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指導性案例推動良法善治

2020-12-05 中國法院網

2018-12-24 09:51:02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朱忠保

  用好用活指導性案例,對於基層法院提高司法判決的準確性、維護司法判決的公平公正性,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19批共5件指導性案例,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其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內蒙古農民王力軍非法經營再審改判無罪案、河北唐山追趕逃逸者致死案等被列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指導性案例,旨在為基層法院提供司法判決「參照物」,對基層法院的司法判決起參考作用。用好用活指導性案例,對於基層法院提高司法判決的準確性、維護司法判決的公平公正性,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於「加強和規範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的要求,是深化司法改革、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群眾關切、解決司法難題的必然要求。

  司法實踐反覆證明,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往往經由司法裁判的一致性來表現;而司法裁判的一致性除了依靠裁判規範的明確性,更重要的是要靠個案裁判累積起來的「同案同判」這一公正印象來支撐、證明。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嚴重的「同案不同判」現象難以接受,而公眾的懷疑一旦產生並定型,不僅在短期內難以消解,還可能因某些個案被進一步強化。確保「同案同判」,彰顯法律適用方面的平等性,無疑是強化司法機關與民眾之間的有效溝通、提升司法公正感的重要方法。在審判實踐中,要讓指導性案例真正成為「活的法律」和司法評判的「參照系」。指導性案例發揮了統一裁判尺度、規範自由裁量權、減少辦案人員的主觀隨意性等重要作用,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保證了類似案件裁判結果趨同,有力維護司法公正,從而使之成為看得見的公正「參照系」,確保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儘管指導性案例並不是我國法律體系的淵源,對其後案件的審理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毋庸置疑的是,指導性案例的判法是對正確適用法律的有益借鑑。尤其是在「同案不同判」現象時有發生的現實語境下,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對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促進司法公正,確保公平正義,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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