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的疾病被攻克,器官移植的技術也越來越成熟。有很多心有大愛的人,會選擇在死後捐獻自己的器官,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但對於器官捐獻者的家人來說,這份光榮卻是沉甸甸的,甚至難以接受的一件事。
除了器官移植,最常見的移植手術還有骨髓移植。但醫院對於器官移植方面也有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器官捐獻者與受捐獻者一輩子不能見面。很多人都對這個規定表示詫異?器官捐獻是好事,醫院這麼做的用意又是什麼呢?
從道義的角度上來說:真正的英雄做好事,只要能幫助到他人,願望就已經得到了滿足,見與不見又有何異?但不見面對於受捐者的康復情況來說,是有助益的,受捐者心裡感激自然不假,但若真的見面,恐怕會加重患者的心理負擔。
從安全的角度考慮,也是出於對捐贈者的一種保護。就拿骨髓移植來說吧,很多需要進行骨髓移植的患者病情都是危重狀態,在奄奄一息的時候,聽到有人捐贈的消息,家人自然會被一時的希望衝昏了頭腦,誰也不敢保證他們會不會去捐贈者的家中圍堵,或者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最後,器官捐獻或者骨髓捐獻本就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捐贈者也需要很大的勇氣。而且移植手術是不可以中途停止的,捐贈者一旦反悔,就會嚴重威脅病人的生命,而捐贈者可能也會受到病人家屬的苛責。這對雙方來說也都是不公平的。
所以,介於以上幾點,醫院的規定也是從捐贈者和受捐者的切身利益出發,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後,大家認為,捐贈者應該與受捐者見面嗎?歡迎發表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