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掠奪性期刊」黑名單應儘早公布
近日,《腫瘤生物學》雜誌撤銷收錄中國學者的107篇論文的事件持續發酵,引起各方高度關注。對被撤銷論文的作者們進行道德拷問和譴責固然是難免的,也是容易的,但是對於問題的解決作用不大。對於此次撤稿事件,一些必要的背景既沒有被充分關注到,也缺乏正確的解讀。
在一些評論中,不乏對刊登了這107篇被撤論文的《腫瘤生物學》雜誌的「學術聲譽」的讚譽之聲,稱讚該雜誌「高標準、嚴要求」「公正」等。然而,這種說法多少有些想當然。我們不妨先看看這份雜誌的一些基本情況。據權威刊物揭露,該雜誌刊登每篇文章收取的「版面費」是1500美元。它的官網顯示,2010年至2016年,該雜誌共刊登了5380篇論文,按照上述「版面費」的價格估算,這6年它的「版面費」收入超過800萬美元。
巨大的、幾乎沒有約束的篇幅,每期發表大量論文;發表論文收取高額「版面費」;審稿不夠嚴肅認真——根據《腫瘤生物學》的表現可以斷定,該雜誌屬於那種被國際學術界普遍譴責的「掠奪性期刊」。需要補充說明的是,《腫瘤生物學》屬於SCI期刊,它最新的影響因子為2.926。
有論者出於善良願望,希望擁有《腫瘤生物學》的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把問題論文處理在發表之前,而不是發表之後一撤了之」,但這無異於與虎謀皮——如果「處理在發表之前」,它的「版面費」怎麼收?該期刊就是一個明顯以盈利為目的的「掠奪性期刊」。譴責這107篇被撤銷論文作者的學術誠信、職業道德等,當然沒有錯,但更重要的顯然應該是考慮如何將政策調整得更為合理。
這批被撤銷論文的作者大部分是醫生,但醫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應該是給病人看病嗎?病患進入醫院後,最關心的是醫生是否醫術精湛、富有經驗和愛心,而至於發表了多少篇論文,似乎並沒有那麼關切。最近出現的幾次成批撤銷論文事件,絕大多數為醫學論文,這應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相同問題多次出現在同一群體,值得進行政策和制度層面的反思。不過學術界內外日漸達成的共識是,有關管理部門對醫生施行與其他學科同樣的考核要求和標準,欠合理。
總之,此次107篇論文被撤銷事件應成為我們進一步反思並扭轉現狀的契機。對醫生發表論文「一刀切」的評價標準和體系需要調整,此外,有關部門也應儘快公布一個國外「掠奪性期刊」的黑名單,並通過明確規則——在「掠奪性期刊」上發表的文章不算學術成果、版面費不得在科研經費中報銷,為相關學術行為戴上「緊箍」。
(作者:江曉原,系上海交通大學講席教授、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院長)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