沒出息的孩子。
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1955年3月,年僅18歲的李顯斌憑藉家裡根正苗紅的貧困家庭情況,順利報名參軍,第二年還進入空軍航空學校學習飛行。
也就是說,在別人看來註定不會成材的李顯斌不但當了兵,還成了飛行員,在那個時代,能夠成為飛行員,開著飛機在天上飛,絕對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村裡的人都說李顯斌是窮鄉僻壤裡飛上天的「金鳳凰」。
穿上軍裝後的李顯斌格外神氣,但是從小嬌生慣養的他,壓根就適應不了部隊的生活,每天的生活除了學習就是訓練,這可把李顯斌給累壞了,要不是嫌跑回村子裡丟人,早就做了逃兵。
就這樣渾渾噩噩在軍校學習了幾年,李顯斌基礎成績差,實際操作也不行,在軍校完全就是一個拖油瓶,畢業的時候,同學們都授了少尉軍銜,只有他授個準尉,比人級別低一點,為此他一直憤憤不平。
按照他這個成績放到現在估計畢業連工作都找不到,但是那個時候人才緊缺,1959年8月,李顯斌從航校畢業後就被分配到南京空軍航空某師二十二大隊擔任飛行員,身份地位有了明顯提高。
剛到部隊後,李顯斌就想起曾經照顧他長大的童養媳,倒不是想接過來讓媳婦一塊享福,而是嫌棄妻子年齡較大,看自己發達了就要離婚,這個妻子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還給他生了個兒子,可是這些他全然不顧,父母自然不敢忤逆他,也只得答應他要離婚的請求。
恢復自由身後,李顯斌馬上就投入到另一場愛情當中,想想自己年紀輕輕,又是飛行員,想找對象還是很容易的,不久李顯斌就找到了一個年輕貌美的民辦女教師,不但人長得漂亮,還有知識水平,讓李顯斌十分滿意。
然而部隊不是家裡,不能把媳婦成天帶在身邊,這可把李顯斌急壞了,三番五次跟部隊領導請求家屬隨軍安置,結果一直未能如願,從小到大,李顯斌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哪裡受過這樣的氣,因此開始埋怨起了領導,經常在部隊裡鬧情緒。
部隊領導經不起他三番五次地鬧,就在1962年12月同意他的愛人隨軍安置。
可是時隔不久,李顯斌的部隊又換防到了杭州,又不能跟嬌妻在一起,這讓李顯斌對部隊有了不滿的情緒。
李顯斌在杭州駐防期間,李顯斌的妻子很快就來探親,這一探就是三個多月,李顯斌也完全把部隊訓練放到了一邊。
都說小別勝新歡,媳婦待了三個月剛剛回去沒多長時間,1963年6月,李顯斌的妻子又來探親,部隊的領導就有了意見,有一次,大隊政委在開會的時候講,有的同志家屬來隊時間長,要參加早操和地面訓練。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很明顯就是衝著李顯斌來的,這讓李顯斌更加惱怒。
這一切都讓李顯斌對部隊領導有了敵視,而後來發生的一次事件更是讓他對部隊徹底失望了。
這是一件什麼樣的大事,竟然讓李顯斌如何動怒呢?
原來李顯斌從在軍校時,飛行技術就勉勉強強,後來到部隊訓練也不刻苦,還經常請假,媳婦探親期間,更是打不著人影。
當時部隊組織夜航訓練,李顯斌也不知是真病還是假病,一頭扎到了醫院裡面。
第二年再組織夜航訓練時,考慮到李顯斌的航空技術水平不行,部隊領導就沒有安排他,李顯斌卻認為是部隊領導有意針對他,在領導辦公室裡嚎啕大哭,並且以絕食要挾領導。
各級領導對李顯斌也感覺到頭疼,這哪裡還是農民子弟培養出來的戰士啊!
為了讓他擺正心態,各級領導對其開展耐心的幫助教育,並且在生活上給予多方面的照顧,考慮到李顯斌有些不合群,就特意安排了黨支部委員廉寶生對他進行一對一的幫助。
然而這些幫助卻沒能改變李顯斌的危險想法,當他在1965年聽到民航發生一起架機叛逃到南朝鮮時間的報導後,也萌發了想要叛逃的念頭。
於是他經常躲到部隊的俱樂部裡偷聽敵臺的廣播,當聽到臺灣方面的電臺說,如果有人駕機叛逃到臺灣,可以獎勵4000兩黃金時,李顯斌心動了!
他認為在部隊的生活實在是太苦了,不但受到領導的擠兌,還不能跟妻子相守在一起,如果有了4000兩黃金,那麼一定能過上美好的生活。
利慾薰心的他,再加上對部隊領導的不滿,他決定鋌而走險,架機叛逃。
然而李顯斌的飛行技術水平確實不咋地,他實在害怕自己還沒飛過去,就出了飛行事故,為了能夠叛逃,李顯斌給自己訂立了目標,那就是早點掌握飛行技術,為自己出逃添加助力。
一向對訓練不熱心的李顯斌,在沒有了目標後,反而情緒高漲了起來,平時也不躲到醫院裡逃避訓練,反而虛心研究飛行技術,同其他飛行員和領航員請教。
在李顯斌研究的領域中,最主要的就是飛行高度油料消耗的參數,在海上飛行如何判斷和修正偏航的方法等等方面的知識。
對於李顯斌的突然改變,戰友們都是十分的高興,對他更是格外的照顧,只要他肯學,都會傾囊相授,只不過沒有想到,幫助他,反而是害了他,他學這些東西都是為了叛逃做準備。
李顯斌又通過各種手段搞到了一份臺灣地區作戰地圖和大比例航圖。
考慮到自己父母年事已高,又將自己多年積攢下來的錢取了出來,寄給在家鄉的堂哥,讓其轉交給自己的父母,並一再囑咐「沒有特殊困難不要隨便花掉」。
為了叛逃,李顯斌在1965年9月7日的低空投彈訓練科目時,故意製造飛機「左發動機單發故障」的假象,脫離規定航線,以每小時470公裡的速度,在海上飛行了11分鐘,此次飛行就是李顯斌實施叛逃計劃進行的一次試驗飛行。
現在的李顯斌,需要的就是一次機會,這個機會一直到1965年11月10日,才被李顯斌等到。
部隊準備轉入單機低空光學轟炸訓練,而且航線偏向東南,這對於李顯斌來說是一個千載難得的機會,一方面是單機訓練,叛逃的時候不會有人阻止,另一方面是航向東南方向,短時間內不會引起部隊的懷疑。
當天夜裡,李顯斌激動的一夜睡不著覺,一方面他時刻想著叛逃後的事情,另一方面還在精心準備叛逃的過程。
儘管一夜未睡,11月11日時,李顯斌還是顯得格外亢奮,下午一點半,李顯斌的機組起飛,隨即就開始向東南方向駛去。
李顯斌所在的轟炸機組有三名成員,每個人都在不同的艙位,互相之間都是通過通訊器械溝通的,
對於機尾後艙的通信射擊員廉寶生,李顯斌並不擔心,因為機尾後艙看不到飛行的前方,只是在飛行員使用超短波電臺發生故障時,才負責根據機長的指令用自己的短波電臺與地面指令用自己的短波電臺與地面指揮進行聯繫,等他到了臺灣後,再聯繫也不趕趟了。
他最不放心的是位於駕駛艙前下方的領航員李才旺,雖然在飛行中,領航員的作用不大,也不能控制飛機的飛行,但是卻能夠發現飛行行駛的方向。
最要命的是,領航員的座艙與李顯斌的駕駛艙之間有兩個小洞是相通的,一旦領航員發現他叛逃的情況下,會阻止他,甚至會開槍打他。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李顯斌早在之前的準備中,利用擦槍的機會,悄悄地拆掉了李才旺手槍裡的彈簧,這樣即使李才旺發現了他叛逃的行為,也無能為力。
訓練開始後,李顯斌迅速駕機向臺灣方向飛去,領航員李才旺當即發現不對,在機內用通訊器提醒李顯斌,李顯斌卻不為所動,他以為是通訊器壞了,就用紙筆寫了幾個字,通過兩艙之間的小孔傳遞了過去,誰知道李顯斌根本就不看,也沒有搭理李才旺。
不久之後,李顯斌的轟炸機已經飛到金門島上空,臺灣的駐軍還以為是要來轟炸的,很快拉響防空警報,並且對空射擊。
李顯斌早就按照廣播聽到的內容,只要連續搖擺機翼,地面部隊就不再攻擊了,可是這麼多年壓根也沒有幾個叛逃的人,下面的人壓根就不知道還有這個「暗號」。
地面部隊的炮火一直沒有停止,也多虧是這些士兵槍法不準,才沒要了李顯斌的小命,飛過金門後不久,李顯斌看到臺灣的桃園機場,於是緊急迫降,當飛機觸地後,只見火花四濺,噪音刺耳。
桃園機場的工作人員看到李顯斌的降落方式也感覺到吃驚,這哪裡是會開飛機的人開出來的水平,當李顯斌臉色蒼白地走出機艙時,別人問他會不會開飛機,他說太緊張了。
無論如何,李顯斌終於到了夢寐以求的地方,再也不用受到部隊的約束,可以過上想要的生活了,這一天是值得紀念的,在他看來,自己終於迎來了自由,還有金錢和想要的一切。
此時的他真想吟詩一首:「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臺灣當局聽了李顯斌的故事,李顯斌機組的三個人一塊當作「反共義士」來看待,其實身處飛機後艙的廉寶生,一直都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情,當他看到著陸地點居然是臺灣時,憤慨交加,為了不讓敵人俘虜,當即飲彈自盡了。
當然,為了輿論宣傳,臺灣當局還是將三人冠以「反共義士」的頭銜,在報紙上大做文章。
在這一刻,李顯斌的確走上了人生巔峰,在內地時,李顯斌恐怕努力一輩子也不見得能上報紙,現在他做到了,成為臺灣當局爭相吹捧的對象。
為了宣傳自己的形象,李顯斌當時在很多場合都一再表示「我們跑到這裡來,絕不是為了黃金,而完全是為了投奔自由」。
其實,李顯斌叛逃臺灣,主要就是為了享受榮華富貴的生活,按照臺灣當局的規定,駕機叛逃到臺灣的人會獎勵4000兩黃金,可是發放的過程可是費了很大的勁。
原來當局並不打算給那麼多黃金,都是折算成臺幣發放的,當時黃金價格一兩可以兌換2200多臺幣,但是發放的時候,卻是按照1400臺幣計算的,錢沒有到手就打了六折。
即使是這樣,也不是立即發放到手上,而是存到了銀行定期存單,要兩年之後才能取出來,兩年之內取出的話,就要扣掉40%的稅。
李顯斌到臺灣來就是為了享福的,合著當局連個基本生活費都沒給,誰能一分錢不給花硬抗兩年?這40%的稅肯定是跑不了了。
然而臺灣的貨幣貶值迅速,很快就不值錢了,為此,李顯斌後來不得不放下面子,向臺灣當局請願,要求補發1.2億新臺幣,理由是他駕駛過去的轟炸機價值高,而且還是脅迫李才旺、廉寶生兩人來的。
然而當他的請願發出後,就受到了當局的譴責和嘲笑,這讓李顯斌顏面無存。金錢的願望是落空了,那麼嚮往的生活呢?
本來李顯斌是飛行員,待遇一向很好,只要刻苦一點,以後再提了幹,退休後的生活不要太好。
可是當他叛逃後,他的家庭完全因他而毀,他費盡千辛萬苦娶的第二個媳婦也帶著兩個孩子改嫁了,家中只剩下年邁的父母,還背上了「叛徒」的黑鍋。
李顯斌的父親曾經以他為驕傲,可以當得知兒子叛逃的消息後,早就受不了村裡人的閒言碎語,不久就一命嗚呼了,李顯斌的女兒更是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導致精神分裂。
只有80歲的老母在家一個人艱難的生活,李顯斌曾託人帶回10000元給家裡蓋了五間新房子,但是他的母親卻從未搬進去住一天,再大的房子也裝不下對兒子的思念。
即使是他在臺灣生活的也並不幸福,在剛剛叛逃過去的時候,臺灣媒體把他當作「英雄」一樣報導,然而這只是短暫的,當他的宣傳價值利用完之後,他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李顯斌後來回憶說:「去了以後,對方一直像防賊、防敵人一樣對待我。到了臺灣好幾個月,國民黨每天派人形影不離地跟著我,不準見任何人,也不準到任何地方去,甚至連大門都不讓出。」
李顯斌雖然加入了軍隊,也有了軍銜,但是卻並不被信任,在軍隊當中備受歧視,別人兩三年就能晉升,他卻整整七年才晉升一次,從少校到中校,李顯斌用了七年,從中校到上校用了八年,這還是有宣傳需要的時候。
沒有宣傳需要的時候,他也只是一個上校,再也晉升不了了。
雖然在內地的日子,他不喜歡飛行訓練,但是到了臺灣之後,當李顯斌提出繼續飛行的要求時,當局毫不避諱地說:「你們這些人根本不可考,到時再飛回去怎麼辦?」
在待遇上更是千差萬別,別的軍官退休後都會安排一個顧問什麼的噹噹,混點工資,可是當李顯斌退休的時候就真的退休了,一切生活全靠自己。
別的軍官不交錢就可以分到一套公房,可是當李顯斌去申請的時候,就是不行,後來經過很多審批手續,自己交了首付,再分期付款才有了房子,一套房直接讓李顯斌的生活變得有點窘迫。
李顯斌是一個離不開媳婦的人,這一點,臺灣當局總算滿足了他,經國民黨一個參謀的介紹,李顯斌有了在臺灣的第一個媳婦,實際上這個媳婦卻是當局用來監視他的,對於李顯斌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裡。
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有一天他突然發現自己的樓上鄰居在窗口伸出一根天線,經過仔細觀察才發現,原來這是軍方的通訊設備,他可以確定自己被監視了。
為了擺脫監視,他很快就搬家了,只不過對方也跟著他搬家,這樣的監視讓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懼當中。
在那段日子裡,李顯斌是什麼也不能說,什麼也不敢說,一句話講得不對,都將帶來嚴重問題。
然而,最讓李顯斌受不了的就是這個媳婦也瞧不起他,一旦發生矛盾,這個媳婦就直接罵他是「共匪叛徒」,說的李顯斌無力反駁,不管在哪裡,叛徒都會被人瞧不起。
隨著李顯斌的政治價值暗淡,這個媳婦很快就離開了他,留下兩個兒子跟他相依為命。
在跟別人談起這段經歷的時候,李顯斌十分痛苦,他說:「我可以說從來沒有過一個完整的家……逢年過節也沒什麼好過的,只是先燒燒紙祭祖先,然後和兒子一起買些餃子煮煮。」
忍受不了寂寞,1987年李顯斌又找了一個比他小十幾歲的潘姓女士,對於這位媳婦,李顯斌是相當滿意,年齡只有32歲,不但年輕,還有文化,活動能力也強,樣樣都好。
因為當時李顯斌是不允許同親友通信的,他就通過這個老婆來實現的,這也是李顯斌晚年生活中唯一的慰籍。
然而李顯斌不知道的是,這個潘女士其實是一個騙子,她並非32歲的未婚女士,而是已經38歲的已婚婦女,還有兩個孩子,當初就是通過欺詐的手段離開大陸的。
在與李顯斌結婚期間,潘女士實際上並未國內的丈夫離婚,更讓李顯斌意料不到的是,她還曾多次返回內地探親。
很難揣摩對於這樣一個騙子媳婦,李顯斌到底知不知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需要這位理解他內心的女人。
李顯斌曾經說:「我們幾個老的心情都很苦悶,都感覺到了自己不屬於地球上的人的那種感覺……」
越是晚年的時候,他越懷念家鄉,懷念家裡的人,懷念那個寵他、慣他的母親,當得知母親病重的時候,他不惜冒著巨大的風險也要回國。
李顯斌回到家鄉後,看到快要不能動彈的老母親十分激動,老母親抱住李顯斌痛哭不止地說:「這麼多年了,你也不回來看看我……我一直給你守著這個家,等著你回來……」
害怕被當地警方發現,李顯斌不敢住在家裡,而是住在濟南的賓館裡,來回120公裡的距離,李顯斌全靠計程車來長途奔波。
然而像李顯斌這樣的「風雲人物」哪裡能逃得過群眾的眼睛,李顯斌這位「反共義士」很快就被警方盯上了,在他打算回到加拿大時,剛到機場就被逮捕了,這一次,他沒能成功。
李顯斌被捕,在臺灣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但是對於這位曾經請願要黃金的「乞丐」,他們也十分瞧不起,認為李顯斌是罪有應得。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李顯斌被捕前幾個月,臺灣當局認為用重金來收買這樣的叛逆者沒有任何價值,在1991年5月1日宣布,停止從1958年以來實施的《共軍官兵起義來歸優待規定》,之後直接申明:所有共軍官兵起義來歸,都不再發給獎金。
也足以說明,李顯斌26年的叛逃生涯最終就是一個笑話,他本人也最終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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