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演繹。所謂演繹法,就是,
「把在整體當中成立的理論,應用到部分當中去。」
比如說:
「太陽肯定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因此,今天的太陽也是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
這就是演繹法的思考方法。
再舉個例子,「n角形的內角相加,和為(n-2)×180°。故而,7角形的內角相加,和為(7-2)×180°=900°。」
這也是演繹法的思考方式。
單單是從「演繹」這個詞的字面上去理解,可能你會覺得很難。實際上,演繹的這種思考方式,是大家在日常生活當中時常用到的。比如說,某一天的早上,外面下起雨了。這時候你就會想到,
「下雨天,路上容易出現交通堵塞。」
於是從理論(這個地方則是經驗)出發,你自然而然的會想到:
「今天路上會比較堵,還是早點回去吧。」
這就是演繹法的思考方式。
歸納法指的又是什麼呢?
「把在部分當中適用的理論,推及到整體當中去。」
比如說,「香蕉是甜的,蜜橘是甜的,葡萄是甜的,草莓是甜的……」
通過這些個例,我們可以推出整體的理論,這就是歸納法。
讓我們再舉一個例子:
1、1、2、3、5、8、13、21、34……
如上數字排列(數列),乍一看上去就好像是胡亂排列的一樣,實際上它們是遵循了「前兩個數字相加,等於第三個數字」的規律。第3個數字「2」,是第1個數字「1」與第2個數字「1」相加的和。第7個數字「13」,則是第5個數字「5」與第6個數字「8」相加的和(這是一個著名的數列,被稱之為裴波那契數列)。
在這裡,假設第n個數字為a n 的話,那麼,我們可以用:
a n +a n+1 =a n+2
來表示這個規律(這裡就體現出了算式的作用)。同樣,這也是歸納法。
規律性
演繹法和歸納法,是推論當中最基本的兩種思考方法。無論是演繹法還是歸納法,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適用於整體的理論」,也就是規律性的理論。並且,我們要把這種規律性的理論與未知數的運用相結合。之前所說的裴波那契數列,「前兩個數字相加,等於第三個數字」,就具有這種規律性,同時也運用到了未知數。
a n +a n+1 =a n+2
再比方說,我們把奇數都給羅列出來:
1、3、5、7、9、11、13、15、17、19、21、23、25、27……
無論你怎樣奮筆疾書,也只能寫出一小部分來。然而,任意一個奇數除以2,得出的餘數都為1,這在奇數當中具有規律性。由此,我們可以使用未知數來對奇數進行表示(n為整數):
2n+1
只要在n當中代入整數,那麼這一個算式就可以代表所有的奇數。這就是未知數運用的趣味性所在。
話雖如此,但如果只是說「含有未知數的算式具有相應的規律性」的話,那麼,這個「規律性」到底是什麼,我們仍然很難把握。
我們先把數學放在一邊,來談一談什麼是規律性。
比如說,你失戀了,感到特別傷心,特別難受。然而,從失戀當中就不能學到點什麼東西嗎?因為你的某些言行和性格,導致你這一次被對象給甩了。是不是可以得出,如果你一直這樣下去的話,即使換了別人,也會跟你分手。當你注意到這一點之後,我想你一定會努力改掉這些缺點。
像這種把一次失戀的經驗當作以後戀愛警示的行為,就具有規律性。這樣,即使失敗了,我們也可以找出失敗的原因,從中得出規律,在未知的將來,我們可以以此為警示,這將是一種人生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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