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創新》書摘】
我認為,以企業一年內獲得專利的數量來衡量它的創新程度太狹窄了,而且是錯誤的。
讓我們來認真分析一下「創新」和創新活動。
在很多人的觀念裡,創新幾乎等同於高科技,認為生產高科技產品便是創新。現有的評價體系,也通常以一個企業或一個國家一年獲得的專利數量來衡量它的創新程度。一個新產品可以因為它的特殊設計有異於當前的科技而獲得專利,一道新的生產流程可以因為它有一些新的特殊的程序而獲得專利,它們的共同點在於有異於當前,而且可增加價值。因此,很多歐美學者認為創新是開發新產品、發明新科技,或建立新生產流程。
我認為,以企業一年內獲得專利的數量來衡量它的創新程度太狹窄了,而且是錯誤的。據統計,只有很少的專利能給公司帶來財富,大部分的專利都不能為公司產生價值。
那麼,對一個企業而言,到底什麼是創新?是不是做新產品便是創新?例如一個企業開發新的產品,但是產品投入生產後發現沒有市場,這是不是有意義的創新?我的意見是,對一個企業來說,那些不能使企業得到淨效益的創新活動都是浪費。
源創新者可以用「生活將因之變得更美好」的「Grabber」理念來觸動人的感性,但它的真實價值並未因此被確定。源創新者必須建立強大的生態系統來技持該理念,而使生態系統內的所有成員都能分享真正的價值,否則就只能成為「看上去很美」的過眼雲煙。
對源創新,我想大部分中國的企業領袖及職業經理人都不甚了解。源創新與流創新最根本的不同是,源創新針對市場的開拓,所以關鍵不在於產品,而在於如何幫助人們達成欲望。
源創新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強大的生態系統來實現新理念的價值,但在該生態系統未建立之前,這個新理念只是一個理想,現實中什麼都沒有。
西方經濟學認為所有人都是理性的,即人們看到好處才會進行商業交易。當人們看不到未來新的生態系統能帶來的利益時,他們不會加入該生態系統。所以西方經濟學無法解釋源創新從哪裡來。現在讓我介紹兩個相互對應的概念:一個被稱作「Grabber」,另一個被稱作「Holder」。「Grabber」是任何可以吸引人興趣的理念。它可能是一個美好的前景,一個新的價值訴求,一個令人興奮的產品,一種時尚,「Grabber」觸動人的感性而不是理性。「Holder」是能使人從中得到真實利益的實體,它對應著人的理性。
源創新者可以用「生活將因之變得更美好」的「Grabber」理念來觸動人的感性,但它的真實價值並未因此被確定。源創新者必須建立強大的生態系統來技持該理念,而使生態系統內的所有成員都能分享真正的價值,否則就只能成為「看上去很美」的過眼雲煙。這個強大的生態系統便是這「Grabber」理念的「Holder」。在開始時,能使新理念(Grabber)產生價值的生態系統(Holder)還沒有建起來,雖然有一部分人因新理念的酷而追求它,但很快他們便不覺得它有價值。但只要過後它的生態系統建立起來,大家便能接受這新理念。就像汽車剛出現的時候,大家都覺得買汽車很酷,可是很快大家覺得汽車沒有多大用處,只能在朋友來的時候開出來展示一下,因為沒有公路。只有當公路、加油站、快餐店慢慢出現時,汽車才開始體現它的價值,進而讓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以汽車代替馬車這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