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石油公司「深水地平線」鑽井平臺發生爆炸並導致原油洩漏後,美國政府將墨西哥灣海面500英尺(約合150米)以下的深海石油開採暫停了6個月。在我國海洋石油開採多次發生安全事故之際,相關企業和政府機構卻對深海石油開採仍抱有巨大的雄心壯志。
工信部裝備工業司船舶處處長由淑敏日前透露,工信部已編制完成《海洋工程裝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未來十年將重點突破深海裝備的關鍵技術。
我國在深海開發技術方面才剛起步,目前主要是進行的是淺海石油開採。2010年中海油海上油氣年產量首次突破5000萬噸油氣當量,比2005年翻了一倍;隨後,進軍深海的計劃便加快了實施步伐。
快速擴張的同時也給安全生產留下了不小的隱患。在淺海石油開採仍然事故頻出的情況下,我國將如何面對深海?以我國目前海洋石油開採的技術設備和管理水平,能否勝任難度更高的深海石油開採呢?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員陳衛東認為,海上石油開採是非常複雜的技術,目前尚沒有一個國家或公司可以完全獨攬所有的技術,也沒有哪項技術可以包攬開採幾十年。對於渤海溢油這種此前從未發生過的突發事故,企業只能不斷提高技術標準來應對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王亞民副教授說,我國海域的海洋石油開採有很大部分都是中海油與國際石油公司合作進行開採的,也就是說現在所使用的技術設備都是世界先進水平。但是,安全事故卻接二連三地發生,表明中海油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要開採更多的海洋石油,提高管理水平必不可少。
除了技術和管理上的問題,我國相關法規的制定和執行都存在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專業委員會委員夏軍律師表示,早年相關部門要求進行海洋石油開採的企業對其開採行為購買保險,但是絕大多數海上油氣開採在實際執行中都沒有或者很少購買保險,企業總是抱著僥倖心理。
「未來要加大力度督促相關法規得到嚴格執行。」夏軍說,而且應該根據海洋石油開採的長遠規劃,相應地制定更完善的法政法規和行業標準,這樣才能強化海洋石油開發的安全規程,減少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的可能性。(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 徐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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