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3元錢老伯將物管耳朵咬至重傷 不僅賠償25萬元還獲刑
金羊網 2020-11-20
一位老伯因3元管理費,與物業管理員發生口角,繼而互毆,將對方的耳朵咬至重傷二級,不僅賠償25萬元還獲刑。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通訊員王文、玉苗苗、劉婭報導:衝動是魔鬼,遇事需冷靜。一位老伯因3元管理費,與物業管理員發生口角,繼而互毆,將對方的耳朵咬至重傷二級,不僅賠償25萬元還獲刑。廣州白雲區法院19日披露了該案辦理情況。
今年4月30日9時許,70歲的曾某前往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準備交管理費時,看到其中一項收費項目為3元路燈費,認為其門口的路燈是壞的,收取路燈費不合理,便與管理員劉某爭論起來,繼而互毆。期間,曾某拳擊劉某嘴部,並將劉某的右耳咬傷。
經鑑定,劉某牙齒脫落3枚,符合在患有牙周炎基礎上在外力作用下導致牙齒脫落、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右耳廓缺損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的80.64%,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同年5月25日,曾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我當時也是一時之氣,沒有考慮太多就與對方爭論起來,最後互相打起來了,我一時激動沒控制好,咬傷了他的耳朵,我們兩個人都有不對的地方,非常後悔……」曾某說。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曾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曾某案發後有自首情節,可以減輕處罰。在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曾某家屬協助其賠償了被害人25萬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量刑情節,法院判決被告人曾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編輯: 寶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