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本來就是福利政策,但有的人卻為了貪圖蠅頭小利,走上犯罪的道路。
陳某,江蘇省張家港市人,今年34歲,曾經生活幸福、美滿,然而天有不測風雲,2011年年初,正在工廠上班的陳某突然毫無徵兆地暈倒,本以為是疲勞引起的不適,但經過一番檢查後,「尿毒症」三個字,像鐵錘一般將他砸得暈頭轉向,一時間萬念俱灰。
2012年初,陳某等到了合適的腎源,並且在上海某醫院順利進行了換腎手術。手術雖然很成功,但陳某術後需要長期服用器官移植後的抗排異藥物。昂貴的費用幾乎快壓垮了他的家。
就在一家人走投無路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告知陳某可以申請救助,並指導他及時辦理了申請手續。很快,經當地民政部門審核,批准陳某作為醫保困難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範圍內所用藥品和治療費都能享有醫保救助補貼。
陳某是腎移植患者,享受醫療保險實時救助上不封頂政策,每次購買藥品時僅需承擔藥價的15%。這一保障極大地緩解了陳某家中的經濟壓力。2017年9月的一天,陳某像往常一樣在醫院開藥,排隊的時候他被一名自稱老秦的陌生男子搭訕。老秦告訴陳某,自己可以幫助陳某利用多開出來的藥品賺外快。
這讓長期生病,無法工作的陳某十分心動,於是在此之後,陳某每次開藥都會多開幾盒,然後在個人支付了藥價15%的基礎上,以每盒加價3到5元賣給老秦。雖然一次只賺幾十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間,他們連續轉戰各家社保定點醫院,大量開具價格不菲的藥物。
陳某的行為最終引起了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注意,2018年5月底,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對參保人員的醫保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時,發現陳某的醫保帳戶支出異常,所開的藥品嚴重超出正常服用的範圍,隨即停用了他的醫保卡,並將該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
經調查,陳某在將近8個月的時間裡,開具了大量超過其本人服藥量的賀普丁、波立維等14種藥物,扣除他本人最大可能的用藥量,所騙取醫保為他支付的藥費為17.8萬餘元,而他本人從中獲利6000餘元。
2018年9月28日,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張家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當日變更為取保候審。2019年11月27日案件移送至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0年4月10日,陳某犯詐騙罪被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對於自己的行為,陳某悔不當初,也深刻認識到了錯誤,通過向親友求助籌集錢款,陳某及時退還了17萬餘元。目前,他正在張家港市司法局社矯中心接受監管。
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表示,他們將持續關注本案,督促公安機關早日將陳某背後的收藥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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