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走好醫務公開與保護患者隱私的平衡木

2020-12-05 澎湃新聞

【時政評論】走好醫務公開與保護患者隱私的平衡木

2020-12-03 16: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所有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都應該及時補上患者隱私權益保障這一課,從貫徹落實相關隱私保護法律法規的角度,對醫療服務進行全面自查審視和整改。

身體不適到醫院就醫,檢查項目做完後,在醫院大屏幕上就能看到自己的檢查結果是否已出來,這本是一件便民好事,但卻在無形中洩露了患者的隱私。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民張女士在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南區就醫時發現,她的檢查項目被醫院直接「公示」在了電子屏幕上,同時屏幕上還顯示了其他患者的檢查項目,甚至包括HIV抗原抗體複合檢測等較為隱私的檢查內容。張女士因此質疑,醫院的做法不妥。

在不少採用電子化就醫流程的醫療機構,如張女士所言的情形屢見不鮮。按照電子化就醫流程,參加體檢檢查診療項目對象在候診時,電子屏幕上會一次性顯示數名就診對象的名字、信息及排號輪候情況,同時檢查結果出來後,醫院也會在公示屏上公示檢驗檢查診療結果出具情況,就診對象可以憑藉就診卡、檢查單條形碼等在自助印表機上自行列印檢查結果。從表面上看,此舉屬於信息公開及時的便民之舉,也是壓縮中間服務環節、提升醫療服務效能的重要手段。但關鍵是,這樣的公示基本上是毫無遮掩地把患者的姓名、就診號碼、檢查項目、檢查結果等進行公示,已經超出了信息公開的範疇,「公示」其實變成了一種徹頭徹尾的患者信息「示眾」,這對於患者隱私權益而言,是一種典型的侵犯和傷害。

一方面,患者的就診信息屬於個人隱私信息,除了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是出於醫療服務而掌握之外,其他任何人不經允許不得查看和了解。但醫院的就診信息公開患者姓名等信息翔實,即便有些出於保護隱私採取了隱匿名字中間字等方式,但對於名字是兩個字的對象卻還是一覽無餘。同時,對於就診患者的檢查項目等而言,更是一種典型的個人隱私,特別是敏感病種和檢查檢驗項目,是不允許擅自外洩的,但在醫院的就診檢查信息公開面前,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肝功、心血管生化、HIV抗原抗體複合檢測、梅毒抗體等檢驗內容都一覽無餘,這顯然是嚴重違法違規的隱私信息擅自外洩行為,這對患者個人的隱私權益而言,不啻是一種公然侵犯和傷害。

事實上,對於患者就診信息隱私安全保護,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對由於醫療需要而提供的個人的各種秘密或隱私,有要求保密的權利。醫務人員應嚴守私密,不隨意向外人洩漏。其中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要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隱私;護士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護士在執業中得悉就醫者的隱私,不得洩露。因而,患者的就診檢查檢驗治療信息隱私安全,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必須依法予以保護,保護隱私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責無旁貸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任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都不得為了所謂的電子化就診流程便捷、提升服務效能等而隨意公開患者任何就診檢驗和治療信息,否則便會侵權違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結果得不償失。

因此,所有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都應該及時補上患者隱私權益保障這一課,從貫徹落實相關隱私保護法律法規的角度,對醫療服務進行全面自查審視和整改。對於採取電子化診療流程的醫院,也應該及時為患者隱私信息織密保護網,除了出於患者了解就診流程進度而公布簡單的個人信息如經過模糊處理的姓名信息、診療候診號碼信息等之外,其他信息應一律依法「雪藏」,確保信息安全。同時,應該及時對各種自助列印設施進行技術維護,提升信息技術保密登記,嚴防出現洩密事件等。有關醫療機構還應該結合實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患者信息隱私權益安全保障責任機制,對信息管理、使用、存檔、借閱等實行嚴格的保密責任機制,對管理不善導致患者信息洩露或者被應用等洩密行為,要依法追究監管責任,確保為患者就診信息隱私安全織密籬笆,不出現任何因信息洩露而導致的患者就診權益隱私被侵犯現象和行為。

來源:人民法院報

掃描二維碼

原標題:《【時政評論】走好醫務公開與保護患者隱私的平衡木》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醫生洩露新冠患者隱私被拘留,是否有法律依據?
    法律評析自新冠疫情伊始,洩露患者隱私事件時有發生,患者因個人信息被洩露而遭受「網絡暴力」,譬如2020年12月10日,成都20歲確診女孩多次出入酒吧的活動軌跡被公開後,其真實姓名包括身份證號碼、住址等隱私全都被公布在網上,被網友「群起而攻之」。
  • 濟寧金盾醫院條件怎麼樣 全方位保護患者隱私
    濟寧金盾醫院條件怎麼樣 全方位保護患者隱私 時間: 2020-04-16 14:08  來源: 求醫網   編輯: 濟寧金盾醫院秉承著一切以患者為中心的診療服務,制定科學的診療方案,同時,長期與多家男性疾病專業研究機構廣泛交流、合作,能將新穎的醫療技術應用於臨床,真誠奉獻給每位患者。
  • 時評|疫情防控,保護個人隱私應是底線
    因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林某被行政拘留五日。此外,還發現兩則在網上散布涉疫謠言的違法行為,相關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罰。疫情防控,保護個人隱私應是底線。在網絡時代,普通人的個人信息遭洩露,後果都頗為嚴重。更別說新冠的感染者,電話身份等信息曝光,可能會面臨不堪其擾的網絡暴力,生活和家人都會受到幹擾。
  • 給數據加「噪音」,差分隱私如何保護用戶數據安全和隱私
    舉個簡單的例子,Netflix曾舉辦了一場根據公開數據推測用戶電影評分的比賽(Netflix Prize),公開數據中抹去了可識別用戶的信息,但一年後,來自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兩名研究員將公開數據與IMDb(網際網路電影資料庫)網站公開紀錄進行關聯,通過差分攻擊等手段識別出了匿名用戶的身份。三年後,Netflix最終因隱私原因宣布停止該比賽,並付出了九百萬美元的高額賠償金。
  • 成都確診女孩信息洩露背後:公眾知情權和個人隱私保護如何調和?
    12月9日,隨著成都20歲新冠確診女孩趙某在社交平臺公開發聲,以及轉發女孩隱私信息者遭到行政處罰,事件似乎塵埃落定。根據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自今年年初至今,僅引發社會輿論、在網上廣泛傳播的新冠確診患者個人信息洩露事件就有12起。
  • 學生成績排名應該公開嗎?保護隱私的背後,是對分數論的挑戰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的教育部門以及濱江區社區學院學校、家長共同推出了一份班級微信群公約,其中,在關於教師合理髮布信息的約定中,有提到教師應有強烈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的意識,不得在群裡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分數)、優劣對比、表揚少數等信息。
  • 林達:保護隱私權的法律平衡原則
    關鍵是,這必須是一個開放式的過程,是在公開的監督和爭論中,逐漸達到一個既不背離原則、又不脫離現實的平衡。  新華社2月25日報導,最近,美國一種用於檢查爆炸物的新型安檢設備,開始在亞利桑那州國際機場投入試用。它能夠發現藏在衣服底下的爆炸物。可是,由於它能透過衣服看到人體輪廓,因此也引發了一場有關隱私權的爭議。
  • 數據「去識別」指南:如何在報導中保護隱私信息?
    原創 Vojtech Sedlak 全球深度報導網對於數據記者來說,在報導中公開重要信息和保護信息背後的個人隱私之間需要取得平衡。當今這個無處不在收集數據的時代,這種挑戰尤其突出。記者如何在不影響報導的前提下保護隱私數據?
  • 到處都是人臉識別,我們如何保護個人隱私?
    在享受網絡帶來的便利時,是不是我們在潛意識裡已經默認選擇用個人隱私作為交換。而隨著現代社會對網絡依賴程度的逐漸加深,我們的個人信息是不是還會遭到更嚴重的威脅?大數據時代下,我們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不受侵犯呢?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
  • 子孫後代信息都可能被公開,基因隱私告急!
    專家介紹,基因檢測主要針對健康和個人成長與發展方面進行,通過基因檢測,可以預知高發疾病患病風險,檢測是否攜帶先天性遺傳疾病基因,幫助腫瘤患者進行個性個體化醫療。毫無疑問,基因檢測所推動的精準醫療,將給人類帶來巨大福音。但亂象也由此滋生。
  • 當「數據」成為生產要素,個人隱私與市場交易間如何平衡?
    個人隱私與數據市場化交易間的平衡如何取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專訪了上海交通大學數據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淵。何淵表示,「數據」作為中國下一步發展數字經濟的底層支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距離市場化交易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用戶同意等法理問題與數據確權等技術問題是其瓶頸。他提議,為使數據能順利進行市場交易,可考慮向科技公司開徵「數據稅」。
  • 學生的成績排名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應該公開嗎?
    近日,關於學生的成績排名是否應該公開,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有些網友提出了成績排名真的是屬於個人隱私嗎?杭州濱江區試行班級微信群公約:教師要保護學生隱私,不得公布成績排名、優劣對比。「成績排名」是否屬於個人隱私?專家表示,如果以教育部的規定而言,可以將「成績排名」視為個人隱私,但該規定也存在一定爭議。小學階段由於很多地方中學不是考試入學,學校基本可以做到不公開這類情況,但中學階段如果學校不公布成績和排名,學生家長可能會害怕不了解孩子的學習情況從而影響對中考、高考的規劃。
  • 手把手教你掌握 DeFi 隱私保護實用技巧
    撰文:Leo Young 區塊鏈、加密資產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並不是天然地就保護用戶的隱私。恰恰相反,所有的交易信息都在鏈上,讓 DeFi 用戶的使用習慣甚至個人身份完全暴露在全世界的面前。
  • 自媒體時代不公開審理刑事案件的信息保護
    這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還在相當程度上幹擾了審判工作。自媒體時代如何實現對不公開審理案件的隱私保護成為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為此,我們特約請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審判領域法官就該問題作出詳細闡釋,希望能給讀者一些啟發和思考。  基於公正審判與公民知情權的要求,司法公開成為訴訟的基本原則。然而,出於保護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的需要,立法者在利益衡量之後對司法公開進行了例外規定。
  • 感染者信息也是不可隨意洩露的隱私
    經公安機關查明,位於西湖區的某醫院醫師林某將相關流調報告轉發至微信群,致使在網際網路上大面積擴散,已涉嫌侵犯他人隱私,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另查明,張某、胡某藉機散布涉疫謠言,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一種人格權。
  • 中大教授王曉瑋「直播翻車」,職場人士請保護好自己的隱私
    任何拋開人物背景而評論事件本身那都是在耍流氓!我們來看看另外兩個知名事件。08年,陳冠希的「豔照門」事件,直接導致陳冠希被整個娛樂圈拋棄,張栢芝婚姻破裂,阿嬌演藝事業一蹶不振。19年5月tfboy組合之一王源吸菸事件,當然最後以王源公開道歉,大家原諒了這個不懂事的小男孩結束。這兩件事換到另外兩個人身上,其實就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放到網際網路上,說不定點擊率不到10.但是放到陳冠希和王源身上就不一樣了,持續霸佔熱搜的首位。為啥呢?
  • 對隱私條款的再思考及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的破局之路
    本公號將陸續邀請一些參與到該標準制定,或者在其工作中實際運用過該標準的朋友撰寫文章,請他們和大家分享對該標準的看法,或者轉載對該標準的評論文章。本文作者是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數據安全研究部副主任陳湉女士,其作為專家參與了2017年四部門開展的隱私條款專項工作。
  • 保護隱私快速訓練,Facebook開源Opacus,用差分隱私訓練PyTorch
    機器之心報導編輯:小舟、陳萍隱私保護是機器學習領域的重要倫理問題之一,而差分隱私(DP)是行之有效的隱私保護手段。那麼,如何方便地使用差分隱私來訓練機器學習模型呢?近日,Facebook 開源了 Opacus 庫,支持以這種方式訓練 PyTorch 模型。
  • 學習《民法典》26:民法典中的隱私是指哪些內容?怎樣保護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什麼是隱私?《民法典》第1032條第二款:「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如今我們早已離不開網際網路,網際網路上記錄了我們的大量隱私。這就給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一方面他們想要獲取儘可能多的用戶信息,建立豐富完備的資料庫;一方面,當大量數據被保存下來真可謂「隱私無處可藏」。【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儘管我們相信大部分網際網路公司都堅持向善的價值觀,但層出不窮的數據洩漏還是時刻敲打著我們的信任。
  • 科大訊飛劉慶峰:隱私保護對人工智慧未來發展至關重要
    「隱私保護對人工智慧未來發展至關重要」在談到未來人工智慧發展的機遇時,劉慶峰表示,一是場景驅動,政府在人工智慧場景應用上面的獨特優勢,以及教育、醫療這些需要補短板的民生領域的迫切需求,帶動新基建的發展,為人工智慧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