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許志逸案的平反,《因法之名》這部劇也已經進入尾聲了。雖然《因法之名》引起了熱議,但吐槽之聲也不絕於耳。的確《因法之名》的劇情是有瑕疵的,但目前的這種吐槽之聲,更多來自大家對這部劇認知上的誤區。
最大的誤區就是很多人把《因法之名》當成了刑偵劇,劇中是有一定的刑偵元素,但只是輔助主線劇情點綴而已。嚴格意義上來說,《因法之名》是一部社會倫理劇。許志逸案平反也好,找到殺害柳莎莎的真兇也罷,都是這部劇主線劇情的背景而已。這部真正要展現的是,冤假錯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生存環境。作為冤假錯案的受害者該如何自處,其家屬又該怎麼面對生活。當然錯案必糾是該劇要傳達的正能量,也是劇情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法之名》開播前,很多人把其拿來和《人民的名義》作比較。如果說《人民的名義》是一部小說的話,那麼《因法之名》應該算作一篇論文了。從最開始鄒雄和葛大傑對許志逸按的分歧,到鄒桐和葛大傑對許志逸的不同看法,反反覆覆都是在討論。本質上就是疑罪從輕,還是疑罪從無的一種爭論。包括劇中人物對待許子蒙的態度,許志逸被認定為殺人犯,那麼他的兒子許子蒙就一定會伺機報復嗎?還有遲到的正義有什麼意義,許志逸這17年的冤獄,給其家庭、親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如今沉冤得雪,是會獲得相應賠償,那麼這些對於劇中的許志逸還有多大的意義呢?
細細想來劇中有很多值得去討論的話題,甚至可以說該劇的討論性已經遠超劇情本身了。所以才會用漫長的劇情去描述許志逸案覆審的過程,用以把覆審過程中的問題一一討論清楚。在這方面王守一這個角色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討論的結果都是藉由王守一這位老檢察官的口中說出來的。至於最被觀眾所反感的許子蒙和葛晴,實際上是想展示冤假錯案受害者家屬的生存狀態和心理狀態的。當然《因法之名》的表現手法是有些問題,在人物的塑造上出現了比較大的偏差,所以效果並不好。但想要討論的內容還是值得肯定的,許子蒙這種性格上的問題,的確非常有現實意義。
如果對《因法之名》這部劇失望的話,只能說明《因法之名》和你想像不一樣罷了。這種討論性質的倫理劇,本身就有些偏小眾,只是因為《因法之名》的劇情又很有社會性,所以才有了目前毀譽參半的口碑。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