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在我們的想像或者理解中,他們應當生活在野外,再不濟也是生活在動物園那幾平米的小屋子裡,無所事事,精神抑鬱的發著呆。可是殘酷的現實是,有很多野生動物,他們也許是種群裡的第一個,或者從父母輩開始,就只是生活在不足1平米的鐵籠中。
馬戲團裡動物的生活環境就是如此,鐵籠、鐵鏈相伴一生,永遠的孤寂。
海豚本是在日本的海灣裡,白鯨、虎鯨本是在俄羅斯的海域裡,黑猩猩本是在非洲的森林裡,袋鼠本是在澳洲的草叢裡,可是這些動物因為人類的娛樂,被從野外捕捉,送到了馬戲團進行訓練,然後在人類編撰出來的神話故事裡進行著角色扮演,供人消遣。
海豚正在日本的血腥「海豚灣」被驅趕、捕捉。
很多不觀看馬戲團,不看動物表演的人,肯定會將拯救動物的希望寄托在國家的保護法律上,認為保護動物就得靠國家,個人或者社會組織沒錢沒勢,根本是杯水車薪,認為法律是最有力,最基本的保護工具。自1988年通過《野生動物保護法》,1989年正式實施以來,截至今年已經有28年了,這漫長歲月裡僅在2004年(爆發非典後的那一年)進行過簡單的,甚至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小修訂,儘管當時眾多學者專家提出的「禁食野生動物」並未體現在修訂內容中,哪怕是現在的野保法修訂,依舊沒有,將來可以合法食用野生動物,只要有合法來源……當今社會,難道不是一頓飯就可以搞定一個章嗎?
去年12月人大發布了第一版的野保法修訂草案,今年4月發布了第二版的草案,經過兩輪的公開徵求意見後,據說野保法已經基本修訂完畢,人大常委會即將通過實施。可是我們一直關注、呼籲的重點——限制商業利用,停止動物表演,提交遞送的意見並未被重視、聽取、採納,反而有變本加厲的趨勢。
此前從未出現在野保法中的「動物展演」一詞極有可能被寫入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中,這將註定是動物災難的開始,也是法律巨大的退步。
2010年,國家住建部開始整頓動物表演狀況,下發文件要求所有的城市動物園(公家動物園)停止動物表演。隨後又在2013年發布《全國動物園綱要》裡強調,城市動物園停止一切的動物表演。這實際上是與世界發展趨勢接軌的。世界動物園與水族館協會,全球最大最專業的動物園協會,早就要求協會內的動物園取消動物表演,這是與野生動物保育相悖的。國內只有一家動物園加入到世界動物園協會,即廈門海滄動物園,此前雖然也有動物表演,不過現在已經取消了(不過貌似主要原因是因為搬遷,未來走向不明)。
同年,也就是在2010年,國家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的主管部門)和國家農業部(水生野生動物的主管部門)也發布了通知文件,要求停止虐待性的動物表演。隨後在2013年,國家林業局準備修改《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在公布的修訂草案中,將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依據其目的分為保護拯救、科學研究、觀賞展覽(科普教育)、馬戲表演和生產經營等五類別。此草案將馬戲表演單獨羅列出來,準備給馬戲這一本身問題多多,正被世界淘汰的娛樂方式一個正式的、合法身份,變相「鼓勵」發展,讓很多人失望透頂。即使存在也未見嚴格的保護措施,對動物來源、飼養、管理、護理、訓練、運輸、死亡、去向等整個設計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而簡簡單單的發證收錢,這並不是保護!最終,修訂草案並未通過,基本沒有改動的重新發布了。可是這次野保法卻是它的翻牌,一次活生生的「小三上位記」,將許可管理辦法中的動物利用管理措施和思維方式徹徹底底的移植到了野保法中,野生動物可以合法的進行商業性利用,可以製成食品、藥品、保健品等,哪怕是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這部保護的法律淪落為了一部「產業利用」的法律。
相比世界其它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法律呢?去年墨西哥城立法禁止使用野生動物進行動物演出,美國舊金山市立法禁止動物演出,而且最大的馬戲團停止了大象表演,將18頭大象均送到了專業的大象救護中心。玻利維亞、希臘、保加利亞、哥斯大黎加、巴拿馬、克羅埃西亞、英國、伊朗等10個國家立法全面禁止了馬戲團動物表演。此外,經初步統計,全世界目前有36個國家、169個城市禁止或限制動物表演。
逆國際形勢,反其道而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它疏於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輕視生態價值觀的正確樹立,偏執於野生動物的利用和盈利,漠視人心對自然和動物的人道關懷。物以稀為貴,野生動物利用帶來經濟的增長,這些齷蹉思想被揉入野保法,可想而來,野保法倘若真是如此草草通過了,那麼有多少黑猩猩、海豚、白鯨、虎鯨、亞洲象、非洲象將會被進口來表演,有多少梅花鹿、穿山甲、東北虎、犀牛、林麝、海馬、海龜將會被用來製藥,有多少我們可能還未見過的獼猴、食蟹猴、黑熊被用於做實驗、做成美味的「野味」開啟饕餮盛宴。那將是野生動物的巨大災難,而最終,人類也必將難以逃脫。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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