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08月03日 12:01:59 中財網 |
舟山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
(
住所
:
舟山市定海區新城千島路225號)
2017年
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
(第一期)
募集說明書
(面向合格投資者)
主承銷商
logo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號)
籤署日
期
:
年
月
日
聲明
本募集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
則第
23號
——
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2015年修訂)》及其他現行法律、
法規的規定,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次債券的核准
,並結合發行人的
實際情況編制。
發行人
全體董事、監事
及
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
對其
真實
性
、準確
性
、完整
性承擔個別和連
帶的法律責任
。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本募集說明書及其
摘要中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主承銷商已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
銷商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因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
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
損失的,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
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且
公司債券未能按時兌付本息的,主承銷商承諾負責組織募集說明書約
定的相應還本付息安排。
受託管理人承諾嚴格按照相關監管機構及自律組織的規定、募集說明書及受
託管理協議等文件的約定,履行相關職責。發行人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債券持有人遭受損失的,或者
公司債券出
現違約情形或違約風險的,受託管理人承諾及時通過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等方式
徵集債券持有人的意見,並以
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與發行人、增信機構、承銷機構及其他責任主體進行談判,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
仲裁,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
受託管
理人承諾,在受託管理期間因其拒不履行、
遲
延
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關規定、
約定及受託管理人聲明履行職責的行為,給債券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相應
的法律責任。
凡欲認購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募集說明書及有關的信息披露文
件,進行獨立投資判斷並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
對
本次
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
發行人的經營風險
、
償債風險
、
訴訟
風險以及
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
。
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
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
本期
債券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
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債券視作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
則及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其他有關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等主體權
利義務的相關約定。
除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外,發行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或實體提供未在
本募集說明書中列明的信息和對
本募集說明書作任何說明。
投資者若對本募集說
明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證券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
他專業顧問。投資者在評價和購買本期債券時,應特別審慎地考慮本募集說明書
第二節所述的各項風險因素。
重大事項提示
請投資者關注以下重大事項,並仔細閱讀本募集說明書中的
「
風險因素
」
有關章節。
一、本期債券評級為 AA+;本期債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淨資產
為1,630,790.31萬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合併報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合
並報表口徑的資產負債率為40.72%(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為39.64%);本期
債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8,701.44萬元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平均值),
預計不少於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債券發行及掛牌上市安排請參見發
行公告。
二、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合併口徑淨資產分別為1,595,700.41 萬元、1,612,394.45
萬元、1,629,820.83 萬元及1,630,790.31萬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
度及2017年1-3月合併口徑淨利潤分別為10,059.83萬元、12,501.22萬元、
15,544.38萬元及2,206.43萬元,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0.4%、0.38%、
0.96%和0.14%。
三、發行人為支持舟山群島新區發展及推動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打
造舟山群島新區
國際物流島和休閒旅遊基地,提高舟山群島新區客貨運吞吐能力,
擬在未來繼續改擴建道路、橋梁等交通基礎項目,隨著上述項目的陸續開工建設,
未來的資本支出規模將不斷擴大,剛性債務規模也將有所提升,未來存在債務集
中到期的風險。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合併口徑總資產分別為2,512,777.44萬元、2,569,776.88
萬元、2,808,689.48萬元及2,750,880.40萬元;其中,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
程及無形資產合計分別為2,061,826.22萬元、2,109,241.27萬元、2,082,268.25萬
元及2,102,501.25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82.05%、82.08%、74.14%及76.43%。
報告期內發行人資產主要集中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及土地資產,變現能力較弱。
五、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發行人合併口徑利
潤總額分別為14,047.04萬元、17,756.22萬元、 20,535.02萬元及 3,533.59萬元,
政府補貼收入分別為83,438.16萬元、69,263.39萬元、63,346.02萬元和13,459.25
萬元,政府補貼收入取得的收益是公司利潤總額主要來源之一。若發行人政府補
貼收入在以後年度發生變化,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產生較大影響,發行人存在
利潤對政府補貼依賴程度較高的風險。
六、報告期,發行人其他應收款主要為經營所需的項目借款、備用金、保證
金及應收舟山市國資委下屬大型國資企業往來款項,回款風險較小。但如在本次
債券存續期內出現上述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或收回率過低的情況,將可能對公司的
償債能力造成一定影響。
七、受國民經濟總體運行狀況、國家宏觀經濟、金融貨幣政策以及國際經濟
環境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市場利率存在波動的可能性。由於本期債券期限較長,
債券的投資價值在其存續期內可能隨著市場利率的波動而發生變動,從而使本期
債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價值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八、本次債券面向《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
發行。合格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知悉並自行承擔
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並符合一定的資質條件,相應資質條件參照《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
易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
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九、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本公司將積極申請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於具體上市審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方能進行,並依賴於
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一定能夠按照預期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體上市進程在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此外,證券
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程度受到宏觀經濟環境、投資者分布、投資者交易意願等因
素的影響,本公司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在交易所上市後本期債券的持有人能夠隨
時並足額交易其所持有的債券。
十、經上海
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
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說明本期債券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
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不大,違約風險很低。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上海
新世紀資
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將持續關注發行人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經營或財務狀
況的重大事項等因素,出具跟蹤評級報告。如果發生任何影響發行人主體信用級
別或債券信用級別的事項,導致發行人主體信用級別或本期債券信用級別降低,
將會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對投資者的利益產生一定影響。
十一、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審議通過的決議,對於
所有債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會議、未出席會議、反對決議或放棄投票權的債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後受讓取得本期債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約束力。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債券持有人會議在其職權範圍內通過的任何有效決議的效
力優先於包含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內的其他任何主體就該有效決議內容做出的決
議和主張。債券持有人認購、購買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債券均視作同意並
接受本公司為本期債券制定的《債券受託管理人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等對本期債券各項權利義務的規定。
十二、在本期債券評級的信用等級有效期內,資信評級機構將對本公司進行
持續跟蹤評級,持續跟蹤評級包括持續定期跟蹤評級與不定期跟蹤評級。跟蹤評
級期間,資信評級機構將持續關注本公司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影響本公司經營
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債務的情況等因素,並出具跟蹤評級報告,
以動態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狀況。在持續跟蹤評級報告出具
5個工作日內,
資信
評級機構將把跟蹤評級報告發送至發行人,並同時發送至交易所網站公告,且交
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將不晚於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
時間。
目錄
聲明
................................
....................
1
重大事項提示
................................
............
3
目錄
................................
....................
6
釋義
................................
....................
9
第一節
發行概況
................................
........
12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
................................
................................
.............
12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及發行條款
................................
................................
.................
12
三、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
................................
.............................
14
四、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
................................
.............................
14
五、發行人與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人員的利害關係
................................
.....................
17
六、認購人承諾
................................
................................
................................
.....................
17
第
二節
風險因素
................................
........
19
一、本期債券的投資風險
................................
................................
................................
.....
19
二、發行人的相關風險
................................
................................
................................
.........
21
第三節
發行人及本期債券的資信狀況
.......................
26
一、本期債券的信用評級情況
................................
................................
.............................
26
二、
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主要事項
................................
................................
.................
26
三、發行人的資信情況
................................
................................
................................
.........
29
第四節
償債計劃及其他保障措施
...........................
31
一、償債計劃
................................
................................
................................
.........................
31
二、具體償債資金安排
................................
................................
................................
.........
31
三、償債保障措施
................................
................................
................................
.................
32
四、違約的相關處理
................................
................................
................................
.............
34
第五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
...
35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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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
二、發行人對其他企業的重要權益投資情況
................................
................................
.....
37
三、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
................................
.
42
四、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基本情況
................................
.............................
43
五、發行人主營業務情況
................................
................................
................................
.....
46
六、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及其運行情況
................................
................................
.............
52
七、發行人關聯交易情況
................................
................................
................................
.....
56
八、
發行人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
................................
.....
59
九、發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務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
................................
.
61
第六節 財務會計信息
................................
....
6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會計資料
................................
................................
.....................
6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表範圍的變化情況
................................
................................
.
7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
................................
.....................
74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
................................
................................
.........
76
五、有息負債分析
................................
................................
................................
.................
93
六、其他重要事項
................................
................................
................................
.................
96
七、資產權利限制情況分析
................................
................................
................................
.
97
第七節
募集資金運用
................................
....
99
一、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數額
................................
................................
.................
99
二、
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
................................
.....
99
三、本次募集資金運用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影響
................................
...........................
101
第八節
債券持有人會議
................................
..
102
一、債券
持有人行使權利的形式
................................
................................
.......................
102
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
................................
................................
.........
102
第九節
債券受託管理人
................................
..
113
一、債券受託管理人及《債券
受託管理協議》籤訂情況
................................
...............
113
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
................................
.............
114
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違約和救濟及爭議解決
................................
...........................
126
第十節
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聲明
..................
129
一、發行人聲明
................................
................................
................................
...................
129
二、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聲明
................................
...........................
130
三、主承銷商聲明
................................
................................
................................
...............
133
四、債券受託管理人聲明
................................
................................
................................
...
134
五、發行人律師聲明
................................
................................
................................
...........
137
六、審計機構聲明
................................
................................
................................
...............
138
七、承擔資信評級業務機構聲明
................................
................................
.......................
139
第十一節
備查文件
................................
.....
141
一、備查文件
................................
................................
................................
.......................
141
二、查閱地點
................................
................................
................................
.......................
141
釋義
在本募集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一、普通詞語
發行人、公司、本公司、
舟山
交投
指
舟山
交
通
投資
集團
有限公司
控股股東
、舟山國資
指
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舟山市發改委
指
舟山市發展
和
改革委員會
董事會
指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
指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
股東
指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控股
股東
《公司法》
指
2013年
12月
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
會議通過了第三次修訂,自
2014年
3月
1日起
施行的《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2014年
8月
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自
2014年
8月
31日起施行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債券
管理
辦法》
指
《
公司債券
發行
與
交易管理辦法》
中國證監會
、
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交易所
、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機構
、債券
登記機構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主承銷商、
浙商證券、簿記管
理人
指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團
指
主承銷商為本次發行組織的、由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團成員組成
的承銷團
募集資金專戶、
專項償債帳戶
指
發行人在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開立的
專項用於本
期
債券募集資金的接
收
、存儲、劃付與本息償還的銀行帳戶
債券受託管理人
指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律師
、
律師
指
浙江
京衡
律師事務所
評級機構、
新世紀評級
指
上海
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審計機構、
天衡
事務所
指
天
衡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夥)
最近
三年
及一期
、報告期
指
2014年度
、
2015年
度
、
2016年
度和
2017年
1-
3月
本募集說明書
指
《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
有限公司
2017年
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
(第一
期)
募集說明書
(面向合格投資者)
》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指
《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
有限公司
2015年
公司債券
之債券受託管理
協議》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指
《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
有限公司
2015年
公司債券
之債券持有人會
議規則》
信用評級報告
指
《
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
有限公司
2017年
公司債券
(第一期)
信用評
級報告》
本
次
債券
指
發行人經過股東及
第二屆第四次
董事會
會議
批
準,發行面額總值
不超過
人民幣
20億元的
公司債券
本期債券
指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第一期)
本
次
發行
指
本
期
債券的公開發行
元
指
如無特別說明,為人民幣元
二、公司
簡稱
海峽輪渡
指
舟山海峽輪渡
集團
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資
子公司
海星輪船
指
舟山
海星輪船
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資
子公司
舟山汽運
指
舟山
市汽車運輸
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資
子公司
舟山
公交
指
舟山
市公共運輸
有限
責任
公司,本公司
全資
子公司
新一海
指
浙江
新一海海運
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資
子公司
交投
國貿
指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甬舟鐵路
指
浙江甬舟鐵路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航空投資
指
舟山航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海晨船務
指
舟山市海晨船務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桃花苑賓館
指
舟山市普陀
桃花苑賓館
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通達圍墾
指
舟山市通達圍墾開發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通達客運
指
舟山市通達客運輪船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蓬萊客運
指
岱山縣蓬萊客運輪船
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南順旅遊
指
舟山市普陀南順旅遊客運有限責任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遠大船舶
指
舟山遠大船舶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香港新海星
指
香港新海星航務有限公司,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海華客運
指
舟山海華客運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海星金潮
指
舟山海星金潮旅遊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海星旅遊
指
舟山海星外事旅遊客運有限公司,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商旅客運
指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商旅客運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金塘出租
指
舟山市金塘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新幹線快客
指
舟山新幹線快速客運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外事旅遊
指
舟山千島外事旅遊汽車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甬舟客運
指
浙江甬舟汽車客運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自在巴士
指
舟山市普陀自在旅遊觀光巴士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萬裡船服
指
舟山市萬裡船員服務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香港一海
指
香港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司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
六橫大橋
指
舟山六橫跨海大橋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合營公司
跨海大橋
指
浙江舟山跨海大橋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聯
營公司
北向大通道
指
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本公司聯營公司
集散總站
指
舟山群島旅遊集散總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順旅遊控股子公司
江東自在
指
寧波江東自在旅行社有限公司
,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南順旅遊
聯營公司
舟港客貨
指
舟山港務集團客貨運輸有限公司
,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南順旅遊
聯營公司
玖玖酒店
指
舟山
市普陀山玖玖商務酒店
有限公司
,
本公司二級子公司金潮旅遊控股子
公司
杭舟快客
指
浙江杭舟快速客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舟山
汽運
合營
公司
海星遊船
指
舟山市普陀海星遊船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海星
輪船
聯營
公司
註:本募集說明書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
異是由於四捨五入造成。
第一節 發行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名稱: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舟山市定海區新城千島路225號
法定代表人:袁海濱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及發行條款
(一)
公司債券發行批准情況
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屆第四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
合發行
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發行
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
公司股東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相關事項的議案》
和《關於提請公司股東授權董事會在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採取償還保障措施的議案》,上述議案於2015年8月21
日經公司控股股東舟山國資審批通過,並出具了《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股
東決定書》(2015年第2號)和《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舟山交
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
公司債券的批覆(舟國資委【2015】82號)。
(二)核准情況及核准規模
2016年
3月
24日,經中國證監會【
2016】
589號文核准,公司獲準公開發行不
超過人民幣
20億元(含
20億元)的公
司債券。
公司已發行一期
公司債券,發行金
額總計
5億元。本期債券為第二期發行。
(三)本期債券的基本條款
1、債券名稱:舟山
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
公司債券
(第一期)
。
2、發行規模:
本
次
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
,
分期發行。本期
債券為本次債券的第二期,發行規模為不超過人民幣
10億元
。
3、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面值為
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4、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
5年。
5、債券利率或其確定方式:
本期
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
將根據網
下簿記建檔
結果
,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協商確定
。債券票面利
率採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6、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債券登記
機構開立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
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7、還本付息方式: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
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8、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利息登記日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本期債券獲得該
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
9、起息日:
2017年
8月
8日。
10、付息日:
2018年至
2022年每年的
8月
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後的第
1個
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本金兌付日:
2022年
8月
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
其後的第
1個
交易日
)。
12、利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本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
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
規定辦理。
13、發行方式:
具體定價與配售方案參見發行公告。
14、發行對象及配售安排:
具體參見發行公告。
15、擔保情況:本期債券
為無擔保債券。
16、
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
: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17、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
新世紀評級
綜合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等級
為
AA+,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
18、承銷方式: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採取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19、主承銷商: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債券受託管理人: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
發行
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於
償還
部分
公司債務
,
剩餘部分擬用於補充公司
營運
資金。
22、擬上市地:上海證券交易所。
23、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
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
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三、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債券發行時間安排
發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8月3日。
發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網下發行期限: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8日。
(二)本期債券上市安排
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向上交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
申請,辦理有關上市手續,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四、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
名 稱: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海濱
住 所: 舟山市定海區新城千島路225號
電 話: 0580-2167908
傳 真: 0580-2167926
聯 系 人: 王軍位
(二)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
名 稱: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吳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1號
電 話: 0571-87903235
傳 真: 0571-87903239
項目主辦人: 周亮、陳海峰
項目組人員: 華佳、張帆
(三)分銷商
名 稱:
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餘磊
住 所: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園路2號高科大
廈四樓
聯 系 人: 姚良
郵 編: 200120
電 話: 021-80165305
傳 真: 021-50155671
(四)律師事務所
名 稱: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
負 責 人: 陳有西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黃龍世紀廣場C區9層
電 話: 0571-28865950
傳 真: 0571-87901646
聯 系 人: 施海寅
、
馮濤
(五)會計師事務所
名 稱: 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負 責 人: 餘瑞玉
住 所: 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106號萬達廣場商務樓B座(14
幢)20樓
電 話: 025-84711188
傳 真: 025-84724882
經辦會計師: 林捷、羅順華
(六)資信評級機構
名 稱: 上海
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榮恩
住 所: 上海市漢口路398號華盛大廈14F
電 話: 021-63501349
傳 真: 021-63610539
評級分析師: 鄔羽佳
、周曉慶
(七)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
名 稱: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吳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
1號
電 話: 0571-87903235
傳 真: 0571-87903239
聯 系 人: 陳海峰
(八)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
名 稱: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負 責 人: 方士舜
住 所: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中路68號
電 話: 0580-2066004
傳 真: 0580-2066121
聯 系 人: 項萱霖
(九)申請上市的證券交易所
名 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黃紅元
住 所: 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
電 話: 021-68808888
傳 真: 021-68804868
(十)
公司債券登記機構
名 稱: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總 經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6樓
電 話: 021-38874800
傳 真: 021-58754185
五、發行人與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人員的利害關係
發行人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
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
六、認購人承諾
購買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
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債券的人,下同)被視為做出以下承諾:
(一)接受本募集說明書對本期債券項下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並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有關
主管部門批准後並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並接受該等變更;
(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並
由主承銷商代為辦理相關手續,投資者同意並接受這種安排。
第二節 風險因素
投資者在評價本期債券時,除本募集說明書提供的其他資料外,應特別認真
地考
慮下述各項風險因素。
一、本期債券的投資風險
(一)利率風險
受國民經濟總體運行狀況,國家施行的經濟政策、貨幣政策及國際環境等多
種因素的綜合影響,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同時,債券屬於利
率敏感
型
投資品種,由於本期債券採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較長,可能跨越一個以上
的利率波動周期,市場利率的波動使
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的實際投資收益存在
一定的不確定性。
(二)流動性風險
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積極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於
具體上市審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方能進行,並依賴於有關主管部門
的
審批及核准,發行人目前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一定能夠按照預期在交易所交易流
通,且具體上市進程在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此外,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程
度受到宏觀經濟環境、投資者分布和投資者交易意願等因素的影響,
本期債券僅
限於
合格投資者
範圍內轉讓
,
發行人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在交易所上市後本期債
券的持有人能夠隨時並足額交易其所持有的債券。因此,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在購
買本期債券後可能面臨由於債券不能及時上市流通而無法立即出售本期債券,或
者由於債券上市流通後交易不活躍甚至出現無法持續成交的情況,不能以某一價
格足額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
期債券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三)償付風險
本期債券的期限較長,在債券存續期內,
發行人所處的宏觀經濟環境、行業
發展狀況、國家相關政策、資本市場狀況等外部環境以及發行人本身的生產經營
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這些因素的變化可能導致發行人不能從預期的還款來源
中獲得足夠資金按期、足額支付本期債券本息,可能會使債券持有人面臨一定的
償付風險。
(四)本期債券安排所特有的風險
儘管在本期債券發行時,發行人已根據現實情況安排了
包括但不限於
募集資
金專項帳戶等
多項償債保障措施來保障本期債券按時還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債券
存續期內,可
能由於不可控的市場、政策、法律法規變化等因素導致目前擬定的
償債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無法完全履行,進而影響本期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資信風險
發行人目前資信狀況良好,
最
近三年
及一期
與銀行、主要客戶發生的重要業
務往來中,未曾發生任何嚴重違約。在未來的業務經營中,
發行人
亦將秉承誠信
經營的原則,嚴格履行所籤訂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承諾。
但是,在本期債券存續
期內,如果由發行人自身的相關風險或不可控因素導致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發生重
大不利變化,則發行人可能無法按期償還貸款或無法履行與客戶籤訂的業務合同,
從而導致發行人資信狀
況惡化,進而影響本期債券本息的償付。
(六)評級風險
發行人目前資信狀況良好,經
新世紀評級綜合評定,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
AA+。本期債券的債券信用評級是由評級機構對債
券發行主體如期、足額償還債務本息能力與意願的相對風險進行的以客觀、獨立、
公正為基本出發點的專家評價。債券信用等級是反映債務預期損失的一個指標,
其目的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規避風險的參考值,並不代表資信評級機構對本期債
券的償還做出了任何保證,也不代表其對本期債券的投資價值做出了任何判斷。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
新世紀評級
將持續關
注
發行人
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
經營
管理
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項等因素,出具跟蹤評級報告
。
如果發生任何影響
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級別或債券信用級別的事項,導致評級機構調低發行人主體
長期信用級別或本期債券信用級別,本期債券的市場價格將可能隨之發生波動,
從而對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造成損失。
二、發行人的相關風險
(一)財務風險
1、淨資產收益率較低的風險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
發行人合併口徑淨資產分別為1,595,700.41萬元、1,612,394.45萬元、1,629,820.83
萬元及1,630,790.31萬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合併口
徑淨利潤分別為10,059.83萬元、12,501.22萬元、15,544.38萬元及2,206.43萬元,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0.4%、0.38%、0.96%和0.14%。目前發行人正積極
規劃整合業務板塊,以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但淨資產收益率偏低的風險仍然存
在。
2、利潤來源對政府補貼依賴度較高的風險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發行人合併口徑利潤總額
分別為14,047.04萬元、17,756.22萬元、20,535.02萬元及3,533.59萬元,政府補貼
收入分別為83,438.16萬元、69,263.39萬元、63,346.02萬元和13,459.25萬元,政府
補貼收入取得的收益是公司利潤總額主要來源之一。儘管近年發行人利潤總額不
斷增長,政府補貼收入佔利潤總額的比例逐漸下降,但若發行人政府補貼收入在
以後年度發生變化,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產生一定影響,發行人存在利潤對政
府補貼依賴程度較高的風險。
3、期間費用佔比較高的風險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發行人期間費用分別為
77,366.66萬元、78,260.08萬元、77,536.40萬元和19,087.30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
的比重分別為37.28%、34.78%、32.29%和31.70%,期間費用逐年增長,佔營業
收入的比重較高。發行人期間費用主要為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與人員工資上漲、
企業融資規模擴大息息相關。若發行人不能合理的控制費用增長,將對發行人盈
利水平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4、對外擔保較大的風險
截至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對外擔保餘額合計3,000萬
元,佔
期末合併
口徑
淨資產的
0.18%。
發行人主要為舟山國資下屬企業及浙江永躍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等舟山市大型民營企業集團提供擔保,擔保程序符合公司《擔保管理暫行辦法》
等有關規定。目前各被擔保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未出現延期或者未能償付的
情況,但發行人未來可能因被擔保企業信用狀況的變化而面臨或有風險。
5、未來資本性支出較大帶來的風險
發行人為支持舟山群島新區發展及推動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打造舟
山群島新區
國際物流島和休閒旅遊基地,提高舟山群島新區客貨運吞吐能力,擬
在未來繼續改擴建道路、橋梁等交通基礎項目,隨著上述項目的陸續開工建設,
未來的資本支出規模將不斷擴大,發行人存在一定的資金壓力。為滿足項目建設
的資金需求,發行人將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通過新增利潤、銀行借款、資本市場
籌資等多種方式解決資金來源問題。但因發行人的融資能力取決於未來公司的財
務狀況、宏觀經濟環境、國家產業政策及資本市場變化狀況等多方面因素,若發
行人的融資要求不能被滿足或融資成本大幅提高,將對發行人發展戰略的實現和
經營業績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6、其他應收款可能無法回款的風險
發行人其他應收款主要為經營所需的項目借款、備用金、保證金及應收舟山
市國資委下屬大型國資企業往來款項,回款風險較小。但如在本次債券存續期內
出現上述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或收回率過低的情況,將可能對公司的償債能力造成
一定影響。
(二)經營風險
1、宏觀經濟波動的風險
交通基礎設施及運輸業屬於國民經濟基礎產業,行業發展與宏觀經濟形勢具
有較高的關聯度,特別是與國家經貿發展狀況密切相關。近年來,國際、國內貿
易的快速發展及舟山旅遊建設的大力推進對發行人客貨運輸業務的發展起到了
顯著的拉動作用,但近期世界經濟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國內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等,
使經濟繼續回升的不確定性增加。如果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周期及全球經濟徹底
擺脫衰退的時間比較長,則很可能給發行人的生產活動和經營業績帶來一定影響。
2、航運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
近年來,全球經濟格局的動蕩使得航運市場也出現劇烈波動,航運價格走勢
反覆。從11年12月起,BDI指數由1,930點開始呈陡坡式下滑,一路跌至2012年2
月1日的662點,創1986年8月以來最低值。2013年初以來,海運業從景氣底部逐
漸回暖,BDI指數在3月呈現小幅升勢,三季度以來,由於受了鐵礦石需求拉升
的驅動,BDI大幅上漲,到9月24日飆升至2,021點,衝破兩千點大關,並一路強
勢走高,接近2010年以來的最高點。進入2014年以來,BDI指數依然跌宕起伏,
至 2,016 年 2 月 BDI 指數跌破 300 點,之後海運業逐漸回暖,BDI 指數一
路走高。未來BDI的波動走勢對於發行人的沿海運輸業務將產生重大影響,使得
發行人盈利能力面臨一定的不確定性。
3、其他交通方式的競爭替代的風險
在水上客運方面,隨著舟山市交通運輸網絡的不斷完善,在發行人目前的海
運運營區域內,公路、火車、航空等其他交通運輸方式以其自身的運輸優勢均構
成對發行人業務的競爭,形成其它交通方式的替代風險。2009年底舟山—寧波連
島大橋開通後,由於大橋的分流作用,發行人水上客運長途航線的業務就受到了
較大程度的影響,發行人通過合理布局道路客運、著力提升短途旅遊景點的水上
客運需求提升公司客運板塊競爭力,水上客運業務收入整體維持增長。因此,計
劃於2019年開工的甬舟鐵路開通後,由於鐵路的分流作用,分行人道路客運業務
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但通過業務轉型升級,對發行人交通運輸業務總體影響
不大。
4、安全生產責任較大的風險
公司主要從事的交通運輸行業,無論是水上客貨運輸,陸路客運還是油品貿
易,均具有高風險特徵。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直接關係到社會民眾的生命和財產
安全,突發事故發生會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並影響公司運輸業務的正常運營,
安全責任風險較大。儘管發行人對於安全生產問題高度關注,並制訂了多項規章
制度加以規範,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內部核查,但發行人下屬企業仍存在可能
發生安全事故,或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受到監管機構處罰乃至民事或刑
事訴訟的風險。
(三)管理風險
1、工程項目管理風險
發行人在建工程項目較多,截至2017年3月31日,在建工程餘額為438,145.67
萬元,佔資產總額的15.93%。發行人的在建工程項目主要為道路、橋梁及相關配
套設施,具有建設周期較長、投資較大、組織工作複雜等特點,工程項目管理存
在一定難度。發行人在建項目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規劃,
且經過長期市場調研、可行性論證後慎重決定,但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可能受
到業務所在地的交通、供電、自然條件等各種不確定因素或無法預見因素的影響,
導致工程進度無法按照工程合同進行,從而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產生一定的
影響。
2、對子公司控制的風險
發行人主要業務除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貿易業務外,其餘水上貨運、水上客
運、陸上客運與旅遊服務等,均由相關子公司負責經營運作,對發行人的經營管
理能力要求較高。雖然發行人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形
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斷調整和完善內控體系,但由於子公司較多,
經營跨度廣,隨著發行人業務規模快速擴大,以及業務板塊整合的不斷深化,若
發行人不能根據這些變化進一步健全、完善和調整管理模式及風險控制制度,可
能會因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導致對下屬公司控制不力的風險。
(四)政策風險
1、國家產業政策變動的風險
發行人主要從事公路、橋梁、碼頭及附屬設施的建設與客貨運輸,均屬於資
本密集型行業,對各項融資工具需求較大,在現階段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
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調整可能會影響發行人的投融資活動,從而影響
發行人項目建設和運營,對發行人經營環境和業績產生不利影響。另外,如果國
家對交通運輸相關行業,如建築施工行業、糧食產業、航運行業、客運行業及旅
遊業等的行業和產業政策進行調整,也可能對發行人的經營產生間接的影響。
2、政府補貼政策變動的風險
作為舟山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運營主體之一,發行人每年均可獲得一定
數額的政府補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發行人合
並口徑政府補貼收入分別為83,438.16萬元、69,263.39萬元、63,346.02萬元和
13,459.25萬元,主要用於補貼海上客貨運輸業務、公共運輸業務的經營支出及
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資金投入。但是政府補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意
願及財政實力,如果在支持力度或者持續性等方面發生重大不利變化,都有可能
對發行人的經營活動及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第三節 發行人及本期債券的資信狀況
一、本期債券的信用評級情況
公司聘請了上海
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對本
期債券
發行的資信
情況進行評級。根據
新世紀評級
出具的《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
公
司債券
(第
一
期)
信用評級報告》(
新世紀債評
[
2017]
010615號),公
司的主體
長期信用等
級為
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
AA+。
二、
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主要事項
(一)信用評級結論及標識所代表的涵義
新世紀評級
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該級別的涵義為
短期
債務的支付能力和長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很強;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不確定因
素對經營與發展的影響很小。
新世紀評級
評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該級別的涵義為償還債務的
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不大,違約風險很低。
(二)評級報告的主要內容
1、優勢
(1)舟山市經濟在長三角區域經濟帶動下保持增長態勢,地方財力較強。
舟山交投作為市本級核心市屬企業,可持續獲得政府支持。
(
2)
舟山交投為當地水陸客運業務的主要運營商,依託舟山市豐富的旅遊
資源,未來水陸客運業務有較大成長空間。
(
3)
舟山交投目前擁有
5,000餘
畝土地,相關資產變現可對債務償付提供
一定支撐。
2、風險
(
1)
舟山交投近年來累積
了較大
規模
的剛性債務
,財務費用相應增加。未
來,公司還有較大規模投資計劃,債務壓力將繼續上升。
(
2)
舟山交投主營業務
近年來處於持續虧損狀態,
盈利
主要依賴於
政府補
助
,自身盈利能力
較弱
。
(
3)
舟山交投
現有債務規模較大,且一年內到期
剛性債務較多,
存在較大
的集中償付壓力。
(
4)
舟山市財力對上級補助和土地出讓依賴度較高,舟山交投的項目投入
及債務保障亦部分取決於補助和土地變現,相關政策調整可能對公司投融資和債
務償付造成一定影響。
(三)跟蹤評級的有關安排
根據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和本評級機構的業務操作規範,在本次評級的信用等
級有效期內,本評級機構將對其進行持續跟蹤評級,包括持續定期跟蹤評級與不
定期跟蹤評級。
跟蹤評級期間,
新世紀評級
將持續關注舟山交投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影響
經營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件、舟山交投履行債
務的情況等因素,並出具跟蹤評級
報告,以動態地反映舟山交投的信用狀況。
1、
跟蹤評級時間和內容
新世紀評級
對舟山交投的跟蹤評級期限為本評級報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蹤評級將在本次信用評級報告出具後每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蹤
評級報告。定期跟蹤評級報告與首次評級報告保持銜接,如定期跟蹤評級報告與
上次評級報告在結論或重大事項出現差異的,
新世紀評級
將作特別說明,並分析
原因。
不定期跟蹤評級自本次評級報告出具之日起進行。在發生可能影響本次評級
報告結論的重大事項時,發行人應根據已作出的書面承諾及時告知
新世紀評級
相
應事項
。
新世紀評級
及評級人員將密切關注與發行人有關的信息,在認為必要時
及時安排不定期跟蹤評級並調整或維持原有信用級別。不定期跟蹤評級報告在本
評級機構向發行人發出「重大事項跟蹤評級告知書」後
10個工作日內提出。
2、
跟蹤評級程序
定期跟蹤評級前向發行人發送「常規跟蹤評級告知書」,不定期跟蹤評級前
向發行人發送「重大事項跟蹤評級告知書」。
跟蹤評級將按照收集評級所需資料、評級調查、評級分析、評級委員會審核、
(若發行人提出異議)評級結果複議、出具評級報告、公告等程序進行。
新世紀評級
的跟蹤評級報告和評級結果將對發行人、發
行人所發行金融產品
的投資人、債權代理人、監管部門及監管部門要求的披露對象進行披露。
在持續跟蹤評級報告出具
5個工作日內,
新世紀評級
將把跟蹤評級報告發送
至發行人,並同時發送至交易所網站公告,且交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將不晚於
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
(四)其他重要事項
1、
最近三年
及一期
,發行人
因在境內發行其他債券、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資
信評級
情況:
債務名稱
發行日期
發行規模
期限
主體評級
債項評級
14舟交投MTN001
2014.08.28
5億元
5年
AA+
AA+
16舟交012016.08.09
5億元
5年
AA+
AA+
根據上海
新世紀評級
於
2017年
6月
26日出具
的
《舟山
交通投資集團
有限公
司
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跟蹤評級報告》【
新世紀跟蹤(
2017)
100403】
顯示,
發行人
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債券信用等級為
AA+,與本次債券評級結果
相同。
根據上海
新世紀評級於
2017年
6月
26日出具的《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
公司
2016年
公司債券(第一期)跟蹤評級報告》【
新世紀跟蹤(
2017)
100401】
顯示,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債券信用等級為
AA+,主體
評級與本
次債券主體評級結果相同。
2、發行人已發行
公司債券及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募集年份
債券名稱
募集資
金總額
該
期已使
用募集資
金總額
已累計使
用募集資
金總額
履行的程序
募集資金專
戶運作情況
是否與募集
說明書承諾
用途一致
2016年
舟山
交通投資有限
49,600
49,600
49,600
依照公司內
運作規範
是
集團公司
2016年公
司債券(第一期)
部控制程序
的相關規定
合計
--
49,600
49,600
49,600
--
--
--
發行人已發行
公司債券為舟山交通投資集
團有限公司
2016年
公司債券(第
一期),債券代碼為
136609,債券簡稱為
16舟交
01。該期債券發行總額為
5億
元,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前次發行
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已按照募集
說明書約定的用途使用完畢,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三、發行人的資信情況
(一)發行人獲得主要貸款銀行的授信情況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
發行人在金融機構的授信額度總額為
38.4億元
,
其中已使用授信額度
16.7億元
,未使用額度
21.7億元
。
(二)最近三年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是否有嚴重違約現象
最
近三年,發行人與主要
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均遵守合同約定,未發生過
違約現象。
(三)最近三年
及
一期
發行的債券
、其他債務融資工具
以及償還情況
最近三年
及
一期
,發行人
已發行未到期債券及債務融資工具如下:
債務名稱
發行日期
發行規模
期限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償還情況
14舟交投MTN1
2014.08.28
5億元
5年
未到償還日
16舟交012016.08.09
5億元
5年
未到償還日
16舟交投PPN001
2016.11.14
5億元
3年
未到償還日
17舟交投PPN001
2017.06.07
5億元
3年
未到償還日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之日,
發行人
已發行債券
及其他債務融資工具
不存在
延遲支付本息的情況。
(四)累計
公司債券餘額及其佔發行人最近一期淨資產的比例
如發行人本期申請的
公司債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並全部發行完畢後,發行人
累計債券餘額為不超過人民幣
24.76億
元,佔發行人
2017年
3月
31日
未
經審計
的合併報表淨資產比例為
15.18%,
不超過發行人最近一期末淨資產的
40.00%,
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五)主要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17年
3月31日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流動比率(倍)
4.25
2.62
3.26
4.34
速動比率(倍)
1.14
0.81
0.72
1.10
資產負債率(%)
40.72
41.97
37.26
36.50
利息保障倍數(倍)
1.25
1.35
1.26
1.14
貸款償還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償付率(%)
100
100
100
100
上述財務指標計算方法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4)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本
化利息支出);
(5)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6)利息償付率=實際利息支出/應付利息支出;
第四節 償債計劃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償債計劃
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本期債券每年的付息日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
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本期債券的本金兌付日為2022年8月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
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本期債券利息的支付
及本金的兌付
通過債券登記機構和有關機構辦理。具體
事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行人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發布的公告中加以
說明。
二、
具體償債
資金
安排
(一)
償債資金的主要來源
發行人將根據本期債券本息未來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資金運用計劃,
合理調度分配資金,保證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本期債券的償債資金主要來源於發行人日常經營所產生的現金流。2014年
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發行人合併口徑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淨額分別為88,691.58萬元、92,605.57萬元、85,313.44萬元和2,519.24萬元,公
司日常業務實現的經營現金流量較為充足。發行人業務的不斷發展,將為公司營
業收入、經營利潤以及經營活動現金流的持續增長奠定基礎,是本期債券能夠按
時、足額償付的有力保障。
(二)
償債應急保障方案
發行人作為舟山群島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資產規模最大的運營主體,
資產體量較大,資產質量較高。長期以來,發行人財務政策穩健,注重對流動性
的管理,資產流動性良好,必要時可以通過資產變現來補充償債資金。截至2017
年3月31日,發行人合併口徑的資產總額為2,750,880.40萬元,其中,貨幣資金、
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合計佔資產總額的比例為64.91%,發行人固定資產主
要為各類船舶車輛,變現能力較好,無形資產全部為土地使用權,資產質量較高。
因此,如果發行人未來出現償付困難的情形,可通過變現部分資產作為本期債券
的償付資金。
三
、償債保障措施
為了有效地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證本期債券本息按約定償付,發行人
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機制,包括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和專項償債帳戶、組建償付工作
小組、建立發行人與債券受託管理人的長效溝通機制、健全風險監管和預警機制
及加強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確保本期債券本息按約定償付的保障體系。
(一)設立募集資金
專
戶和
專項償債帳戶
為了保證本期債券募集資金的合規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兌付,保障投資者利益,
發行人與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籤訂《債券資金帳戶監管協議》,
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和專項償債帳戶。償債資金的主要來源發行人不斷增長的經營
性現金淨流入。發行人承諾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每年付息日或兌付日前三個工作
日將當年度應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歸集至專項償債帳戶,保證當年度債券本
息的按時足額支付。發行人承諾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每年付息日或兌付日前三個
工作日將專項償債帳戶的資金到位情況書面通知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若專項
償債帳戶的資金未能按時到位,發行人將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及中國證監會
的有關規定進行重大事項信息披露。
(
二
)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發行人已按照《債券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了《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約
定債券持有人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行使權利的範圍、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項,為保
障本期債券本息的按約償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
三
)設立專門的償付工作小組
發行人財務部與投資發展部共同組成本期債券本息償付工作小組,自本期債
券發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兌付期限結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利息支付、本金兌
付及相關事務,並在需要的情況下繼續處理付息或兌付期限結束後的有關事宜。
(
四
)
充分發揮
債券受託管理人
的作用
本期債券引入了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由債券受託管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對
發行人的相關情況進行監督,並在本期債券本息無法按約定償付時,根據《債券
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規定,採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
護債券持有人的正當利益。
發行人將嚴格按照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規定,配合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職責,
定期向債券受託管理人報送發行人承諾履行情況,並在可能出現債券違約時及時
通知債券受託管理人,便於債券受託管理人根據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採取其他必要
的措施。
(
五
)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發行人將遵循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則,使發行人償債能力、募集
資金使用等情況受到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和股東的監督,防範償債風險。
(
六
)發行人承諾
根據發行人2015年8月21日股東決定書,發行人股東授權董事會在預計不
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將至少採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2、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併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
3、調減或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
4、
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
四
、違約的相關處理
(
一
)
本期債券違約的情形
本期債券的違約情形詳見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違約和救濟」。
(
二
)針對發行人違約的
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發行人承諾按照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的還本付息安排向債券持有人支
付本期債券利息及兌付本期債券本金,若發行人不能按時支付本期債券利息或本
期債券到期不能兌付本金,對於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發行人將根據逾期天數
按債券票面利率向債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該未付利息對應本期債
券的票
面利率另計利息(單利);償還本金髮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額自本金支
付日起,按照該未付本金對應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利息(單利)。
當發行人未按時支付本期債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發生其他違
約情況時,債券持有人有權直接依法向發行人進行追索。債券受託管理人將依據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在必要時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授權,參與整頓、和解、
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如果債券受託管理人未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履行
其職責,債券持有人有權追究債券受託管理人的違約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對因上述情況引起的任何爭議,任一方有權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請仲裁
,適用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
仲裁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發行人及投資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一)發行人概況
中文名稱: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海濱
註冊資本:
人民幣
100,000萬
元
實
收
資本
:
人民幣
100,000萬元
成立日期:
1993年
06月
19日
註冊地址:
舟山市定海
區新城千島路
225號
辦公地址:
舟山市定海
區新城千島路
225號
郵政編碼:
316021
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
王軍位
公司電話:
0580-
2167908
公司傳真:
0580-
2167926
所屬行業
:
交通運輸業
經營範圍:
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經營、管理,旅遊項目投資開發,合作投資、
委託投資、投資管理,
房地產開發,一般貨物倉儲配送,汽車(不
含九坐以下乘用車)、船舶、船用品及配件、燃料油(不含危險
品)、潤滑油、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及易製毒品);電動工具、
機電產品、建築材料、裝潢材料銷售,施工機械、運輸車船租賃,
酒店管理;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組織
機構代碼
91330900148697350M
(二)發行人的設立及股權變更情況
1、發行人的設立
發行人前身為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於1993年2月26日經舟山市人民政府
《關於同意建立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的批覆》(舟政發[1993]25號)批准,由舟
山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投資組建,並於1993年6月19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註冊成立,成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萬元。
1994年3月,根據舟山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同意增撥企業註冊資金的批覆》
(舟交[1994]61號),交通局向發行人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700萬元,增資方式為
交通局將其對發行人的人民幣700萬元借款債權轉實收資本。本次增資後,公司
註冊資本增加至1000萬元。
1998年12月,根據舟山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組建交通
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子公司的通知》(舟國資委辦[1998]3號)、1999年2月1日舟
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關於舟山市行業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授權問
題的通知》(舟國資司[1999]2號),發行人的出資人由交通局變更為舟山市交通
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國資」)。
2004年9月,根據交通國資《關於調整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註冊資本的通知》
(舟交國資[2004]06號),交通國資向發行人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2000萬元。本
次增資完成後,發行人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3000萬元,舟山方舟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了舟驗字(2004)146號的驗資報告。
依據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分別於2004年11月8日、2005年5月16日作
出的兩份《抄告單》(舟辦第880號和舟辦第378號),發行人新增出資人舟山市
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資公司」)向發行人增加註冊資本5,200
萬元人民幣;依據2004年12月23日交通局《關於同意將舟山市交通國有資產有
限公司的債權增加為註冊資金的批覆》(舟交[2004]333號)、2005年11月21
日《關於調整註冊資金的函》(交通國資舟交國資[2005]11號)以及舟山市人民
政府[2005]8號專題會議紀要精神,交通國資對發行人的出資調整減少至人民幣
1900萬元。本次註冊資本調整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7100萬元,發行人的股
權結構變更為:國資公司出資人民幣52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73.24%;交通國資
出資人民幣19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26.76%。舟山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舟
安會師驗字(2005)第319號的驗資報告。
2011年10月,舟山國資依據2011年7月1日舟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的通知》(舟政發[2011]39號),下達《舟
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改制組建舟山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的決定》(舟國資發[2011]83號),對發行人進行公司制改造,組
建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舟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舟山市交
通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在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的國有股份全部劃歸舟山國資,
舟山國資為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人,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00萬元,
出資方式為原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淨資產,舟山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舟安會
師驗字(2011)第374號驗資報告。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11年9月
29日掛牌成立,11月7日完成工商註冊登記。
2、發行人歷次股權變更情況
自2011年公司制改造完成至今,發行人未發生股權變化。
報告期內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三)發行人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發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
內未發生導致發行人主營業務發生實質變更的重大
資產購買、出售和置換的情況
。
(四)發行人前十大股東情況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
發行人
股東為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二、
發行人對其他企業的重要權益投資情況
(一)股權結構圖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發行人權益投資情況的結構圖如下所示:
(二)發行人重要權益投資基本情況
1、發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況
截至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況及經營業務情況如下所
示:
序號
公司名稱
持股比
例
主要經營範圍
註冊資本
(萬元)
持股
關係
1
浙江新一海
海運有限公
司
100.00%
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遊普通貨船運輸,國際船
舶普通貨物運輸,臺灣海峽兩岸間海上直航不
定期貨物運輸,國際國內船舶管理(以上憑有
效許可證經營);國際國內船舶代理,船舶租
賃;通訊導航設備修理,船舶救生設備檢修;
船舶配件、通信導航儀器,救生設備配件的銷
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
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0,000
直接
1.1
浙江新一海
化學品運輸
有限公司
100%
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遊各港間散裝化學品船、
成品油船運輸(憑有效《水路運輸許可證》經
營);
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及海運輔助業務;從
事內地與臺灣、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國際船
舶管理業務;船舶管理業務;國際、國內船舶
代理;船舶租賃
。
5,000
間接
2
海峽輪渡
100%
舟山鴨蛋山至寧波白峰、金塘小李巒至寧波白
峰航線客滾船運輸、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舟山
群島海上休閒娛樂、觀光遊覽旅遊客運。
22,768
直接
2.1
通達客運
100%
沿海旅客;為船舶提供碼頭設施及旅客提供候
船和上下船設施服務。
2,316
間接
2.2
蓬萊客運
70%
旅客運輸,客滾船運輸,高速客船運輸,滾裝船
運輸,普通客船運輸、貨滾運輸。
2,800
間接
2.3
南順旅遊
51%
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
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
1,906
間接
2.3.1
集散總站
51%
旅遊客運集散站;國內廣告設計、製作、代理;
車輛停泊業務;各種票務代理;旅遊信息諮詢;
旅遊品銷售;代理旅遊服務;旅遊客運業務。
518
間接
3
海星輪船
100%
沿海旅客運輸、國際船舶普通貨物運輸。船舶
管理;船舶、船用設備、金屬材料、建築材料、
機械電子設備、電機配件、船用配件、救生設
備配件、船用儀器、百貨、五金交電、日用雜
品銷售,船舶救生設備搶修。
3,000
直接
3.1
海華客運
60%
沈家門-普陀山、朱家尖-普陀山航線高速客船
和普通客船運輸;普陀山-沈家門-桃花、朱家
1,900
間接
尖-白沙、朱家尖-桃花航線高速客船運輸。
3.2
海星旅遊
50.75%
縣內、縣際、市際、省際班車客運和縣際、市
際、省際包車客運;旅遊工藝美術品銷售,車
輛租賃、車輛銷售。
1,683
間接
4
舟山汽運
100%
縣內班車客運、縣際班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
省際班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
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客運公交、出
租車客運;客運站經營;普通貨運;保險兼業
代理;國內勞務派遣。
12,600
直接
4.1
新幹線快客
65%
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
省際包車客運。
500
間接
4.2
外事旅遊
55%
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
省際包車客運、計程車客運;汽車配件銷售、
汽車租賃、汽車買賣中介。
800
間接
4.3
甬舟客運
54%
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
省際包車客運,貨物運輸保險、機動車輛保險、
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代理。
2,500
間接
5
舟山公交
100%
客運公交、客運站經營;大中型客車、大型貨
車維修;汽車買賣中介,汽車配件、五金交電、
燃料油、潤滑油銷售,汽車租賃;廣告承接、
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物業管理,房屋租
賃,會展服務。
5,000
直接
6
桃花苑賓館
81.82%
住宿、餐飲服務、OK廳、理髮、足浴服務,
捲菸、雪茄菸零售。
1,650
直
接、
間接
7
通達圍墾
70%
圍墾開發、旅遊景點開發、港口開發等。
3,000
直接
8
交投國貿
100%
乙炔、二氯一氟甲烷、液化天然氣、環己烷、
苯、甲醇、乙醇、煤焦油、環己酮、間二甲苯、
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氯苯、苯乙烯【抑制了
的】、正丁醇、異丁醇、苯酚、鄰二甲苯、對
二甲苯、碳化鈣、萘、環氧氯丙烷、二氯甲烷、
三氯乙烯、苯胺、滴滴涕、氫氧化鈉、液氨、
煤油、柴油【閉杯閃點≤60℃】、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甲基叔丁基醚、異丙醇、石油原
油的批發無倉儲(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貨物
及技術進出口,國際國內貨運代理,柴油(不
含危險化學品)零售、批發無倉儲,燃料油(不
含危險化學品)、潤滑油、化工產品(不含危
險化學品及易製毒品)、汽車、船舶、船用品
配件、電動工具、機電產品、建築材料、裝潢
材料的銷售,施工機械、汽車、船舶租賃。
5,000
直接
9
甬舟鐵路
100%
鐵路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與管理。 鐵路項
目的投資、建設、經營與管理。
1,000
直接
10
航空投資
100%
航空產業園區的投資開發、建設運營(未經金
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
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金
融服務);貨物與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
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
動)
50,000
直接
11
海晨船務
100%
船舶修造;船舶及輔機、船用配件、金屬材料
的銷售;鋼結構、金屬製品製作和黑色金屬壓
延加工;經營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6,500
直接
2、發行人主要的合營、聯營公司基本情況
序
號
公司名稱
持
股
比例
主要
經營範圍
註冊
資本
(萬元)
持股
關係
合營
及聯營
公司
1
跨海大橋
25%
高速公路投資、籌建、建設、維護、管理、
拯救、清洗;設備租賃;廣告製作、代理、
發布;普通貨物倉儲、
房地產開發的配套
服務;日用百貨零售、展覽展示活動等
360,669
直接
2
杭舟快客
50%
客運
、
省
/市際客運
、
省
/市包車客運
。
2,500
間接
3
北向大通道
20.10%
高速公路投資開發(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
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
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金融服
務)、建設、收費
、維護、拯救、管理,汽
車清洗服務,普通貨物倉儲,房屋及場地、
設備租賃,建築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銷
售,技術與信息諮詢服務,國內廣告的設
計、製作、發布;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
潤滑油與油滑脂、捲菸、副食品、書刊的
零售,餐飲服務、汽車修理。
50,000
直接
(三)發行人重要權益投資企業近一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1、發行人主要子公司近一年的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公司名稱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
資產
負債
所有者權益
收入
淨利潤
海洲6號有限公司
21,008.67
17,589.39
3,419.28
1,346.73
-
719.11
海洲7號有限公司
19,682.62
17,180.28
2,502.34
1,354.20
-
882.90
蓬萊客運
15,039.97
868.05
14,171.92
18,578.86
1,533.53
南順旅遊
3,736.73
970.50
2,766.23
2,906.95
74.65
海華客運
13,653.50
6,891.30
6,762.20
19,213.23
8,212.21
海星旅遊
2,979.31
330.15
2,649.16
3,104.13
154.32
海洲8號有限公司
20,917.80
18,094.78
2,823.02
1,227.09
-
745.13
新幹線快客
2,067.72
473.71
1,594.01
2,409.85
591.81
海洲9號有限公司
22,144.30
18,036.01
4,108.29
1,212.99
-
1,179.30
甬舟客運
7,700.01
863.72
6,836.29
8,674.75
2,927.66
通達圍墾
524,719.31
152,166.69
372,552.62
-
17.40
2、發行人主要合營、聯營公司近一年的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公司名稱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
資產
負債
所有者權益
收入
淨利潤
合營企業
六橫大橋
27,700.00
100.00
27,600.00
-
-
聯營企業
跨海大橋
1,020,883.72
777,148.60
243,735.12
68,592.24
-
16,042.19
杭舟快客
4,099.09
364.39
3,734.69
4,754.06
1,055.91
北向大通道
107,378.12
5,398.12
101,980.00
-
-
三、發行人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的基本情況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發行人為國有獨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
為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出資金額佔發行人註冊金額的比例為
100%。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控股股東所持有的發行人股權不存在被質押或存在
爭議的情況。
四、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一)
基本情況
及持有發行人證券情況
截至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現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
況如下表:
姓名
職務
性別
任期
袁海濱
董事長、總經理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楊養堂
董事、
黨委委員、集團顧問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湯海良
董事、副總經理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王泓波
董事、副總經理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丁天江
董事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張海強
董事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李維斌
職工董事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陳存友
工會主席、監事會主席
、黨委副
書記、
紀委書記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洪彥
監事
女
2017年
4月
-
2018年
4月
賀躍達
監事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張蔚文
職工監事
女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王軍位
職工監事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餘小東
副總經理
、黨委委員
男
2015年
4月
-
2018年
4月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及債券。
(二)主要工作經歷
1、董事
袁海濱先生
,
中國國籍,
1965年出生,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稅務師。
現任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黨委書記
。曾任
舟山市普陀區
財政局局長、區地稅局局長,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區長助理、副區長,
舟山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董
事、副總經理,
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
楊養堂先生
,
中國國籍,
1958年出生,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舟山
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黨委委員
、集團顧問
,兼任
通達圍墾
董事長。曾任
舟山市交通投資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舟山市通達港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舟山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
湯海良先生
,
中國國籍,
1963年出生,本科學歷,工程師。現任
舟山交通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
副總經理。曾任岱山縣交通局工程股辦事員、工程科副
科長、科長、局長助理、副局長
、
舟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規劃建設部部長等職。
王泓波先生
,
中國國籍,
1965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現
任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海峽輪渡
董事長
。
曾任舟山市通
達海運責任有限公司
辦公室主任
,
海星輪船
副總經理,
浙江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
司
副總經理
、總經理、董事長
,新一海
董事長
等職。
丁天江先生
,
中國國籍,
1973年出生,本科學歷。現任舟山交通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
理委員會、市財政局產權管理與改革
發展處處長。
曾於浙江財經學院、舟山市財政局、舟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會、市財政局產權管理與改革發展處等地工作。
張海強先生
,
中國國籍,
1980年出生,本科學歷。現任舟山交通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舟山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服務處(政策法規處)處長。曾
任普陀區公安分局法制科副科長,舟山市交通委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舟山市交通
運輸局規劃計劃處副處長等職。
李維斌先生中國國籍,
1968年出生
,
本科學歷,經濟師
。
現任舟山交通投
資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
企業管理部副部長
。
曾任
海星輪船
調度員、船
務公司副經
理、公司商務調度科副科長、旅行社及旅遊分公司經理、遊船公司副經理、公司
辦公室副主任
等職
。
2、
監事
陳存友先生
,
中國國籍,
1964年出生,本科學歷。現任舟山交通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
監事會主席
、工會主席
。
曾任舟山市交通運輸局交通大樓工程建設辦公
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機關服務中心主任、
主任助理等職
。
洪彥女生,
中國國籍,本科學歷。現任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
限公司監事,兼
任
舟山市財政局國企管理處副處長、主任科員
。曾於
舟山市定海區財稅局臨城財
稅所、舟山市定海區財政局城效財稅所、舟山市財政局、舟山市地方稅務局、舟
山
市財政局國資監督處、舟山市國資委財務監督與統計評價處、舟山市財政局國
企管理處
等
地
工作
。
賀躍達先生
,
中國國籍,
1965年出生,大學學歷,會計師。現任舟山交通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兼任舟山市交通運輸局計劃財務與審計處處長。曾任舟
山市普陀區交通局計財科副科長、
科長,
副局長
、
舟山市普陀區交通局
六橫分局
局長等職。
張蔚文女士
,
中國國籍,
1970年出生,本科學歷,會計師。現任舟山交通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職工監事、組織人事部部長。曾任
海星旅遊
副總經理、總經理
等職
。
王軍位先生
,
中國國籍,
1973年出生,本科學歷,經濟師。現
任舟山交通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職工
監事
、
投資發展部部長。曾任舟山交通投資公司
資金業務
部
副經理、經理、
舟山交投
投資
發展
部副部長
等職
。
3、高級管理人員
袁海濱先生
、
楊養堂先生
、
湯海良
先生
和
王泓波先生
簡歷參見董事簡歷。
餘小東先生,中國國籍,
1982年
出生
,
研究生學歷,中級經濟師。現任
舟
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曾任舟山市經濟信息中心助理經
濟師、舟山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辦公室綜合規劃處副處長、舟山海經辦綜合規劃
處處長、舟山市發改委海經處處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綜
合四處處長等職
。
(三)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外兼職情況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發行人現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外兼職情
況如下:
姓名
在公司職務
兼職單位
與本公司關係
兼職情況
楊養堂
董事
、
副總經理
通達圍墾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長
王泓波
董事
、
副總經理
海峽輪渡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長
五、發行人主營業務情況
(一)發行人的主營業務及所屬行業
根據
2011年第三次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4754-
2011)
的行業
劃分標準
和
中國證監會
2012年
10月
26日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
2012
年修訂),發行人屬於
「
G55交通
運輸業」
。
目前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分為六大板塊:
水上貨運業務
、
水上客運業務
、
道路客運業務
、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業務
、
貿易服務
業務
、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
造等
。
業務板塊
主要用途
水上貨運業務
主要經營國內各水上航線沿海散貨運輸業務及部分國際海上運輸業務;主
要為電煤、穀物、礦砂等
大宗商品的運輸。
水上客運業務
水上客運主要以舟山「旅遊
金三角」(普陀山
-
朱家尖
-
沈家門)為核心,
主
要經營
以普陀山為中心的八條專用航道,
並輻射至
岱山、桃花島等景區以
及吳淞、洋山深水港、寧波等沿海港口
。
道路客運業務
以經營旅遊客運為主,汽車運輸公司覆蓋旅遊包車、公路客運、城市交通
運輸以及客運站場經營等,公共運輸公司以城市交通運輸為主。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業務
承擔了舟山市城市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等。承擔建
設的公益性項目,由舟山市相關政府部門給予相應財政補助,非公益性項
目以自建、自營為主。
貿易服務業務
主要是為各類成品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類油品的批發及零售業務。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造等
主要為定海、沈家門及普陀山三大客運站及旅行集散中心、賓館等旅遊服
務設施,承擔旅客運輸、票務代理、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務。
(二)發行人所處行業狀況
1、
交通運輸
行業
概況
交通運輸主要途徑包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改革開放以來,我
國交通運輸行業得到長足發展,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根據國家
統計局發布的《
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016年,全國累計完成
貨運量
440億噸,比上年增長
5.7%,其中鐵路貨運量
33.3億噸,比上年
減少
0.8%,
公路貨運量
336.3億噸,比上年增長
6.8%,水運貨運量
63.6億噸,比上年增長
3.7%;
2016年,全國累計完成客運量
192億人次,比上年
下降
1.2%,
其中鐵路
客運量
28.1億人,比上年增長
11%,公路客運量
156.3億人次,比上年
下降
3.5%,
水運客運量
2.7億人次,同比增長
0.1%。
根據交通運輸部
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編制的
《
「十三五
」現代綜合交通運輸
體系發展規劃
》,
在
「十
三
五」期間,
交通運輸總投資規模將要達到
15億人民
幣,
其中鐵路
3.5萬億,公路
7.8萬億,民航
0.65萬億,水運
0.5萬億。預計通過「十
三五」的努力,鐵路運營總裡程將要增加約
3萬公裡,
其中高鐵增加
1.1萬公裡;
公路增加約
32萬公裡,其中高速公路增加約
3萬公裡;萬噸以上的碼頭泊位增
加超過
300個;民用航空機場增加
50個以上。經過努力,到
2020年,將要基本
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部分地區和領域率先實
現交通運輸現代化,為更好發揮交通運輸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為全
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堅實的支撐。
隨著我國國民
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未來我國交通運輸業將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2、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行業概況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行業長期以來一直受到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
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重點扶持,是推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基礎產
業。
交通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對於促進社會經濟現代化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改善城市投資環境、提高城市生產生活質量、提升城市綜合競爭能力等有著積極
的作用。
改革開放
30餘年以來,伴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交通基礎設施的需求量不斷增加。根據國家統計
局發布的《
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016年全國交通運輸、倉儲
和郵政業固定資產投資
53,628億元,比上年增長
9.5%;
根據交通運輸部《
2016
年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快報數據》顯示,
2016年全國公路建
設
完成投資
1.78萬億元,完成全年投資目標的
108%,同比
2015年增長
7.7%。
2016
年我國新增高速公路
6000多萬公裡,到
2016年末全國公路總裡程突破
13萬公
裡;
2016年我國新增二級及以上公路
1.5萬公裡,到
2016年末總裡程約為
59
萬公裡。《交通基礎設施重大工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顯示,
2017年交通基礎設
施重大工程項目為
92個,投資約
1.3萬億元;
2018年項目為
80個,投資約
1.3
萬億元。未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多,我國交通設施建設行業市場空
間仍然很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行業也將繼續受到
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全國
的交通基礎設施投資規模總體保持增長,交通基礎設施供給能力不斷加強。
3、
旅遊服務行業概況
旅遊行業是我國發展最快、最具競爭優勢的新興產業之一,被
稱
為「無煙產
業」,具有能源消耗低,創造就業多,經濟效益高等特點。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
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旅遊消費的需求不斷上升。
近年來,我國旅遊行業進入高速發展時期,旅遊行業增長率持續高於我國
GDP增長率。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
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016年我國國內遊客
44億人次,比上年增長
11.2%;國內旅
遊收入
39,390億元,
增長
15.2%;入境遊客
13,844萬人次,
增加
3.5%;
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
11,031
萬人次,增長
2.3%。在入境遊客中,過夜遊客
5,927萬人次,增長
4.2%。國際
旅遊收入
1200億美元,增長
5.6%。國內居民出境
13,513萬人次,增長
5.7%。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交通設施的完善,人民休閒意識的提高,我國旅遊行
業將面臨更好的發展機遇和更廣闊的發展前景。《中國旅遊業「十
三
五」發展規
劃綱要》中指出,
要全面落實旅遊業創新驅動、協調推進、綠色發展、開放合作、
共建共享等方面任務。要突
出理念創新、產品創新、業態創新、技術創新和市場
主體創新,推動精品景區建設、加快休閒度假產品開發、大力發展鄉村旅遊、提
升紅色旅遊發展水平、加快發展自駕車旅居車旅遊、大力發展海洋及濱水旅遊、
積極發展冰雪旅遊
、
加快培育低空旅遊
。
規劃明確
「十三五
」旅遊業發展的主要目
標是,到
2020年,旅遊市場總規模達到
67億人次,旅遊投資總額
2萬億元,旅
遊業總收入達到
7萬億元。
整個旅遊行業運行態勢良好,朝陽特徵明顯。
(三)發行人面臨的主要競爭狀況、經營方針及戰略
1、主要
競爭
狀況
目前發行人水上貨運業務面臨的競爭較為激烈,從
全國
市場上看,主要的海
上貨運公司有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浙江省海運總公司、寧
波海運總公司等,發行人與上述公司相比,從運力、市場規模、航線等各方面存
在較大差距。從舟山地區看,主要的海上貨運公司有中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舟
山港務集團海運有限公司
等。發行人與本地區的航運企業相比仍有一定的競爭優
勢,主要
因
為發行人為國有背景,資產規模大,政府支持力度強,而其他公司(除
舟山港務集團海運有限公司)主要為民營企業,故發行人在業務承攬
及議價能力
上有一定的優勢。
發行人
是舟山市從事經營水陸客運的最大企業,由於舟山特殊
的地理位置,
限制了鐵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發展,
旅遊運輸主要通過水陸解決
,發行人水陸
客運受到的競爭壓力較小
。
自
2009年底舟山跨海大橋開通以來,發行人水上客
運業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
雖然外地遊客到舟山旅遊的人數逐漸增多,但旅
客基本通過舟山跨海大橋坐大巴或私家車進島,因大橋交通的分流作用,長途航
線的運營受到了較大的衝擊。但對短途航線來說,大橋的開通帶來了豐富的客流
量,
相對便捷的公路交通越來越成為人們進出舟山的第一選擇
,陸上客運需求不
斷增加。同時,豐富的客流量也
增加了舟山島際間水上運力的需求
,促進了短途
客運航線
的快速發展。發行人
的水上客運主要以舟山「旅遊
金三角」(普陀山
-
朱家尖
-
沈家門)為核心,基本壟斷以普陀山為中心的八條專用航道,並輻射至
岱山、桃花島等當地景區以及吳淞、洋山深水港、寧波等沿海港口,具有明顯的
競爭優勢和壟斷地位。未來公司在水陸客運的優勢將隨著舟山旅遊業的大力發展
而進一步提升。
2、經營方針及戰略
發行人
緊緊抓住建設舟山群島新區為契機,
努力
把
公司
建設成為資本實力雄
厚、資產狀態良好、業務管理規範、創新能力強、經營業績優良、具有核心競爭
力的浙江省交通領域一流大型國有企業集團
。
(
1)
明確發展定位,研究發
展戰略
確定「兩功能兼顧、六板塊融合」的發展目標。定位
公司
功能為「市場化經
營平臺功能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臺功能」;確定經營板塊由目前的「交
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板塊、水上貨運業務板塊、陸上客運業務板塊、水上客運業
務板塊」四大板塊向「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板塊、水上貨運業務板塊、水
陸客運板塊、旅遊集散板塊、金融貿易板塊和置業開發板塊」六大板塊轉變。
(
2)
整合有效資源,擇機改制上市
在統籌考慮當前格局和長遠發展的基礎上
,
加快推進
公司
水上貨運、水陸客
運板塊協同戰略實施進程和社會同類有效資源的整合歸併進程,以
混合經濟為方
向,充分發揮集約化經營優勢和專業化運作模式,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增加
公司
市值,提高融資能力,並在合適時機運作改制上市,成為標杆企業。
①
航運資產整合重組上市。整合舟山現有國有航運資源,打造成具有一定規
模和富有競爭力的航運龍頭企業。根據實施方案,力爭
儘快
完成國有平臺的整合
重組,在搭建好平臺的基礎上,通過引入航運產業基金、中央國資航運企業、大
宗貨主等戰略投資者並整合有效民企實現市場化運作,完成股份制改造,創立新
的海運企業。根據航運市場回暖情況,擇機選擇上市,推向公開資本市場。與此
同時,在完成航運產
業基金和金融性租賃公司的發起設立工作,通過航運平臺
—
航運基金
—
租賃公司三位一體協同作戰,融合發展,最終實現航運產業的大發展。
②
海陸客運資源整合上市。
公司
計劃完成全市海陸客運國有、民營企業的整
合、併購工作,以道路客運、水路客運、旅遊集散服務、客運場站經營為主要業
務板塊,組建起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混合所有制上市平臺,力爭在境內
A股
或境外
H股上市;上市後可繼續整合、拓展包括觀光巴士、遊船、遊艇、郵輪、
水上飛機、直升飛機島際觀光等在內的特色旅遊交通服務資源和項目,最終形成
立足舟山群島、輻射長三角區域,以交通旅遊
為主線,以「海陸空」一體化交通
運輸網絡為支撐的現代綜合旅遊交通服務集團。
(
3)
改善人力資源結構,
深化企業文化建設
加強人力資源的整體規劃,重點引進高素質的綜合性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
才,尤其是
公司
未來將要大力發展的新興業務方面的專業人才;加強員工職業生
涯規劃和培訓計劃工作,改進內部激勵機制。
深化企業文化建設,以「思想上健康向上、心態上理性平和、工作上積極進
取」為基本要求,精心提煉具有發行人特色、適應交通發展需求的
公司
文化核心
價值觀,並以此為基礎全面深入推進
公司
企業文化建設,使先進的價值理念、管
理理念和文化
觀念逐步深入人心,融入管理過程,規範行為,從而在
公司
內形成
一種和諧的企業氛圍,推動
公司
可持續發展。
(四)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構成情況
目前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分為六大板塊:
水上貨運業務
、
水上客運業務
、
道路客運業務
、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業務
、
貿易服務業務
、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
造等
。
從收入構成來看,
水陸客貨運業務
是目前發行人的主要收入來源,
2014年
度
、
2015年度
、
2016年
度
及
2017年
1-
3月
,
水陸客貨運業務
收入佔公司營業收
入的
分別為
58.21%、
47.00%、
47.66%和41.90%;
2017年
一季度
,
貿易服務業務
等綜合
服務業持續增長
,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上升至
36.35%。發行人報
告期內
業務收入的構成及規模情況詳見本募集說明書「
第六節
、
四
、
(
四
)盈利
能力分析」。
(五)主要產品與服務的上下遊產業鏈情況
1、
交通運輸
行業與上、下遊行業之間的關聯性
發行人主要從事的水陸客貨運業務屬於交通運輸行業,是基礎性行業,其上
遊
原材料及能源的供應主要包括石油
、
煤炭
、
電力
、
汽車
、
船舶製造等行業
,服
務的主要
下遊行業包括
旅遊
、
貿易
、礦產、農業等行業。
交通
運輸
行業的發展與
上下遊行業的發展密切相關:
石油
、
煤炭
、
電力等能源的
發展能夠降低客貨運行
業的經營成本
,
汽車
、
船舶製造
以及
電子設備行業的發展能夠提高
運輸
作
業效率;
旅遊
和貿易的發展提升
交通
運輸
綜合服務能力和產品附加價值;同時,港口行業
的發展也為下遊行業的高效運作以及整個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提供基礎。
2、發行人擁有的經營資質情況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就其經營業務
辦理相關行
業
經營資質證書。截至本
募集
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擁有的經營資質情況如下:
序號
企業名稱
經營許可證
到期時間
授權單位
1
海星旅遊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018/12/15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2
海華客運
水路運輸許可證
2019/6/15
舟山市交通運輸局
3
遠大船舶
氣脹式救生閥檢修站認可證
書
2018/08/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4
海星遊船
水路運輸許可證
2016/10/29
舟山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5
玖玖酒店
食品流通許可證
2016/12/18
6
海星金潮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浙江省旅遊局
7
新一海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019/06/30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序號
企業名稱
經營許可證
到期時間
授權單位
化學品運輸許可證
8
舟山汽運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018/08/26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9
舟山公交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020/06/12
舟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10
通達圍墾
圍墾許可證
-
舟山市水利圍墾局
11
舟山交通投資集
團有限公司貿易
分公司(加油點)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2017/12/9
浙江省商務廳
發行人不擁有任何特許經營權。
六、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
及其
運行情況
(一)截至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組織結構如下: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監事會
總經理
董事會
審計部
財務部
工程建設部
安全生產部
企業管理部
人力資源部
投資發展部
辦公室
黨群
工作
部
(二)發行人職能部門的運行情況
發行人由舟山市國資履行股東職責,設立了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目前下設
辦公室、投資發展部、人力資源部
、
企業管理部、財務部、審計部、安
全生產部
和
工程建設部等
8個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職責明確,能滿足公司日常
經營管理需要。
最
近三年
及一期
的運行情況如下:
1、
董事會
依據《公司章程》
,發行人設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全體董事組成
,
其成員為
七
人
,
其中
職工董事一人,剩餘董事由
舟山國資、舟山市交通運輸管理委員會
按
有關程序派出
。
董事每屆任期三年
,
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
公司董事會對
股東
負責,制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
制訂公司的年度
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定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
公司債券的方案,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最
近
三年
及一期
,公司董事會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運作
。
2、
監事
會
依據《公司章程》,發行人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其成員為
五人,其中三人由舟山國資
委
派,二人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
主席一名,由舟山國資在監事會成員中指定。監事的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會
由
全體監事組成,
負責
對董事會成員以及其他
高級
管理人員進行監察,
防止濫用職權,侵犯股東、公司及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監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
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最
近
三年
及
一期
,公司
監事會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
監事
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運作
。
3、辦公室
組織協調
公司
日常政務工作,負責
公司
信息管理、對外宣傳、危機管理、形
象策劃工作,負責
公司
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總經理辦公會議、工作會議等
各項具體工作,編寫印發會議紀要,組織編寫
公司
大事記
等
。
4、投資發展部
組織擬定
公司
發展戰略,編制
公司
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投資計劃。負責
公司
對
外投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投資項目信息收集整理、
市場調研和政策研究,儲
備投資項目,建立投資信息臺帳。負責
公司
直接融資工作,組織實施資本運作。
5、人力資源部
負責擬定
公司人才發展規劃,及時、有效地補充企業所需的人力資源,保證
公司
對人才的需求,審核所屬企業用工計劃和執行情況。負責制訂
公司
薪酬福利
體系,審核
公司
工資總額
,
制訂
公司
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員工培訓
等
。
6、企業管理部
負責
公司
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和國有產權基礎管理工作,審核和監督
公司
所屬企業重大資產處置,負責
公司
生產性設備的管理。負責
公司
大宗物資和
生產經營資料的集中採購,編制採購計劃,做好採購檔案
的收集、整理工作,負
責採購合同的談判、籤訂、履行與管理。負責
公司
及所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
立、完善與優化工作,指導所屬企業制定權責體系以及企業改制等相關工作方案,
並組織實施。負責
公司
所屬企業資產經營目標管理和考核,牽頭擬訂完善考核辦
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企業經營班子的年薪考核。
7、財務部
組織擬訂
公司
財務發展計劃和財務制度,負責
公司
財務管理,做好財務分析、
財務預決算,制訂集團財務收支計劃。負責
公司
日常營運資金管理,參與控制建
設資金使用及營運成本管理。負責制訂實施集團總體融資戰略規劃和年度債務融
資計劃,根據
公司
對外投資、項目開發的需要,編制項目融資方案並組織實施。
8、審計部
負責
公司
內部審計工作,對所屬企業財務收支、會計報表、經濟效益、經濟
責任、基本建設項目、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做好所屬企業領導人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其任期情況作出綜合評價。負責對
公司
各部門制度制訂及
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
負責與
公司
業務發展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調查及跟
蹤審計,參與招投標及重大經濟合同的審查和監督執行工作,參與委託投資業務
資金的發放和收益結算的審核和監督。
9、安全生產部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生
產工作任務,逐級籤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實施
公司
安全工作考核。負責
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擬訂
公司
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
劃,指導編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負責
公司
安全生產應急管
理工作,制定各項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及時處置安全生產突發事件。
10、工程建設部
負責
公司
交通工程建設和科學技術的管理,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實
施項目建設管理業務和技術培訓。協助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參與初步設計、施工
圖設計和招投標工作,承擔相關招投標資格審查和委託代理單位編制
招投標文件。
組織協調項目交工驗收,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編制項目後評價報告,負責項目建
設信息和檔案收集、歸檔工作。
11、黨群工作部
負責公司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工會工
作和共青團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安排部署
;
負責公司黨委決議、決定的上呈下達,並及時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負責黨委工作
計劃、總結、報告、信函等有關文件處理工作及文書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安排黨
委安排的各類會議、學習和其他重要活動
;負責黨委會議紀要、決議的形成及督
辦協調工作
;部署所屬黨委黨組織、黨
員領導幹部年度理論學習安排並督促檢查
落實
;負責公司黨組織建設工作、黨員的管理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和入黨積極分
子的培養,開展黨員政治思想教育、黨風黨紀教育等工作
;負責黨費收繳、使用
與管理,負責黨內統計報表及辦理組織關係結轉等日常黨務工作
等。
(三)發行人合法合規經營情況
最近三年
及一期
,發行人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及受處罰的情況。
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符合《公司法》及《
舟山交通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的規定。
董事丁天江、張海強;監事王碩、賀躍達由舟
山國資行使出資人權利委派,均不在發行人處領取薪酬。
(四)發行人獨立經營情況
發行人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規範運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在業務、資產、人員、機構、
財務等方面與現有股東完全分開,具有獨立、完整的資產和業務體系,具備直接
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1、業務獨立
發行人擁有獨立、完整的產、供、銷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
力,持有從事經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業務所必需的相關資質和許可,並擁有足
夠的資金、設備及員工,不依賴於控股股東。
2、資產完整
發行人資產完整,與控股股東產權關係明確,資產
界定清晰,擁有獨立、完
整的生產經營所需作業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資產的所有權
或使用權。發行人對其資產擁有完全的控制權和支配權,不存在資產、資金被控
股股東佔用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員獨立
發行人設有獨立的勞動、人事、工資管理體系,與股東單位完全分離。公司
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產生,
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4、財務獨立
發行人實行獨立核算,擁有獨立的銀行帳戶,依法獨立納稅。
發行人設立了
獨立的財務部門,配備了獨立的財務人員,履行公司自有資金管理、資
金籌集、
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及財務管理職能,不存在控股股東幹預財務管理的情況。
發行人最近三年
及一期
內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違
規佔用,或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
5、機構獨立
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董事會和監事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
程》規範運作,各機構均依法獨立行使各自職權。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設置了相對
完善的組織架構,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對各部門進行明確分工,各部門依照
規章制度和部門職責行使各自職能,不存在控股股東直接幹預本公司經營活動的
情況。
七、發行
人關聯交易情況
(一)關聯方及關聯關係
根據
《
公司法
》
和
《
企業會計準則第
36號
——
關聯方披露
》
等相關規定
,
公司的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情況如下: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均為舟山市國資,持有發行人
100%股權。
2、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不存在持股
5%股份以上的其他股東。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
公司的
控股股東及
實際控制人為
舟山國資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之
規定,其所
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必然與公司構成關聯關係。
4、
公司的
控股公司、參股公司、
合營和聯營企業
本
公司
子公司
、
合營及聯營企業
的情況
詳
見
本節之「
二
、(二)、發行人
重要
權益投資基本
情況」
。上述公司因本公司對其存在投資,從而構成本公司的關聯
方。
報告期與本公司發生關聯方交易,或報告期與本公司發生關聯方交易形成餘
額的合營或聯營企業情況如下:
關聯方名稱
與本企業關係
關聯期間
杭舟快客
合營企業
2014年1月至今
舟港客貨
聯營企業
海星遊船
聯營企業
5、
本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根據
《
企業會計準則第
36號
——
關聯方披露
》
,
關鍵管理人員包括本公司董
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本公司的交
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
人員的情況
詳見本節「四、發行人
董事、監事
、
高級管理人員
基本情況」
。
(二)關聯方交易
1、
收入及費用結算
單位:萬元
關聯方名稱
交易內容
定價政策
2017年
1-
3月
2016年度
2015年
度
2014年度
杭舟快客
銷售原材料
市場價
90.01
441.07
421.82
598.22
舟
港客貨
運輸服務支出
市場價
-
-
13.29
103.37
2、
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
(
1)應收關聯方款項
單位:萬元
關聯方名稱
2017年
3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其他應收款
海星遊船
255.19
255.19
255.07
255.14
(
2)應付關聯方款項
單位:萬元
關聯方名稱
2017年
3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帳面餘額
應付帳款
舟港客貨
-
-
-
1.36
(三)關聯交易決策
發行人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中,對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決策程序
、定
價機制
作了具體規定和安排,採取了必要措施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
主要
包括:
1、決策權限
(
1)
公司與關聯自然人達成的交易金額低於人民幣
30 萬元的關聯交易事
項,以及與關聯法人達成的交易金額低於人民幣
300 萬元且低於公司最近一期
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
0.5% 的關聯交易事項,由公司總經理審議批准。
(
2)
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公
司提供擔保、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
公司義務的債務除外)金額在人民幣
3,000 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
淨資產絕對值
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當將該交易提交股東大會或履行股東大會
職權的出資人審議。
(
3)
股東大會、總經理權限以外的關聯交易事項,由董事會批准。
(
4)公司為關聯人提供擔保的,不論數額大小,均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
後提交股東審議。
2、決策程序
(
1)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批准的關聯交易,應當由公司相
關職能部門將關聯交易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司總經理,由公司總經理或者總經
理辦公會議對該等
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進行審查。
(
2)由董事會審議批准的關聯交易,董事會應當就該項關聯交易的必要性、
合理性、公允性進行審查和討論,經董事會表決通過後方可實施。
(
3)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迴避表決,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
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
(
4)
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
3、定價機制
根據《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關聯交易決策制度》規定,關聯交易的價
格或者取費原則應根
據市場條件公平合理的確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優勢
或壟斷地位強迫對方接受不合理的條件。
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國家政策和市場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則:
(
1)有國家定價(指政府物價部門定價或應執行國家規定的計價方式)的,
依國家定價;
(
2)若沒有國家定價,則參照市場價格定價;
(
3)若沒有市場價格,則適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勞務的成本
基礎上加合理利潤)定價;
(
4)若沒有國家定價、市場價格,也不適合以成本加成法定價的,採用協
議定價方式。
關聯交易雙方根據交易事項的具體情況確定定價方法,並在相關的關聯交易
協議中予以明確。
八、
發行人內部
管理
制度的建立及運行
情況
(一)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發行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了股東行使
職責的方式,以及董事會、監事會的
議事規則和程序
,
確保
發行人重大決策等行
為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為了加強內部管理,發行人還進行了
公司法人治理
結構配套的
制度規劃和設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內部控制制度。發行人制訂的
內部管理與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為基礎,涵蓋了會計核算、財務管理、
風險控制、重大事項決策
、
人力資源管理、
工程
管理等整個公司經營管理過程,
確保各項
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規範的管理體系。
(二)內部管理制度的運行情況
在會計核算和
財務管理方面,
發行人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制定了較完
整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貨幣資金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財
務管理制度
》、《
財務審批制度
》等。近年來,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嚴格按照
相關制度執行。
在風險控制方面,發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及內部控制相關制度。
為提
高風險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
發行人
制定了
《內部牽制制
度》、
《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管理辦法》,對內部控制制度的
落實
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監督檢查部門於年度結束後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年度
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管理報告,如發現公司存在重大異常情況,可能或已經造
成損失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董事會及監事會,公司董事會應立即提出切實可行的
解決措施。
在重大事項決策方面,發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制定《董事會議事規
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擔保管理暫行辦法
》等
制度,規範各部門工作內容、職責和權限,公司發生日常經營及財務預算外的重
大事項,需要向
公司
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公司
相關職能部門再向
公司
主要領導匯
報,經
公司
主
要領導批准後,再提交有權機構審議。
發行人現有內部
管理
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夠適應發行人管理的要求和發
展的需要,能夠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發行人內部控制
制度制訂以來,各項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實施,保證了發行人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
的合法性和規範化。
九、發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務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為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充分、完整,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加
強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促進公司依法規範運作,維護本期債券投資者的合法
權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
公
司的實際情況,發行人制定了《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信息披露
事務
管理
制
度
》、《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會統一領導和管理,董事長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
責任人,投資發展部為負責協調和組織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資者關係管理的日
常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投資者關係、準備證監會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
並通過證監會及交易所認可的網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關信息。
第六節 財務會計信息
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財務報告根據《企業會計準則》
的規定編制,且已經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分別出具了天
衡
審
字
〔
2015〕
00122號
、天衡審字〔
2016〕
00391號
、
天
衡審字〔
2017〕
00086
號
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2017年一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情況。
非經特別說明,本募集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會計數據摘自本公司財務報告,
其中關於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財務數據均摘自經審計的
財務報告;2017年1-3月的財務數據,摘自本公司公布的2017年一季度財務報
告(未經審計)。
投資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詳細財務會計信息,請參閱本公司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2017年一季度財務報告,以上報告置備於
發行人及主承銷商處供投資者備查。
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和財務實力,在本節中,本公司以合併財務報
表的數據為主來進行財務分析以作出簡明結論性意見。
一、最近三年
及一期
財務會計資料
(一)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
年3月31日的合併資產負債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
年1-3月的合併利潤表和合併現金流量表如下: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1,212,358,810.66
1,946,428,577.13
1,467,701,906.92
1,701,790,637.75
應收票據
4,300,000.00
4,622,237.00
1,300,000.00
-
應收帳款
155,462,415.45
124,773,666.89
84,465,584.69
92,109,925.81
預付款項
1,618,958,186.21
1,829,664,977.28
1,578,407,274.95
1,237,350,934.07
應收股利
1,560,805.13
920,714.15
920,714.15
-
應收利息
34,811,286.67
65,481,975.00
118,333.33
-
其他應收款
567,758,039.58
505,470,842.71
378,517,673.19
339,223,605.01
存貨
5,294,748,457.00
5,298,733,734.44
5,306,168,562.05
5,237,874,614.34
其他流動資產
551,794,149.08
541,595,149.04
14,238,982.82
73,922,238.63
流動資產合計
9,441,752,149.78
10,317,691,873.64
8,831,839,032.10
8,682,271,955.61
非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71,418,833.27
71,418,833.27
53,918,833.27
52,600,833.27
長期股權投資
1,064,246,323.30
971,574,893.80
965,056,504.93
895,554,854.28
固定資產
2,319,047,367.09
2,308,166,861.73
2,679,845,594.28
2,945,737,197.44
在建工程
4,381,456,650.78
4,185,513,751.92
4,099,672,670.08
3,415,259,455.85
固定資產清理
9,007,259.59
9,007,475.32
9,018,475.32
9,007,475.32
無形資產
9,029,760,024.47
9,030,268,113.61
9,006,725,837.29
9,019,390,977.34
開發支出
-
-
商譽
7,767,656.35
7,767,656.35
7,767,656.35
6,711,525.54
長期待攤費用
19,921,319.90
20,719,552.05
23,551,896.47
22,065,267.76
遞延所得稅資產
668,641.42
697,987.15
417,731.28
1,044,176.8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63,757,804.30
1,164,067,790.06
19,954,582.15
78,130,725.52
非流動資產合計
18,067,051,880.47
17,769,202,915.26
16,865,929,781.42
16,445,502,489.13
資產總計
27,508,804,030.25
28,086,894,788.90
25,697,768,813.52
25,127,774,444.74
合併資產負債表(
續
)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969,500,000.00
980,521,312.42
708,850,000.00
614,550,000.00
應付票據
-
-
-
40,000,000.00
應付帳款
219,455,512.18
200,758,434.82
194,523,498.96
273,891,855.61
預收款項
71,831,331.07
30,245,541.12
31,351,501.62
34,584,093.09
應付職工薪酬
55,659,539.12
101,256,703.78
89,025,333.53
76,301,238.44
應交
稅金
-
11,821,864.50
-
439,848.60
1,006,812.38
7,608,682.78
應付利息
58,204,135.52
42,525,122.12
6,560,869.15
2,512,387.06
應付股利
4,155,526.46
3,515,435.48
3,515,435.48
4,313,641.00
其他應付款
704,925,039.06
774,976,125.32
451,117,878.62
483,194,457.99
一年內到期的流
動負債
145,127,455.00
279,558,620.00
208,895,850.00
464,414,298.17
其他流動負債
6,178,453.74
1,528,817,032.34
1,010,955,123.82
-
流動負債合計
2,223,215,127.65
3,941,734,478.80
2,705,802,303.56
2,001,370,654.14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2,887,898,266.25
2,763,100,510.00
663,886,700.00
798,091,300.00
應付債券
4,570,301,487.20
3,548,431,947.83
4,629,633,697.08
4,616,070,260.53
長期應付款
237,163,437.50
250,425,700.00
279,611,708.00
497,274,342.81
專項應付款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17,033,665.72
1,217.033,665.72
1,217,033,665.72
1,217,033,665.72
其他非流動負債
65,288,911.97
67,960,196.99
77,856,234.00
40,930,152.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8,977,685,768.64
7,846,952,020.54
6,868,022,004.80
7,169,399,721.06
負債合計
11,200,900,896.29
11,788,686,499.34
9,573,824,308.36
9,170,770,375.20
股東權益:
實收資本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資本公積
10,332,306,873.69
10,324,306,873.69
10,259,806,873.69
10,201,463,466.92
其他綜合收益
772,624.70
1,471,796.39
-
2,555,426.70
-
4,730,960.27
專項儲備
22,238,554.31
21,474,036.74
21,286,689.71
18,358,836.45
盈餘公積
219,821,680.72
219,821,680.72
209,237,180.41
192,479,195.84
未分配利潤
3,415,999,074.92
3,401,823,207.03
3,291,455,548.49
3,224,795,555.57
歸屬於母公司的
所有者權益合計
14,991,138,808.34
14,968,897,594.57
14,779,230,865.60
14,632,366,094.51
少數股東損益
1,316,764,325.62
1,329,310,694.99
1,344,713,639.56
1,324,637,975.03
所有者權益合計
16,307,903,133.96
16,298,208,289.56
16,123,944,505.16
15,957,004,069.54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總計
27,508,804,030.25
28,086,894,788.90
25,697,768,813.52
25,127,774,444.74
合併利潤表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營業收入
602,052,576.14
2,401,061,642.92
2,250,091,785.78
2,075,156,038.05
減:營業成本
529,558,669.34
2,019,491,100.90
1,925,498,918.07
1,847,473,799.15
營業稅金及附加
2,226,990.65
28,015,380.07
9,114,584.22
7,558,907.40
銷售費用
3,017,382.15
13,505,071.53
13,131,990.32
15,715,739.62
管理費用
94,998,423.55
351,381,607.64
368,899,268.82
380,464,984.33
財務費用
92,857,185.59
410,477,309.40
400,569,560.98
377,485,837.71
資產減值損失
-
4,659,226.07
1,263,569.94
813,439.91
1,776,554.47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15,026,605.54
-
9,349,505.47
-
46,964,849.32
-
80,240,386.94
其中:對聯營企業和營企業的投
資收益
-
-
43,889,112.28
-
72,546,808.94
-
84,848,036.35
二、營業利潤
-
130,973,454.61
-
432,421,902.03
-
514,900,825.86
-
635,560,171.57
加:營業外收入
168,464,652.30
645,583,919.49
702,429,180.93
852,388,819.44
其中: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
199,163.62
6,522,916.09
15,480,161.12
減:營業外支出
2,155,282.62
7,811,810.52
9,966,162.03
76,358,258.41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
1,242,420.27
1,362,505.34
67,656,013.80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35,335,915.07
205,350,206.94
177,562,193.04
140,470,389.46
減:所得稅費用
13,271,613.61
49,906,388.35
52,550,006.19
39,872,088.87
四、淨利潤(淨虧損以「-」號
填列)
22,064,301.46
155,443,818.59
125,012,186.85
100,598,300.59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14,175,867.89
120,952,158.85
83,417,977.49
56,673,151.94
少數股東損益
7,888,433.57
34,491,659.74
41,594,209.36
43,925,148.65
未確認的投資收益
-
-
-
-
五、每股收益:
-
-
-
-
六、其他綜合收益
-
1,008,014.02
8,702,708.22
2,175,533.57
375,116.55
七、綜合收益總額
21,056,287.44
164,146,526.81
127,187,720.42
100,973,417.14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
總額
13,476,696.20
124,979,381.94
85,593,511.06
57,048,268.49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
7,579,591.24
39,167,144.87
41,594,209.36
43,925,148.65
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766,832,507.26
2,409,128,749.89
2,283,788,591.41
2,230,253,008.49
收到的稅費返還
606,855.03
873,644.35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357,668,647.24
1,393,030,766.02
1,235,736,114.28
1,334,294,390.78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1,124,501,154.50
3,802,159,515.91
3,520,131,560.72
3,565,421,043.62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536,423,388.38
1,670,862,709.72
1,741,783,096.03
1,532,133,840.12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
金
210,301,435.36
572,718,910.70
563,311,719.08
543,430,902.36
支付的各項稅費
39,247,873.03
121,135,896.93
108,147,883.14
115,078,081.05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313,336,042.59
584,307,627.32
180,833,138.46
487,862,410.98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099,308,739.36
2,949,025,144.67
2,594,075,836.71
2,678,505,234.51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5,192,415.14
853,134,371.24
926,055,724.01
886,915,809.11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
71,724,297.31
-
6,872,031.81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667,780.32
16,899,250.67
21,742,121.26
20,825,029.64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
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
97,131.16
4,597,235.85
119,145,766.47
156,832,556.62
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
的現金淨額
-
-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145,140,949.73
2,644,015,484.02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764,911.48
93,220,783.83
286,028,837.46
2,828,545,102.09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
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15,773,938.07
1,160,207,618.86
1,797,332,789.94
2,108,384,437.84
投資支付的現金
96,480,000.00
161,515,134.31
140,338,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
的現金淨額
-
-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520,000,000.00
56,913,592.20
1,338,000,000.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12,253,938.07
1,841,722,753.17
1,994,584,382.14
3,446,384,437.84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111,489,026.59
-
1,748,501,969.34
-
1,708,555,544.68
-
617,839,335.75
合併
現金流量表
(續)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8,000,000.00
81,543,876.26
199,542,082.34
732,272,67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323,500,000.00
3,581,461,436.18
915,521,330.00
922,791,300.00
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
1,000,000,000.00
2,500,000,000.00
1,000,000,000.00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
金
-
355,139,937.50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1,331,500,000.00
6,163,005,312.44
2,115,063,412.34
2,510,203,910.50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1,843,349,826.17
4,218,175,963.76
1,012,703,850.00
1,673,664,895.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
付的現金
118,659,381.71
514,293,730.98
449,340,738.56
448,039,207.97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
金
17,530,217.46
58,073,292.70
81,045,688.37
148,803,622.39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979,539,425.34
4,790,542,987.44
1,543,090,276.93
2,270,507,725.36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648,039,425.34
1,372,462,325.00
571,973,135.41
239,696,185.14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
價物的影響
366,570.93
1,632,515.45
-
3,405,550.58
-
865,366.07
五、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
增加額
-
733,969,465.86
478,727,242.35
-
213,932,235.84
507,907,292.43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
額
1,946,328,276.52
1,467,601,034.17
1,681,533,270.01
1,173,625,977.58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
額
1,212,358,810.66
1,946,328,276.52
1,467,601,034.17
1,681,533,270.01
(二)母公司財務報表
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
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資產負債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
年1-3月的母公司利潤表和母公司現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551,596,843.01
1,274,429,800.74
900,082,143.76
1,154,613,308.86
應收帳款
19,272,418.70
20,780,195.81
預付帳款
1,575,868,146.28
1,815,560,282.20
1,558,604,428.60
1,198,342,751.90
應收利息
34,811,286.67
65,481,975.00
118,333.33
-
其他應收款
883,517,058.03
819,045,038.03
631,363,805.45
923,860,650.69
存貨
60,477,540.80
8,596,920.75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
動資產
-
-
其他流動資產
520,000,000.00
520,000,000.00
-
60,000,000.00
流動資產合計
3,565,793,333.99
4,494,517,095.97
3,169,918,670.64
3,366,193,828.01
非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7,500,000.00
17,500,000.00
長期應收款
-
-
長期股權投資
2,555,740,265.75
2,474,323,383.15
2,180,531,009.10
1,912,009,454.98
固定資產
323,815,530.42
325,513,299.30
1,067,357,382.04
869,570,530.16
在建工程
4,193,578,153.00
3,966,874,595.21
3,774,463,183.73
3,133,517,576.50
工程物資
-
-
固定資產清理
2,300,375.06
2,300,375.06
2,300,375.06
2,300,375.06
無形資產
8,957,084,806.26
8,957,084,806.26
8,957,084,806.26
8,957,084,806.26
遞延所得稅資產
1,354,399.03
1,220,042.90
995,235.02
1,167,172.23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43,548,887.70
1,143,548,887.70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17,194,922,417.22
16,888,365,389.58
15,982,731,991.21
14,875,649,915.19
資產總計
20,760,715,751.21
21,382,882,485.55
19,152,650,661.85
18,241,843,743.20
單位:元
母公司
資產負債表(
續
)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550,000,000.00
600,000,000.00
400,000,000.00
-
應付帳款
65,590,748.26
65,590,748.26
102,248,026.90
112,518,099.91
預收款項
7,799,502.10
2,773,816.96
應付職工薪酬
3,959,460.08
3,959,460.08
3,518,512.35
3,307,271.92
應付利息
47,955,998.86
37,066,325.18
737,960.12
1,765,512.22
應付股利
-
-
-
-
應交
稅金
192,986.93
364,934.61
-
7,175,711.81
594,385.77
其他應付款
387,705,405.48
387,767,127.93
171,013,697.82
156,799,970.78
一年內到期的流動負債
30,000,000.00
165,000,000.00
100,000,000.00
316,000,000.00
其他流動負債
1,528,817,032.34
1,010,891,849.32
-
流動負債合計
1,085,404,599.61
2,788,565,628.40
1,789,033,836.80
593,759,057.56
非流動負債:
-
-
-
-
長期借款
2,574,000,000.00
2,474,000,000.00
350,000,000.00
450,000,000.00
應付債券
4,570,301,487.20
3,548,349,857.33
4,629,633,697.08
4,616,070,260.53
遞延收益
-
-
-
-
專項應付款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7,144,301,487.20
6,022,349,857.33
4,979,633,697.08
5,066,070,260.53
負債合計
8,229,706,086.81
8,810,915,485.73
6,768,667,533.88
5,659,829,318.09
股東權益:
實收資本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資本公積
10,072,872,813.16
10,064,872,813.16
9,987,340,093.57
10,358,349,069.00
盈餘公積
120,328,826.24
120,328,826.24
109,744,325.93
92,986,341.36
未分配利潤
1,337,808,025.00
1,386,765,360.42
1,286,898,708.47
1,130,679,014.75
未確認投資損益
-
-
-
-
少數股東損益
-
-
-
-
所有者權益合計
12,531,009,664.40
12,571,966,999.82
12,383,983,127.97
12,582,014,425.11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20,760,715,751.21
21,382,882,485.55
19,152,650,661.85
18,241,843,743.20
母公司
利潤表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營業收入
7,440,272.08
1,017,792,908.34
1,117,819,326.27
906,254,108.51
減:營業成本
-
849,860,704.97
947,669,786.18
846,656,712.17
營業稅金及附加
224,696.93
15,340,432.58
1,219,410.13
301,380.08
銷售費用
-
-
-
管理費用
8,163,272.00
31,679,182.42
38,496,427.32
46,893,860.69
財務費用
73,255,063.99
374,297,832.24
349,654,213.11
204,589,390.16
資產減值損失
323,980.00
733,409.44
-
792,171.94
668,243.49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
失以「-」號填列)
-
-
-
-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
填列)
-
14,564,950.73
-
39,310,234.43
-
70,531,753.70
-
86,543,770.56
其中: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
業的投資收益
-
-
39,740,345.54
-
70,531,753.70
-
87,209,297.53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
號填列)
-
89,091,691.57
-
293,428,887.74
-
288,960,092.23
-
279,399,248.64
加:營業外收入
120,000,000.02
521,059,194.41
595,635,796.83
733,253,793.19
減:營業外支出
80,000,000.00
117,403,962.29
133,526,089.10
128,078,942.90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
49,091,691.55
110,226,344.38
173,149,615.50
325,775,601.65
減:所得稅費用
-
134,356.13
-
224,807.88
171,937.21
-
163,231.76
四、淨利潤
-
48,957,335.42
110,451,152.26
172,977,678.29
325,938,833.41
五、其他綜合收益
-
-
-
-
六、綜合收益總額
-
48,957,335.42
110,451,152.26
172,977,678.29
325,938,833.41
母公司
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
147,743,905.79
1,019,967,601.31
1,080,014,873.90
997,366,352.46
收到的稅費返還
-
-
-
-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
426,893,558.12
1,330,220,716.75
1,521,814,497.21
1,243,678,779.88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
574,637,463.91
2,350,188,318.06
2,601,829,371.11
2,241,045,132.34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4,603,866.21
944,598,124.31
1,168,837,402.52
993,710,825.60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4,137,613.47
12,328,857.70
10,137,172.26
9,257,023.38
支付的各項稅費
1,440,597.12
20,745,326.55
15,550,742.45
27,740,946.16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
593,926,132.24
793,295,721.41
509,632,513.21
688,759,530.52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583,744,055.44
1,770,968,029.97
1,704,157,830.44
1,719,468,325.66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9,106,591.53
579,220,288.09
897,671,540.67
521,576,806.68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
-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
-
-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
430,111.11
-
14,071,260.27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
產收回的現金淨額
-
-
220.00
-
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
淨額
-
-
-
-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23,886,212.31
-
110,000,000.00
2,544,290,193.18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23,886,212.31
430,111.11
110,000,220.00
2,558,361,453.45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
產支付的現金
-
848,537,467.80
1,029,397,535.22
1,569,207,834.46
投資支付的現金
338,000,000.00
338,000,000.00
1,055,520,000.00
15,1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
淨額
-
-
-
-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520,000,000.00
50,000,000.00
1,270,000,000.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338,000,000.00
1,706,537,467.80
2,134,917,535.22
2,854,387,834.46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314,113,787.69
-
1,706,107,356.69
-
2,024,917,315.22
-
296,026,381.01
母公司
現金流量表
(續)
單位: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
5,032,719.59
64,500,000.00
181,960,000.00
685,792,67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150,000,000.00
3,124,000,000.00
400,000,000.00
-
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
2,500,000,000.00
2,500,000,000.00
1,000,000,000.00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2,644,967,280.41
5,688,500,000.00
1,581,960,000.00
1,185,792,673.00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3,259,000,000.00
3,759,000,000.00
316,000,000.00
63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
金
103,800,510.71
416,807,727.26
386,495,390.55
297,115,450.26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11,457,547.16
11,457,547.16
6,750,000.00
12,000,000.00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3,374,258,057.87
4,187,265,274.42
709,245,390.55
941,115,450.26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729,290,777.46
1,501,234,725.58
872,714,609.45
244,677,222.74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
影響
-
-
五、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
額
-
1,034,297,973.62
374,347,656.98
-
254,531,165.10
470,227,648.41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1,274,429,800.74
900,082,143.76
1,154,613,308.86
684,385,660.45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240,131,827.12
1,274,429,800.74
900,082,143.76
1,154,613,308.86
二
、
最近三年
及一期
財務
報表範圍的變化情況
本公司的報表範圍符合財政部規定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最近三年
及
一期
發行人報告範圍變化情況如下:
(一)2017年1-3月合併報表範圍變化情況
本期無新增、減少合併單位。
(二)2016年度合併報表範圍變化情況
1、
新增合併單位5家:
2016年1月,舟山東奧工貿實業有限公司將所持舟山市永吉船務有限公司
(現已更名為浙江新一海化學品運輸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浙江新一海
海運有限公司。標的股權轉讓於2016年1月取得舟山國資批覆,本公司間接擁
有實質控制權,並自2016年2月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公司於2016年6月新設浙江甬舟鐵路發展有限公司投資鐵路建設,取得注
冊號為330900000019350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直接該子公司持有100%股
份。故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公司於2016年9月新設舟山交通投資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取得註冊號
為330900000019464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直接持有其100%股份。故自該
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舟山航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設亦立於舟山市,於2016年12月取得註冊號為
330900000019657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發行人持有其全部股份。故自該公
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同時公司於2016年7月新設香港彩虹海運有限公司,註冊號為2407775,
並間接持有其65%股份,故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2、本年無減少合併單位。
(三)2015年度合併報表範圍變化情況
1、
新增合併單位1家:
新一海於2015年4月22日辦妥工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註冊號為
330900000018398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本公司直接擁有實質控制權,故自
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2、減少合併單位1家。
2015年7月,浙江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司整體劃轉,自轉讓之日起不再納
入集團合併範圍。
(四)2014年度合併報表範圍變化情況
1、
新增合併單位3家:
自在巴士於2014年10月28日辦妥工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註冊號為
330903000063702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該公司註冊資本550萬元,由子公
司舟山公交於2014年12月31日以貨幣資金繳付到位,持有其60%的股權,本
公司間接擁有實質控制權,故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2013年5月,定海區財政局將所持浙江商旅客運的100%股權轉讓給舟山汽
運。標的股權轉讓於2013年12月取得舟山國資批覆,本公司間接擁有實質控制
權,並自2014年1月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香港一海於2014年1月4日辦妥工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註冊號為1847263
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該公司註冊資本5萬美元,由浙江舟山一海海運有限
公司於2015年1月14日以貨幣資金繳付到位,持有其100%股權,本公司間接
擁有實質控制權,故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範圍。
2、減少合併單位5家:
2014年6月,海星輪船整體吸收合併了其子公司舟山遠大海運有限公司、
舟山海星旅遊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子公司自吸收合併之日起不再納入合併範圍。
2014年5月,浙江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司整體吸收合併了舟山市宇進船務
有限公司。子公司自吸收合併之日起不再納入合併範圍。
2014年10月,通達客運整體吸收合併了舟山市通達高速客輪有限公司。子
公司自吸收合併之日起不再納入合併範圍。
2014年4月,舟山市交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完成清算註銷。該子公司自注
銷之日起不再納入合併範圍。
三、最近三年
及
一期
主要財務指標
(一)
主要財務指標
1、合併報表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17年
3月31日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流動比率(倍)
4.25
2.62
3.26
4.34
速動比率(倍)
1.14
0.81
0.72
1.10
資產負債率(%)
40.72
41.97
37.26
36.50
貸款償還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償付率(%)
100
100
100
100
EBITDA(萬元)
18,000.62
83,415.14
81,927.77
78,429.70
債務資本比(%)
35.17
36.46
31.75
30.41
財務指標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4.30
22.95
25.49
24.05
存貨周轉率(次)
0.10
0.38
0.37
0.70
利息保障倍數(倍)
1.25
1.35
1.26
1.14
EBITDA利息倍數(倍)
1.72
1.74
1.66
1.60
總資產周轉率(次)
0.02
0.09
0.09
0.08
總資產報酬率(%)
0.47
2.41
2.45
2.25
2、
母公司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17年
3月31日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流動比率(倍)
3.29
1.61
1.77
5.67
速動比率(倍)
1.83
0.96
0.87
3.64
資產負債率(%)
39.64
41.21
35.34
31.03
貸款償還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償付率(%)
100
100
100
100
財務指標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
105.62
55.82
47.06
存貨周轉率(次)
-
28.11
27.44
178.15
利息保障倍數(倍)
0.36
1.20
1.38
1.72
總資產報酬率(%)
-
0.20
2.53
1.89
3.71
上述財務指標計算方法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4)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5)利息償付率=實際利息支出/應付利息支出;
(6)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餘額;
(7)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餘額;
(8)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本
化利息支出);
(9)債務資本比率=全部債務/(全部債務+所有者權益);
全部債務=短期債務+長期債務;
短期債務=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應付短期債券+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
負債+短期融資券;
長期債務=長期借款+應付債券+融資租賃款;
(10)總資產周轉率=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平均餘額;
(11)總資產報酬率=(利潤總額+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產總額平均餘額;
(12)EBITDA =利潤總額+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攤銷;
(13)EBITDA利息倍數=EBITDA/(資本化利息+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
(
二
)淨資產收益率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
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9號
--
淨資產收益
率的計算及披露》
(
2010年修訂
)
的要求計算的
淨資產收益率如下(合併報表口
徑):
財務指標
2017年
1-
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0.14
0.96
0.38
0.40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0.88
-
2.98
-
2.68
-
5.12
四、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公司管理層以最近三年
及一期
公司財務報表為基礎,對其資產負債結構、現
金流量、償債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續性、未來發展目標進行了如下分析:
(
一
)
資產負債結構分析
1、
資產分析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流動資產合計
944,175.21
34.32%
1,031,769.19
36.73%
883,183.90
34.37%
868,227.20
34.55%
非流動資產合計
1,806,705.19
65.68%
1,776,920.29
63,27%
1,686,592.98
65.63%
1,644,550.25
65.45%
資產總計
2,750,880.40
100.00%
2,808,689.48
100.00%
2,569,776.88
100.00%
2,512,777.44
100.00%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年3月31日,
公司的總資產分別為
2,512,777.44萬元
、
2,569,776.88萬元
、
2,808,689.48萬元
和
2,750,880.40萬元
,資產規模隨業務發展穩步增加。
2016年末較2015年末總資產
增加238,912.60萬元,增幅9.3%。報告期內,
非流動資產在資產構成中佔有較高
比例,符合所處行業的特點
。
報告期內,公司資產的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
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121,235.88
4.41%
194,642.86
6.93%
146,770.19
5.71%
170,179.06
6.77%
應收票據
430.00
0.02%
462.22
0.02%
130.00
0.01%
-
-
應收帳款
15,546.24
0.57%
12,477.37
0.44%
8,446.56
0.33%
9,210.99
0.37%
預付款項
161,895.82
5.89%
182,966.50
6.51%
157,840.73
6.14%
123,735.09
4.92%
應收利息
3,481.13
0.13%
6,548.20
0.23%
11.83
0.00%
-
-
應收股利
156.08
0.01%
92.07
0.00%
92.07
0.00%
-
-
其他應收款
56,775.80
2.06%
50,547.08
1.80%
37,851.77
1.47%
33,922.36
1.35%
存貨
529,474.85
19.25%
529,873.37
18.87%
530,616.86
20.65%
523,787.46
20.84%
其他流動資產
55,179.41
2.01%
54,159.51
1.93%
1,423.90
0.06%
7,392.22
0.29%
流動資產合計
944,175.21
34.32%
1,031,769.19
36.73%
883,183.90
34.37%
868,227.20
34.55%
非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7,141.88
0.26%
7,141.88
0.25%
5,391.88
0.21%
5,260.08
0.21%
長期股權投資
106,424.63
3.87%
97,157.49
3.46%
96,505.65
3.76%
89,555.49
3.56%
固定資產
231,904.74
8.43%
230,816.69
8.22%
267,984.56
10.43%
294,573.72
11.72%
在建工程
438,145.67
15.93%
418,551.38
14.90%
409,967.27
15.95%
341,525.95
13.59%
固定資產清理
900.73
0.03%
900.75
0.03%
901.85
0.04%
900.75
0.04%
無形資產
902,976.00
32.82%
903,026.81
32.15%
900,672.58
35.05%
901,939.10
35.89%
商譽
776.77
0.03%
776.77
0.03%
776.77
0.03%
671.15
0.03%
長期待攤費用
1,992.13
0.07%
2,071.96
0.07%
2,355.19
0.09%
2,206.53
0.09%
遞延所得稅資產
66.86
0.00%
69.80
0.00%
41.77
0.00%
104.42
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6,375.78
4.23%
116,406.78
4.14%
1,995.46
0.08%
7,813.07
0.31%
非流動資產合計
1,806,705.19
65.68%
1,776,920.29
63.27%
1,686,592.98
65.63%
1,644,550.25
65.45%
資產總計
2,750,880.40
100.00%
2,808,689.48
100.00%
2,569,776.88
100.00%
2,512,777.44
100.00%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流動資產分別為868,227.20萬元、883,183.90萬元、1,031,769.19
萬元和944,175.21萬元,佔比分別為34.55%、
34.37%、
36.73%和34.32%;非流
動資產分別為1,644,550.25萬元、1,686,592.98萬元、1,776,920.29萬元和
1,806,705.19萬元,佔比分別為65.45%、
65.63%、63.27%和65.68%。從整體結
構上看,貨幣資金、預付款項、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最近三年
及一期末合計佔總資產的比例均維持在90%以上,具體分析如下:
(1)貨幣資金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貨幣資金餘額分別為170,179.06萬元、146,770.19萬元、
194,642.86萬元和121,235.88萬元。2015年末較2014年末減少23,408.87萬元,
降幅13.76%,主要系歸還銀行借款所致。2016年末較2015年末增加47,832.67
萬元,增幅32.59%,主要系政府補貼資金集中到位所致。
(2)預付款項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預付款項期末餘額分別為123,735.09萬元、157,840.73萬元、
182,966.50萬元和161,895.82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92%、6.14%、6.51%
和5.89%。
公司2015年末預付帳款較2014年末增加34,105.64萬元,增幅27.56%,主
要系購買舟山連島大橋一期資產支付舟山海峽大橋發展公司12,300.00萬元和富
翅門大橋項目10,000萬元投入所致。2016年末較2015年末增加25,125.77萬元,
增幅15.92%,主要系項目投入增加。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預付款項前五名情況如下表示:
單
位:萬元
單位名稱
與本公司關
系
帳面餘額
所佔比例
款項性質
舟山海峽大橋發展
公司
非關聯方
104,022.00
64.25%
預付工程款
富翅門大橋
非關聯方
22,500.00
13.90%
預付工程款
臨城華中村
非關聯方
22,630.52
13.98%
預付工程款
舟山市新城綜合開發建設公司
非關聯方
7,915.20
4.89%
預付工程款
浙江增洲造船有限公司
非關聯方
981.00
0.61%
預付工程款
合計
158,048.72
97.62%
(3)存貨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
年3月31日,公司存貨期末餘額分別為523,787.46萬元、530,616.86萬元、
529,873.37萬元和529,474.85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0.84%、20.65%、
18.87%和19.25%。維持在穩定狀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貨構成如下所示:
單
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圍墾開發成本
522,896.19
98.76%
522,896.19
98.68%
520,788.95
98.15%
518,780.14.
99.04%
原材料
6,349.82
1.20%
6,778.45
1.28%
9,266.75
1.75%
4,112.17
0.79%
在產品
128.24
0.02%
107.92
0.02%
270.19
0.05%
782.20
0.15%
低值易耗品
51.76
0.01%
50.55
0.01%
70.37
0.01%
59.29
0.01%
庫存商品
48.83
0.01%
40.26
0.01%
220.60
0.04%
53.66
0.01%
合計
529,474.85
100.00%
529,873.37
100%
530,616.86
100.00%
523,787.46
100.00%
(4)固定資產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及2017年
3月31日,固定資產期末帳面餘額分別為294,573.72萬元、267,984.56萬元、
230,816.69萬元和231,904.74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1.72%、10.43%、
8.22%和8.43%。公司固定資產以房屋建築物及運輸設備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
兩項帳面價值合計佔比均超過固定資產全部帳面價值的90%。作為一家交通運輸
型企業,公司固定資產能較好的保障生產經營的穩步進行。
(5)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
年3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期末帳面餘額分別為341,525.95萬元、409,967.27
萬元、418,551.38萬元和438,145.67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3.59%、15.95%、
14.90%和15.93%。
公司2015年末在建工程較2014年末增加68,441.32萬元,增幅20.04%,主
要系隨著工程進度的推進,增加了對定馬公路改建工程、北向疏港展茅至東港段
和329國道白泉至勾山段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入。隨著舟山群島海洋新
區建設的鋪開,公司面臨著黃金髮展期,公司將逐步擴大經營性公路及連島大橋
的建設,公司的在建工程規模仍將保持增長。
截至2017年3月31日,發行人在建項目的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
億
元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2017年3月末
累計投資額
329國道舟山段改建工程
49.35
17.24
舟山定海至馬岙公路改建工程
7.97
8.17
舟山金塘島互通至大浦口疏通港公路工段
7.13
7.87
臨城至北蟬釣梁疏港公路
5.39
4.75
北向疏港展茅至東港段
3.80
3.21
合計
73.64
41.24
發行人在建工程主要為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主要通過銀行間渠道融資
和財政
補貼滿足建設資金需求,重點在建項目配套有專項補助、普陀山門票分成等收益
來源,相關專項補助和普陀山門票分成已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
(【
2012】
99號、舟山市人民政府文件(舟政函【
2012】
46號)
及舟山市財政局
文件(舟財企【
2009】
47號)等
逐步
落實,可覆蓋項目建設投資支出,資金平
衡能力較強。
另外,公司未來幾年還將建設松山島旅遊開發項目,投資規模為7.50億元,
將通過旅遊休閒項目經營實現投資回報。
(6)無形資產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
年39月31日,公司無形資產期末帳面餘額分別為901,939.10萬元、900,672.58
萬元、903,026.81萬元和902,976.00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5.89%、35.05%、
32.15%和32.82%。公司無形資產主要為土地使用權,截至2017年3月31日,
公司土地使用權帳面價值902,852.30萬元,佔無形資產總額的99.99%。
2、負債分析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流動負債合計
222,321.51
19.85%
394,173.45
33.44%
270,580.23
28.26%
200,137.07
21.82%
非流動負債合計
897,768.58
80.15%
784,695.20
66.56%
686,802.20
71.74%
716,939.97
78.18%
負債總計
1,120,090.09
100.00%
1,178,868.65
100.00%
957,382.43
100.00%
917,077.04
100.00%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
、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年3月31日,
公司的總
負債
分別為
917,077.04萬元
、
957,382.43萬元
、
1,178,868.65萬元
和
1,120,090.09萬元。報告期內公司
非流動負債佔負債總額的比例
有所
提高
,
考慮
到
重資產的
行業
特性
,
公司計劃繼續調整債務結構,使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更匹配,
本次
公司債成功發行後,公司長短期債務的結構配置
將
進一步
優化
。
報告期內,公司負債的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96,950.00
8.66%
98,052.13
8.32%
70,885.00
7.40%
61,455.00
6.70%
應付票據
-
-
-
-
-
-
4,000.00
0.44%
應付帳款
21,945.55
1.96%
20,075.84
1.70%
19,452.35
2.03%
27,389.19
2.99%
預收款項
7,183.13
0.64%
3,024.55
0.26%
3,135.15
0.33%
3,458.41
0.38%
應付職工薪酬
5,565.95
0.50%
10,125.67
0.86%
8,902.53
0.93%
7,630.12
0.83%
應交稅費
-
1,182.19
-
0.11%
-
43.98
0.00%
100.68
0.01%
760.87
0.08%
應付利息
5,820.41
0.52%
4,252.51
0.36%
656.09
0.07%
251.24
0.03%
應付股利
415.55
0.04%
351.54
0.03%
351.54
0.04%
431.36
0.05%
其他應付款
70,492.50
6.29%
77,497.61
6.57%
45,111.79
4.71%
48,319.45
5.27%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
動負債
14,512.75
1.30%
27,955.86
2.37%
20,889.59
2.18%
46,441.43
5.06%
其他流動負債
617.85
0.06%
152,881.70
12.97%
101,095.51
10.56%
-
-
流動負債合計
222,321.51
19.85%
394,173.45
33.44%
270,580.23
28.26%
200,137.07
21.82%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
288,789.83
25.78%
276,310.05
23.44%
66,388.67
6.93%
79,809.13
8.70%
應付債券
457,030.15
40.80%
354,843.19
30.10%
462,963.37
48.36%
461,607.03
50.33%
長期應付款
23,716.34
2.12%
25,042.57
2.12%
27,961.17
2.92%
49,727.43
5.42%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1,703.37
10.87%
121,703.37
10.32%
121,703.37
12.71%
121,703.37
13.27%
其他非流動負債
6,528.89
0.58%
6,796.02
0.58%
7,785.62
0.81%
4,093.02
0.45%
非流動負債合計
897,768.58
80.15%
784,695.20
66.56%
686,802.20
71.74%
716,939.97
78.18%
負債合計
1,120,090.09
100.00%
1,178,868.65
100.00%
957,382.43
100.00%
917,077.04
100.00%
從負債整體結構上看,公司長短期負債分布較為合理,短期借款、其他應付
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
負債的主要構成部分,具體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短期借款
餘額分別為
61,455.00萬元
、
70,885.00萬元
、
98,052.13
萬元
和
96,950.00萬元
,
佔
總
負債的比重分別為
6.70%、
7.40%、
8.32%和
8.66%。
2016年末較
2015年末短期借款增加
27,167.13萬元,增幅
38.33%,主要系銀行
流動貸款增加。
(2)其他應付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應付款分別為48,319.45萬元、45,111.79萬元、77,497.61
萬元和70,492.50萬元,佔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5.27%、4.71%、6.57%和6.29%。
公司其他應付款主要為往來款及車輛承包風險押金。2016年
期
末其他應
付款較
2015年期末數增加
32,385.82萬元,主要
系
預收
跨海
大橋股權轉讓款導致。
(3)長期借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長期借款分別為
79,809.13萬元、
66,388.67萬元
、
276,310.05
萬元
和
288,789.83萬元,佔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
8.70%、
6.93%、
23.44%和
25.78%,
2014至
2015年度發行人長期借款比重
整體呈
下降
趨勢。公司長期借款的
下降
主
要
系
公司豐富融資渠道,增加
中期票據
和非公開定向
債務融資工具等其他融資負
債
所致。
2016年
末較
2015年末
增長
209,921.38萬元,主要系政府債務置換私募
債和企業債所致。
(4)應付債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
應付債券
分別為
461,607.03萬元
、
462,963.37萬元
、
354,843.19
萬元
和
457,030.15萬元,佔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
50.33%、
48.36%、
30.10%和
40.80%。
公司
應付債券
的增加
主要
是由於
車輛、船舶等交通運輸設備投資及
道路、
橋梁
等
交
通
基礎
項目建設
對長期
資金
需求較大所致
。
2016年
末較
2015年末
下降
108,120.18萬元,主要系
13舟交投
PPN001到期兌付
所致。
(5)長期應付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長期
應付款
分別為
49,727.43萬元
、
27,961.17萬元
、
25,042.57
萬元
和
23,716.34萬元,佔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
5.42%、
、
2.92%、
2.12%和
2.12%。
公司期末長期應付款主要為應付融資租賃款
。
(6)遞延所得稅負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
年3月31日,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分別為
121,703.37萬元、
121,703.37萬元
、
121,703.37萬元
和
121,703.37萬元,佔總負債的比例分別為
13.27%、
12.71%、
10.32%和
10.87%。
(二)
現金流量分析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112,450.12
380,215.95
352,013.16
356,542.10
其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76,683.25
240,912.87
228,378.86
223,025.30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09,930.87
294,902.51
259,407.58
267,850.52
其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53,642.34
167,086.27
174,178.31
153,213.38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519.24
85,313.44
92,605.57
88,691.58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11,148.90
-
174,850.20
-
170,855.55
-
61,783.93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64,803.94
137,246.23
57,197.31
23,969.62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
73,396.95
47,872.72
-
21,393.22
50,790.73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析
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主要來自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2014年
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分別為88,691.58萬元、92,605.57萬元、85,313.44萬元和2,519.24萬元,持續保
持淨流入,顯示公司在保持主營業務穩定增長的同時實現了良好的現金回報。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投資活動產生的現
金流量淨額分別為-61,783.93萬元、-170,855.55萬元、-174,850.20萬元和
-11,148.90萬元,投資活動現金流量金額持續為負,主要為各項在建的道路、橋
梁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不斷推進及運輸設備購置使得投入資金增加。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析
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流入與流出主要為銀行貸款融資、
企業債券融資、
中期票
據、
融資租賃和
貸款本息償付。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
月,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23,969.62萬元、57,197.31萬元、
137,246.23萬元和-64,803.94萬元,報告期內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整體呈現淨流入,
主要是報告期內公司為確保車輛、船舶等運輸設備投資和道路、橋梁等交通基礎
設施項目建設的穩步進行增加了債務融資所致。
總體來看,
目
前公司
的
外部融資
渠道
較為豐富,
受宏觀經濟政策和貨幣政策
的影響較
小
。
本
次
債券成功發行
後
,
能合理髮揮
財務槓桿
作用,適度調整公司
負
債
結構,
進一步
增強資金利用的穩定性,為後續公司擴大經營規模及資產投資提
供有力保障
。
(三)
償債能力分析
從短期償債指標來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
年12月31日及2017年1-3月,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
4.34、
3.26、
2.62和
4.25,
速動比率分別為
1.10、
0.72、
0.81和
1.14,
短期償債指標
較好
。
從長期償債指標來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
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公司
資產負債率分別為
36.50%、
37.26%、
41.97%和
40.72%,公司正進行穩健的債務管理,合理調整
固定資產購置及
項目
建設支出與債務融資規模,資產負債率總體保持平穩
且處於較低水平,長期償債
指標良好
。
從利息保障倍數來看,發行人
2014年
度
、
2015年
度
、
2016年度
及
2017
年
1-
3月
份
的
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
1.14倍
、
1.26倍
、
1.35和
1.25倍
。公司的息
稅前利潤完全可以覆蓋公司的利息費用支出。
隨著公司各項工程
陸續建成投產,
公司未來收入及利潤進一步提升,利息保障倍數
有望
得到提高。
從貸款償還率來看,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按期償還有關債務。公司經營狀
況良好,且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公司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
構建立了長期的良好合作關係。公司的貸款到期均能按時償付,從未出現逾期情
況,具有良好的資信水平。
(四)
盈利能力
分析
報告期內
公司主要經營情況如下
: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營業收入
60,205.26
240,106.16
225,009.18
207,515.60
營業成本
52,955.87
201,949.11
192,549.89
184,747.38
銷售費用
301.74
1,350.51
1,313.20
1,571.57
管理費用
9,499.84
35,138.16
36,889.93
38,046.50
財務費用
9,285.72
41,047.73
40,056.96
37,748.58
營業利潤
-
13,097.35
-
43,242.19
-
51,490.08
-
63,556.02
利潤總額
3,533.59
20,535.02
17,756.22
14,047.04
淨利潤
2,206.43
15,544.38
12,501.22
10,059.83
1、營業收入及毛利分析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營業收入
60,205.26
240,106.16
225,009.18
207,515.60
營業成本
52,955.87
201,949.11
192,549.89
184,747.38
毛利額
7,249.39
38,157.05
32,459.29
22,768.22
毛利率
12.04%
15.89%
14.43%
10.97%
公司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份,營業收入分別
為
207,515.60萬元
、
225,009.18萬元
、
240,106.16和
60,205.26萬元
,
報告期內
營
業收入
整體
呈現
上升趨勢
。
(1)營業收入的構成及變動分析
單位:萬元
產品名稱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水上貨運業
務
8,405.92
13.96%
25,365.95
10.56%
19,214.97
8.54%
28,854.02
13.90%
水上客運業務
7,861.20
13.06%
51,736.97
21.55%
48,608.06
21.60%
53,732.72
25.89%
道路客運業務
8,958.40
14.88%
37,332.34
15.55%
37,921.81
16.85%
38,223.27
18.42%
貿易業務
21,881.94
36.35%
85,299.77
35.53%
78,127.71
34.72%
57,994.21
27.95%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
造等
3,568.38
5.93%
17,508.17
7.29%
18,122.91
8.05%
12,622.63
6.08%
主營業務收入小計
50,675.84
84.17%
217,243.21
90.48%
201,995.47
89.77%
191,426.85
92.25%
其他業務收入
9,529.42
15.83%
22,862.96
9.52%
23,013.71
10.23%
16,088.75
7.75%
營業收入合計
60,205.26
100.00%
240,106.16
100.00%
225,009.18
100.00%
207,515.60
100.00%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分別
為191,426.85萬元、201,995.47萬元、217,243.21 萬元和50,675.84 萬元,各年
度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均維持在近90%以上。
在收入構成方面,水上貨運業務、水上客運業務、道路客運業務、貿易業務
和旅遊服務是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主營業務收入增長較快的原因是,控股子公
司海峽輪渡、海星輪船水上客運業務收入的增長,帶動了公司整體主營業務收入
的增長。同時,公司2013年末開始從事油品貿易業務,貿易業務板塊收入大幅
增長。
①水上貨運業務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水上貨運業務的收
入分別為28,854.02萬元、19,214.97萬元、25,365.95萬元和8405.92萬元,主要
為電煤、穀物、礦砂等幹散貨運輸收入,受國際經濟及
大宗商品貿易的影響較為
明顯。
2015年度公司水上貨運業務收入較2014年度減少9,639.50萬元,主要原因
受國內經濟增速下滑影響,電煤和礦砂等貿易下降,導致航運業不景氣引起。為
盤活航運資產,做大做強航運產業,公司將對航運資產進行整合重組。2015年4
月公司組建成立新一海,擬承接浙江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司和海星輪船全部航運
相關資產,成為公司旗下唯一一家從事水上貨運業務的公司。2016年以來,隨
著隨著國內供給側改革的持續推進,電煤、礦砂等幹散貨運輸收入增加,公司水
上貨運業務收入平穩增長。
②水上客運業務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水上客運業務的收
入分別為53,732.72萬元、48,608.06萬元、51,736.97萬元和12,942.55萬元,是
公司重要的收入來源和核心業務之一,也是營業收入持續增長的基本保證。
隨著舟山跨海大橋的開通,傳統的長線水上客運業務受到強烈衝擊,業務規
模不斷萎縮,但短途水上客運業務隨著入島旅遊人數的大幅增長迎來的新的發展
機遇。公司水上客運主要以舟山「旅遊
金三角」(普陀山-朱家尖-沈家門)為核
心,主要經營以普陀山為中心的八條專用航道,具有較強的壟斷優勢。
③道路客運業務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道路客運業務的收
入分別為38,223.27萬元、37,921.81萬元、37,332.34萬元和8,958.40萬元,隨著
舟山跨海大橋的開通及規劃環島跨海大橋的建設,公司長途道路客運業務收入增
長前景良好,是公司營業收入持續增長的重要保障。
④貿易業務
公司依託現有交通運輸客戶資源積極拓展油品貿易業務,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貿易業務的收入分別為57,994.21萬元、
78,127.71萬元、
85,299.77萬元和21,881.94萬元,成為公司營業收入新的增長點。
隨著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不斷推進,交通運輸及物流企業陸續進駐,依靠國資背
景優勢公司油品貿易業務將進一步做大做強。
⑤旅遊服務及船舶修造業務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旅遊服務及船舶修
造等業務的收入分別為12,622.63萬元、18,122.91萬元、17,508.17萬元和3,568.38
萬元,實現穩步增長。旅遊服務為公司多元化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舟山旅
遊資源的進一步開發建設,公司旅遊服務業務經營環境將進一步改善,為公司提
供了穩定的經營現金流入。
隨著舟山群島新區戰略地位持續提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大跨步推進,交
通旅遊資源也將進一步開發整合,將積極帶動公司主營業務的增長。
(2)營業毛利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的來源及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產品名稱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水上貨運業務
2,021.98
27.89%
1,736.74
4.55%
-
2,198.90
-
6.77%
-
1,110.44
-
4.88%
水上客運業務
3,093.57
41.93%
13,744.66
36.02%
13,010.52
40.08%
12,637.18
55.50%
道路客運業務
-
1,037.97
-
14.32%
-
1,785.13
-
4.68%
-
2,550.26
-
7.86%
-
2,629.87
-
11.55%
貿易業務
167.23
2.31%
815.93
2.14%
747.33
2.30%
894.73
3.93%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
造等
506.49
6.99%
4,349.48
11.40%
4,497.38
13.86%
2,802.25
12.31%
主營業務毛利小計
4,697.30
64.80%
18,861.67
49.43%
13,506.07
41.61%
12,593.85
55.31%
其他業務毛利
2,552.09
35.20%
19,295.38
50.57%
18,952.21
58.39%
10,174.37
44.69%
毛利合計
7,249.39
100.00%
38,157.05
100.00%
32,459.29
100.00%
22,768.22
100.00%
從毛利結構看,2017年水上貨運業務大幅增長, 和水上客運業務、旅遊服務
及其他業務一起構成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
公司其他業務收入主要為租賃、勞務
和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其中租賃及勞務收入為公司出租剩餘航線及運力取得的收
入,是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重要補充。公司
利潤來源相對集中,交通運輸業作為
國民經濟的基礎性行業,收入來源較為穩定,是公司持續穩定經營的強有力保障。
旅遊服務及貿易業務的發展是公司多元化經營的重要構成。
報告期內公司各類業務毛利率及綜合毛利率情況如下:
產品名稱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水上貨運業務
24.05%
6.85%
-
11.44%
-
3.85%
水上客運業務
38.67%
26.57%
26.77%
23.52%
道路客運業務
-
11.59%
-
4.78%
-
6.73%
-
6.88%
貿易業務
0.76%
0.96%
0.96%
1.54%
旅遊服務及船舶修造等
14.19%
24.84%
24.82%
22.20%
主營業務毛利率
9.27%
8.68%
6.69%
6.58%
其他業務毛利率
26.78%
84.40%
82.36%
63.24%
綜合毛利率
12.04%
15.89%
14.43%
10.97%
2014年度
、
2015年
度
、
2016年度
及
2017年
1-
3月
,
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
10.97%、14.43%、15.89%和12.04%。其中,水上客運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3.52%、
26.77%、26.57%和38.67%,其他業務毛利率分別為63.24%、82.36%、84.40%和
26.78%,是公司綜合毛利率的重要保障。
總體來看,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於交通運輸業務和貿易業務,因公司區域
優勢及其行業特性,公司主營優勢有望得以繼續保持。公司營業收入增長趨勢明
顯的水上運輸業務毛利率有所提升,跟公司其他業務收入一起構成公司利潤的主
要來源。隨著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和旅遊資源的進一步整合開發,公司水陸客運業
務及旅遊業務有望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發行人穩定的主營收入及舟山群島新區建
設的區位優勢使公司具備了穩定的盈利能力及較好的增長預期,能有效保障本次
債券的償付。
2、期間費用分析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銷售費用
301.74
1,350.51
1,313.20
1,571.57
管理費用
9,499.84
35,138.16
36,889.93
38,046.50
財務費用
9,285.72
41,047.73
40,056.96
37,748.58
合計
19,087.30
77,536.40
78,260.08
77,366.66
營業收入
60,205.26
240,106.16
225,009.18
207,515.60
佔比
[
注
]
31.70%
32.29%
34.78%
37.28%
註:佔比指標為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之和佔營業
收入之比。
2014年度
、
2015年
度
、
2016年度
及
2017年
1-
3月
,
公司期間費用總額
佔營
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37.28%、
34.78%、
32.29%和
31.70%,
主要為管理費用和財
務費用,與人員工資上漲、企業融資規模擴大息息相關,公司期間費用佔比較高,
對公司利潤影響較大,公司正努力控制管理費用、降低融資成本以更好的控制期
間費用,提升盈利能力。
3、
重大投資收益和政府補助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
及一期
的利潤表其他項目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投資收益(虧損
以
「
-
」填列
)
-
1,502.66
-
934.95
-
4,696.48
-
8,024.04
營業外收入
16,846.47
64,558.39
70,242.92
85,238.88
其中
:
政府
補助
收入
13,459.25
63,346.02
69,263.39
83,438.16
營業外支出
215.53
781.18
996.62
7,635.83
發行人
投資收益
為負,主要繫舟山跨海大
橋投資額大,財務費用高企,致使
跨海大橋
虧損嚴重,
公司所持
跨海大橋
25%股權,按持股比例確
認投資虧損。
公司營業外收入主要為
各類
政府補助收入及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2014年
度
、
2015年
度
、
2016年度
及
2017年
1-
3月
,公司
政府補助收入分別為
83,438.16
萬元
、
69,263.39萬元
、
63,346.02和
13,459.25萬元。
公司最近三年
及
一期政府
補貼收入
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跨海大橋運營補助款
2,000.00
9,000.00
9,000.00
11,000.00
政府性債務貼息
4,000.00
16,000.00
16,000.00
17,550.00
普陀山門票分成收入
6,000.00
23,800.00
18,340.00
25,900.00
企業債貼息
-
3,200.00
4,170.50
5,400.00
公交補助
1,495.25
7,427.29
13,557.29
15,563.88
油價補貼
-
1,605.24
5,869.10
4,633.17
科技補助
-
-
-
300
物流業發展財政補貼
-
-
-
273.8
其他
-
2,313.49
2,326.50
2,817.31
合計
13,459.25
63,346.02
69,263.39
83,438.16
營業外支出主要為非流動資產處置及水利建設專項基金支出。
(五
)
未來業務目標及
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分析
1、未來業務目標
在國家級「兩區」規劃的強力支持下,
公司力爭抓住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戰
略機遇,
以優化資產結構為切入點,以實施重大交通項目為載體,以增強擴大經
營能力為抓手,以加強資本運作為主導,將大力投入海路客貨運輸、旅遊項目、
港口物流園區、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的開發建設和經營。
強化公司管控,優化公司
資產配置,建立統一的投融資中心,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業務,積極運用融資創新
工具,將海上客貨運、陸上長運、旅遊項目開發、綜合交通樞紐、交通物流集聚
區等產業有機結合,改善公司資產結構,打造核心競爭能力和綜合實力較強的大
型企業集團,確保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
2、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分析
(
1)
政策
紅利帶來發展機遇
打造
國際物流島是舟山群島新區的核心功能定位
,舟山市未來
將完全打通海
上、路上通道,實現
舟山港與長三角高速公路網絡的聯通,以極大地改善港口的
集疏運能力,極大地促進岸線資源的開發利用,在為長三
角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發
展保障服務中拓展自己的經濟總量。
作為舟山市
交通基礎設施
建設的排頭兵,發行人在舟山
交通
建設中佔據重要
地位。公司加快
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全力推進「北向大通道」建設,
打
通寧波、舟山、上海的沿海陸路通道,將使舟山北部眾多的港口和島嶼之間實現
陸路相通,改變以往單純水水中轉的運輸方式,有望形成公路、鐵路、水路綜合
集疏運體系,快速推進
舟山港航物流核心圈的建設。
同時,
推進陸路建設,改善
舟山的投資、旅遊環境,有利於提升公司水路客貨運輸收入,
為公司進一步發展
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公司
面臨難得的發展機
遇
。
(
2)
天然資源鞏固主業優勢
公司
是舟山市從事經營水陸客運的最大企業,由於舟山特殊的地理位置,限
制了鐵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發展,
旅遊運輸主要通過水陸解決,水陸客運受到
的競爭壓力較小。同時,公司
的水上客運主要以舟山「旅遊
金三角」(普陀山
-
朱家尖
-
沈家門)為核心,基本壟斷以普陀山為中心的八條專用航道,並輻射至
岱山、桃花島等當地景區以及吳淞、洋山深水港、寧波等沿海港口,具有明顯的
競爭優勢和壟斷地位。未來公司在水陸客運的優勢將隨著舟山旅遊業的大力發展
而進一步提升。
(
3)
業務整合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
加快推進水上貨
運、水陸客運板塊協同戰略實施進程和社會同類有效資
源的整合歸併進程。整合舟山現有國有航運資源,打造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富有競
爭力的航運龍頭企業
;
推進
全市海陸客運國有、民營企業的整合、併購工作,以
道路客運、水路客運、旅遊集散服務、客運場站經營為主要業務板塊,組建起政
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混合所有制上市平臺
。
實現內部整合和外延擴展,
促進公
司主營業務做大做強,降低競爭成本,進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4)
多元化發展拓寬盈利渠道
公司在鞏固以
貨運和水路客運
為優勢主業的同時,積極開展多元化發展,以
拓寬盈利渠道。
依靠舟山市豐富
旅遊資源,拓展旅遊服務
業務
,
規劃開展
特色
旅
遊交通服務資源和項目,
提升旅遊服務水平,加速公司向現代綜合旅遊交通服務
集團轉型。同時,積極開展油品貿易業務,增加公司收入來源。
公司由此形成
以
水上貨運和水路客運為核心,
以旅遊服務和貿易為支撐,開
展
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
的多元化發展模式,為未來發展成立足舟山群島、輻射
長三角區域,以交通旅遊為主線,交通運輸網絡為支撐的現代綜合旅遊交通服務
集團
奠定堅實基礎,具備較好的盈利可持續性。
五
、有息負債分析
(一)
有息債務
總餘額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
有息債務
總餘額
880,999.06萬元
,
具體情況如
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佔比
短期借款
96,950.00
11.00%
超短融
100,041.69
11.36%
長期借款
298,542.06
33.89%
應付債券
-
中期票據
152,207.87
17.28%
應付債券
-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101,427.80
11.51%
應付債券
-
企業債券
103,352.78
11.73%
長期應付款
-
融資租賃款
28,476.86
3.23%
合計
880,999.06
100.00%
公司有息債務包括
銀行
借款、
超短融、
中期票據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企業債券
及融資租賃款
,債務融資方式較為多樣,融資渠道暢通
,
中期票據、非
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及企業債券
是公司有息負債的主要構成部分
。
(二)有息債務期限結構分析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有息債務期限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3月31日
佔比
一年以內
211,504.44
24.01%
超過一年
669,494.63
75.99%
合計
880,999.06
100.00%
從債務期限結
構看,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一年以內到期的有息債務
為
211,504.44萬元,
合計
佔有息債務總餘額
的比例為
24.01%,短期償債壓力較
大。隨著舟山群島新區
及
國際物流島建設
的全面推進,
公司面臨著黃金髮展期,
公司將繼續進行
交通運輸業務的整合,加快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旅遊等多元
化業務發展
,對長期資金的需求進一步加大。
(三)有息債務信用融資與擔保融資的結構分析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有息債務信用融資與擔保融資的構成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
3月
31日
佔比
信用借款
724,430.15
82.23%
保證借款
50,655.42
5.75%
抵押借款
51,063.50
5.80%
抵押及保證借款
6,850.00
0.78%
質押
48,000.00
5.45%
合計
880,999.06
100.00%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信用借款佔期末有息債務總餘額的比例為
82.23%,
是
公司債務融資的主要方式。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
未使用授信額度
21.7億
元,公司
信用等級較
高,
債務融資結構合理,後續融資能力較強
。
(
四
)
發行公司
債券
後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
本次債券發行完成後,將引起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發生變化,假設公司的資產
負債結構在以下假設基礎上產生變動:
1、相關財務數據模擬調整的基準日為
2017年
3月
31日
;
2、假設本次債券的募集資金淨額為10億元,即不考慮融資過程中所產生的
相關費用且全部發行;
3、本次債券募集資金
5億
元
擬
用於償
還
公司債務,剩餘部分資金補充公司
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資金狀況;
4、假設
公司債券於
2017年
3月
31日
完成發行
;
5、假設財務數據基準日與本
次
債券發行完成日之間不發生重大資產、負債
、
權益變化
。
基於上述假設,本次債券發行對發行人資產負債結構的影響如下:
1、
對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結構的影響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7年
3月
31日
(原報表)
2017年
3月
31日
(模擬報表)
模擬變動額
流動資產
944,175.21
994,175.21
50,000.00
非流動資產
1,806,705.19
1,806,705.19
-
資產總計
2,750,880.40
2,800,880.40
50,000.00
流動負債
222,321.51
202,321.51
-
20,000.00
非流動負債
897,768.58
967,768.58
70,000.00
負債合計
1,120,090.09
1,170,090.09
50,000.00
資產負債率(
%)
40.72
41.78%
1.06%
流動比率(倍)
4.25
4.91
0.67
2、
對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結構的影響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7年
3月
31日
(原報表)
2017年
3月
31日
(模擬報表)
模擬變動額
流動資產
356,579.33
406,579.33
50,000.00
非流動資產
1,719,492.24
1,719,492.24
-
資產總計
2,076,071.58
2,126,071.58
50,000.00
流動負債
108,540.46
88,540.46
-
20,000.00
非流動負債
714,430.15
784,430.15
70,000.00
負債合計
822,970.61
872,970.61
50,000.00
資產負債率(
%)
39.64
41.06%
1.42%
流動比率(倍)
3.29
4.59
1.31
六
、其他重要事項
(一)
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無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
二
)
或有事項
1、
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
1)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擔保情況如下: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對合併報表範圍內下屬子公司的擔保餘額合計
107,145.00萬元,佔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合併口徑淨資產
6.57%。具體情況如
下:
被擔保企業
主合同性質
擔保餘額(萬元)
擔保到期日
舟山海星輪船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700.00
2017.03.31
銀行借款
14,130.00
2019.12.01
銀行借款
3,000.00
2018.08.24
銀行借款
3,000.00
2018.02.28
浙江新一海海運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10,000.00
2019.06.01
銀行借款
2,000.00
2021.03.22
舟山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8,310.00
2023.10.20
舟山海峽輪渡集團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5,500.00
-
舟山市公共運輸有限責任公
司
銀行借款
7,000.00
2017.12.31
銀行借款
500.00
2018.03.19
銀行借款
2,900.00
-
銀行借款
2,000.00
2019.5.17
銀行借款
4,000.00
2017.6.21
銀行借款
2,000.00
2019.7.18
銀行借款
2,000.00
2019.9.9
銀行借款
2,000.00
2017.5.15
香港舟山一海海運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3,105.00
2017.4.26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國際貿易
有限公司
銀行借款
20,000.00
2020.1.19
銀行借款
15,000.00
2019.2.23
合計
107,145.00
(
2)對合併報表範圍外公司擔保情況如下: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
對外擔保餘額合計
3,000.00萬元
,佔
2017年
3月
31日
淨資產的
0.18%。具體情況如下:
被擔保企業
主合同性質
擔保餘額
(萬元)
擔保到期日
反擔保
方式
是否
互保
浙江永躍控股有限公司
銀行貸款
2,200.00
2017.9.30
股權質押
無
浙江永躍控股有限公司
銀行貸款
800.00
2017.9.30
股權質押
無
合計
3,000.00
2、
公司未決訴訟或仲裁事項
截止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無未決訴訟或仲裁事項。
(三)其他重要事項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
公司無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項。
七、
資產權利限制情況
分析
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
,
公
司不存在已質押的應收票據
,
公司資產抵押
、
質
押及其他權利
限制合
計
43,868.16萬元
。
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
受限資產
金額(萬元)
受限原因
無形資產
土地
3,209.80
銀行借款抵押
長期股權投資
跨海大橋股權
29,275.01
銀行借款質押擔保
固定資產
房屋建築物、船舶、車輛
11,383.35
銀行借款抵押
合計
43,868.16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籤署日,
公司資產抵押
、
質押及其他權利
限制
情況未發生
重大變化。
第七節 募集資金運用
一、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數額
根據《債券
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結合發行人財務狀況及資金需求狀況,
經發行人
第二屆第四次董事會
會議
審議通過,並經股東審議通過,發行人向中國
證監會申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
公司債券。
公司已發行一期
公司債券,發
行金額總計
5億元。本期債券為第二期發行。
二、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經發行人
2015年
6月
22日第二屆第四次董事會
審議通過,並
於2015年8
月21日經發行人股東舟山市國資批覆通過,本次擬發行的
公司債券
的
募集資金
擬
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剩餘部分擬用於補充公司營運
資金
,
董事會根據股東授權
依
據公司財務狀況等實際情況決定
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和補充營運資金金額、比例。
本次債券發行總規模
20億元,公司擬將本次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
後
的
105,600.00萬
元用於償還
公司債務
,剩餘資金用於補充公司
營運資金
。該等
資
金使用計劃將有利
於調整並優化公司負債結構,節約財務費用,滿足公司業務快
速發展對流動資金的需求,進一步提高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本期債券擬發行規模
10億元,公司擬將本期
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
後
的
5億
元用於償還
公司債務,剩餘資金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
(一)償還
公司債務
根據自身財務狀況及
公司
債務
情況,公司擬定了償還計劃,具體情況如下表
所示:
單位:萬元
債務人
債權人
/種類
擬償還金額
到期日
舟山交投
建設銀行20,000.00
2017.10.17
12舟交
MTN1
30,000.00
2017.12.05
合計
50,000.00
待本
期
債券發行完畢,募集資金到帳後,公司將根據本期
債券募集資金的實
際到位
金額、
時間和
公司債務
結構調整及資金使用需要,本著有利於優化
公司債務結構,儘可能節省公司利息
費用的原則,靈活安排償還
公司債務
。
(二)募集資金擬補充營運資金情況
發行人擬將剩餘募集資金用於補充
營運
資金,根據
公司戰略規劃
,
加快整合
公司各業務板塊,促使
海上客貨運、陸上長運、旅遊項目開發、綜合交通樞紐、
交通物流集聚區等產業有機結合,打造核心競爭能力和綜合實力較強的大型企業
集團
。
發行人作為新區重要的服務於區域內經濟體和吸引內外部投資的載體,業務
種類較多,日常經營對資金需求量較大,需要儲備資金用於主營業務的發展。近
年來發行人業務持續擴張
,營業收入保持增長態勢,
2014年
度
、
2015年
度
、
2016
年度和
2017年
1-
3月
,
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
207,515.60萬元
、
225,009.18萬元
、
240,106.16萬元和
60,205.26萬元
,
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
付的現金分別
為
210,838.44萬元
、
179,733.28萬元
、
116,020.76萬元和
1,577.39萬元
,
長期資產投入持續維持在高位
;
業務規模的持續增長及
長期資產
資本性開支的擴
大需要一定的
營運
資金予以支撐。
同時,為
實現長遠發展戰略、進一步
加快公司的業務整合和轉型升級,全面
推進舟山交通物流服務體系建設,打造
國際物流島,發行人亦需較大規模的營運
資金為舟山群島新區的建設提供資金保障。發行人
正
著力
提升運力和優化船齡結
構,預計
未來三年
船舶更新和車輛支出
將持續增加。
另外,
發行人
未來幾年還將
投入
松山島旅遊開發,
做大做強旅遊板塊,
通過旅遊休閒項目經營實現投資回報
,
努力打造
現代綜合旅遊交通服務集團
,發行人
亦
需要一定的
營運
資金保障項目的
正常生產運營。
(三)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承諾
根據發行人出具的《承諾函》,本次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
債務。在本次
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發
行人將嚴格按照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募集資
金用途使用本次
公司債券發行募集資金,發行人不會以任何直接或間接形式將本
次募集資金用於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或用於公益性項目。
三
、本次募集資金運用對發行人
財務狀況
的影響
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產生如下
影響:
(一)公司短期償債能力增強
以
2017年
3月
31日
公司財務數據為基準,本期債券發行完成且根據上述募
集資金運用計劃予以執行後,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的流動比率將由發行前的
4.25
增加
至發行後的
4.91,母公司財務報表的流動比率將由發行前的
3.29增加
至發
行後的
4.59,公司流動比率將進一步提高,流動資產對於流動負債的覆蓋能力進
一步得到提升,短期償債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有利於
拓寬公司融資渠道,提高經營穩定性
目前,公司正處於快速發展期,資金需求量較大,而金融調控政策的變化會
增加公司資金來源的不確定性,增加公司資金的綜合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
展新的融資渠道。通過發行固定利率的
公司債券,可以鎖定公司的財務成本,避
免由於未來貸款利率變動
和金融調控政策
帶來的財務風險,降低
公司
綜合資金成
本。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
公司債券,將有效地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增強公
司的短
期償債能力,鎖定公司的財務成本,滿足公司對營運資金的需求,促進公司健康
發展。
第八節 債券持有人會議
為保證本期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發行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
《債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了《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凡通過認購、
受讓、接受贈與、繼承等合法途逕取得並持有本次債券的投資者,均視為同意接
受《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並受之約束。
以下僅列示了本期債券之《債券持有人
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投資者在作出相關決策時,請查閱《債券持有人會議規
則》的全文。
一、債券持有人行使權利的形式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中規定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債券
持有人應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項,債券持有人應依據法
律、行政法規和本募集說明書的規定行使權利,維護自身的利益。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本期債券全體債券持有人依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組
成,債券持有人會議依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程序召集並召開,並對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職權範圍內事項依法進行審議和表決。
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
以下僅列示了本期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投資者在作
出相關決策時,請查閱《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全文。
(一)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職權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限範圍如下:
1、就發行人變更本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做出決議,但債券持有人會議不得做
出決議同意發行人不支付本期債券本息、變更本期債券利率、延長本期債券期限、
取消本期債券本募集說明書中的回售條款和上調利率條款;
2、在發行人不能或預計不能按期償還本期債券本金和/或利息時,決定是否
同意發行人提出的相關解決方案,決定是否通過訴訟等程序強制發行人償還債券
本息,決定是否參與發行人的整頓、和解、重組或者破產清算的法律程序;
3、在發行人發生減資(因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
立、被接管、歇業、解散、申請破產或其他涉及債券發行人主體變更時,對是否
接受發行人提出的方案,以及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享有的權利作出
決議;
4、就變更、解聘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或變更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
容作出決議;
5、應發行人提議或在本次債券的擔保資產或保證人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
其他償債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決定是否同意發行人追加、替換擔保資產
或保證人或改變擔保方式(若有),以及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方案
作出決議;
6、
發生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
二(二)
7(即《受託管理協議》
7.7條款)事
項,對債券持有人權益產生重大實質影響時,決定是否需變更《債券持有人會議
規則》條款
, 以及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方案作出決議;
7、發行人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發行人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
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方案作出決議;
8、發行人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方案作
出決議;
9、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場所
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其他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並決定的事項。
(二)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的情形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按照《債券持有人會議規
則》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擬變更本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擬修改《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3、擬變更、解聘債券受託管理人,或變更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4、發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債券本金和/或利息;
5、發行人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發行人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
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
6、發行人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
7、發行人發生減資、合併、分立、被接管、歇業、解散、申請破產或其他
涉及債券發行人主體變更的情況;
8、增信機構(若有)、增信措施(若有)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
變化且對債券持有人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追加、替換擔保資產或變更擔保人
或者改變擔保方式(若有);
9、發行人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發行人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
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
10、發行人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1、債券受託管理人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2、單獨或合計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本次債券張數的債券持有人(以下簡
稱「單獨或合計代表10%以上本次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
人會議;
13、發生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實質影響的其他事項或者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等規定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做出
決議的其他情形。
在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召集而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時,單獨或合計持有未
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次債券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債券
持有人會議。
(三)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與通知
1、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
(1)對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程序規定如下:
①當出現本募集說明書第八節二(二)第1-10及第13項(即《債券持有人會
議規則》第十條第1~10及第13項)所列之情形時,發行人應在知悉或者應當知
悉該等事項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債券受託管理人並以公告方式
通知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在知悉該等事項發生之日起或收到發行人的
書面通知之日(以時間在先者為準)起十個工作日內,以公告方式發出召開債券
持有人會議的通知。
②當出現本募集說明書第八節二(二)第11項(即《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第十條第11項)所列之情形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在決定提議召開之日起三個工
作日內以書面通知發行人,並在其後十個工作日內以公告方式發出召開債券持有
人會議的通知。
③當出現本募集說明書第八節二(二)第12項(即《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第十條第12項)之情形時,發行人應在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持
有人提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債券受託管理人並以公告方式通知全
體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在知悉該等事項發生之日起或收到發行人的書
面通知之日(以時間在先者為準)起十個工作日內,以公告方式發出召開債券持
有人會議的通知。
④發行人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之日起五個工作
日內,債券受託管理人未作出書面回復或作出書面回復同意召集持有人會議但未
在書面回復日起五個交易日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的,發行人可在五個工
作日內以公告方式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當出現本募集說明書第八節
二(二)第1~9項及第13項(即《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第十條第1~9項及第13
項)所列之情形時,債券受託管理人或發行人未按約定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通知的,單獨或合計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
公司債券的債券持有
人可以公告方式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在公告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或
取消該次會議前,其持有本期債券的比例不得低於10%,並應當在發出債券持有
人會議通知前申請在上述期間鎖定其持有的本次債券。
(2)會議召集人應依法、及時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及時組織、
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①債券受託管理人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的,債券受託管理人是債券
持有人會議召集人;
②發行人按照本募集說明書第八節二(三)第1項(即《債券持有人會議規
則》第十一條第1項)規定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的,則發行人為召集人;
③單獨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債券張數的債券持有人發出
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的,該債券持有人為召集人。合計代表10%以上未清
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債券張數的多個債券持有人發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
知的,則共同發出會議通知的債券持有人推舉的一名債券持有人為召集人。
2、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
(1)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應至少提前十日在監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以公告
形式向全體本期債券持有人及有關出席對象發出;但經代表本期債券三分之二以
上(不含三分之二)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會議通
知公告的日期可以不受上述十個工作日期限的約束。
(2)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至少應載明以下內容:
①會議的日期、具體時間、地點和召開方式;
②會議擬審議的議案;
③債權登記日:應當為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的第5個交易日;
④債券持有人提交參會資格確認資料的截止時點和方式。債券持有人在持有
人會議召開前未向召集人證明其參會資格的,不得參加持有人會議和享有表決權
⑤代理債券持有人出席會議之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
於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⑥召集人名稱及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電話;
⑦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並可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債券持有人;
⑧債券發行情況;
⑨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會議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會議通知以公告方式發出補充通知,但補充通知最
遲應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五日發出。債券持有人會議補充通知應在刊登會
議通知的同一網際網路網站上公告。
(3)發出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後,如果因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事項消除,
召集人可以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一個工作日以公告方式取消該次債券持
有人會議並說明原因。
除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發出後,不得變更債券持有人
會議召開時間或取消;因不可抗力而變更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時間或取消債券持
有人會議的,召集人應在原定召開日前至少5日公告並說明原因,新的開會時間
應當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公告,並且不得因此而變更債券持有人債權登記日。
(4)擬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應在會議召開日前三日以書面方式向會議召
集人確認其將參加會議及其所代表的債券面值。若擬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所代
表的未清償債券面值總額未超過未清償本期債券總額的二分之一,需重新通知,
另行擬定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的時間,但不得改變會議議案。會議召集人將於會
議延期召開日前五日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再次通知所有債券持有人,屆
時即使擬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仍然不足未清償本期債券總額的二分之一,會議
仍然可按再次通知中所說明的會議時間、地點、議案等進行。
3、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債權登記日為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期之前第五個交
易日。
4、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地點原則上應在發行人的公司住所地或債券受託
管理人住所地,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會議的舉辦、通知、場所由債券持有人會
議召集人負責。
(四)持有人會議規則議案
1、提交債券持有人會議擬審議的議案由召集人負責起草。議案內容應符合
法律、行政法規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屬於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限
範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2、發行人、債券受託管理人、單獨或合計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有表決權
的本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有權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出臨時議案。臨時提案人應不
遲於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之日前第7日,將內容完整的臨時議案提交召集人,召
集人應在收到臨時提案之日起5日內以公告形式發出債券持有人會議補充通知,
並公告臨時提案內容。
單獨或合計代表10%以上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提出
會議議案或臨時議案的,在公告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前,該等債券持有人所代表
未償付的本期債券張數不得低於本期債券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總張數的10%。
3、除上述規定外,召集人發出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後,不得修改會議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包括增加臨時提案的補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要求的提案不得進
行表決並作出決議。
(五)委託及授權事項
1、
債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可以親自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
並表決,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並表決。
債券持有人本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債券的證
券帳戶卡,債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
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有本期債券的證券帳戶卡;委託代
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託書、被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
期
公司債券的證券帳戶卡。
擬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應在債券持
有人會議召開
3個工作日之前,將出席會議的書面回復送達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
人。
2、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委託他人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投票代理委託書應當
載明下列內容:
(
1)代理人的姓名;
(
2)
委託人
是否具有表決權;
(
3)分別對列入債券持有人會議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
票的指示;
(
4)投票代理委託書籤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
5)委託人籤字或蓋章。
投票代理委託書應當註明如果債券持有人不
作具體指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投票代理委託書應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
3個工
作日之前送達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人。
(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開
1、
出席會議人員的會議登記冊由召集人負責製作。會議登記冊載明參加會
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通訊方式、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未
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2、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會議召集人主持。會議召集人為法人的,則由該法人
委派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之授權代表主持。如果上述應擔任會議主持人之人士未
能主持會議,則由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推舉一名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
代理人擔任該次會議的主持人。如在該次會議開始後1小時內未能按前述規定共
同推舉出會議主持人,則應當由出席該次會議的持有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債
券張數最多的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3、
會議主持人應指定專人負責製作債券持有人會議之會議記錄。每次會議
的決議與召開程序均應予以記錄,會議記錄應記載以下內容:
(
1)會議時間、地點、議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稱;
(
2)會議主持人
、計票人
和監票人的姓名;
(
3)本次會議
議題
;
(
4)
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數、所代表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
期債券張數及佔本期債券總張數的比例;
(
5)對每一擬審議事項的審議經過、發言要點和表決結果;
(
6)債券持有人的質詢意見或建議及發行人代表的答覆或說明;
(
7)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應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4、召集人應當保證會議記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出席會議的召集人或
其代表、會議主持人、
計票人、監票人
、
記錄員
和見證律師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籤
名。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會議通知、會議記錄、表決票、會議決議、出席會議人員
的籤名冊、出席會議的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等會議文件、資料由債券受託管理人
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期債券存續期截止之日起五年屆滿之日結束。發行人、債券
受託管理人、債券持有人及其他相關主體可查閱會議檔案。
5、
召集人應保證債券持有人會議連續舉行,直至形成最終決議。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導致會議中止或不能作出決議的,應採取必要措施儘快恢復召開債
券持有人會議或直接終止本次會議,並及時公告。
(七)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表決與決議
1、
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載明的各項擬審議事項或同一擬審議事項內並列的
各項議題應由與會有表決權的未清償的本次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
分開審議、投票表決。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債券持有人會議中止或不能
作出決議外,債券持有人會議不得對會議通知載明的擬審議事項進行擱置或不予
表決。
2、
債券持有人會議不得就未經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
擬審議事項時,不得對擬審議事項進行變更。任何對擬審議事項的變更應被視為
一個新的擬審議事項,不得在本次會議上進行表決。
3、
債券持有人會議採取記名方式進行現場投票表決,債券持有人(包括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本期債券數額行使表決權。根據《債券
持有人會議規則》應當迴避表決的債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
公司債券張數均不計入
出席本期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
公司債券總張數。
債券持有人會議可通過現場投票表決方式決定以後召開的債券持有人會議
投票表決方式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
4、
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對擬審議事項表決時,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
對或棄權,其他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
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
張數對應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下述債券持有人沒有表決權,並且其代表的
公司債券張數不計入有表決權的
公司債券張數總數:
(
1)
本期債券發行人;
(
2)
持有本期債券且持有發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東;
(
3)
本次債券保證人;
(
4)
發行人、上述發行人股東、保證人的關聯企業;
確定上述發行人股東的股權登記日為債權登記日當日。
5、每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之計票人一人、監票人一人,負責該次會議之計票、
監票。會議主持人應主持推舉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之計票和監票人,計票和監票
人均由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擔任。與發行人有關聯關係
的債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參與計票和監票;
債券持有人會議對擬審議事項進行表決時,應當由計票、監票人負責監票,
並當場公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若出現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僅有一位的情況,則該債券持有人為
計票人,不設監票人。
6、會議主持人如果對提交表決的決議結果有任何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
行點算;如果會議主持人未提議重新點票,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
人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宣布結果有異議的,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後立即要求重
新點票,會議主持人應當即時點票。
7、除《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或《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另有規定外,債券
持有人會議須經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未清償的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和/或代理
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過方能形成有效決議。
變更《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條款決議需經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
未清償的有
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和
/或
代理人
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
通過。
(八)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生效條件及效力
1、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經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須經有權機構
批准的事項,經有權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確規定的決議除外。
債券持有人單獨行使債權及擔保權利,不得與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的有效決議相
牴觸。
2、關於本期債券加速清償的約定,依照《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中的相關規
定。
3、債券持有人會議做出決議後,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應在債券持
有人會議表決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會議決議公告,公告中應列明出席會議的債
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數、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決權的本次債
券張數及佔本次債券總張數的比例、表決方式、每項擬審議事項的表決結果、會
議有效性和通過的各項決議的詳細內容。
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上述公告事宜。
第九節 債券受託管理人
凡通過認購、受讓、接受贈與、繼承等合法途逕取得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
者,均視為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由債券受託管理人按《債
券受託管理協議》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本章僅列示了《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投資者在作出相關決策時,
請查閱《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全文。
一、債券受託管理人及《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籤訂情況
(一)債券受託管理人的名稱及基本情況
名稱: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杭大路
1號
法定代表人:
吳承根
企業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辦公地點:
杭州市江幹區五星路
201號
聯繫電話:
0571-
87903235
傳真:
0571-
87,903239
(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籤訂情況
2015年
9月
30日,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與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籤
訂《債券受託管理協議》,聘任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本期
債券
的債券受託
管理人。
(三)債券受託管理人與發行人利害關係情況
除與發行人籤訂《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以及作為本期發行
公司債券的
主承銷
商
之外,至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籤訂之日,發行人與債券受託管理人及其負責
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或其他利害關係。
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債券受託管理人代理事項範圍
1、債券存續期間的常規代理事項:
(1)按照《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召集和主持債券持有人會議;
(2)追蹤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債券持有人通報;
(3)定期出具債券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4)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發行人保持日常的聯絡;
(5)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授權,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表與發行人談判與
本期債券有關的事項;
(6)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醒發行人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在發
行人不能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披露義務時,及時向債券持有人通報有關
信息;
(7)在不影響發行人正常經營運作的前提下,代表債券持有人對專項償債
帳戶(如有)進行持續監督;
(8)在不影響發行人正常經營運作的前提下,代表債券持有人對募集資金
的使用進行持續監督;
(9)在不影響保證人正常經營運作的前提下,代表債券持有人對保證人進
行持續監督。代表債券持有人動態監督、跟蹤擔保資產的價值變動情況(如有)。
2、特別代理事項:
(1)本期債券本息償還事項代理;
(2)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授權,代理其他非常規事項。
3、
前述代理事項僅為債券受託管理人代理全體債券持有人之事項範圍,單
個債券持有人委託債券受託管理人代理個人債券事務不屬於《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的代理事項範圍
。
(
二
)
受託
管理
費和其他費用
1、受託管理費
債券受託管理人對於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事務費用見《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內
容。
2、其他費用
以下與本期債券有關的費用由發行人承擔,但有關費用的開支標準應在合理
的範圍內,並應當事先獲得發行人的書面同意:
(
1)因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所產生的會議費、公告費、召集人為債券持有
人會議聘用的律師見證費、差旅費等合理費用,且該等費用符合市場公平價格;
(
2)在取得發行人同意(發行人同意債券受託管理人基於合理且必要的原
則聘用)後聘用第三方專業機構(包括律師、會計師、評級機構等)提供專業服
務而發生
的費用;
(
3)因發行人未履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和本募集說明書項下的義務而
導致債券受託管理人額外支出的費用;
如需發生上述(
1)或(
3)項下的費用,債券受託管理人應事先告知發行人
上述費用合理估計的最大金額。
(
三
)發行人的權利和義務
1、發行人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
本
募集說明書規定享有相關權利、承擔相
關義務,並應嚴格履行按期、足額償付各期債券的利息和本金的義務以及其他職
責和義務;
2、
發行人應當履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
充分
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各項權益
,並
及時向債券受託管理人通報與本期債券
相關的信
息,
對
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債券受託管理
協議項下職責或授權予以充分、有效、
及時的配合和支持
。發行人
應指定專人負責與本次債券相關的事務,並確保與債
券受託管理人在正常工作時間能夠有效溝通
;
3、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持續
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發行人保證其本身或其代表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內發表或
公布的,或向包括但不限於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
相關債券監管部門
及
/或
社會公眾提供的所有文件
、
公告
、
聲明
、
資料和信息
(
以下簡稱
「發行人文告
」)
,
包括但不限於與本期債券發行
和上市
相關
的申請
文件和公開募集文件
,
均是真實、
準確、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行人還將
確保發行人文告中關於意見、意向、期望的表述均是經適當和認真的考慮所有有
關情況之後誠意做出並有充分合理的依據;
4、發行人應當為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制定相應的使用計劃及管理制度,本
次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本募集說明書中的有關
規定,不得用於禁止性的業務和行為;
5、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
,
發行人應按照本募集說明書中對
本期
債券條款的
約定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
債券本金和
/或利息及其他應付相關款項
。在
利息或
本金償付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發行人應當成立償付工作小組,負責利息和本金
的償付及與之相關的其他事務
。在
本期
債券付息日和本金兌付日前三個工作日的
北京時間
17:00之前,發行人應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供經董事長或總經理籤署的
書面確認:
(
1)關於本期債券償債保障金專戶情況(如有)以及本期債券的本金兌付
或付息事項;
(
2)發行人已經向其
本金和
/或利息存入銀行
發出在該到期日向兌付代理人
支付相關款項的不可撤銷的指示;
6、發行人約定在債券到期之前可以提前贖回的,其提前贖回不得損害債券
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且須公平對待所有
債券持有人;
7、當可能影響債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
出現時,發行人在知悉或者應當
知悉該等事項發生
之日起
三
個工作日內
以通訊、傳真或專人送達等書面方式
告知
債券受託管理人
及保證人(如有),同時就該等事項是否影響本期債券本息按時
足額支付向債券受託管理人作出書面說明,對有影響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實可行
的應對措施
,並
提前三個工作日
通知
債券受託管理人擬召開內部有權機構決策會
議的相關時間、地點和議題(若有)
。發行人應按照證券交易所要求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體上公告;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所指重大事項
至少包括但不限於:
(
1)經營
方針、經營範圍或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
(
2)本期債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
(
3)發行人發生其他債務未能按期、足額清償或延期支付本息等違約情況;
(
4)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
(
5)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百分之二十;
(
6)擬放棄債權或財產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百分之十;
(
7)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
8)發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作出減資、合併、分立、股權結構調整、解散、
申請或被其他債權人申請破產、進入破產程序或其他設計發行人主體變更的決定
;
(
9)涉及重大仲裁、訴訟事項或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發生意外災害等事項;
(
10)保證人、擔保物或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其中,
保證人發生的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保證人主體發生變更、擔保人經營、財務、
資信等方面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針對保證人的重大訴訟、仲
裁;
(
11)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可能不符合
公司債券上市條件,可能被暫停或
終止提供交易或轉讓服務;
(
12)發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
債務清償能力
面臨嚴重不確定性;
(
13)擬進行重大債務重組;
(
14)預計無法按照本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按時、足額償付各期債券利息和
/
或本金;
(
15)擬變更本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或未履行本募集說明書其他約定的義務;
(
16)訂立可能對發行人還本付息產生重大影響的擔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
17)擬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
(
18)任何發行人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19)其他可能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法律、行政法規、
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8、在債券存續期限內,
發行人一旦發生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
三(一)
1(即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11.1款)
所述的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債券受託管
理人,同時附帶發行人
就該等違約事件籤署的
證明文件(需發行人蓋章和
/或法
定代表人籤署)
,
詳細說明違約事件的情形,並說明擬採取的措施;
9、發行人應當在其依法公布年度報告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債券受託管理人
提供發行人出具的證明文件:(
1)說明經合理調查,就發行人所知,尚未發生任
何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
1(即《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11.1款)
所指的違
約事件或潛在的違約事件,若發生上述事件則應詳
細說明;並且(
2)確認發行
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債券受託管理協議》項下的各項承諾和義務;
10、
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發行人應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公告明確的債權登
記日之下一個交易日,負責從證券登記公司取得該債權登記日交易結束時持有本
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名冊,並將該名冊提供給債券受託管理人,相關費用由發行
人承擔;除上述情形外,根據債券受託管理人合理要求,在受託管理人提出要求
後
3個工作日內向其提供最新的債券持有人名冊。
11、發行人在債券存續期內,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如因特
殊情況需要變更的,應當及時通
知債券受託管理人並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
12、
在債券持有人會議選聘新受託管理人的情況下,發行人應配合
浙商
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受託管理人完成債券受託管理人工作及檔案移交的有關事項,
並向新受託管理人履行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項下應當向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的
各項義務
。
13、發行人應對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項下的職責或授
權予以充分、有效、及時的配合和支持,根據債券受託管理人要求提供其履行職
責所必需的全部信息、文件、資料,並保證該等信息、文件、資料真實、準確、
完整,且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發行人應確保其向債券受託
管理人提供並使債券受託管理人得到和使用上述信息、文件、資料時不會違反任
何保密義務。在不違反適用法律和信息披露規則的前提下,發行人應:
(
1)於每個會計期間結束且發行人年度報告已公布後,應儘快向債券受託
管理人提供經審計的會計報告正本;
(
2)於公布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後,應儘快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供半年
度、季度財務報表正本;
(
3)
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供
所有對於了解發行人和
/或保證人(如有)業務
而言所應掌握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包括發行人和
/或保證人(如有)及其
子公司、分支機構、關
聯機構或聯營機構的資產、負債、盈利能力和前景
;
(
4)
提供債券受託管理人或發行人認為與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債券受託管
理人職責相關的所有合同、文件和記錄的副本;
(
5)提供其它與債券受託管理人履行債券受託管理人職責相關的一切文件、
資料和信息,並全力支持、配合債券受託管理人進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工作;
14、發行人應在本期債券發行前協助債券受託管理人取得本期債券擔保資產
的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如有);
15、
預計不能償還本次債券本息或已發生未按時償付本次債券本息時,發行
人應當對後續償債措施作出具體安排並及時通知債券持
有人和債券受託管理人;
後續償債保障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於:(
1)部分償付及其安排;(
2)全部償付措
施及其實現期限;(
3)由增信機構或者其他機構代為償付的安排;(
4)重組或者
破產的安排。發行人應當按照債券受託管理人要求追加擔保,履行
《
債券受託管
理協議
》
第十條約定的其他償債保障措施;並應當配合債券受託管理人辦理其依
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16、在
新任
債券受託管理人正式任職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發行人應配合
原債券受託管理人
及新受託管理人完成債券受託管理人工作及檔案移交的有關
事項,並向新受託管理人履行新籤
署的
《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
項下應當向債券受
託管理人履行的各項義務;
17、除正常經營活動外,發行人僅可在以下情況下出售其資產:
(
1)出售資產的對價公平合理且不會對發行人對本期債券的還本付息能力
產生實質不利影響;
(
2)經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同意。
18、發行人應當接受債券持有人及債券受託管理人對有關債券事務的合法監
督
;
19、在
債券
存續期內,發行人應盡最大努力維持債券上市交易。如
本次債券
被暫停上市,發行人經過整改後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的,必須事先經債券
受託管理人書面同意;
20、如發行人根據申請上市的證券
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發生需臨時公告的重
大事項時,發行人可自行或應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要求聘請資信評級機構對本次債
券進行重新評級並公告;
21、
發行人應按照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的約定,承擔並向債券受託管理人
支付與債券受託管理相關的費用及報酬
;
22、發行人應按照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
本
募集
說明書
、法律法規及中國
證監會有關規定履行其他義
務。
(
四
)債券受託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債券受託管理人有權依據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的規定獲得受託管理報
酬;
2、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
《債券受託管理協
議》
的
約定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
。
對於債券受託
管理人依據發行人的指示而採取的任何行為(包括不作為),債券受託管理人應
得到保護且不應對此後果承擔責任。債券受託管理人可以依據其認為是由發行人
或發行人的授權代表以傳真或任何電子數據傳輸方式作出的指示,且債券受託管
理人應就依據該等指示採取的任何行為(包括不作為)依法得到法律保護
;
3、持續跟蹤和監督發行人對《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及本
募集說明書約定的
應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募集資金用途)的執行情況,監督發行人償債保障金
專戶(如有)的設立
、
劃轉和本息償付
;
4、持續關注發行人及保證人(如有)的資信狀況、擔保物(如有)狀況、
內外部增信機制及償債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
出現可能影響債券持有人重大權益
的事項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及時召集和召
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5、當債券受託管理人是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
按照《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召集和主持債券持有人會議
,
並履行《債券持有人
會議規則》項下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職責和義務
;
6、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執行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及時與發行人
、保證人(如
有)
及債券持有人溝通,督促債券持有
人會議決議的具體落實,督促發行人和全
體債券持有人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
7、
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知悉發生
本募集
說明書第九節
二(三)
7第
1項至第
12項(即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第
6.7條
第
1項至第
12項
)
等情形且有重大影響,以及第十條所述違約事件後,應問詢
發行人或者保證人,要求發行人或者保證人解釋說明,提供相關證據、文件和資
料,在知悉發行人和擔保人擬召開內部有權機構決策會議時要求列席相關會議,
並根據勤勉盡責的要求發行人儘快在證券交易所網站或監管部門指定的其他信
息披露媒體通知各債券
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保存與本次債券償付相關的重要
信息資料,根據所獲信息判斷對本次債券本息償付的影響,並及時通知債券持有
人。發生觸發債券持有人會議情形的,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8、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授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勤勉處理債券持有人
與發行人之間的談判及訴訟事務;
9、預計發行人不能償還本期債券本息時,要求發行人在合理期限內追加足
額新的擔保,或者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10、發行人不能償還
本次債券
本息時,
督促發行人、增信機構和其他具有償
付義務的機構等落實相應的償債措施
;在債券持有人會議決
定針對發行人提起訴
訟的情況下,協調全體債券持有人提起訴訟
、仲裁
,訴訟
、仲裁
結果由
發行人和
全體債券持有人承擔,訴訟中發生的費用由債券持有人自行承擔(如為共同費用,
則按債券持有人持有份額承擔);在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授權範圍內,依法協
調債券持有人提起或參與有關發行人的破產訴訟、申報債權、重整、和解、重組、
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及其他與破產程序相關的活動
;
11、發行人為債券設定擔保(如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可以約定擔保財產
為信託財產,債券受託管理人應在債券發行前或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時間內取
得擔保的權利證明或其他有關文件,並在擔保期間妥善保管;
12、在
發生《擔保協議》及《擔保函》(如有)約定的情形時,根據債券持
有人會議的授權,參與針對本期債券保證人的追償程序
。
13、對與本期債券有關的事務享有知情權,但應對在履行義務中獲知的發行
人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遵守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
14、在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正式任職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原債券受託管
理人配合新債券受託管理人完成移交工作及有關文件檔案;
15、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履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義務過程中,可以聘請律
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專業機構協助或代理完成
部分受託管理事務,但
上述受委託的專業機構不得將其職責和義務轉委託給其他第三方履行;
16、
受託管理人為履行受託管理職責,有權代表債券持有人到證券登記結算
機構查詢債券持有人名冊及相關信息,有權查詢專項帳戶中募集資金的存儲及劃
轉情況。
17、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督促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
《債券受託管理協
議》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並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或監管部門
指定的其它信息披露媒體,向債券持有人披露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本期債券到期
不能償還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債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項。
18、債券受
託管理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與債券持有人
存在利益衝突,不得利用作為債券受託管理人而獲取的有關信息為自己或任何其
他第三方謀取利益;
19、
應指派稱職的專業人員完成各項代理業務並負責與發行人指定的債券事
務代表進行定期聯絡;
20、
每年度(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後)對發行人進行回訪,監督發行人對募集
說明書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發行人及保證人資信情況,
並做好回訪記錄,出具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回訪時,債券受託管理人有權採取包
括但不限於下述方式進行核查:(
1)每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後,查閱前項所述
的會
議資料、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帳簿;(
2)調取發行人、保證人銀行徵信記錄;(
3)
對發行人和保證人進行現場檢查;(
4)約見發行人或者保證人進行談話。發行人
需配合債券受託管理人執行上述核查,並且協調保證人配合核查;
21、
應當妥善保管其履行受託管理事務的所有文件檔案及電子資料,包括但
不限於《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受託管理工作底稿、與增
信措施有關的權利證明(如有),保管時間不得少於債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
償後五年;
22、《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本募集說明書以及監管機構規定的受託管理人應
當履行的其
他重要義務。
(
五
)債券受託
管理
事務報告
1、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
2、債券存續期內,按本條規定定期出具
債券受託管理
事務報告:
(1)在
各期債券
存續期內債券受託管理人應
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
出具一份
債券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
(2)每年度出具年度債券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
發行人的
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②
募集資金使用及專戶帳戶運作情況;
③
債券持有人會議
召開的情況;
④
內外部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基本情況
及處理結果;
⑤
發行人償債保障措施的執行情況以及
公司債券的本息償付情況
;
⑥
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其他義務的執行情況;
⑦
發生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
節二(三)
7第
1項至第
12項(即《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第
7.7條第
1項至第
12項
)
等情形的,說明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
⑧
債券受託管理人認為需要向債
券持有人通告的其他情況;
(3)本期債券
存續期內,出現債券受託管理人與發行人發生利益衝突的情
形,或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二(三)
7第
1項至第
12項(即《債券受託管理協
議》
第
7.7條第
1項至第
12項
)
等情形且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債
券受託管理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等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市場公告
臨時
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4)債券受託管理事務報告置備於債券受託管理人處,並登載於證券交易
所網站或監管部門指定的其它信息披露媒體上,債券持有人有權隨時查閱。
(
六
)變更或解聘債券受託管理人的條件及程序
1、變更或解聘債券受託管理人的條件
發生以下情況,可以根據本募集說明書第
九
節二(
六
)第
2項(即《債券受
託管理協議》
10.2條)或《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程序變更或解聘債券受
託管理人:
(1)發行人、單獨或合併持有
30%以上
有表決權
的
未
清償的本次
債券
張數
的債券持有人
要求
變更受託管理人
;
(2)債券受託管理人
不按或不能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3)債券受託管理人辭去聘任。債券受託管理人
應至少提前六十日書面通
知發行人,只有在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後,債券受託管理人
的辭任方可生效。
(
本募集說明書第
九
節二(
六
)第
3項
即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10.3款所約定的情形除外)
。
2、變更或解聘債券受託管理人的程序
(1)發行人
應召集
召開
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解除
原債券
受託管理人職責並
聘請新的
債券
受託管理人
;
若發行人
應當召集而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單獨
或合計持有百分之十以上
有表決權的未清償各期債券總額
的債券持有人有權自
行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
(2)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決議需經
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有表決權的
代表未
清償各期債券面值總額
三分之二以上
(不含
三
分之
二
)
表決權的
債券持有人和
/
或
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決議
;
3、若發生下述任何一種情形,則發行人對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聘任應立即終
止,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發行人。在根據
本募集說明書
第九節二(
六
)
2(
即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9.2款
)
變更受託管理人之前,中國證監會可以臨時
指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受託職責,直至債券持有人會議
選任新的受託管理人
為止
:
(1)債券受託管理人不再具備擔任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資格和條件;
(2)債券受託管理人解散、破產或依法被撤銷;
(3)債券受託管理人主動提出破產申請;
(4)債券受託管理人同意任命接管人、管理人或其他類似人員接管其全部
或大部分財產;
(5)有權機關對債券受託管理人的停業或解散做出決議或命令;
(6)有權機關對債券受託管理人全部或大部分財產任命接管人、管理人或
其他類似人員;
(7)法院根據相關破產法律裁定批准由債券受託管理人提出或針對其提出
的破產申請;
(8)有權機關為重整或清算之目的掌管或控制債券受託管
理人或其財產或
業務
;
(
9)受託管理人因涉嫌債券承銷活動中違法違規正在接受中國證監會調查
或出現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不再適合擔任受託管理人情形。
4、新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聘任
(1)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符合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
②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已經披露與發行人
的利害關係;
③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與債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衝突。
(2)發行人應在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變更或解聘債券受託管理人決議之日
起
十五
日內,或者自接到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交的辭任通知之日起
三
十日內,或者
自債券
受託管理人的聘任被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委任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並提
交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聘任應經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通
過。
(3)如果上述期間屆滿,發行人仍未委任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並提交債券
持有人會議表決,則債券持有人會議有權自行選擇並通過決議委任中國境內任何
聲譽良好、有效存續並具有擔任受託管理人資格和意願的機構作為債券受託管理
人的繼任者並通知發行人。
(4)發行人應自收到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新的債券
受託管理人籤署新的《債券受託管理協議》。自聘請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的提案
經債
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通過並且發行人與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籤署新的《債券受
託管理協議》之日起,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自新的債券受
託管理人被聘任且籤署新的《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行人
應會同債券受託管理人向
中國
證券業
協會報告
債券受託管理人變更事宜,發行人
應同時以公告形式通知全體債券持有人。
(5)如果債券受託管理人被更換、解聘或辭任,在新任債券受託管理人與
發行人籤署新的《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之日或之前,
原債券受託管理人
應
向新任
債券受託管理人移交其根據《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保存的與本期債券有
關的文件
檔案。
5、自聘請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的提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通過並且發行
人與新的債券受託管理人籤署新的《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之日起,原債券受託管
理人的聘任終止,
原受託管理人在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中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但並不免除
原受託管理人
在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生效期間所應當享有的權利以
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三、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違約和救濟及爭議解決
(一)違約和救濟
1、以下事件構成本期債券項下的違約事件:
(1)在本次債券到期、
持有人會議通過決議
加速清償、或投資者
行使
回售
選擇權
時,
發行人
未能償付
本次債
券
應付本金;
(2)未能償付
本期
債券的到期利息;
(3)發行人違法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二(三)17項(即《債券受託管理協
議》第6.17條)的約定,出售其重大資產以致發行人對本次債券的還本付息能
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4)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銀行借款本金和/或利息,以及其他到期債務
的違約情況;
(5)發行人不履行或違反《債券受託管理協議》項下的其他任何承諾(上
述(1)到(4)項違約情形除外),且將實質影響發行人對本次債券的還本付息
義務,經債券受託管理人書面通知,或經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次債券25%以上有
表決權未清償的本次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書面通知,該種違約情形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持續三十個工作日仍未得到糾正;
(6)發行人喪失清償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開始相關的訴訟程序;
(7)在本
期
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發生解散、註銷、被吊銷、停業、清算、
申請破產或進入破產程序;
(
8)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內,保證人(如有)發生解散、註銷、吊銷營業
執照、停業、清算、喪失清償能力、被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或已開始與上述事項
相關的訴訟程序且發行人未能在該等情形發生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就本期債
券提供債券受託管理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
9)任何適用
的法律、法規發生變更,或者監管部門作出任何規定,導致
發行人履行《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或本期債券項下的義務變為不合法或者不合規;
(
10)
在
本
期債券
存續期間內,其他因發行人自身違約和
/或違規行為而對
本
期債券
本息償付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2、當出現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1(即《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第
10.1
條
)
約定的情形並持續五個工作日未消除時,發行人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債券受託管理人提供保證金,且保證金數額足以
支付以下各項金額的總和:①債券受託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顧問的合理賠償、費
用
和開支;②所有遲付的利息及罰息(若有);③所有到期應付的本金;④適用
法律允許範圍內就遲延支付的債券本金計算的複利;或
(2)履行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的加速清償決定;或
(3)債券持有人會議同意的其他措施
。
3、債券受託管理人預計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1(即《債券受託管理
協議》第
10.1條
)
約定的違約事件可能發生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
1)要求發行人追加擔保;
(
2)在債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損失的緊急情形下,債券受託管理人作為
利害關係人依法提起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定機關對發行人或擔保人(如有)採
取財產保全措
施;
(
3)及時報告全體債券持有人,按照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召集債券
持有人會議;
(
4)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相關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託管
機構。
4、如果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1(即《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第
10.1
條
)
約定的違約事件發生且一直持續五個工作日仍未解除,單獨或合併持有各期
未清償債券本金總額
50%以上的債券持有人可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以書面
方式通知發行人,宣布所有各期未清償債券的本金和相應利息,立即到期應付(即
加速清償)。在宣布加速清償後,如果(
1)發行人在不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
前提
下採取了
本募集說明書第九節三(一)2(即《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第
10.2條
)
約定的措施或(
2)相關違約事件已經得到救濟或被豁免或(
3)債券持有人會議
同意的其他措施,則單獨或合併持有各期未清償債券本金總額
50%以上的債券
持有人可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以書面方式通知發行人豁免其違約行為,並
取消加速清償的決定。
5、如果發生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約定的違約事件且一直持續,債券受託
管理人應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指示,採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濟方式回收債券本
金和利息,或強制發行人履行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或
各期債券
項下的義
務
。
(二)爭議解決
1、《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法律解釋;
2、雙方對因《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引起的或與《債券受託管理協議》有關
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則協議任一
方有權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請仲裁,適用申
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債
券受託管理協議》各方均具有
法律約束力
。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約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
各方有權繼續行使
《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項下的其他
權利,並應履行
《債券受託
管理協議》
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節 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聲明
一、發行人聲明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本公司符合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的條件。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袁海濱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聲明
一、發行人董事聲明
本公司全體董事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
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全體董事籤名:
袁海濱
楊養堂
湯海良
王泓波
丁天江
張海強
李維斌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
二、發行人監事聲明
本公司全體監事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
全體監事籤名:
陳存友
洪彥
賀躍達
張蔚文
王軍位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
三、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聲明
本公司全體非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承擔個別和連帶的
法律責任。
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籤名
:
袁海濱
楊養堂
湯海良
王泓波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
主承銷商聲明
本公司已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公司承諾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因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與發行
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
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且
公司債券未能按時兌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諾負責組織募集說明
書約定的相應還本付息安排。
項目主辦人:
周 亮 陳海峰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周躍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四、
債券受託管理人聲明
本公司承諾嚴格按照相關監管機構及自律組織的規定、募集
說明書及受託管
理協議等文件的約定,履行相關職責。
發行人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
債券持有人遭受損失的,或者
公司債券出現違約情形或違約風險的,本公司承諾
及時通過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等方式徵集債券持有人的意見,並以自己名義代表
債券持有人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與發行人、增信機構、承銷機構及其他責任
主體進行談判,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等
,
有
效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本公司承諾,在受託管理期間因本公司拒不履行、遲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關規定、約定及本聲明
履行職責的行為,給債券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主辦人:
周 亮 陳海峰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周 躍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
發行人律師聲明
本所及籤字的律師已閱讀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確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與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籤字的律師對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見書
的內容無異議,確認募集說明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出
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
的法律責任。
經辦律師:
施海寅 馮濤
負責人:
陳有西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六、
審計機構聲明
本所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已閱讀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確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
要與本所出具的報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對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財務報告的內容無異
議,確認募集說明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而
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
註冊會計師:
林捷 羅順華
審計機構負責人:
餘瑞玉
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年月日
七、
承擔資信評級業務機構聲明
本機構及籤字的資信評級人員已閱讀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確認募集說明書
及其摘要與本機構出具的報告
不存在矛盾。本機構及籤字的
資信
評級人員對發行
人在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報告的內容無異議,確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
不致因所引用內容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
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資信評級人員:
評級機構負責人:
上海
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和2017年一季度財務報告;
2、主承銷商出具的核查意見;
3、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4、資信評級公司出具的資信評級報告;
5、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6、債券受託管理協議;
7、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發行的文件。
二、查閱地點
投資者可在本期債券發行期限內到下列地點查閱募集說明書全文及上述備
查文件:
1、
舟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
舟山市定海區新城千島路225號
電話:
0580-
2167908
傳真:0580-2167926
聯繫人:
王軍位
2、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
江幹區五星路
201號
電話:
0571-
87903235
傳真:
0571-87903239
聯繫人:
陳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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