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在某時刻做出的行為會影響到之後的一系列事件,但在事後看來那些事件似乎都是必然要發生的,於是便去尋找引發那些事件的一系列原因。
更有甚者,認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被決定好了的,無法改變,但我們的命運真的是早就被決定好了嗎?這樣一種宿命論真的對嗎?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
自然界的許多事物間都存在相互聯繫,甚至是因果關係。如果就自然界有因果關係的那些事件來看,這樣的決定論似乎是對的,即在前的事件作為因必然引出在後的事件作為果。
對於這些有著明顯因果關係的事件,這樣的觀點大概沒有什麼問題。但問題是它能做無限制的推廣嗎?也就是說,自然界的所有事情都是必然的嗎?未來是必然的嗎?
如果將這樣的的因果決定論用於整個自然界,並假設這樣做是合理的,那麼未來似乎可以說就是必然的,因為未來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都完全可以在它過去找到起源並被它們所完全決定。對於人類而言,就會有一種宿命論意味,即不管我現在做什麼,將要發生的一切仍舊一定會發生,根本無法阻止。
這樣就會導致生活帶上一種悲觀色彩,無論好事還是壞事,都無法避免,未來的好與壞也無法被我們所影響。但另一方面,這樣的想法卻也使得我們根本沒必要焦慮和煩惱,因為我們無法改變這既定的一切。如果以上這些是對的,那通過佔卜恐怕就可以知悉所有的未來了。
有些基督徒們也喜歡宣揚宿命論,不過是從上帝的角度。他們認為未來的所有事情早就被上帝決定好了,甚至我們整個自然界的「第一因」也是上帝。
而上帝由於其全善和全知自然會照顧萬事萬物,所以我們只要加強對基督的信心就行了。這似乎就意味著每個人只要盡好自己的職分就行了,因為你是無法抵抗神意而改變未來的。
以上所說的這些都有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人能夠對自己的未來發揮影響嗎?這影響又有多大?難道我們的行為也是完全被決定好了的嗎?這又引出另一個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問題,這裡不可能詳述。
但在這裡,我還是寧願相信康德的觀點,既人類有實踐理性,可以做出自己想做的行為,並需要為之負責,因為自己所做的行為並不完全是被其他因素所決定的,也有自己的成分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