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身體有了靈魂,就有了生。生的反面是死。生與死決不相容,靈魂與死決不相容。故靈魂不死。
作者:李皖,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職業報人, 業餘寫作。著有《回到歌唱》、《聽者有心》、《民謠流域》等書。
蘇格拉底是微笑著、帶著希望赴死的,因為他想通了那個大問題。他證明了死亡不是終結,靈魂永遠不死,所以走向死亡,或許是走向了一個更好的所在。
楊絳在八十八歲高齡時,翻譯了這一段,即《柏拉圖對話錄之一:斐多》。證明有100頁,一步一步清清楚楚。但過一段時間,我就會失憶,忘掉其中一些步驟。所以,這裡做一個簡縮本,爭取幾頁紙能把這個論證講清楚。等忘記的時候,拿出來翻翻,立即復憶。
蘇格拉底的思考,是一個很好的哲學範例。在哲學歷史上,類似證明不斷出現,其實都可以化成這樣幾頁紙的證明。經過這樣的簡縮之後,對其中的邏輯鏈,可以看得更清晰。這些證明,有些可以很容易地推翻,有些很不容易推翻——當然,也不容易就此就肯定它。
蘇格拉底的證明,有多處問題。所以,這也是個很好的哲學練習題:你能不能看出其中的問題,能看出來多少?尤其是,能不能給這些問題找到解決的辦法?這是很考驗人的。不誇張地說,你若是能把所有問題都找出來並且都找到了答案,那麼,嗯,你是這個世界上最智慧的人,沒有之一。
1、人不應該自殺
因為天神是我們的主子。就像你管的牲口,擅自把自己毀滅,你會如何?你會生氣,假如你能懲罰它,你必懲罰它。
天神比我們高明。聰明的人,會選擇與主子在一起,傻子才會逃離。
2、一輩子追求哲學的人,臨死自然是輕鬆愉快的。
死就是靈魂和肉體的分離,死的狀態就是肉體離開了靈魂而獨自存在。
哲學家不會把自己貢獻給肉體,不在意甚至瞧不起吃喝、情慾、衣飾等享樂。
哲學家關心靈魂,追求真理、智慧。
肉體會擾亂靈魂,誤導靈魂,人的感覺接觸不到實質,探求事物真相全靠靈魂用心眼觀看。肉體的貪慾讓人遠離真理的探求。
死亡讓靈魂脫離了肉體,由此,靈魂脫離了肉體的愚昧,變得純粹。
對愛靈魂的人來說,死是好事;愛肉體的人,才把死看作頭等壞事。
(圖註:《蘇格拉底之死》,大衛,1787年作)
3、一般人認為,肉體一死,靈魂也就消滅了。人死了靈魂還存在,如何證明?
若轉世回生的說法(活人是由死人轉世回生的)能證實,則靈魂的存在就有充分根據。
一切東西都有相反的一面,如高貴是低賤的相反、公正是不公正的相反、睡是醒的相反。
相反的一面,從對立面產生,而且只能從對立面產生。比如,睡產生於醒,醒產生於睡。
同理,生是死的反面,從生中產生死,從死中產生生。
另一種證明:假如生死不是循環,到頭來,一切東西便都會成了死的,此結局將不可避免。顯然,這狀況不合乎事實。
附帶的證明:認識是記憶。假如這個命題是對的,有前生的說法就多了一個證據。因為生前有認識,所以認識是記憶才是可能的。
4、「認識是記憶」的證明。
一個人記得的事,一定是他從前已經知道的事。
由從前知道的事得到認識,就是記憶。
認識一件東西,附帶著認識到了與之不相同的旁的東西,是記憶的一個特徵,比如,一個情人看到心愛的人經常彈的琴,會從心眼裡看到這隻琴的主人。
相像和不相像的東西,都引起記憶;相像的引起記憶,會把眼前所見與記憶所見比對。
「相等」就是這麼回事。沒有誰見過絕對的相等(抽象的相等),卻能認識到絕對的相等。這是認識是記憶的一個證據。
幾塊木頭和木頭、石頭和石頭相等,它們有些方面相等,有些方面其實不相等。可是絕對的相等、抽象的相等,是完全相等的。
這樣那樣東西的相等,和抽象的相等不完全一樣,總還差著。如果有人看到一件東西,心想「這東西我好像曾經見過,可是不一樣,還差著點兒,比不上。」我們是不是可以說,這人從前準見識過那另一件東西,所以照他看,像雖像,卻是比不上。
那麼,我們一定是早已有了相等這個概念,所以看到相像的東西,就覺得像雖像,卻不是概念裡的相等。
相等這個概念是從種種感覺裡得到的。我們開始看、聽或運用任何感覺的時候,我們已經從不知什麼地方,得到這個相等的概念了。
視覺、聽覺和其他感覺,一生出來就有,那麼,在我們有感覺之前,早已有了相等的概念了。
所有概念,如絕對的相等,絕對的美、絕對的善,以及公正、神聖等等,凡是我們稱為「絕對」的東西,出生前都已經有了。
所以,出生以後,所謂學習知識只是記起原有的知識,認識就是記憶。
我們早就有了各種抽象概念,證明了我們的靈魂在我們出生之前早就存在了。
5、靈魂在出生之前已經存在,這是前半截論證。後半截論證是,人死了靈魂還存在。
之前,我們已經證明:一切生命都是從死亡裡出生的(生是死的反面,從死中產生生)。把兩個結論合在一起,證據就齊全了。靈魂得重新生出來,所以人死之後靈魂還得繼續存在。
枝節問題:靈魂會不會被一陣大風吹散?它是不是個易散的東西?
混合的東西易變、易分解,不複合的東西始終如一,永不改變,這是最可能的情形。
抽象的實體是永恆不變的,如絕對的相等、絕對的美、真正的本質。
可見的東西變化,不可見的東西不變。
人的肉體變化,人的靈魂呢?
靈魂憑肉體觀察的時候,被肉體帶進了變化無定的境界,糊裡糊塗,像個醉漢。靈魂獨自思考的時候,就進入純潔、永恆、不朽、不變的境界。
靈魂像那神聖的、不朽的、智慧的、一致的、不可分解的、永不改變的。肉體像那現世的、多種多樣的、不明智的、可分解的、變化無定的。
靈魂不易被吹散吹滅。
純潔的靈魂,死後去了純潔的地方,那看不見的神聖的不朽的世界,與天神們一起。受了汙染的靈魂,死後還迷戀著肉體,又給拖回到這個看得見的世界中。
貪戀什麼就將轉世成什麼(這與佛報說很像——李注)。如,一味貪吃,變成豬;專橫兇暴,來生變成狼;恪守社會道德的,變成蜜蜂或投生為人。
「各人都是按照自己的習性,走各自的道兒」。「惟獨愛好智慧的哲學家,死後靈魂純潔,才可以和天神交往。
6、論證靈魂永遠不死。
首先,若承認這個前提:至美、至善、至大等絕對的東西是存在的,則靈魂永遠不死可證。
一件東西美,原因是這件東西沾到了些絕對的美。
至於它美的別的原因,我都不理會,比如顏色可愛、形狀好看。因為顏色、形態等東西,使我迷惑不解。
我只一口肯定:美的東西,因為它有美,所以成了美的東西。
同理,大的東西,因為大。小的東西,因為小。
大的本質就是大,不可能是小,大小不相容。
具體的事物,相反相生,如死產於生。抽象的概念,正面決不能成為反面。
相反的概念互相排斥,不並存。
如單數不是雙數;三是單數,三不容納雙數的概念,三與雙數決不相容。
身體有了靈魂,就有了生。生的反面是死。生與死決不相容,靈魂與死決不相容。故靈魂不死。
……………………………………
本文系騰訊《大家》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關注《大家》微信ipress,每日閱讀精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