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摩託車體積小,重量輕,速度快,道路適應性好,越野能力強,並且便於隱蔽,車上還能搭載武器等,因此,它非常適用於偵察、通信/聯絡,搭載武器後還可以用來衝鋒陷陣。這些優點使軍用摩託車在二戰中被德軍廣泛應用,從歐洲戰場、北非戰場,到蘇德戰場,到處都可以看到法西斯德軍大量裝備的軍用摩託車。在德軍重型挎鬥摩託車上通常配置有1挺MG3型機槍,攜帶有50發裝3盒機槍子彈和1個備用輪胎、1個備用槍管以及5升備用燃油、打氣筒、千斤頂及隨車工具等。
最早的研發目標是作為一種可以被用來空運的半履帶式車輛(空降裝備)。研製工作於1939年開始。在研製過程中,參考了奧地利的輕型半履帶式車輛,研製工作進展很快,1940年初就製成了樣車,年內共製成了70輛試生產型車,並進行了廣泛試驗。1941年共生產了420輛,第一輛車於1941年6月5日正式裝備德軍,1942年共生產了985輛;1943年生產了2450輛;1944年共生產了4490輛。研製之初的代號為Kfz.620,定型後命名為Sdkfz.2特種車輛。德文名為kettenLirad,意思是「履帶式摩託車」(「蹦子」的始祖!)山地步兵也曾經用它拖73MM105MM炮。
整個看來,這種履帶式摩託車有兩大特點。第一,是兼有摩託車的輕便和履帶式車輛越野能力強的特點;第二,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動力、傳動、行動、操縱機件一個都不能少。它雖然是超小型車輛,但看起來也是滿複雜的,至少比一輛摩託車要複雜得多。
從總體上看,前部是駕駛員席、變速箱和操縱部分,後部為發動機及其各系統。發動機的動力通過傳動軸傳遞到前面的變速箱,再傳到兩側的主動輪上,撥動履帶,推動車輛前進。主動輪在前,誘導輪在後,每側有4個交替排列的負重輪,第1、4負重輪在外側。採用扭杆式懸掛和單銷式鑄鋼履帶;履帶中央有橡膠墊塊,履帶板寬度為170毫米,每側有40塊履帶板,履帶著地長為820毫米。履帶的張緊度可以調節。燃油箱設在履帶兩側的上方,燃油量為2×21升。摩託車的最大速度達70千米/小時,對於履帶式摩託車來說,這是相當高的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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