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和「臣」都是大臣的自稱,但並不代表「奴才」就低「臣」一等,但也不代表二者可以混淆亂叫。
在滿清入關前大臣的自稱並沒有什麼規定,就是還處於「你我他,大傻瓜」階段,叫「奴才」和「臣」都可以的。
對於清代「奴才」與「臣」的稱謂,民間有一個比較樸實的觀念,就是滿臣稱「奴才」,漢臣稱「臣」。其實在真實的歷史中,這個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而且隨著時代也有過幾次變化。在努爾哈赤、皇太極時,八旗制度創建伊始,所有旗人都屬於各旗旗主王爺的私屬,大汗也好,旗主王爺也好,與他們部屬的旗人都有著「養」與「被養」的關係,所以「主」與「奴」的關係也極為鮮明,所有旗人,無論滿蒙漢軍,都在習慣上稱皇帝、旗主王爺或領主為「主子」,而自稱「奴才」。
滿清在入關各旗的貴族屬奴隸主,家裡蓄有奴隸,稱為「包衣阿哈」,即「家養奴隸」。滿清入關後很多家養奴隸隨主子在戰爭中立功成為顯貴,但無論如何貴顯,在自己的本主面前還得自稱「奴才」。到了雍正皇帝即位後,善於改革的雍正帝為了標榜滿漢統一,營造一種新的君臣關係,在雍正元年八月十六日發了一道上諭,明令臣下統一稱「臣」:「凡奏章稱臣、稱奴才,俱是臣下之詞,不宜兩樣書寫。嗣後著一槩書寫臣字」。
到了乾隆年間,乾隆皇帝一改先人制度,規定今後滿人官員需自稱「奴才」,而漢人官員則沒有這種「特權」,這還被嚴格納入官員的KPI考核。乾隆三十八年,涼州鎮總兵喬照,作為一個滿人武官,在奏摺裡自稱「臣」,受到了乾隆皇帝的嚴肅處罰。同理,漢人大臣若自稱「奴才」,也會受到責罰。
隨著中國逐步走向近代,皇帝的統治權威有所下降,一些滿洲的臣工在奏摺中也逐漸亂了章法,如光緒二十八年,江蘇巡撫恩壽在其多次上奏時,屢次稱臣,內廷認為這種行為「殊屬不合」,並傳旨申飭。清朝統治逐漸危機,統治者也為了融合滿漢,宣統二年,時任海軍部大臣的宗室人員載洵等人奏請「永革奴才稱謂」,最後清廷正式諭告滿漢臣工「嗣後內外滿漢文武諸臣陳奏事件,著一律稱臣,以昭畫一而示大同。」奴才的稱謂終於在制度層面廢除了。制度雖然廢除,但直至清亡,仍有滿臣習慣以「奴才」自稱者,可真是甘心做定奴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