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關於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編者按:認真總結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特別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2條,進一步紮緊了制度籬笆。學習貫徹條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針對大家比較關注的新增或修改的有關條款,本報將陸續刊登《黨紀處分條例亮點釋義》,敬請讀者參考。
【條文】第四十四條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釋義】規定本條的目的是通過設定嚴格的處分規定,促進和保障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維護黨的權威,首先是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一個成熟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基本建黨原則,是我們黨在帶領全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得出的重要經驗,是每一個共產黨人必須遵循的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要求。每一個黨的組織、每一名黨員幹部,無論處在哪個領域、哪個層級、哪個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決不允許背著黨中央另搞一套。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牢固樹立 「四個意識」,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黨要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8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舉行第六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最重要的是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引導全黨增強「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出明確規定。黨章總綱規定:「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五條把「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本條是此次修訂新增加的條文,開宗明義強調「四個意識」和「兩個維護」,不僅是對總則要求的進一步重申,也是以紀律處分來保障落實。 (杜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