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填埋場中的陳腐垃圾挖出來焚燒處理是種合理手段還是資源浪費?
陳腐垃圾指的是垃圾通過填埋處理後歷經長期自然演變的物質。通過數年的微生物菌種溶解、發酵,一般水分含量比較大,有機化合物成分很低。若想將其挖出後焚燒處理,則需採取篩分,將區分的部分可燃物用以垃圾焚燒處理,其他部分根據詳細情況進行堆肥、填埋處理、滲濾液處理等。
高安屯垃圾衛生填埋場所在地的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基地相關的負責人先前在接受新京報訪談時曾表示:「現在朝陽區的垃圾在這裡都燒不完,還得有一部分運至市區垃圾處理設備去處理。若想將存量垃圾挖出來焚燒處理,工作量比較大。如高安屯垃圾衛生填埋場,總儲存量892萬立方米,能填埋近5個昆明湖,其難度係數顯而易見。」
已填埋垃圾為何要挖出來焚燒處理?對於該問題,在各媒體的有關報導中,可找出以下幾個方面:
1、可延長填埋場的壽命:節約垃圾填埋的使用場地,增加填埋場的使用壽命。除此之外,還可以得到土地資源,填埋場可以重複使用。
2、防滲漏檢查補修:一些垃圾填埋坑歷經20多年的使用,底端的防滲漏層是可能否產生受損,可藉助這一機會採取補修。
3、修補前期不規範填埋場:原有的大量的不正規填埋場,因為在運行期限內未採取有效地防護措施,形成的水、氣及異味等汙染還對地表水產生了危害。通過對垃圾的處理,消除了原有汙染源。
用挖掘機將垃圾放入給料設備,垃圾經過皮帶輸送機勻稱的磁選機,分選出穩定化垃圾中所包含的金屬垃圾,經過磁選機設備進入到滾筒篩,分選出篩上物與篩下物。篩上物主要是木材、橡膠、塑料等可燃燒物;
篩下物就是經過分選機篩分出含有有機物的腐殖土,當作綠化或者是園林用土;重物質則是砂石、磚瓦等建築垃圾。
簡單來說,垃圾分類處理,就是分好了再棄掉,目的是減少城市生活環境汙染問題的壓力,為垃圾再利用而打下良好的基礎。而垃圾分選,則是要『分選』,是以便選好以後可以直接用於生產。相比較垃圾分類處理,垃圾分選技術要求更高些,需要更準確、更細緻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