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境外勢力的「潛伏暗探」浮出水面!
近日,彭博社駐華記者範海茲(haze fan)因涉間諜罪被國家安全機關逮捕。外交部發言人對此事予以證實,並在新聞發布會上答覆彭博社說,範某因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目前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近年以來,國內媒體曝光了多起有關境外間諜組織對我國進行滲透,策反國內有關部門、機構、高校、媒體工作人員的案件。
其中,「2018—雷霆行動」、「2020—迅雷行動」,國家有關部門更是集中破獲百餘起間諜案件。
而這些經媒體公開報導的間諜案件, 正揭露了境外間諜組織為對我國進行滲透,無所不用其極的瘋狂手段。
蔡金樹臺諜案
1959年生於臺灣的蔡金樹,曾擔任多家企業、社會機構的負責人。由於其早年在內地求學,上世紀90年代開始活躍於兩岸,因此積攢了大量人脈。
2013年,臺灣復興廣播電臺郭佳瑛開始頻繁聯繫蔡金樹,並以其「學妹」身份自居。在郭佳瑛得知蔡金樹資金困難時,更是主動提供場地和金錢幫助。
就這樣一來二去,蔡金樹與郭佳瑛開始建立了合作,並成立了一家「鷹傳媒」媒體公司。通過該公司,他們向內地學者、記者約稿,藉此搜集情報。時間長了,蔡金樹開始向內地學者、記者引薦「學妹」,從而使郭佳瑛與相關學者、記者建立了直接聯繫渠道。
而郭佳瑛在接收了相關稿件後,全部匯總呈報給臺灣情報機關,並等情報機關研判使用之後,才會刊登在「鷹傳媒」網站上。
僅僅數年時間,蔡金樹向郭佳瑛引薦多達50多名內地涉臺工作部門人員、學者以及主流媒體記者,並收取相關經費數百萬元。
2018年7月,蔡金樹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通過「蔡金樹臺諜案」,我們可以發現,許多在國內充當兩岸交流使者或投資興業的臺企老闆大部分都已成了臺灣軍情機關眼中的「肥肉」。他們通過各種渠道貼靠「目標人物」,通過利誘、色誘等方式達成默契,讓這些人心甘情願的為臺灣情報機關搜集情報。
而「蔡金樹臺諜案」最典型的特徵就是間諜偽裝成媒體的名義,通過向國內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高校學者和主流媒體記者發起有償約稿來搜集情報。就是這些表面上看似學術交流的合法活動,實際上許多被間諜盯上的目標人物,不自覺地成了間諜組織的「獵物」。
「蔡金樹臺諜案」涉及國內相關領域公職人員、學者、記者竟然多達50多人。由此可見,許多國內人員的國家安全意識究竟是多麼薄弱。
作為行業內的公職人員、學者、記者,如何杜絕被境外間諜組織以「媒體」的名義忽悠,首先應該對於給予高額金錢回報的有償約稿明確說「不」。除此之外,還切忌在工作和日常言談中表現出對國家大事十分「熱情」,消息渠道十分廣泛的樣子,否則境外間諜組織一旦盯上你,一定會使出渾身解數拉你下水。
「蔡金樹臺諜案」及時被國家安全機關破獲,我們慶幸的是蔡某隻是利用金錢利誘。試想如果他通過設局以「仙人跳」方式拉這些公職人員、學者、記者下水呢?如果他通過錄音攝像二次加工要挾這些人員呢?
其次,應該提高警惕,對涉外媒體、機構、組織的約稿一定要仔細甄別,尤其是針對國內政治、經濟、軍事領域的約稿,很可能就是通過你掌握的消息渠道搜集情報。作為中國公民,一定要明確自身態度,絕不可模稜兩可,對一切外媒、機構、組織有關中國政治、經濟、軍事等敏感領域的約稿「嚴詞拒絕」,並積極舉報。
大學副教授出賣國家情報案
2011年,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大學副教授出賣國家情報案」。
2014年,該名案犯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涉案人員周某,1973年出生,2006年就獲得博士學位,並從事高精尖通信技術研究。
此後,周某赴國外交流訪問,並被境外間諜組織「重點關注」。同時,境外間諜人員多次約見其本人,許諾給予大量金錢報酬讓其為所在國情報機關工作。周某隨即同意,其返回國內後利用擔任高校副教授並承接國防科工單位和軍隊涉密研究項目的契機,大肆出賣國家核心機密,共多達200餘份。
「大學副教授出賣國家情報案」中,周某受國家教育多年,擁有博士學歷和常人難以企及的身份和地位,30多歲就擔任副教授。但是當他前往他國時,僅僅被境外間諜人員「遊說」就輕而易舉的放棄立場,大肆出賣國家情報,真真是罪不容誅!
這一案件中,境外間諜人員可以說是不費絲毫之力,輕而易舉地就將周某拿下。相信境外間諜人員也會覺得臉上無光,職業生涯中竟然能遇到這樣「主動投誠」的敗類。
事實上,大部分國內人員出賣國家情報案中,大部分都存在事先不知情,事中被脅迫,事後常戚戚的特點。但是周某案件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喪盡良心、出賣祖國的漢奸敗類,不僅是事先知情,而且還頻繁、大批量地向國外間諜組織主動輸送情報。
這樣的人,真應該天誅地滅!
涉外部門公職人員充當間諜案
章某某被判死刑!
某涉外部門處長章某某。在國家委派到境外工作期間,被境外間諜機關利用其妻子將其策反。在利誘和感情拉攏下,章某某主動提供了大量機密文件。
更可恨的是,在章某某任職期滿被召回國內後,章某某仍與該國間諜情報機關頻繁會面,並按對方要求出賣了大量國家機密。
涉外部門公職人員充當間諜案,最典型的特點是利用身邊親屬進行感情拉攏。別看你意志堅定,可是境外間諜也不是「傻瓜」,他們先拉你身邊的親屬上賊船,一旦親人上了賊船,再通過親人拉攏你。
本案中,章某某在發現其妻子被境外間諜機關策反後,不僅沒有主動舉報,反而在妻子的拉攏下成了間諜,最終落了個身首異處的下場!
這樣的人,可以說是死的活該。
企業駐外代表遭脅迫間諜案
耿某,1970年生,案發前曾在某國有企業駐外代表處任職。
2007年因正常工作關係與所在國安全部門人員結識。爾後,其及家人生命安全遭到威脅,耿某隨即投降所在國安全機關。並在對方的指示下,搜集大量我國國防軍工科研領域大量涉密情況、我國駐該國使館內部情況,以及我國在該國常駐機構、赴該國團組人員情況等。
在耿某結束任期回國後,並接受了對方布置的「潛伏」任務,繼續出賣大量機密文件,竟多達50餘份。
2016年7月,耿某被判處無期徒刑。
「企業駐外代表遭脅迫間諜案」中,涉案企業代表耿某其實完全在受到所在國安全機關生命威脅後及時向大使館及所在單位匯報,由國家出面處理此事。可是呢!他並沒有這樣做,他選擇一條不歸路。最終一失足成千古恨,餘生只能在牢房中度過。
「企業駐外代表遭脅迫間諜案」給予對於在外工作、學習的中國公民的最大警示!遇到境外安全部門、間諜機關的威脅、利誘,應該第一時間尋求大使館的幫助,千萬不要因為心生恐懼就叛國投敵,否則等待的只能是萬劫不復了!
上述4類,境外間諜滲透我國、以及對我國高校、政府、企業工作人員進行策反的目的完全相同,那就是不斷發展「下線」,並竊取我國各行各業各領域的機密情報。
不過針對不同人群,境外間諜組織的犯案手法和操作手段卻各有不同。
除了常見的利誘外,欺騙、要挾、色誘等手段也不盡相同。更有一些「糊塗蟲」,在被安全機關破獲之前,仍不知被境外間諜所利用。
通過上述案例,筆者認為,加強國家安全意識教育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筆者認為,現階段必須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反滲透」、「反間諜」,增強國民安全意識教育。
首先,通過上述相關案例,我們發現境外間諜機關對我國相關領域、行業的滲透是有針對性的,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對重點敏感行業、領域、企業、高校人員的監管和監控。針對此類人員出國考察、出國訪問都必須嚴格審核,其中相關重點領域人員必須由國家指定人員陪同出境,全程監管。
其次,務必加大力度增強公民反間諜、反滲透安全意識的提高。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國家對公民反間諜、反滲透的安全教育仍然不足,很多人對於間諜、滲透、竊取情報等名詞一無所知。因此,務必加強普及宣傳,僅僅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是不夠的,還應該在城市主要地標,地鐵、公交上設定國家安全宣傳海報專門區域,要求軍工、高科技企業以及高校等機構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普及專欄,要求媒體記者每年進行國家安全教育考試,要求政府官員每月提交國家安全意識思想匯報。全方位,多角度,多頻率地宣傳國家安全教育,要做到國家安全教育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
第三,要設立更加廣泛的舉報間諜渠道。除了現有12339舉報熱線及網站,還應該以縣、區為基本單位設立間諜舉報工作站,並豐富獎勵形式,積極鼓勵職業「間諜」舉報人,並重金獎勵舉報間諜有功人員。
最後,政府要加大對赴外工作、學習人員的國家安全意識教育,每一名赴外工作、學習人員必須通過國家安全意識教育考試,並要求進行國家效忠宣誓儀式後,方可出境工作及學習。
本文最後,筆者奉勸此時有幸閱讀的間諜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
現在,立即,主動投案!爭取寬大!(陸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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