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方法部分的知識點在教師招聘考試中多以選擇題的形式來進行考查,偶爾會涉及到主觀題的考查,但其重點考查的還是對題幹所用的教學方法的判斷和區分,只不過主觀題會涉及到定義的解釋以及使用方法的再現,所以在教師招聘考試的備考過程中,這部分的知識需要能夠理解並且記憶部分常考的教學方法的定義以及運用的基本要求。下邊來講解兩個常考且易混淆的教學方法。
一、演示法
定義:通過展示實物、直觀教具,進行示範性的實驗或採取現代化視聽手段等指導學生獲得知識或鞏固知識的方法。這裡需要明確演示的主體基本上都是教師,其目的是為了讓學生獲得直觀的感知,從而獲得知識或鞏固知識,參與演示的人是個別人(老師或者學生),而不是所有人(學生)。比如在上化學課的時候,老師經常會帶一堆瓶瓶罐罐來到教室,然後上課的時候會在講臺上演示不同的化學物質相遇時的化學反應,這就是很典型的演示法,強調的是學生通過觀察某示範演示而獲得直觀感知。簡單總結來說就是「師做生看」,即老師在演示,學生在觀察。
運用的基本要求:
第一,做好演示前的準備。演示前要根據教學需要,作好教具準備。用以演示的對象要有能夠突出顯示所學材料的主要特徵。
第二,要使學生明確演示的目的、要求與過程,主動、積極、自覺地投入觀察與思考。
第三,通過演示,使所有學生都能清楚、準確地感知演示對象,並引導他們在感知過程中進行綜合分析。
二、實驗法
實驗法是指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一定的儀器和設備,在一定條件下引起某些事物和現象產生變化,進行觀察和分析,以獲得知識和技能的方法。需要注意這裡進行實驗的主體是學生,並且可以理解為「學生們」,也即動手進行實驗的不是某個學生,而是全體學生。例如在物理課或者化學課上,我們常常會去實驗室做實驗,很明顯並不是某個學生操作讓其他學生觀看,而是所有學生都要參與實驗並且觀察簡單總結來說就是「生做師看」,即同學們做實驗,老師從旁指導。同學們也可通過「運用的基本要求」最後一項看出來,實驗法是要求「所有學生都親自操作」,這也是演示法和實驗法最大的區別,即操作的主體不同且參與人數也不同,前者是老師,後者是學生,前者參與人數少,後者參與人數多,而具體的操作地點是教室、實驗室還是某個室外,並不影響對教學方法結果的判斷。
運用的基本要求:
第一,明確目的,精選內容,制定詳細的實驗計劃,提出具體的操作步驟和實驗要求。
第二,做好實驗的組織和指導。重視語言指導,重視教師示範的作用。教師可以在實驗前示範,也可以在學生實驗後總結性示範。
第三,做好實驗小結。要求學生獨立操作,要求所有學生都親自操作;及時檢查結果,要求學生按照規定寫出實驗報告。
【考題再現】
【單選題】物理課上,王老師請小敏上臺做熱脹冷縮的實驗,並要求其他同學仔細觀察並描述自己看到的現象,王老師使用的是( )。
A.實驗法 B.講授法 C演示法 D.情景教學法
【答案】C。該題中,雖然操作實驗的主體是學生,但是該生在實驗中所代表的是教師的角色,在教學中其所起的作用是示範操作,所以該題選C。
中公講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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