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詞雲圖
事件概述
2月中旬,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下屬機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蛙類養殖委」)發表文章稱野生動物是人類的「剛需」,引發輿論關注。時值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呼聲漸高,此番不當言論致使該機構迅速被撤銷。有網民將機構撤銷理解為牛蛙被禁養、禁食。同時有網民稱已買不到牛蛙,甚至傳出一份包括牛蛙在內的「官方」禁食野生動物名單。一時間「牛蛙被列入禁食名單」的傳言甚囂塵上。隨後,國家林草局迅速闢謠。3月4日,農業農村部明確牛蛙不禁食。
輿情走勢及關鍵節點
以2月16日~3月11日為監測時間段,如圖所示,輿情整體呈「山峰式」發展。
監測時間:2020年2月16日~3月11日
數據來源: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中心
◆◆第一階段◆◆
蛙類養殖委因發表不當言論被撤銷,引發輿論關注
2月16日,微信公眾號「蛙類養殖委」發表原創文章《野生動物養殖是人類祖先的偉大創舉》稱,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將是武斷的,不科學、不理性,野生動物產品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人類「剛性需求」。在「禁食野味」的呼聲高漲之時,這樣的言論格外「刺耳」,引發不滿。2月18日晚,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發布聲明稱,已決定撤銷蛙類養殖委,並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
媒體紛紛駁斥「剛需」的說法。如新京報網發布《稱「野生動物產品是剛需」:傷疤沒好就忘了疼?》稱,在食用「野味」的問題上,人類已經付出過巨大的代價。「野味」並不是「剛需」。相反,拒絕「野味」,倒是可以獲得一份安全感。紅網發表《逆勢而行,蛙類養殖委醉翁之意何在?》稱,「禁野」傷及蛙類養殖戶的利益,他們打著「人類剛需」的幌子,無非是想持續這個行業的利益。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本職就應是保護動物,可協會的下轄機構居然不顧民意,逆流發聲,為「食野」搖旗吶喊,怎能不令人心寒?
在微博平臺,#撤銷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相關話題閱讀量超過1.6億人次。其中, @財經網發布相關微博,轉評量超過1.4萬人次。大部分網民對撤銷表示不理解,部分網民將撤銷機構與禁止食用等同起來,紛紛擔心牛蛙被禁食,少數網民表示支持。
◆◆第二階段◆◆
一份包括牛蛙在內的「官方」禁食名單流出,微博平臺掀起「牛蛙是否可食用」的討論,國家林草局闢謠,輿情升至最高峰
2月19日,在微博平臺熱傳一張「牛蛙、田雞等被禁止經營銷售的公告」截圖。網民隨即陷入「牛蛙是否為野生動物、是否可食用」的討論中。知名博主@小羊愛吃醬肘子(粉絲數828萬)發布微博稱,湖南省長沙市部分地區已經禁售牛蛙。相關微博轉評量超過5萬人次,網民紛紛求證消息是否屬實。#牛蛙#一度登上微博話題熱搜榜第四名。在@新快報發起的一項關於「是否吃牛蛙」的投票中,34.9萬人選擇「如果存在風險,不吃也罷」;32萬人選擇「養殖的不算野味,該吃吃」。
2月20日,國家林草局表示,尚未發布相關野生動物名錄,更沒有發布禁食名單。#國家林草局闢謠牛蛙列入禁食名錄#話題閱讀量達7780萬人次,輿情熱度在20日到達到頂峰。網民對相關部門的及時闢謠表示支持。據《信息時報》記者查證,網傳牛蛙被禁售的公告來自廣東省信宜市市場監管局,旨在給相關商戶指引目前哪些動物不可售賣,僅在轄區內執行。對於長沙市買不到牛蛙的說法,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回應稱,系因活禽交易暫停所致,此舉為暫時的管理辦法。
牛蛙是否應該禁食引發媒體討論。新京報網發表《蛙類養殖委稱「野生動物是剛需」被撤銷,牛蛙還能吃嗎?》稱,牛蛙不是中國的本土物種,是作為經濟養殖動物引入的,應該屬於可食用範圍。濫食野生動物不等同於食用野生動物,野生動物能否食用,主要取決於其來源是否合法。界面新聞發布《野味禁令下,今後還能不能愉快地吃牛蛙了?》稱,牛蛙曾從餐桌上短暫「消失」了一段日子。1月23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公告加強野生動物經營行為監管。次日,廣東省一些餐廳就陸續收到了來自各地市場監管局、外賣平臺關於疫情期間禁售牛蛙通知。2月7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通知,明確了水生野生動物範圍,但牛蛙不在其中。也有媒體關注蛙類養殖情況。如《成都商報》刊文稱,2019年國內牛蛙整個產業價值近2000億元,從業人員數以百萬計。
對於牛蛙是否列入禁食名單,各地也存在認定不一的情況。深圳市發布的有關草案明確了雪蛤為可食用動物,但未明確牛蛙是否可以食用。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通知稱,中華鱉、烏龜、牛蛙按水生物種管理,不列入禁食名錄。
微 評
自疫情發生以來,關于禁食野生動物的話題一直保持在較高熱度。特別是關於牛蛙、烏龜等食用較為普遍、養殖較為廣泛,卻處在禁食「邊緣」的動物究竟何去何從,引發社會擔憂。此次牛蛙禁食的誤會來源於蛙類養殖委被撤銷和牛蛙在市場上的突然消失。在網民的邏輯線中蛙類養殖委被撤銷意味著不再能養蛙,以後吃不到牛蛙了。更有政府部門禁止經營銷售牛蛙的公告這類「實錘」,對於巨大的牛蛙養殖鏈群體和龐大的喜食牛蛙的食客來說造成不小的衝擊,微博話題熱度瞬間攀升。
來源/《輿情周刊》刪減版 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