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論證和歸納論證
演繹論證是從一般到個別,歸納論證是從個別到一般。演繹論證得出的是必然性結論,歸納論證得出的是可能性結論。
演繹論證從一個大前提開始,這個大前提通常是全稱命題,並且為真,通過小前提得到結論,該結論是原始命題背後隱含的規律,典型的就是三段論。
演繹論證的結論的真實性包含在大前提中,論證只是把它形之於外。可以說演繹論證是解析過程,把大前提中的普遍事實還原成它的組成部分。
歸納結論則從特稱命題出發,通常是幾個特稱命題,得出一個關於它們共同的可信結論。是什麼促使研究者為某個特別的現象努力收集證據,是假設。假設是關於事物應該是什麼樣子或者可能是什麼樣子的科學推測。
整個科學的帝國是從假設出發,建立在歸納推理的基礎上。科學家一直致力於收集零散的信息,以期能夠推導出一般模式,一旦發現重複的規律,可信的推測就有堅實的基礎。
歸納論證的目的是對大量的事物做出可信的一般性結論,也就是高度的可能性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