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鹽湖區自然資源局
YHXC2020-04、YHXC2020-06、YHXC2020-07A、YHXC2020-07B、YHXC2020-07C、YHXC2020-07D、YHXC2020-25地塊一、YHXC2020-25地塊二、YHXC2020-27、YHXC2020-28十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
經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批准,運城市鹽湖區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十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可以單獨申請,也可聯合申請。另外,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及存在欠繳土地價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競買活動。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5日,到運城市鹽湖區自然資源局南樓301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於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5日,到運城市鹽湖區自然資源局南樓301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12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1月25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運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一樓交易大廳;
上述十宗地掛牌時間均為:2021年1月19日9時至2021年1月28日9時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財綜【2009】89號)文件規定,本次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款中包括耕地開墾費和耕地佔用稅,不包括契稅等其他稅費,此類稅費由受讓人自行繳納。
(二)掛牌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三)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口頭、電子郵件和郵寄報名。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四)本次掛牌未盡事宜,由運城市鹽湖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來源: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