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

2020-12-06 北極星環保網

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環保部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全文如下: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應急[2018]8號

關於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評審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

《評審工作指南》規定了企業組織評審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評審內容、評審方法、評審程序,供企業自行組織評審時參照使用。請各地結合實際,加強宣傳、培訓、指導,切實發揮評審作用,推動企業不斷提升預案質量。

附件: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試行)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8年1月30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應急辦。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8年1月31日印發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

(試行)

為指導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組織評審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提高評審的規範性、客觀性、針對性,有效發揮評審作用,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規定了企業組織評審環境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評審內容、評審方法、評審程序,並附有評審表等表格,供企業和評審人員參考。

1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需要備案的企業組織對其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文件的評審。

2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

《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環辦〔2014〕34號);

《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2010〕10號);

《尾礦庫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2015〕48號);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試行)》(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74號);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48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

《尾礦庫環境風險評估技術導則(試行)》;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指南。

3.1環境應急預案

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採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汙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環境應急預案評審

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代表、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文件進行評議和審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查看核實,以發現環境應急預案中存在的缺陷,為企業審議、批准環境應急預案提供依據而進行的活動。

4評審基本要求

4.1評審主體

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企業。

4.2評審時間

環境應急預案審籤發布前。

4.3評審人員

評審人員及其數量由企業自行確定。

評審人員,一般包括具有相關領域專業知識、實踐經驗的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代表、單位代表。其中,評審專家可以選自監管部門專家庫、企業內部專家庫、相關行業協會、同行業或周邊企業具有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知識經驗的人員,與企業有利害關係的一般應當迴避。

評審人員數量,原則上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以下簡稱環境風險)企業不少於5人,一般環境風險企業不少於3人;其中,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評審專家不少於3人,可能受影響的居民代表、單位代表不少於2人。

4.4評審對象

評審對象為環境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文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及其編制說明、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表)等文本。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預案或其他形式預案的,可整體評審,並將這些預案之間的關係作為評審重點之一。

4.5評審方式

評審可以採取會議評審、函審或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一般應採取會議評審方式,並對環境風險物質及環境風險單元、應急措施、應急資源等進行查看核實。

會議評審是指企業組織評審人員召開會議集中評審。

函審是指企業通過郵件等方式將環境應急預案文件送至評審人員分散評審。

4.6評審經費

企業應將評審經費納入編修環境應急預案的預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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