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帕克曼謀殺案:探索現代法醫人類學起源)
網易科技訊8月27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導,作為一門應用科學,而不是「純」學科,現代法醫人類學的歷史發展比較模糊不清。起初,法醫人類學的取證被迴避了幾十年,其研究結果並不被法庭所予以採信。然而,19世紀哈佛大學一名教授的謀殺案改變了這一現狀,影響了法醫人類學在法庭審判中的地位,使得其成為法庭所承認的科學調查,如同我們今天所看的電視劇CSI以及骨頭(Bones)等。
這個故事發生在1849年,哈佛大學的喬治·帕克曼(George Parkman)博士失蹤了。帕克曼來自於一個富裕的波士頓家族,其15歲就進入哈佛深造,堪稱同時代的醫學天才。隨後其到蘇格蘭醫學院進修,直到1812年戰爭後返回哈佛。帕克曼為哈佛醫學院捐贈了一些波士頓的土地,使得學院得以從劍橋大學搬遷出來。眾所周知,帕克曼向外借貸不少,也經常討要欠款。
哈佛大學化學和地質學教授約翰·懷特·韋伯斯特(John White Webster)也是其債務人之一。韋伯斯特一直存在債務問題,使得其放棄了位於劍橋的房產。韋伯斯特在哈佛大學的講師工資根本無法滿足其奢華的生活方式,因此韋伯斯特於1842年向帕克曼借款400美元。現在看起來似乎微不足道,但以當時的購買力計算,等值於今天的10000美元。
韋伯斯特一直拖欠借款。1847年帕克曼告知韋伯斯特連本帶息的欠款已經達到了2432美元,這相當於今天的近60000美元。但直到1849年韋伯斯特依舊未能歸還欠款,他向另外一個朋友借錢歸還了一部分欠款,但同時用已經向帕克曼抵押過的資產再次向其抵押。這一行為徹底激怒了帕克曼,致使後者在感恩節前幾天去找韋伯斯特當面對質。
1849年11月23日的午後,有人看見帕克曼出現在哈佛醫學院找韋伯斯特交談,後者聲稱其有錢還債。當天下午,學院傳達室的蓮·利特(Ephraim Littlefield)發現韋伯斯特的實驗室
以及辦公室門緊鎖,能夠聽到水聲,但並未見到韋伯斯特本人蹤跡。
第二天,帕克曼沒有回家也沒有消息,家人非常擔心。隨後幾天內,家人和警方貼出告示仿佛尋找,擔心其被綁架勒索、或者要債時遭遇搶劫,甚至於更為糟糕的情況。幾天之內,警方的搜查小組找遍了當地的查爾斯河以及波士頓港,企圖找到帕克曼的屍體,但都無濟於事。
但是傳達室的利特對韋伯斯特起了疑心。韋伯斯特幾天以來的行為都很反常,對利特毫無道理的發脾氣,又隨後道歉。甚至還在感恩節前一天帶給利特一個巨大的火雞。這與其往常的性格完全不符。
在韋伯斯特送給利特火雞的同一天,利特決定自己調查他。利特跟蹤韋伯斯特來到其解剖實驗室,在門後看著他來回在火爐和燃料櫃之間來回忙碌。當韋伯斯特離開後,利特破門而入,發現火爐上的容器是空的。
感恩節期間韋伯斯特離開了哈佛。11月29日,利特帶著工具和他的妻子一起來到韋伯斯特在哈佛的住所。在韋伯斯特私人浴室的牆壁上挖了一個隧道。利特在廁所的惡臭下不斷向下挖,直到挖到了一個人的骨盆,然後是肢解的大腿和小腿。
利特感覺非常恐怖,他先是告訴了他的妻子,隨後是一個值得信賴的哈佛教授。他們打電話給警察和驗屍官,幾個人又重新回到利特挖的隧道裡尋找遺體的其他部分。警方立即逮捕了韋伯斯特,雖然起初他矢口否認,但後來承認了謀殺帕克曼的事實。當韋伯斯特被送進監獄後,他病倒了,——他試圖用毒藥毒死自己,但失敗了。
由於在廁所中並沒有更多的發現,隨後警察開始尋找遺體的其他部分。他們搜查了韋伯斯特的實驗室,打開一個巨大的箱子,裡面是一具無頭、無四肢以及部分已經被燒毀的軀幹,還有一條大腿。帕克曼的妻子被叫來識別遺體的胎記。
儘管事實上屍體已經被找到,帕克曼的妻子也已經確認就是帕克曼,而韋伯斯特也對此供認不諱,案件進入了審判程序。當時真正意義上的法醫人類學並不存在,因為通過分析屍體以確定身份和死亡原因以及方式的做法被認為是簡陋且缺乏依據。但法醫專家,哈弗解剖學家
傑弗裡斯·韋曼(Jeffries Wyman)博士以及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博士被要求查看屍體。
韋曼負責尋找骨骼以及鑑定他們。他於1850年3月19日提交了相關的檢驗報告,顯示死者生前高度為5英尺10英寸,這匹配帕克曼的外觀。霍姆斯負責調查死亡原因以及死亡方式,在屍體被肢解的情況下認定肋骨之間的一個傷口是致命的刀傷。
同時,帕克曼的牙醫,Nathan Keep博士對帕克曼的相關診療也被用於作證。在韋伯斯特實驗室的爐子裡發現了假牙。Nathan Keep稱曾在兩年前為帕克曼完成假牙製作。在法庭上他展示了骨頭如何與其為帕克曼所做的模具相吻合。
在法庭上,檢方要求人類解剖學的兩位專家對死者身份、死亡方式以及死因等列出相關證據。這宗1850年的刑事案件是第一個設計法醫人類學、法醫牙科以及法醫文檔分析共同參與的案件。相關法醫學調查佐證了案件,但死亡方式以及精確時間尚不能確定。
在陪審團審議之前,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大法官Lemeuel Shaw給力陪審團一個前所未有的授意。在19世紀中期,認定殺人案的標準是「絕對的確定性」,即檢方必須能夠確定性的證明屍體是帕克曼的,以及韋伯斯特處於目的故意殺死了他。但在該案中,Lemeuel Shaw指出陪審團僅需找出「超越合理懷疑」屍體是帕克曼即可定罪。雖然在當代社會,這一措辭已經成為審案標準,幾個世紀以來都是歐洲法律的一部分。但在當時,還不被美國法律所承認。直到1880年,美國最高法院才開始討論和界定「合理懷疑」這一措辭。
3月30日,陪審團討論了不足三個小時之後得出結論認為,屍體與帕克曼一致,即韋伯斯特故意殺害了帕克曼。4月1日Lemeuel Shaw大法官判決韋伯斯特有罪,判其死刑。
韋伯斯特的律師團隊進行上訴要求減刑,但州長並未批准。其於1850年8月30日被公開執行絞刑。雖然1884年有陰謀論稱韋伯斯特依舊活著,但並沒有相關證據。
帕克曼謀殺案被奉為現代法醫人類學的最早實踐案例。儘管韋曼以及霍姆斯並沒有收到過當前的培訓,但其工作方法和程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當前法醫人類學家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此案也是美國法律史上第一次採信牙科證據。
此外由於這宗謀殺案,哈佛大學成為19世紀下半葉法醫人類學發展的先行者。繼霍姆斯之後,託馬斯·德懷特(Thomas Dwight)於19世紀70年代成為「法醫人類學之父」,而喬治·多爾西(George Dorsey)被哈佛大學授予人類學博士學位。
如果不是因為19世紀中葉的這宗謀殺案,法醫人類學很有可能依舊無法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直至很久以後。(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