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難免受到各種各樣的傷害,比如由於燙傷、切割傷、外傷、手術感染等等,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創傷,創傷的癒合過程是以瘢痕形成的形式來完成的。也就是說,各種創傷的修復過程都以瘢痕形式癒合。因此,創傷的癒合與瘢痕的形成是一個系列過程,有不可分割的因果關係。
通常,瘢痕形成後,不會出現瘢痕增生或僅有輕微的瘢痕增生後立即減退、成熟、靜止,少數瘢痕可經歷數月、半年、1年甚至更長時間,最終平整、柔軟、接近正常皮膚。這些都稱之正常瘢痕。極為個別的瘢痕長時間增生,明顯高於皮膚表面,並且顏色呈紅褐色,質地很硬,有癢、痛或緊繃感,有些瘢痕甚至侵蝕正常皮膚,攣縮畸形,或反覆破潰影響局部的正常功能,這些瘢痕通常需要治療。
瘢痕的種類有哪些?各自的特點是什麼?
1.扁平瘢痕
與周圍皮膚基本平齊,表面平、有光澤,無毛孔等正常皮膚結構和紋理,局部皮膚顏色變淺或深,沒有不適的感覺和功能障礙。
2.表淺性瘢痕
表面粗糙,局部皮膚有顏色改變,往往只涉及美觀問題,無功能障礙和不適的感覺。
3.深部瘢痕
發生在皮膚下及其深部組織的瘢痕。損傷範圍小時,一般不影響外觀和功能,損傷廣泛時,由於牽拉,可導致皮膚移位,器官變形或外翻。
4.萎縮性瘢痕
表面平、薄,摩擦後易出現破潰,瘢痕皮膚顏色變深或變淺,質地變硬。通常沒有不適的感覺,也不影響局部功能。
5.凹陷性瘢痕
低於正常皮膚的瘢痕,局部皮膚可有顏色改變,不影響功能,也沒有明顯的不適感覺。
6.線性瘢痕
窄條狀,局部顏色可有別於周圍皮膚,多無不適感覺和功能障礙。
7.蹼狀瘢痕
發生在跨越關節的部位或開口器官的周圍,表面為扁平或萎縮性瘢痕。
8.贅狀和橋狀瘢痕
瘢痕形狀象一皮贅或皮橋,表面為扁平瘢痕。
9.攣縮性瘢痕
瘢痕深而厚,範圍較大,自身收縮或增生,造成局部功能障礙。
10.不穩定瘢痕
多為攣縮性瘢痕,由於局部菲薄,血運差,好發生在易受摩擦部位常出現破潰,反覆破潰或形成潰瘍經久不愈。
11.疼痛性瘢痕
瘢痕在增生期或增生期過後有明顯疼痛和觸痛的瘢痕。
12.增生性瘢痕
高出正常皮膚,表面高低不平,可見毛細血管擴張,顏色呈紅或紫色,質地較硬,有癢、痛感。
13.瘢痕疙瘩
外觀症狀極似增生性瘢痕,但侵蝕正常皮膚後不斷增大。
註:圖片源於網絡