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的捐獻,前提就是捐獻者與需要者,捐獻者需要根據自己的意願為前提,世界上沒有任何的一個人可以強迫其他人來進行捐獻器官。捐獻者與被捐獻者是不能見面的,大家可能會想,捐獻人救回患者患者的性命,雙方見不見面又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捐獻者就是患者的最後一根稻草,有些患者的家屬掏出重金請求捐獻者的捐獻,甚至有的家屬乾脆堵在捐獻者門前賴著不走了,讓捐獻者不知如何是好。捐獻者的初衷是善意和奉獻,最後患者家屬一鬧反倒是弄得捐獻者騎虎難下。
以骨髓捐獻為例,想換手術的成功率已經達到了70%以上,但仍不可避免意外或者失誤的發生,如果第一的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失敗了,那麼再次手術的成功率就會非常的低。我們人類是情緒化、傷感化的,親人去世使得無能為力,就算心知肚明也要在拼一把。
同時捐獻者有許多都是抱著目的不純的動機,抱著趁機斂財的想法索要高額的感謝費,更有一些捐獻者在得知患者家屬同意後,在患者在手術臺上的麻藥的前一刻忽然的反悔。那麼患者只有死路一條。
為了防止發生這類的勒索行為,寒了患者的新,醫院乾脆不讓雙方見面。這對捐獻者來說本就是特別單純的救人時間,最後被人類的自私以及利益所汙染,失去了最初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