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與善治見證三晉大地生態蝶變

2020-12-06 中國人大網

導讀:山西,也稱三晉大地,其歷史悠久、人文璀璨。然而,近幾十年來,由於境內礦產資源的開採,其生態環境破壞嚴重。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山西後,山西全省積極作為,謀求生態蝶變。近期,記者跟隨中華環保世紀行2020年採訪團深入山西,在山水林田中體會法與治帶來的滄桑巨變。

「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欲窮千裡目,更上一層樓。」

在這首傳唱千年的五絕中,三晉大地山水相依、遙岑千裡,直教人心神往之。山西是中華民族的重要發祥地,歷史悠久、人文璀璨,同時,境內礦產資源豐富,煤炭等保有資源儲量居全國前列。然而,很長一段時期以來,山西興於煤、困於煤,一煤獨大導致產業單一;同時,過度開發導致水土流失、水體汙染,生態環境遭受破壞。

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十分重視生態環境保護,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在不同場合反覆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以來,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重要任務,持續助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通過了土壤汙染防治法,修改大氣汙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先後進行了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土壤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等,成為各地人大常委會學習貫徹的範本。


    圖為汾河川國家溼地公園。 攝影/周譽東

在上位法修訂、出臺後,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及時跟進,先後修訂、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條例,以氣、水、土、固廢汙染防治條例構建的法規框架,展示了山西以法治助推生態環境修復的決心,而良法與善治也在見證著三晉大地的生態蝶變。

山西人大:以法治落實總書記的治汾方略

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黃河第二大支流。「泛樓船兮濟汾河,橫中流兮揚素波。」歷史上的汾河水量豐沛、素波蕩漾,以近4萬平方公裡的流域面積滋養了三晉大地。

然而,當汾河奔流至今,流域內的工農業發展使「汾河不斷天南流」的盛景不再。近幾十年來,人口持續增長、礦產資源過度開採和水資源開採量的加大,使汾河流域水土流失、植被破壞更加嚴重;同時,大量生活汙水、工業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入汾,使汾河河道生態環境日趨惡化,一些河段甚至出現斷流。

當山西的「母親河」變成人們口中「雨季過洪水、旱季沒流水、平時是汙水」的「病河」,汾河治理迫在眉睫。

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考察時強調:「一定要高度重視汾河的生態環境保護,讓這條山西的母親河水量豐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他要求山西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環境汙染綜合治理、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等方面採取超常舉措,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保護。

為貫徹總書記的治汾方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揮人大職能,開展了一系列立法、修法工作——

2017年,《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明確禁止在汾河源頭、主要支流源頭等區域開採礦產資源。

2018年,山西省人大常委會修正了汾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條例,主要通過建立排汙許可制度、對排汙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增加禁排種類和方式及增加處罰額度四方面的規定,以人大立法為汾河流域的水汙染防治立規劃線。

2019年,《山西省水汙染防治條例》施行,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實現城鎮生活汙水的全收集和全處理。

……

「我們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保制度,以法治手段推進生態環保法律制度全面實施,全面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奮力推動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全面推動綠色發展理念在山西落地。」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俊明說。

此外,在汾河治理的進程中,人大監督的作用也不可忽視:自2018年開始,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連續三年組織開展了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執法檢查;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水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受委託對省內法律實施情況開展檢查,推動解決了一批水環境問題。

「這些執法檢查的目的就是讓法律、地方性法規在『十三五』後期汾河治理過程中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太原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袁進說。人大監督的「剛性」促使法律法規真正落地生根,汾河水日益清澈。


    圖為改造後的玉泉山。 攝影/周譽東

水汙染治理:汾河波復清

法規即出,勢成風雷。近年來,山西舉全省之力治理汾河水汙染。「治汾先治汙,治汙先管住、管嚴兩岸入河汙染物排放量,關鍵就是要抓好汾河入河排汙口、支流、退水渠等排查整治和分類治理,這是治理汾河流域的基礎工作、關鍵舉措。」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汾河源頭——忻州市寧武縣,屬管涔山北麓,曾經煤炭等礦產資源開採是寧武縣的重要產業,極大影響汾河水質。相關法規出臺後,寧武縣在幾年間整合了大中型煤礦17座,關停取締各類汙染企業511家,減少廢水排放223萬噸……

寧武縣東寨鎮雷鳴寺泉素稱「汾源靈沼」,汾河自此涓涓而出,潤澤三晉大地。寧武縣副縣長張國偉介紹,經過治理,汾河源頭出水量較過去明顯增加,目前能達到每秒20立方米。目前,汾河源的水質已達到國家Ⅱ類生活用水標準,記者試飲一杯,清冽甘甜。

汾河上遊——省會太原曾經歷過汙水直排入汾帶來的切膚之痛:過去,大量未經處理的生活汙水直接排放,導致汾河太原段水質嚴重汙染,一些河段出現斷流。

相關法規出臺後,為防止汙水直排入汾,太原市全力提升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能力和水平,其中,「150天建成一座汙水處理廠」的太原速度讓採訪團驚嘆不已。汾東汙水處理廠是太原市目前最大的一座汙水處理廠,擔負著整個太原市五分之一的生活汙水處理任務。從2019年12月開工建設到今年5月30日建成通水,疫情之下,汾東汙水處理廠僅僅用了150天就建成投入使用,較計劃工期縮短了13個月。「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我們盡全力建設、縮短工期,就是為了儘早建成汙水處理廠,開始截汙。」太原市城鄉管理局局長張建偉介紹說,「它的建成使用,標誌著太原市完全實現了城市生活汙水的全收集、全處理。」

汾河中遊——晉中市靈石縣,生活汙水直排入汾,曾是汾河靈石段水質汙染的重要原因。「要確保不讓一滴未經處理的汙水直接排入汾河。」靈石縣常務副縣長籍永利介紹,為治理汾河,「十三五」期間靈石縣財政累計投入超過10億元,「大頭」就花在了汙水處理廠的建設中。據悉,靈石全縣建成2個城市汙水處理廠、8個鄉鎮汙水處理廠、14座農村汙水處理站和17個農村汙水收集池,做到「戶戶接通管網,汙水集中處理」。

在靈石縣第二汙水處理廠,記者看到,汙濁的水流進入廠區,經過處理後,化作清澈的細流注入汾河。水質的改善帶來的良性生態效應還體現在水量上,晉中市生態環境局靈石分局局長李建富告訴記者,汾河水量豐了起來:「2018年之前,汾河靈石段經常斷流。今年的檢測結果顯示,靈石段水流量不低於每秒30立方米。」

汾河下遊——運城市萬榮縣廟前村是汾河入黃河的最後關口,自2019年8月開始,這裡設立國考段面生態環境監測站,實時監測汾河入黃口的水質情況。「汾河入黃口廟前村斷面的水質已經穩定達到地表Ⅴ類水質,真正實現了一泓清水入黃河。」山西省運城市生態環境局萬榮分局黨組書記、局長薛峰說。

如今,汾河流域水質已全部退出劣V類。縱觀汾河流域,在源頭,汙染企業關停、一泓清泉湧出汾河;在中遊,汙水處理廠建成,生活汙水化作清流注入汾河;在下遊,生態環境監測站矗立,確保清澈汾水流入黃河。源流之中,清濁之間,「法」的權威與「治」的高效盡顯。「通過人大立法和監督,保護汾河流域的相關政策能夠落實,成為實實在在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舉措。」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廣播電視臺首席主播李桂琴說。

土壤汙染防治:礦山廢土變青山沃土

土壤是維繫人類生存繁衍的必要條件,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關。只有土壤乾淨,才能生產出優質的農產品;只有土地安全,才能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今年8月,慄戰書委員長在山東省濟南市主持召開土壤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座談會時指出,要全面有效實施土壤汙染防治法,抓住重點,細化措施,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防治工作。

在此次土壤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中,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法律實施情況開展檢查。檢查組了解到,土壤汙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山西省不斷強化防治措施,壓實法律責任,提升治理水平,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向好。

礦山眾多、河流渾濁的山西曾備受土壤汙染之苦:一些農田因引汙水灌溉受汙染,產出的農作物對人體有害;一些廢棄的礦山變成「垃圾山」,成為向市區輸送粉塵和汙水的源頭……近年來,山西經歷了怎樣的「刮骨療毒」,讓土壤環境質量總體向好?

流澗村農田:土壤修復進行時。小店區位於太原市東南部,是全市的糧食、蔬菜主產區,然而,位於該區北格鎮流澗村的一片農田卻因引汙水灌溉,產出了對人體有害的農作物。「曾經,工業及生活汙水進入周邊水系,其中的鎘、汞等重金屬以灌溉用水方式進入土壤,最後導致產出的農作物危害人體。」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趙龍介紹。近年來,中央和山西省高度重視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工作,流澗村的這片農田就在重金屬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項目中。幾年來,通過翻土置換、鈍化改良+微生物降解+低積累作物種植、植物修復+農藝調控等土壤汙染修復技術,這片農田已基本「解毒」。「經採樣監測,修復後的土壤種植農產品籽粒全部達標。」趙龍說。

玉泉山:礦山變青山。太原市萬柏林區玉泉山,曾經是100餘家礦產企業扎堆、7個大型自然垃圾場聚集的礦山,是向市區輸送粉塵和汙水的源頭,如今卻是AAA級景區。巨大轉變的背後,是一群退役軍人十年如一日的堅守和敢於劈山裂石的勇氣。2009年,太原市出臺政策,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建設,山西晉峰供熱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俊平便領著公司裡數百名退役軍人紮根玉泉山,進行了一場大改造。十年間,「張俊平們」治理山體破壞面、荒山荒坡達70%,治理大型垃圾場5個,種植各種樹木550餘萬株……玉泉山從「垃圾山」變身青山,更成為接待500多萬觀光人次的「金山銀山」。

可喜的是,在山西,新開採的礦山與昔日玉泉山的遭遇截然不同。今年1月1日,《山西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明確礦山企業在開採、選礦、運輸、倉儲等活動中應當採取措施,防止廢氣、廢水、廢渣等汙染土壤環境。同時,針對採礦企業的「誰破壞、誰治理」,鼓勵社會資本的「誰治理、誰受益」被寫入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採訪團在山西看到,開採中的礦山一手搞開採一手抓修復,原本因施工裸露的山脊披上綠妝。

綜合治理:山水相依、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山西境內有「兩山七河一流域」,如今,這塊廣博的土地,其生態環境保護是「山水相依」的局面。青山,關乎植樹造林、涵養水土、生活和農用汙水治理,直接影響河流水質;而流域內的水環境質量又間接影響山上林間的植被生長、田間的農作物品質。

在山西,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勢在必行。據悉,山西省堅持全省統籌、省市聯動、市市協同,全面完成「兩山七河一流域」以及湖泊、溼地、泉域等保護性立法,共安排立法項目43件,其中省級層面10件,市級層面33件。

2017年3月1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明確禁止在汾河源頭、主要支流源頭等區域開採礦產資源;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堅持自然修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統籌規劃,實行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

在汾河源頭,採訪團了解到,寧武縣不僅通過取締汙染企業「治水」,還通過人工造林35萬畝、退耕還林12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11.3平方公裡「治山」,最終山水齊治,守護了汾河源。而在這個過程中,有個問題更值得探討:在保護生態的同時,如何維護流域內居民的發展權利?寧武縣的做法是:居民為生態讓步,政府為居民鋪路。

「寧武為全省汾河保護作出了重大地方利益犧牲,但是生態環境保護是必須要抓的大事。」寧武縣副縣長張國偉說。據介紹,寧武縣政府大力扶持居民發展養殖業、光伏發電、中藥材種植業等綠色產業,已經實現了全縣脫貧。

位於山西省忻州市靜樂縣的汾河川國家溼地公園總面積593.85公頃,於去年底通過驗收,正式成為國家溼地公園。實際上,這片溼地總面積412.92公頃的「汾河之肺」生態環境治理,也曾經因治理模式的「單打獨鬥」,一度舉步維艱。

「以前我們退耕還林和水源治理是相對分離的,往往一項治好另一邊又起來。現在,我們通過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爭取國家的支持,進行綜合整治,效果一下就上去了。」靜樂縣委副書記王昕介紹,經過治理,汾河川的水土流失得到遏制,改變了以前不適合種樹的狀況。同時,降雨量由往年的460毫米增長到500多毫米,由此也帶動了區域內汾河水量的增長。

在一些資源匱乏的山村,一方水土難養一方人,往往導致「越窮生態環境破壞越重」的惡性循環。此時,易地扶貧搬遷勢在必行。

今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山西時指出,易地搬遷不僅是為了解決住得好的問題,更是為了群眾能致富。要加強易地搬遷後續扶持,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產業,精心選擇產業項目,確保成功率和可持續發展。

在山西省忻州市靜樂縣豐潤鎮慶魯溝,採訪團看到了易地扶貧搬遷帶來的可喜變化。慶魯溝有8個村,總人口1642人,曾經坡陡溝深、水土流失嚴重的地質狀況導致村民生產收入很低。靜樂縣委副書記宣文曉告訴記者:「(這兒)水土流失嚴重,雨水少了,莊稼長不出來;雨水多了,土又流走了。」

近年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忻州市對慶魯溝進行了整溝治理,在保留2個村的基礎上,通過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形式,對其餘6個村實施整村搬遷。宣文曉介紹,留下的村民,通過參與造林、擔任護林員獲得勞務收入;而搬遷出去的村民,則通過原有耕地的退耕還林,獲得經濟林的收益。此外,光伏發電和旅遊創收等也成為村民的「搖錢樹」。

如今,映入採訪團眼帘的慶魯溝,農舍整齊有序、青山綠水、綠樹成蔭,正是一派「綠樹村邊合,青山郭外斜」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景象。

其實,山西的生態蝶變不僅發生在採訪團幾天的見聞中,更悄然發生在廣大山西人民的生活中、奮鬥中:2000年至2017年,山西植被生態質量改善居全國之首;今年6月底,汾河流域13個國考斷面全部退出劣Ⅴ類;今年1月至8月,山西全省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同比下降11.8%……希望中華環保世紀行再來山西之日,正是其化繭成蝶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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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此,我們應當全面深入地認識個人信息,統籌考慮個人信息保護與個人信息利用,科學立法,確保良法善治,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於2020年10月21日在全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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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文莉:深刻理解良法善治的科學內涵
    原標題:深刻理解良法善治的科學內涵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為《決定》)中明確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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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法治中國」理念和「法治建設」的目標,同時還提出了良法和善治的概念,指出以良法促善治,「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為什麼要以良法促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