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標題:《環保督察「回頭看」 | 迪慶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 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情況》
2017年7月6日至7月20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迪慶州開展了為期15天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督察組於11月7日向迪慶州州委、州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快全國藏區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要求,現將省委、省政府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公開如下。
一、督察整改工作總體情況
迪慶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意見反饋後,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立即部署整改落實工作,要求把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以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和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落實不放過,問題不滿意不放過,問責不到位不放過,機制不健全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所有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堅決把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到位。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州委、州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定不移地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推動迪慶跨越發展、脫貧攻堅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全州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生態文明保障能力有效增強,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理念正根植於迪慶各族兒女。2017年11月以來,州委、政府主要領導先後作出10次批示,對省級環保督察移交問題責任追究、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督導檢查、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八個文件」和雲南省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部署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州委常委會4次、州政府常務會議4次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議題。州級各有關領導先後19次深入現場檢查調研,協調推動禁養區劃定、州級各有關部門就整改落實情況、礦山整治、礦權清理、礦山退出、德欽縣汙水處理廠整改落實情況、德欽縣垃圾填埋場整改落實情況、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內人類活動整改落實情況等工作;出臺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制度方案、重要文件等4份。黨中央召開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以後,州委、州政府迅速組織傳達學習,並於8月30日組織召開「全國最美藏區」動員部署大會,並聚焦目標任務、強化責任措施,統籌推進嚴控噪聲汙染、加大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12項重點任務,以嚴的要求、實的舉措和鐵的紀律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爭當全國藏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二)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根據督察反饋意見及省級整改方案,迪慶州對案對表、主動認領,針對督察組反饋的3個方面19個具體問題,結合迪慶州實際將其分解為44項整改任務,迅速研究制定迪慶州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能部門和縣市,全面壓實責任,與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查反饋意見的整改要求一致,建立問題臺帳,加強跟蹤督辦、能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逐條落實,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加以解決的要求制定方案、限時整改,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責任人、一抓到底」,方案經州委常委會、州政府常務會研究後,及時上報至省委、省政府審批。
(三)認真查辦移交案卷。2017年11月7日,督察組向迪慶州移交了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清單,州委、州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州委書記、州人大常委會主任顧琨,州委副書記、州長齊建新強調,追責一定要體現嚴肅性和警示作用,當前特別要防止失之於寬、松、軟的情況。2017年12月14日,迪慶州人民政府將省委、省政府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迪慶州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案卷交迪慶州紀委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州紀委及時成立了迪慶州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綜合調查組,並下設四個調查小組,迅速開展核查問責工作。根據核查的事實,據依《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雲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州委、州政府研究,對3名副縣(市)長、2名局長進行了約談;對1名副縣長、4名局長(含原任局長1名)、1名局黨委書記進行了問責處理;對1個單位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州監委對3個單位下達了整改《監察建議書》。
(四)跟蹤問效,積極推動整改落實。迪慶州高度重視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採取輪流督查、紀檢監察、專項督查、分管領導調研、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各縣(市)、各部門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全面掌握整改進度,強化跟蹤問效力度。一是政府分管領導實地調研。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啟動以來,州政府分管領導先後多次親赴維西縣垃圾填埋廠、德欽縣垃圾填埋廠、納帕海等地開展實地調研,並組織召開座談會專題研究督察工作,高位推動整改工作。二是開展紀檢監察。迪慶州紀委監察委與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動機制,對督察組反饋的問題進行同步跟蹤,圍繞整改任務,從嚴開展執紀問責。三是開展專項督查。由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聯合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先後3次開展環保督察整改專項督查工作,對各自職責範圍和轄區內的環境問題和短板進行暗查暗訪,嚴格按照既定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決不放過一個指標、不減少一個環節、不漏掉一個項目。
(五)強化調度,及時掌握整改落實情況。迪慶州嚴格落實省督察辦調度整改進度的文件要求,由州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審閱後報州政府分管領導審核籤字,按期向省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改進度。截止2019年1月,迪慶州共上報整改進度12次,不等不拖,做到整改工作時時與省督察組對接,較好的推進了整改工作。
(六)公開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迪慶州人民政府政務網、州環境保護局以及迪慶日報、迪慶衛視等州級主流媒體上公開報導整改方案、問責情況,定期更新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重要信息,通過信息公開,讓公眾走近環保工作,了解整改工作,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舉報權」、「切實維護公眾的環境權益」,有效推動督察整改工作。
二、督察整改任務進展情況
按照整改要求,各縣(市)各部門齊心協力,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各項整改任務的落實。截止2019年1月底,涉及我州的44項整改問題,已完成整改33項,正在推進整改11項,具體情況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問題(33項)
問題1:部分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全面。
整改情況:迪慶州已將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學習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並組織開展了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專題培訓班,且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內容納入到年度主題班次培訓內容。2018年州委已4次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州政府已6次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各縣(市)黨委和政府每月研究環境保護工作也不少於1次。
問題2:加強環境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學習宣傳和提高老百姓環境保護意識方面還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迪慶州將相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在微信平臺上傳宣傳,並切實做好環境保護的網上監看和輿論引導工作,切實掌握我州環境保護工作的網上輿情,深入研判負面貼文,並組織網評員隊伍進行輿論引導,為我州良好的社會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二是2018年初在迪慶日報、迪慶廣播電視臺開設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專欄,不斷更新迪慶州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報導我州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好經驗、好典型、好做法;三是把生態文明理論學習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加快推進了綠色校園、綠色社區的建設,並利用「六·五」環境日,中央環保「回頭看」等活動,在各類平臺總共發送531條環保督察「回頭看」宣傳報導,滾動播放環保公益廣告1680次,積極營造了人人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
問題3:2015年和2016年迪慶州州委辦和州委組織部在對全州州直黨政部門領導幹部和縣市黨政領導幹部的綜合考核評價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指標分值偏低,指標分值由2015年的6分調至2016年的5分,分值有所降低。
整改情況:2017年及2018年均已按照要求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量化評分中,佔比10分。
問題4:雲南省出臺《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通知》後,迪慶州沒有出臺相關實施意見。
整改情況:一是2017年12月5日,州政府召開第1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並報州委審議;二是2017年12月24日,州委書記顧琨同志主持召開八屆州委常委會第37次會議。會議研究了12項議題:其中審議了審議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會議原則同意匯報提出的《責任規定》,由州環保局按照州委常委會議精神,按程序報批;三是2018年1月8日下發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迪辦發〔2018〕2號)。
問題5:《雲南省水汙染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水體的達標方案」,納帕海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目前未制定水質達標方案。
整改情況:經迪慶州人民政府批准,委託億利首建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編制完成了《迪慶納帕海流域水汙染防治實施方案》,方案以保障納帕海流域落水洞出水口水質達標為目標編制。方案實施後,可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目前方案已經取得迪慶州人民政府批覆(迪政復〔2018〕12號),任務已分解至各單位組織、實施。
問題6:《雲南省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並公布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迪慶州目前未制定。
整改情況:迪慶州環境汙染防治領導小組及下設的水、大氣、土壤汙染防治3個專項小組成立文件已由州政府下發(迪政辦發〔2017〕68號);2017年9月12日州政府出臺了《迪慶州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迪政發〔2017〕119號),並已在政府信息公開網進行公示。
問題7:迪慶州有關部門在礦產資源開發現狀、環境敏感區內項目建設情況、水電開發等方面提供的數據不一致,生態環境保護底數不清。迪慶州國土資源局連續兩次提供的「礦權在各類保護區設置情況」材料對全州設置在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權相差15宗。
整改情況:我州已建成中小水電站76座,總裝機容量139.3萬千瓦,佔全州水電資源理論蘊藏量的50%,佔可技術開發量的58%,涉及「三江併流」緩衝區和自然保護區的電站項目共9個(已投產發電項目1個,計劃2018年投產項目3個,在建項目5個),均手續齊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要求;我州「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內礦業權有69個,其中金屬礦業權59個(採礦權10個,探礦權49個),非金屬採礦權10個。初步核實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金屬礦權14個,其中採礦權2個,探礦權12個。
問題8:迪慶州保護區(地)管理部門、礦產資源管理部門等履職過程中,在涉及自然保護區、「三江併流」世界遺產地、森林公園等區域內違法違規項目清查、處置和管理上,存在職責交叉,管理不順。
整改情況:一是2017年12月5日,州政府召開第1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並報州委審議;二是2017年12月24日,州委書記顧琨同志主持召開八屆州委常委會第37次會議。會議研究了12項議題:其中審議了審議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會議原則同意匯報提出的《責任規定》,由州環保局按照州委常委會議精神,按程序報批;三是2018年1月8日下發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迪辦發〔2018〕2號)。
問題9:根據《迪慶州噪聲汙染防治行動實施計劃》的要求,公安部門為商業區噪聲汙染防治方面的履職部門,在處理香格裡拉建塘鎮清魯塘商業噪聲擾民問題時,歸為環境保護部門處理。
整改情況:一是迪慶州香格裡拉市政府召集相關部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並制定印發了《香格裡拉市建塘鎮清魯塘噪聲汙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公安局,明確了整治內容和整治方法與步驟;二是公安局已部署各派出所對群眾舉報的噪音擾民問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迪慶州噪聲汙染防治行動實施計劃》等法律依據和程序規定,進行及時受理和認真處理。
問題10:部分部門對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具體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迪慶重金屬汙染治理整改推進慢,香格裡拉市安樂鉛鋅廠礦洞廢水重金屬汙染應急控制工程目前僅完成進度的60%。礦產資源開發「多、小、散、亂」問題依然存在,退出機制並未完全建立。
整改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安樂鉛鋅廠礦洞廢水重金屬汙染應急控制工程已於2017年12月完工,並於2017年12月16日通過州級初驗;二是2018年5月28日,迪慶州已按照「保護優先、綠色發展,依法處置、違規必究,積極穩妥、分類處理,公正公開、依法有序,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理補償、分類分級,統籌協調、共同推進」的原則,下發了《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迪慶州各類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辦發〔2018〕48號),建立礦產資源開發退出機制。
問題11: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迪慶州僅查處適用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案件4件,2017年1月至6月全州未辦理一起涉及「四個配套辦法」的案件。
整改情況:一是2017年,我州共適用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辦理案件5起(3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公安機關);二是2018年至今共適用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辦理案件5起(查封扣押)。
問題12:2016年7月5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加強中小水電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雲政發〔2016〕56號)要求:「原則上不再建設25萬千瓦以下的中小水電項目,「十三五」期間,全省不再核准審批新開工所有類型的中小水電項目」。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2016年8月1日批覆的《迪慶藏族自治州重點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將單個項目裝機低於25萬千瓦的24座中小水電站列入規劃開發範圍,裝機共計81.71萬千瓦,其中湯滿河尾電站裝機僅0.63萬千瓦。
整改情況:一是2016年以來,迪慶州堅決按《雲政發〔2016〕56號》文件精神停止審批和新建一切中小水電項目;二是迪慶州對已列入《「十三五」重點產業規劃》中單個項目裝機低於25萬千瓦的24座中小水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已下文明確調出《「十三五」重點產業規劃》,不再作為重點產業項目審批建設。
問題13:截止2015年年底,全州已建中小水電開發項目76個,在建18個,根據迪慶州保護地(區)涉及建設項目統計情況表,有10個小水電項目涉及保護區,其中,香格裡拉崗曲河一級電站建設在「三江併流」紅山片區核心區,香格裡拉白水河等9個電站涉及「三江併流」各片區的緩衝區。
整改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翁溪二級水電站已收回開發權;二是維西縣南極洛河水電站於5月份已完成水保驗收,並已完成備案,6月底已完成了環保驗收,9月20日迪慶州發改委組織召開了項目竣工驗收會議,通過總體竣工驗收;德欽縣三岔河一級水電站水保、環保已完成驗收;三是香格裡拉市白水河二級、毛坡河一級和德欽縣三岔河二級3座電站主體工程均已基本完工,經8月7日至8月13日迪慶州聯合檢查工作組現場檢查,毛坡河一級和三岔河二級已於2018年底竣工投產;四是香格裡拉市郎史電站涉及「三江」並流遺產地,項目用地手續和進場公路林地手續報批困難等原因,經州發改委會議研究,及時將有關檢查情況及工作意見報州人民政府同意,下發了迪發改能源〔2018〕51號文件;已明確朗史電站和相多河梯級電站在「十三五」期間停止項目建設;德欽縣洛它水電站目前項目復工,迪慶州發改委已責令項目業主嚴格按項目原方案批覆和業主與縣政府所籤訂的相關協議,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務必要在2020年前投產發電,施工過程中注重水環保措施;五是香格裡拉市新那格拉水電站和德欽縣永芝河一、二級電站已與德欽縣政府籤訂了2020年前投產發電、嚴格落實水保環保措施的協議,並正在加快建設隧道開挖等工作。
問題14:根據2015年批覆的《納帕海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的規劃分區,現場督察發現納帕海保護區內有9家馬場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其中1家位於保護區核心區,保護區核心區存在大量旅遊活動。
整改情況:一是2017年12月28日,香格裡拉市委常委、副市長肖江楚與建塘鎮人民政府、市林業局、納帕海溼地管理局、納帕海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所等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該問題進行了實地調研,對在核心區內的哈木谷馬場經營活動提出了初步整改思路及方向。二是已將核心區內的哈木谷馬場拆除牽馬設施這一內容列入納帕海國際重要溼地2017年溼地生態效益補償項目,2018年3月《實施方案》已得到香格裡拉市人民政府批覆。三是積極與建塘鎮人民政府對接哈木谷馬場搬遷事宜,2018年3月完成初步測量及位置確認工作。四是根據《納帕海國際重要溼地2017年溼地生態效益補償項目實施方案》,2018年4月由建塘鎮人民政府與哈木谷村民小組籤訂協議,2018年5月組織村民將核心區內哈木谷馬場設施進行拆除,轉移搬遷至村民小組其他合法區域內,並對設施拆除區域的草坪進行恢復。五是已於2017年10月取消納帕海景區3A級景區資格,待整改完成後再行申報;六是《納帕海生態保護與旅遊發展規劃》已由編制單位完成,並報州政府下發實施,州旅發委已要求香格裡拉市嚴格按照相關規劃實施。
問題15:2015年迪慶州編制了《香格裡拉納帕海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規劃》,明確香格裡
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的管網工程,工程實際在2013年已開始建設,但截止目前仍未完全完工。根據規劃測算,每天約有近萬方未經處理的城市汙水進入納帕海。
整改情況:第二汙水處理廠未運行前,建設完成了12個水質淨化處理池,以緩解納帕海水質變差,目前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主體、進場路、廠區綠化等項目已完工,現已正常運轉,同時還完成了2018年度管網配套建設。
問題16:規劃中的納帕海環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截汙工程目前仍未完成,沿湖鄉鎮汙水未經處理進入湖內,環湖鄉鎮雖然已建設垃圾收集點,但垃圾清運未落實。
整改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主體、進場路、廠區綠化等項目已完工,現已正常運轉;二是垃圾清運車已落實到位。(建塘鎮環綜辦在定期清運納帕海溼地保護區垃圾)
問題17:維西縣2011年10月24日縣委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維西縣境內的所有採砂場不再進行年檢和辦理新的採砂證,以前發放的採沙證一律作廢,重新申報。維西縣水務局從2011年10月後,未向任何一家企業辦理過採沙證。但在維西縣現場檢查發現,四保河、永春河和臘普河仍然存在採砂行為,其中僅永春河流域分布21家採砂企業。此外,香格裡拉市碩多崗河、衝江河香格裡拉市虎跳峽鎮一帶,瀾滄江邊等多處河道存在非法私開濫採河砂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對涉及河道非法採砂的責任人開展了調查詢問工作,製作詢問筆錄18份,並對各責任人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各責任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香格裡拉市水務局已按照《香格裡拉市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整治方案》的工作部署,組織編制完成了《香格裡拉市河道採砂規劃》。二是德欽縣朱巴龍河流域所有採砂點已關停,德欽縣河道採砂總體規劃已編制完成,並通過縣級審查。三是維西縣水務局編制並出臺了《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河道採砂規劃》、《維西縣河道採砂清理整治方案》、《維西縣河道規範採砂方案》、《維西縣河道清理整治行動應急預案》及《維西縣河道採砂權掛牌出讓實施方案》、《維西縣河道採砂權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2018年4月2日,由和榮副縣長帶領公安、法檢兩院、執法局、水務局、環保局、市場局等相關部門組成強制執法組,對攀天閣鄉新華村公泗隧道口砂場進行強制關停,依法抓捕兩人,扣押1輛採砂裝載機;2018年4月至今,維西縣水務局牽頭組織環保、國土、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對維西縣各非法採砂場進行了3輪全覆蓋式的巡查,期間對發現的非法採洗砂的行為,下達了《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
問題18:國道214線香德二級公路建設第四合同段和第五合同段建設工地違法設立在自然保護區內,棄土場違規佔用林地,砂石違法開採破壞植被。
整改情況:國道214線香德二級公路建設指揮部按照《國道214線香德二級公路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段施工影響區域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合同)》、《國道214線香德二級公路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段施工影響區域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合同)》進行植被恢復及相關恢復治理工作。迪慶州林業局根據《關於成立國道214線香德二級公路白馬雪山段施工影響區域植被恢復項目驗收領導小組及驗收專家組通知》(迪林發【2018】224號)文件的要求,牽頭組織迪慶州環保局、白馬雪山管護局、德欽縣環保局、德欽縣林業局、白馬雪山管護局德欽分局等六部門為主的驗收領導小組和驗收專家組,於2018年10月15日至16日,沿214線香德二級公路白馬雪山段對施工影響區域植被恢復情況進行了實地驗收,經現地查驗,植被恢復面積與設計面積一致,造林成活率達到85%以上,草坪覆蓋率達到項目設計要求,通過驗收。
問題19:德欽縣梅裡雪山旅遊景區一期基礎設施建設施工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批覆要求進行,新增1.9公裡觀景棧道和7.36公裡電瓶車觀光車道未經批准。
整改情況:一是德欽梅裡雪山國家公園開發經營有限公司針對新增1.9公裡的觀景棧道委託編制了《德欽縣梅裡雪山旅遊景區一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新增景觀棧道變動說明報告》,並向德欽縣環境保護局備案,同時報送迪慶州環境保護局以及雲南省環境保護廳,目前已完成環評備案手續。二是2018年8月27日,完成了新增7.36公裡電瓶車觀光車道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相關文件(迪慶州環保局關於《三江併流風景名勝區梅裡雪山片區明永冰川景點環保電瓶車道及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
問題20:根據迪慶州飲用水源地2014年1月—2017年6月的水質監測報告,全州四個飲用水水質監測斷面(點)有16次監測結果存在檢測指標超標現象,對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德欽縣水磨房河、香格裡拉龍潭河源頭、桑那水庫、維西縣二道河不同程度存在水質超標現象。飲用水源地管理不規範。德欽、維西以及開發區飲用水源周邊存在的牲畜放養和種植等農業生產活動還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水務局拆除了桑那水庫周邊金犛牛購物店等4家經營活動場所和廣告牌,移除了1家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住宅建設,組織實施桑那水庫清潔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在一級保護區範圍(正常蓄水位線以外200米)埋設了界樁。10月份,對一級保護區內3900畝耕地和牧草地與當地群眾籤訂了徵地協議。二是德欽縣水務局制定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加強了水源水質監測和監督管理。德欽縣環保局牽頭編制完成了《德欽縣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德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欽縣畜禽養殖劃定方案》的通知(德政辦發〔2018〕57號),制定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完成了防護圍欄、安裝了警示牌及界標。三是維西縣形成由環保局牽頭,水務局和國土配合的工作組,多次深入到二道河源頭巡視走訪取樣調查可能引起水質超標的原因。通過監測部門對三條支流樣品的檢測分析得出其中兩條支流存在超標情況。考慮到支流附近沒有採礦、採砂、農田及居民居住情況,分析超標原因可能是二道河所流經山體中自身含有使二道河水質超標的元素,自2013年起,供排水公司第三方監測發現水質超標情況,並及時停止使用二道河河水作為飲用水。維西縣水務局上報了《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關於劃定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維水請【2016】101號)(以下簡稱請示),請示在2017年11月29日召開的第十三屆縣委常委會第24次會議中通過審議。2018年1月19日召開的十七屆縣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中研究了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調整的問題,同意取消二道河為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消犁地坪水庫為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備用水源;將紙廠河列入維西縣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拉多閣水庫列為縣城集中式飲用水備用水源地並劃定保護區。要求縣環保局與縣水務局銜接,按相關法律程序上報審批。2018年1月24日召開的十三屆縣委常委會第30次會議中審議通過了《關於請求對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進行調整的請示》。2018年5月,縣水務局共製作了11塊飲用水源地警示牌及宣傳牌分別安裝到各飲用水源地顯眼位置。2018年7月加裝了頭道河、紙廠河的界樁、警示牌6塊,並對一級保護區進行圍欄保護。迎接並配合了中央對我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第二次督查,印發了《維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問題21:維西縣飲用水源周邊存在的牲畜放養和種植等農業生產活動還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編制完成了維西縣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修編工作並經州人民政府批覆(迪政復〔2018〕31號)。二是將梨地坪水庫、二道河調出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將紙廠河、拉多閣水庫納入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製作了11塊飲用水源地警示牌及宣傳牌,並安裝完成。三是對牲畜放養和種植問題已編制方案做到一個水源地一個方案。
問題22:開發區飲用水源周邊存在的牲畜放養和種植等農業生產活動還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開發區管委會2018年2月份召開會議後,安排相關經費加強龍洞河周邊牲畜放養和種植等農業生產活動的管理,現龍洞河水源地保護工程已完成。
問題23:現場檢查發現,桑那河水庫周邊進行整改,關閉了四家購物店,但是對水源地保護區內及上遊匯水區分布的村莊等還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召開2次專題研究部署會,並對桑那水庫水源地進行了實地調研;二是成立了桑那水庫飲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三是編制完成了《雲南省2018年、2019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香格裡拉市桑那水庫小流域實施方案》;四是完成了桑那水庫附近4家建築物的調查取證及評估工作;五是設立了以市長為桑那水庫河長,全面推進桑那水庫「河長制」工作;六是拆除馬月娟(金犛牛)、和建明(和平花園山莊)、馬翔(CS山莊)、單珍七林(崗日金頂牽馬場)四家違法建築。
問題24:截止2017年7月,全州建成汙水管網226.05公裡,完成率62.29%。
(經核實,該數字有誤,實際為:州住建局2017年度汙水管網建設任務數為35公裡,六月底管網建成數為21.8公裡,完成率為62.29%)
整改情況:經核實,問題描述中數字有誤,實際為:州住建局2017年度汙水管網建設任務數為35公裡,六月底管網建成數為21.8公裡,完成率為62.29%;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州完成汙水管網建設35.025公裡,完成率為100.07%。
問題25:全州已建成汙水處理廠4座,在建汙水處理廠1座。已建成的4座汙水處理廠中,除香格裡拉市第一汙水處理廠和維西縣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外,經開區汙水處理廠正在試運行,汙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偏低、進水量不足;德欽縣汙水處理廠因進水濃度低進行升級改造。
整改情況:德欽縣:一是已完成汙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完成第三方委託,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轉;二是德欽縣老農貿市場至彩星酒店後方已完成排汙管道埋設235米;三是已完成德欽縣第一中學排汙管道改造300米;人行巷道埋設排汙管200米。
開發區:目前開發區汙水處理廠已正常運轉。
問題26:在建的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建設周期長,進度滯後。
整改情況: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主體、進場路、廠區綠化(投資150萬)已完工,現已調試完成,正常運轉。
問題27:除香格裡拉市城市總體規劃開展了規劃環評外,迪慶州其餘自然資源開發、旅遊、交通、水利、能源、林業、農業等9個專項規劃均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整改情況:迪慶州環保局積極與有關部門對接,向有關部門收集規劃文本清單,並將需要做環評規劃和需要添加環境篇章的函告至各單位進行補充整改。
問題28:迪慶工業園區7個片區,除迪慶香格裡拉經濟經開發區、維西新興片區、香格裡拉箐口、格咱片區4個片區編制了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外,其餘3個未開展環評。新興、箐口、格咱片區規劃環評審查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整改情況:一是編制了《迪慶香格裡拉工業園區發展問題與對策研究報告》、《迪慶香格裡拉工業園區發展問題與對策研究決策諮詢報告》,為上級決策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委託重慶浩力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開展《香格裡拉工業園區「一園七片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8年6月8日《香格裡拉工業園區「一園七片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審會在雲南省環境評估中心組織評審,現根據專家意見修改,省生態環境廳已出具審查意見;三是規劃修編進度:按照政府採購程序,已委託迪慶迪騰招標諮詢有限公司組織招標,並於2018年7月25日在迪慶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北京中外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中標,已籤訂《技術諮詢合同》,8月8日召開初步規劃方案交流會,確定規劃定位,總體布局,發展方向,目前《迪慶香格裡拉高原特色產業園區總體規劃修編(2018-2030)》初稿已編制完成,8月29日召開部門意見徵求會,根據相關部門意見修改完成,9月26日召開評審會,原則上通過專家評審,現按照專家意見已修改完成,並報州規委會,州規委會已下批覆,同意通過本規劃;已啟動總規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前期資料已收集完成,與第三方編制單位籤訂合同,文本已編制完成,並報省環境評估中心,2018年12月23日召開技術諮詢會,現按專家意見修改中。
問題29: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後,起點低。多個工業片區尚未配套建設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除松園綠色工業片區已建設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德欽葡萄特色產業片區計劃2017年12月前完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外,其他片區暫無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計劃。
整改情況:一是州工信委和園區管委會聯合成立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按照園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要求,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推進落實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採取重點片區重點整治:(1)、松園片區汙水處理廠已恢復生產,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工程已全部完成。根據在線監測顯示數據,松園汙水處理廠運行正常,出水水質cod、氨氮均達到汙水綜合排放一級B標準。(2)、箐口特色產業片區在規劃建設當中統一埋設了汙水處理排汙管網,並已接入西環線市政汙水管網,西環線市政汙水管網已完全與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接通,確保所有入園企業汙水預處理達標後收集排放。箐口特色產業片區汙水管網已完全與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接通。
問題30: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預警能力不完善,德欽、維西、開發區未建設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揚塵防治的長效機制未建立。
整改情況:德欽縣:一是德欽縣於2017年12月19日啟動城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現已建設完成,已正常運行;二是2018年4月26日德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德欽縣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政辦法【2018】25號)
開發區:一是開發區空氣自動監測站目前已完成驗收,監測數據向社會公開;二是開發區揚塵管理辦法已經制定並下發,開發區建設環保局在日常監管中,著重對揚塵防治工作進行檢查。
維西縣:維西縣已建設完成環境空氣自動站建設,現已運行;並出臺了城市管理條例。
問題31:城市噪音汙染問題突出,香格裡拉市建塘鎮清魯塘慢搖吧噪聲汙染屢禁不止,屢禁不改,周邊民眾反映強烈。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印發了《香格裡拉市建塘鎮清魯塘噪聲汙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治內容和整治方法與步驟;二是香格裡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同各派出所嚴格按照《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雲南省《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條規,全面整治不規範、不合規的慢搖吧,及時開展了停業整頓等行動;三是嚴格按照《迪慶州噪聲汙染防治行動實施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依據,對群眾舉報噪音擾民問題及時受理並認真查處。
問題32:迪慶州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目前僅處置香格裡拉市轄區醫院和衛生院(所)的醫療廢物,運輸、存儲和處置不規範。維西縣和德欽縣醫療垃圾由醫院(衛生院所)自行處置,存在處置不當、臺帳不規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州財政局、州環保局、州衛計委聯合對迪慶州醫療廢物中心虧損情況測算後,報州人民政府研究,並已通過州人民政府常委會議研究通過;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棄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三是加強分類管理,杜絕醫療垃圾與生活垃圾混裝,統一規定醫療廢物使用黃色塑膠袋盛裝,生活垃圾用黑色塑膠袋盛裝,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中,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洩漏、擴散;四是加強醫務人員和保潔人員醫療廢物管理培訓,使工作人員提高了認識,進一步落實工作職責,使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儲存、交接等做到規範化管理;五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全州全面實現醫療廢物規範處置,目前香格裡拉市、維西縣、德欽縣的醫療衛生機構均與迪慶州金盛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籤訂了醫療廢物處置協議,按規定進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
問題33:香格裡拉市虎跳峽鎮本地灣村村民擅自破壞永勝礦業、三壩鎢礦廠、鑫磊鎢業三家鎢礦企業尾礦輸送管道,截流尾礦進行二次選礦,選礦廢渣隨意丟棄破壞地表植被,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金沙江。
整改情況:迪慶州相關部門多次前往對毛毯廠整改工作進行督促,香格裡拉市環境保護局對涉及的三家礦山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儘快對涉及截流的輸送管道進行修復,由專人負責加大對尾礦輸送管道及尾礦庫巡查力度,在輸送管道沿線醒目位置設置禁止截流尾礦警示牌。同時在督查中召集當地村民開展了《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各毛毯廠下達責令限期撤出麻花坪礦區的通知,目前毛毯廠設備已拆除,相關人員已撤出麻花坪礦區,已進行覆土復綠。
(二)正在推進整改的問題(11項)
問題1:香格裡拉三壩鎢礦廠、德欽縣天沃煤礦和迪慶山川礦業維西縣普樂村鉛鋅礦勘探等21個採(探)礦權是在保護區設立之後新發採(探)礦證或採(探)礦證延期。部分採(探)礦企業超範圍開發,以探代採,生態保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生態破壞。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不規範。
整改進展情況:前期工作已完成,退出工作正在進行(達到序時進度,截止完成時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州國土局:對香格裡拉三壩鎢礦廠、德欽縣天沃煤礦和迪慶山川礦業維西縣普樂村鉛鋅礦勘探等問題提到的21個採(探)礦權,已下達停工通知書,並暫扣採礦權證,同時對到期的不再延續。截至目前,這21個礦業權涉及迪慶州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內的,分別於今年的11月21日、11月13日、11月8日在香格裡拉市、德欽縣、維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擬公告註銷。
州林業局:經核查三壩鎢礦廠採挖點有5個點,其中有兩個點涉及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該礦廠於2015年1月停產,至今未進行開採。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有14家採(探)礦權,30個砂石場,現已全部關停。涉及自然保護區的採(探)礦權將按照國土資源局印發的《迪慶州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內礦業權退出方案》(迪國土資[2018]113號)退出。
問題2:迪慶州轄區內各級國土部門共設置採(探)礦權440宗,其中,探礦權181宗,金屬採礦權48宗,非金屬採礦權211宗,截止2017年7月,上述440宗採(探)礦權中與重要環境敏感區區域重疊有67宗,佔所有採(探)礦權的15.22%,其中採礦權13宗(涉及香格裡拉11宗、德欽1宗、維西1宗),探礦權54宗(涉及香格裡拉33宗,維西縣16宗,德欽縣5宗)。格咱司格銻礦和虎跳峽鎮鑫磊鎢業等涉及「三江併流」核心區,格咱休瓦促鎢鉬礦、德欽縣天沃煤礦、虎跳峽永勝礦業、香格裡拉三壩鎢礦廠等10家涉及「三江併流」緩衝區。德欽縣石底鉛鋅礦詳查勘察區、德欽縣施壩鉛鋅多金屬礦詳查區和迪慶山川礦業維西縣普樂村鉛鋅礦勘探等位於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德欽縣時有採石場位於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香格裡拉南雅砂石廠和其支砂石廠位於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
整改進展情況:經核查德欽縣石底鉛鋅礦詳查勘察區位於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德欽縣施壩鉛鋅多金屬礦詳查區位於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迪慶山川礦業維西縣普樂村鉛鋅礦勘探等位於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德欽縣時有採石場位於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香格裡拉南雅砂石廠和其支砂石廠不在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內。後續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問題3:涉及「三江併流」核心區的格咱司格銻礦和虎跳峽鑫磊鎢業,位於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德欽縣石底鉛鋅礦詳查勘察區和德欽縣施壩鉛鋅多金屬礦詳查區等已停工,採(探)證被暫扣,但至今未確定退出機制。
整改進展情況:前期工作已完成,退出工作正在進行(達到序時進度,截止完成時限為2020年12月31日)。一是印發了《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迪慶州各類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辦發〔2018〕48號);二是印發了《迪慶州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內礦業權退出方案》,目前有關退出工作,各部門正在按照方案落實。
問題4:德欽縣阿東河一級、二級電站、維西縣白濟汛鄉吉岔電站等未安裝生態流量監控設施,未設置生態流量下洩口,未下洩生態流量;碩多崗河流域螺絲灣水電站未設置生態放流設施,壩址至廠房4.5公裡的河段斷流,河床裸露,河流生態受到破壞。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香格裡拉市在運營水電站25個,已全部完成下洩生態流量監控設施和計量設施的安裝工作。二是德欽縣水務局2018年2月6日聯合縣環保局對全縣範圍內各水電站轉發了《迪慶州水務局迪慶州環保局關於加強水電站下洩流量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水發〔2018〕18號)文件。2018年4月11日至21日,由德欽縣水務局副局長餘四妹帶領水政水保辦、防汛辦、河長辦工作人員,對全縣範圍內所有在建、已建水電站下洩生態流量監測設施的安裝情況進行督查,截至2019年1月30日,德欽縣在運行電站14個,其中6個電站完成下洩生態流量監控設施和計量設施的安裝工作,其餘8個電站正在積極完成安裝;三是截止2019年1月,維西縣在運行水電站19個,其中6個電站完成下洩生態流量監控設施和計量設施的安裝工作,其餘13個電站正在積極完成安裝。
問題5:根據監測數據,納帕海水質為Ⅴ類,未達到《雲南省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劃》(2010—2020年)要求的地表水III類水環境功能要求。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納帕海水質達標方案》已委託第三方編制完成,通過評審,並取得了州政府批准;二是環境監測站加密了納帕海流域監測點位和監測頻次,將打浪河、奶子河等納入監測範圍;三是香格裡拉市第二汙水處理廠主體、進場路、廠區綠化等項目已完工,現已正常運轉;四是納帕海國際重要溼地綜合保護工程穩步推進,已完成總工程量的95%;五是香格裡拉市住建局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部分管網工程,與原初步設計中的管網工程衝突,現已完成與州市發改部門、市住建局積極對接工作,正在對初步設計進行調整。
問題6:2011年6月,雲南省發展改革委批准了《納帕海國際重要溼地綜合保護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包括溼地入水口水質淨化、落水溶洞疏通及防護等8大工程。但2016年才開始實施,工程建設總體滯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納帕海溼地入口水質淨化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約1000餘畝,截止目前完成投資7974.3萬元,四個標段合計完成總工程量的95%。二是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總投資3132.16萬元,已完成所有工程項目建設。三是納帕海落水洞清淤及邊坡治理工程,總投資1885.44萬元,現已完成全部工程。四是納帕海溼地擋水壩工程,總投資1186.13萬元,截止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95%,已完成景觀閘安裝調試、管理用房建設內容。五是納帕海溼地植物恢復工程,總投資2860.98萬元,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種植。六是納帕海入水口汙水管網聯通工程,納帕海入水口汙水管網聯通工程計劃投資4808.66萬元。由於香格裡拉市住建局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部分管網工程,與原初步設計中的管網工程重複,初步設計中所涉及的工程已交由香格裡拉市住建局實施完成。
問題7:德欽縣飲用水源周邊存在的牲畜放養和種植等農業生產活動還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2017年3月5日德欽縣水務局制定出臺了《德欽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定期巡查制度》,並進行定期巡察,截止目前未發現存在汙染現象;二是完成了年度面源汙染防治知識及禁養區制度宣傳工作;三是完成了對禁養區內養殖大戶的實地排汙排查,未發現有汙染物排放;四是德欽縣已完成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溼地、風景名勝區等範圍內禁養、限養區的劃定工作,於2018年6月5日印發《德欽縣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政辦法〔2018〕57號),完成了對縣城水源保護地、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及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等禁養區的標識牌設置;五是德欽縣水磨房河水質超標現象,經核實是採用I類水質標準來監測的,我縣飲用水為II類水質標準,德欽縣環境監測站每月都在進行水質監測,均無超標現象。
問題8:全州已建成4座垃圾填埋場,維西縣垃圾填埋場未開展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滲漏液處理站和壩上滲漏液回水泵未運行,滲漏液漫壩流入周邊農田,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維西縣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於第一時間下發維督字〔2017〕12號﹑維督字〔2017〕13號通知,要求行業主管部門維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維西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相關事件進行核實處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於2017年8月2日下發維督字〔2017〕14號﹑維督字〔2017〕15號通知,要求維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維西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針對事件進行責令整改,2017年9月1日,對將醫療固體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運至維西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焚燒處置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罰款壹萬元,停止違法行為。二是將維西縣醫療固體廢物管理納入了規範化管理,維西縣內所有醫療機構醫療固體廢棄物已按照規定要求委託第三方統一收集運至開發區迪慶州醫療固體廢物處置中心處置。三是已對滲漏液回水泵進行維修並投入正常使用。四是委託第三方完成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及驗收報告的編制並組織完成初步驗收,驗收專家組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現正在根據專家組整改意見整改,完成了進場道路修復、填埋場區截洪溝修復、防滲膜修復;增設導氣石籠12個、增設4個水質監測井;建設圍牆750米對場區進行封閉管理,並已委託第三方對垃圾填埋場及垃圾滲濾液處理站進行運營管理。
問題9:德欽縣垃圾填埋場垃圾尚未取得環保竣工驗收批覆,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垃圾場內堆放有油漆桶等非生活垃圾,洩洪溝、監測井等均未建成。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德欽縣垃圾處理填埋場洩洪溝、防護網、排氣管、防滲膜修補工序已全部完成,正在實施檢測井工程,整改項目已進入收尾階段,目前已聯繫第三方驗收機構著手組織環保驗收相關事宜;二是德欽縣已於2017年9月6日與迪慶全盛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籤訂醫療廢物處置合同書。自合同籤訂之日起,德欽縣所有醫療廢物統一由金盛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集中處置。
問題10:大部分農村環境基礎設施仍然十分薄弱,縣市農村汙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礎設施建設進展緩慢,僅在城市周邊的部分村鎮開展垃圾集中收集和處理,大部分村寨垃圾隨意丟棄,農村汙水基本未進行處理直接排放,農村生活垃圾未實現無害化處理,基本無生活汙水處理設施。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方面的資金已由州環保局籌集了8740萬元,目前已經完成2500萬元的垃圾車和鬥標招標採購任務,已於2018年12月底完成驗收交付,土地選址、徵用、地勘、測繪以及施工圖設計等工作正在開展;二是我州目前鎮區公廁達55座,建制村公廁196座,鎮區公廁覆蓋率84.62村莊公廁覆蓋率92.1%,各縣(市)已制定長效機制進行管理;三是繼續向上爭取資金,利用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整改。
問題11:經濟開發區鋅業有限責任公司位於迪慶經濟開發區禮仁村,距離金沙江最近距離200米,茶部落河流經廠區匯入金沙江,2008年該企業已停產,但遺留4處廢渣,佔地2萬平方米,堆存量約10萬立方米,2017年7月委託監測機構對遺留廢渣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廢渣中鋅、鉛、砷、鉻等重金屬超標嚴重,環境汙染風險很高。
整改進展情況:截至2019年1月底,開發區管委會多次召開現場會議,並聯繫了鋅業公司股東馮秀蘭,並要求由馮秀蘭承擔鋅業公司尾礦的處理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後,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思想,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好督察組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扎紮實實抓整改,圍繞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目標,打好「水、氣、土」三大戰役,讓迪慶的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空氣更清新,讓迪慶的綠水青山成為金山銀山,把迪慶建設成為我國西南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努力建成全國藏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一)全面樹牢綠色發展理念。一是我州將始終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時的諄諄囑託,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決扛起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新使命,切實把「四個意識」落實到生態環境保護具體工作中。二是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各級黨委(黨組)重大任務,深刻把握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等重要戰略思想,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將其轉化為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三是始終將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全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不斷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
(二)全面加強環境汙染治理。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進一步搞好工業汙染治理,嚴格執行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環保排放標準,有序淘汰落後產能,倒逼產業轉型升級。二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在打贏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繼續開展重點區域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專項行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等專項行動。三是積極推進影響空氣品質的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汙染防治工作;四是繼續加大「三河」綜合治理,強化「河長」管理制度,鞏固水汙染治理成果;積極推進影響空氣品質的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汙染防治工作;五是加強農村汙染治理,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提升農村環保工作水平,不斷改善農村環境,加強水土保持治理,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
(三)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強金沙江、瀾滄江「兩江」流域生態修復,著力推進城鎮面山、公路沿線的綠化工程建設,開展全民綠化、全面綠化,抓好「森林迪慶」生態建設。全力推進普達措國家公園、白馬雪山國家公園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區、天然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健全完善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堅決停止小水電站建設和小礦山開發,嚴禁在「兩江」沿岸山體開山採石。全面加強工程建設中的環境保護,避免大開大挖,能不砍的樹不砍,能不挖的山體不挖,挖了的儘快恢復。算清楚鄉村公路建設的「生態帳」,對高寒山區的居民將通過「生態移民」搬遷逐步解決出行及生態環境問題。
(四)積極開展全州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依據《迪慶州進一步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總體要求,以建設「美麗迪慶、宜居迪慶、和諧家園」為主題,以城鄉規劃為引領,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為核心,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城鄉並重、屬地管理,以更高的標準、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全面推進城鄉「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莊「七改三清」環境綜合整治行動。
(五)全面完成好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一是完善月報告、月通報制度,定期研究整改工作中推進較慢以及困難較大的問題,及時與牽頭部門碰頭研究對策,確保迪慶州各項整改任務能達到時限要求。對整改工作進展不力、推進緩慢的部門和縣(市)政府及時通報,推動問題整改。二是進一步完善督導檢查機制。目前,迪慶州已建立健全整改督導檢查機制,下一步,將繼續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實行掛帳督辦、專案盯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三是嚴肅責任追究。對在問題整改過程中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進度緩慢、推諉扯皮、包庇袒護、妨礙調查以及整改進度遲緩、阻礙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迪慶州將會認真查實,嚴肅執紀問責。
編輯:雲南省生態環境廳兩微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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