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龍門縣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整治,重拳打擊野生動物亂捕濫食等違法行為。
據了解,龍門縣林業系統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期間共出動6000多人次,對全縣集貿市場、食肆、餐廳進行清理,重點打擊食用野生保護動物的行為。
執法人員在清查中發現,龍華鎮沙逕高沙、永漢鎮馬星兩家餐館為食客提供「三有保護動物」——竹鼠,共對其罰款4萬元。
日前,《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條例明確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對於違法食用行為,條例新設處罰規定,包括對食用者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午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