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崔國棟
畫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採風中,意外收養了狼王遺孤,為其取名曰「格林」,並帶回成都餵養。但繁華的都市無法也不許容納一匹野性的草原狼。李微漪帶著「格林」,和與她志同道合的男友亦風一起,重返草原,一路追尋狼群的蹤跡,歷經嚴寒酷署,暴風狂雪,終於將「格林」放歸自然。這是世界上第一例人工餵養的狼成功回到狼群的經典案例。
李微漪和亦風在與「格林」相處的過程中,拍攝了很多的照片和錄像,幾乎記錄了「格林」生活成長的一切,後來在友人的提議下,將這些材料剪輯,補充,完善,自己做導演、製片,遂有了一部很小眾的紀錄片電影——《重返狼群》,講述「格林」從城市到故鄉的傳奇故事。
正是無意中看到的這部電影,再加上《狼圖騰》的閱讀體驗,使我對狼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從人的角度來說,狼的本性中不乏貪婪、殘暴、血腥、野蠻的一面,但狼性中強悍凌厲勇敢無懼的進取精神,不屈不撓堅忍不拔的競爭精神,紀律嚴明合作共贏的團隊精神,奮不顧身無私奉獻餓犧牲精神都在深深打動著我。「人中之狼」和「狼中之人」的思辨始終縈繞在腦際,那鮮花盛開綠茵滿地的若爾蓋大草原,那狂風卷過黃沙鋪地的混沌世界,那大雪封山寂寞無聲的冰封世界,始終閃現在我的眼前。
畫家自己無疑是真正走進自然,真心愛護自然,愛惜生命,與狼共舞,與狼平等相處的典型。這種愛不僅是她具有一顆天生的女性的悲憫之心,更在於深藏在內心深處天人合一,萬物平等,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樸素理念。在這個依然推崇叢林法則的世界,能夠在居於強勢地位的時候,以另一隻眼睛去正視弱者的生存,弱者的困惑,弱者的恐懼,無疑對每一個把「狼性」隱藏起來的人都具有極大的教益和啟發,也給我們提供了藉助小狼「格林」的成長故事,審視人類自身的機會,也給我們創造了一個糾正先入為主的教科書中狼的「不良形象」,重塑對狼的認知的機會。
印象中的狼是東郭先生的狼、是狼外婆的狼、是狼狽為奸的狼、是得志更猖狂的狼、是小羊眼中的狼、是披著人皮的狼,它們無不被打上貪婪殘暴,狡黠醜惡,忘恩負義的印記。在老家,大人哄小孩,最常用的嚇唬語言就是——狼吃來了!一聽此言,哭的小孩戛然而止,鬧的小孩立馬安靜,玩的小孩趕緊回家,特別靈。大人罵小孩,也以狼作喻——我把你個狼吃著剩下的!我的母親索性簡化成「狼吃的」。那時的狼雖然是抽象的,但在聽到的故事中,民間的傳說裡,分明給我們畫出了清晰的狼的模樣,及到後來見到真正的狼,還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雖然看起來和鄰家的狗差不多,但對狼與生俱來的懼怕,仍然使得我不得不對它刮目相看。直到看了《狼圖騰》,看了《重返狼群》,我對狼就不再是排斥和恐懼,憎惡與仇視,而是「肅然起敬」了。
母親是唯一在我面前誇過狼的人。我們老家地處大靖南川,為淺山丘陵地貌。小時候,家裡養的雞常常被狐狸偷走。狐狸的狡猾是人神共知的,那是一種生存智慧,狡猾是從人的認識角度出發命名的。我們見過狐狸,但從未見過狼,大人們說以前狼是很多的。母親講過一件軼事,我的曾祖有一天正在犁地,牛忽然驚慌失措,他抬頭一看,才發現地頭臥著一匹狼。他嚇了一跳,趕緊握好鞭子,準備和狼搏鬥,但那狼卻一動不動,相反還以祈求的目光看著他。他仔細一看,那匹狼嘴裡卡著一塊骨頭,吐又吐不掉,咽有咽不下去,他明白了狼的意思,大著膽子蹲下身來,按住狼頭,硬生生的把那塊骨頭拔了出來,那匹狼翻身起來看了一眼曾祖,扭頭跑了。曾祖以為這件事也就算結束了,誰知第二天早上起來卻發現,門口放著一隻羊,如是三天。曾祖為了一探究竟,就藏身在大門旁,黎明時分,只見一匹狼叼著一隻羊,出現在大門口,他才明白了一切,原來是那匹狼感謝他的救命之恩來了。母親說,狼有狀元之才,是說狼很聰明,什麼時候餓了,立起身子,跌倒哪邊,爬起來就往哪邊跑,必定有食物在等著它。母親還說,見了狼不要害怕,你越害怕,它越厲害,狼是銅頭鐵脖子,脖子還是直的,不能彎曲,狼的軟肋是腰。這些言傳身教給我留下了對狼的最初認知,母親說的正確與否不得而知,但我對狼的印象卻由此發生了改變,不再十分相信書中對狼的惡評。直到認真讀了姜戎對狼的生動細緻的描寫,了解到狼在蒙古人心裡崇高的位置,我對狼的舊的認識完全顛覆了,但這種內心的觸動還始終停留在文字的感性的描述中,到了見到《重返狼群》裡的「格林」,通過清晰無比的畫面,用自己的實踐行動,詮釋了狼的全部特質,我就確信,那些加在狼身上的不實之詞純粹是人類的自說自話甚至是有意的「栽贓陷害」。
說起來有些匪夷所思,「格林」三個月大的時候,家裡沒人,它會用嘴打開電視,用遙控板找到它喜歡的動物世界頻道。它能夠看懂電視節目,它對狼等在一側捕魚的技巧心領神會,第二天它趁人不備溜到公園的魚池裡叼回一條鯉魚。它咬破電線,被電打了一次後銘記在心,再也沒有被打第二次。當「狼媽」李微漪生病的時候,它會坐臥不安大聲嚎叫,或是圍著主人轉來轉去,一會用嘴拱拱「狼媽」,一會兒用舌頭舔舔「狼媽」,讓「狼媽」深深感到來自「格林」的焦慮和關愛。「狼媽」外出尋找狼群的時候,崴了腳踝,疼痛難忍,不能行走,又得不到外援,是它翻過一道道山嶺,跑到另一個山谷,找到曾經和它有一面之緣且對自己友好的小牧民的牧群,用嘴銜著韁繩,一步步把小牧民的坐騎牽到了主人面前,還用前肢助力「狼媽」騎上馬背。它與主人的語言交流,肢體交流,似乎用不著人們馴養動物慣用的重複再重複,而是一點就透,心有靈犀,有時那種默契甚至超過人與人之間。當有獵人以偷吃了他家的羊誣賴「格林」並試圖用打狼棒獵殺自己的時候,它會在「狼媽」快走快走的呼喊聲中逃離險境。當第一次進入狼群不被接納而被咬傷回家以後,它會在「狼媽」的帶領下繼續學習各種生存技巧,積極通過聲音、糞便、氣味等各種渠道,建立與狼群的聯繫。當「狼媽」病癒歸來,長期在狗群中生活的「格林」,被嚴重「狗化」,它也學著發出犬吠的聲音來,這使得「狼媽」感到深深的自責。她將「格林」帶在身邊,模擬各種狼的形容動作,練習捕食,對月長嗥,重新激發出它的狼性。「格林」的身上處處體現出自身的高貴與獨立,自身的堅韌和不屈,它的聰慧與機敏,它的忠誠與善良,足以使那些蠅營狗苟,不良宵小之輩無地自容。
「格林」是不幸的,不幸的生存在一個自然環境不斷惡化,人類的腳步無所不至,人類的貪慾極度膨脹,人類的愛心普遍缺失的時代。「格林」的父親是狼王,被人捕捉後,它咬斷自己的前肢脫逃而去,這種奮不顧身的決絕和剛烈比起中國歷史上的王佐斷臂又如何!人類刀劈斧頎一招湊效,已是視死如歸感天動地,而狼王要用自己的牙齒一下一下咬斷自己的骨頭。那種對自由的渴望,對疼痛的無畏又豈是人類所能比擬?高貴的狼王並沒有跑過摩託車的追逐,終於還是成為了人類的盤中餐,身上裘。「格林」的母親更是義無反顧,情比金堅,它在狼王被捕的三天裡,每天都來看望,不離不棄,當看到狼王死了以後,主動吞食人們布下的毒餌,以身殉情。動物之間的這種堅貞不屈同甘共死的愛情,比之大難來時各自飛的人類有如何?這個情節確實對我造成了巨大的震撼,我不得不停下來,用手擦去湧出的淚水的同時,在內心裡為我們人類的殘忍和自私深深的懺悔。
和所有的因為人類的活動早已滅絕的其他動物相比,和那些卑微如螻蟻般被人們隨意射殺的同類相比,「格林」是幸運的。作為草原狼王的後代,它天生擁有高貴的血統,自由的心靈,機敏的體魄,無畏的品格。當它與李微漪分別兩年後再次重逢時,它已成為狼山新的狼王,就說明了一切。動物和人類是一樣的,它們天性中的高貴與卑賤是有遺傳的,這與小到一個家庭,大到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它的成員性格中的優秀基因的形成,傳承和發展,絕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一樣,它是千萬年時光打磨的結果,狗走千裡吃屎,狼走千裡吃肉,那是一條鐵律。「格林」的幸運還在於出生五天後,碰到了心地善良的李微漪,她的心靈正如她的人一樣,美好、純潔、陽光、無私、悲憫、自覺。當她從牧民口中知曉狼王的故事以後,狼王的那種悲慘遭遇似乎加諸到了她的身上,她在狼山周圍發瘋似的尋找了好幾天,才找到奄奄一息的獨自待在狼窩的「格林」,從未想到將來會出現多少困難,義無反顧毫不猶豫的把「格林」帶回成都。她只有一個信念——讓「格林」活下來!
著名作家張抗抗說:「李微漪的故事的最大特點在於它的不可複製性,如今我們帶著攝像機再去草原,我想即便是轉上一個月,也不見得再有一匹小狼等你來救。」這正好說明了現在的草原生態的惡化更是無以復加,但這個故事中女性的、母性的、人性的溫情、溫暖、光輝,對動物生命的無聲無私真心的呵護,完全可以得到學習和提倡。你若是一個富有愛心,富有獻身精神的人,那麼貧弱殘疾、婦女兒童、花鳥魚蟲、飛禽走獸都可以成為你愛的對象,而一個人在獻出愛的同時,也會獲得滿足,獲得愉悅,獲得快樂,獲得福報。「格林」與「狼媽狼爸」的相處中,反映出人與狼,人與動物是可以和諧共生,甚至可以同甘共苦的。他們在尋找狼群的過程中,遭遇大雪封山,李微漪和亦風的食物已經嚴重不足了,有一天,他們發現「格林」捕來的一隻野兔,藏在雪堆裡,亦風反對偷取「格林」的食物,但李微漪認為,眼下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直覺告訴她,「格林」是可以理解自己的行為的,他倆把野兔取來了。「格林」回來尋找自己的食物時,發現野兔變成了兩包壓縮餅乾,儘管那種食物吃後需要大量飲水,但「格林」並沒有異常表現,而是更加勤奮的外出覓食。當它又一次埋藏食物的時候,它朝著「狼爸狼媽」的小房子張望著,那種眼光並不是警惕的、不信任的、藏著掖著的,而是明白無誤的告訴他們——那麼儘管拿去吃吧!我不會介意的!當「狼媽」與「格林」合作,圍追堵截逮住一隻兔子以後,「格林」並沒有私自大快朵頤而是把兔子叼來交給「狼媽」後,轉身離去,那一刻「狼媽」的眼中充滿了淚光,她知道,在這天寒地凍風雪無邊的茫茫草原,是「格林」的犧牲和付出維繫著他倆的生命,她強烈的感受到來自「格林」無私的愛。外面的風雪再冷,也被「格林」的大愛融化了,溫暖了;那一刻,「狼媽」更加堅定了要把「格林」放歸自然,讓它自由的,安全的生存下去的願望和決心。
天主教教義中提出,人類罪惡的來源有七種——七宗罪,它們在不同的敘述中,排列的次序有所不同,但貪婪作為一種重大惡行的來源,總是名列前茅的。人類的貪婪是沒有止境的,人類的口腹之慾,感官享受是沒有止境的,這與動物生存的弱肉強食是有區別的。動物的獵殺完全是為了生存,而人類的獵殺呢?也許最初是為了生存,但到了現在所謂的高度文明時代,人類還缺那一口吃的嗎?他倆在城裡逛商店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了很多被獵殺後拔下的狼牙,還有以六百二十匹狼頭皮做成的大氅時,他們的心在流血。他們知道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很難拯救大草原的所有動物,這時候他們的想法與最初的寫生已經相差十萬八千裡。「格林」放歸自然後,若爾蓋草原動物的生存環境並沒有多大的好轉,盜獵仍然十分猖獗,但他們已經從「格林」的成長中學會了狼的勇敢,犧牲和無畏。他們認為,和我周邊的美景相比,他們繪畫,拍攝的重點已不是鮮花碧草藍天白雲,更多的是草原的萎靡的現狀和動物們生存的宭境,他們有了做成紀錄片的想法,他們希望通過這種真實的線性的敘事和記錄,能夠喚醒人們心頭殘存的良知,能夠引起政府的重視,他們希望有一個電影《海豚灣》片尾字幕那樣的結局:「通過各方努力,海豚灣的保護有了好的結果。」值得高興的是,國家林業局的領導看了《重返狼群》後,哭了!他們想建一個野狼保護區的夢想越來越近了。人類現在正在品嘗著破壞自然,瘋狂掠奪帶來的苦果,人類對自然無序的索取,人類以自我為世界中心的剛愎自用,是該壽終正寢的時候了。
「格林」屬於西北狼,和所有的狼一樣,和所有的動物一樣,都有怕人的習慣,而這種習慣的養成或是進化,大多數來自人類的對它們的捕殺,也正因為它們對人類的「懼怕」,才使得它們多了一些生存的機會。「格林」因為一直和「狼爸狼媽」甚至後來和狗生活在一起,放歸自然之前,並沒有見過自己的同類,或者說它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所以他從不怕人,即是狼販子來了,它也不知危險將至。「狼媽」對此憂心忡忡,他們不敢把狼放在動物園,因為狼與老虎獅子不一樣,他們是森林之王,草原之王,可以安心的過那種帝王式的圈養的生活,人們甚至發揮自己的想像,讓這兩種獸中之王生出一群獅虎獸來。狼一旦被圈養起來,它永遠都是焦慮的,不安的,動物園裡狼圈的鐵絲網前面永遠都有狼來回跑動踩出的小路。對狼而言,比生存更重要的是自由,這在「格林」家族的血液中體現的更加明顯。他們只有深入草原核心區找到「格林」的近支狼群,讓它們接納「格林」,「格林」存活下來的概率才更大一些。這對年輕的被愛情包裹著的人的不屈不撓,取得了成功,「格林」終於被狼山的狼群接納了,並成為狼群新的狼王。
「格林」所屬的西北狼,又被稱為「狼中的人」,是因為它們天性更加機警敏捷,智慧過人,更能在實踐中流露出其「人性化」的一面,能夠分辨出哪些是「人中的狼」,哪些是「狼中的人」。「格林」的被收養到放生,甚至得到活佛的庇佑,還有草原人幾千年來形成的對狼的圖騰崇拜,都使得狼的生存有所保障,狼和草原民族的相處也就顯得自然和諧,只有在私慾,私益,私心膨脹,信仰缺失的人那裡,狼才變成了被獵殺被滅絕的對象,所以,比起狼的殘暴而言,更可怕的是人的貪婪和絕情。
「狼爸狼媽」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拍了一部只有他們兩人的電影,從拍攝的技巧質量上肯定偶不少的缺陷。實際上,他們的初衷並不是賺名聲,賺票房,他們只想把草原狼的生存環境真實的展現出來,更沒有想過自己的這種方式會對社會,對自然產生負面的影響,他們的餵養方式是不是會引起人們的效仿,合不合乎自然規律,有沒有科學依據,這些已經超出「狼爸狼媽」所能觀照的範圍。我認為至少在引起人們對自然的敬畏,對動物的保護,與動物和諧相處,少一些殺戮,多一些呵護;少一些利益,多一份憐惜方面已經起到了巨大的警示作用,就已足矣。
一個人不做事,就不會有人對你說三道四,指手畫腳。你若做了一件事,就會有太多的「聰明人」站出來,對你評頭論足,說是弄非。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更有甚者打著科學的旗號,以道德君子自居,對《重返狼群》及主創人員進行惡意曲解,不但大可不必,反而顯出其道德的低下和人品的低劣了。
看了這篇文字的朋友們,請你們看一遍《重返狼群》,學習一下「格林」,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多一份溝通,多一份愛心,攜起手來,真正為我們自己創造出屬於人類共同的格林童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